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唱团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为了更好地开展合唱团的各项活动, 保证活动的有效进行,依照《艺术系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现制定各项制度如下:
一、
团长及副团长秉着公平、 公正、 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团员进行日常出勤考核, 根据团员的日常表现给予适度奖罚。
二、
团员出勤考核制度:
1.
团员需按时参加团内的日常排练, 不迟到, 不早退;
2.
无特殊原因, 缺勤达三次以上者, 直接请退;
3.
排练期间, 请假三次以上者, 扣除学分 0. 3 分(特殊情况者除外)
;
4.
有请假需求者, 需在正式排练开始两个小时前提出, 其他时间视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
5.
特殊阶段, 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度更改。
三、
团员奖罚制度:
1.
排练期间, 玩手机, 吃零食, 嬉戏打闹, 经劝阻无效者, 视具体情况, 给予处罚;
2.
在团期间表现优异者, 给予适当学分奖励。
四、
排练期间, 团员需保持排练场所的卫生清洁, 不得乱丢
杂物; 排练结束, 需将自己身边的垃圾清理干净后, 方可离开; 任何人不得在排练场所吸烟。
五、
比赛前期不得提出退团, 如有退团者, 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 交与指导教师毕倩老师签字批准和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六、
团员在团期间, 需严格遵守此规章制度, 认真完成常规训练, 积极配合。
七、
此规章制度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二年二月
艺术系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