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建言献策制度

时间:2022-08-02 20:54:01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建言献策制度,供大家参考。

党员建言献策制度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党员建言献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员民主权利,发展党内民主,保证党员对学院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投身远程与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言献策是指在学院日常管理工作中,党员个人或集体对学院管理的任何工作环节所提出的具有可行性的改进方法和措施建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党总支所属各支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为保证党员建言献策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由 学院总支书记任组长的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党员建言献策活动的策划、督导与指导,对建言献策进行审定,协调处理活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评审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小组(下称评审小 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支部委员组成。职责:负责党员建言献策管理办法的完善;负责建言献策活动的组

 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对提交党总支的建言献策项目组织评审;对采纳的建议确定落实责任人;监督重大建言献策的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第三章 条件与内容 第六条 党员建言献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性:所提建议对学院当前现状有改进、完善或提高; (二)可行性:方案、措施在学院现有条件下可实施; (三)实效性:实施后能带来经济、社会效益或其他利益。

 第七条 建言献策的主要内容 开拓招生领域、扩大招生规模方面的建议;开拓培训市场、提高培训收入方面的建议;改善内部管理、消除管理风险方面的建议;改进服务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面的建议;改进信息和网络管理方面的建议;节省财务、管理费用方面的建议;加快人才培养与成长、稳定职工队伍方面的建议;改进党群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建议。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作为党员建言献策受理:

 (一)只提出意见和希望,而无具体改进内容与方法; (二)已列入学院工作计划和持续改进的项目; (三)不切合学院实际或学院不具备实施条件的; (四)部门、岗位职责规定的所应当做好的本职工作;

 (五)其它不应受理的事项。

 第四章 建言献策处理程序 第九条 建言献策申报 党员建言献策,可由党员一人或两人以上联名提出,也可由支部集体名义提出。党员建言献策需填写党员《建言献策征集表》。

 第十条 《建言献策征集表》填写要求:

 (一)建议事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二)现状分析:详细说明在建议未提出前原有工作的 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应予改进的方面; (三)改进方案及所需资源:应清楚说明为达到改进目 标,应采取的具体措施、方法、程序、步骤及所需的资源, 其中措施、方法应具有科学依据和可操作性,必要时可附图 纸、数据资料等; (四)文字表述:能够准确顺畅的说明问题,不跑题偏 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逻辑性。

 第十一条 建议受理 (一)受理建议的部门为党支部,支部组织委员受理党员建议; (二)党员向党支部提出改进建议,将填写的《建言献策征集表》送至受理人;

 (三)建议受理部门和受理人,必须妥善保管《建言献

 策征集表》并登记备案; (四)建议受理部门或受理人须在受理建议后一周内,将建议交至本级评审小组组长。

 第十二条 基层评审与实施 (一)评审小组每学期组织一次评审,并做出评审结论; (二)经审查认定不属于建言献策范畴或没有采纳价值 的建议,须书面向建议人反馈意见,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 (三)经审查认定具有采纳价值的建议,按以下程序处 理:

 1.对党支部提出的建议,支部可以实施完成的,由支部提出实施意见,明确实施的时间节点,指定实施责任人。需要在党总支协调帮助下完成的,提交到总支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2.对党总支提出的建议,按照上一项规定办理; 3.对于决定采纳实施或提交上一级处理的建议,由评审小组书面反馈建议人。

 第十三条

 评审与实施 (一)评审小组每学期定期对提交到党支部的建议组织评审,做出是否采纳的结论。经评审认定可采纳实施的,提出实施意见,提交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二)审定结果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

 第十四条 效果评价 每项建议实施完成后,由实施单位或部门写出总结报 告,提交各级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负责对实施项目进行跟 踪测评或做出效果评估,并提出对建议人奖励的建议。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五条 建言献策奖励 经党总支评审小组对建议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后,由评审领导小组批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作为党内评先的依据。

 第十六条 评审领导小组在年终对全年所有的建言献策项目进行总评,确定年度奖励项目,并评选“金点子”先进个人和“建言献策优秀支部”等荣誉,进行年度表彰。

 第六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七条 评审小组每年要确定建言献策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为党员建言献策活动提供目标方向引导。

 第十八条 各党支部书记,是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底,各单位要对建言献策活动进行总结。

 第十九条各支部要规范工作程序,妥善保存建言献策活动的各种资料,为活动中的优秀党员奖励、评选、表彰等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党总支建言献策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二 0 一二年十月 附件:

 党员建言献策征集表 报送党支部:

 编号:

 建议人姓名

 联系方式

 职务或岗位

 建议类型

 建议名:

 建 议 内 容

 评审小组 意见

 年

 月

 日 评审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推荐访问:党员建言献策制度 党员 建言献策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