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双向约谈制度(范文推荐)

时间:2022-08-07 18:42:01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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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双向约谈制度(范文推荐)

 

 为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干部约谈工作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畅通局党委与我局干部的交流沟通渠道, 及时了解广大干部思想、 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 密切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 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和监督管理。

 根据区委组织部有关要求, 局党委研究决定, 特建立我局干部双向约谈制度。

  一、 约谈内容

 了解约谈对象的思想、 工作、 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约谈对象对城管工作重大决策制定实施以及局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意见、 建议和要求; 其他需要向领导和组织反映、 沟通的内容。

  二、 约谈方式

 约谈采取双向约谈的方式:

 局领导约干部谈, 干部约局领导谈。

  (一)

 局领导约干部谈话

 领导约干部谈话, 由局政工科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做出具体安排。

 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政工科必须做出具体安排进行谈话:

  1、 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上级指示精神、 决策部署方面出现偏差的;

  2、 在部门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现象或苗头的;

  3、 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的;

 4、 干部在思想上出现情绪, 影响工作的;

  5、 干部在领导作风、 思想作风、 工作作风、 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被群众反映, 有必要给予提醒的;

  6、 干部在新提拔任职前或岗位有调整的;

  7、 个人遇有重大事项的;

  8、 其他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二)

 干部约局领导谈话

 干部约局领导谈话, 要提前向政工科提出预约, 并进行登记, 由政工科安排时间、 地点和谈话领导等。

  干部有下列情况时, 可以约局领导谈话:

  1、 在任用干部方面, 认为局里存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崂山区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 、 《崂山区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办法》 、 《崂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 及《崂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暂行办法》 等文件有关规定的;

  2、 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德、 能、 勤、 绩、 廉等方面存在问题有反映的;

  3、 对组织干部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

  4、 举贤荐能, 推荐优秀干部的;

  5、 其他认为需要向组织反映的情况。

  三、 约谈要求

 1、 领导干部在约谈中应说明是传达组织决定或决议,还是阐述个人看法, 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组织决议。

  2、 约谈双方应坚持互相尊重、 互相理解的原则; 坚持严格要求、 帮助提高的原则; 坚持民主求实、 公正合理的原则; 坚持批评教育、 与人为善的原则; 坚持沟通思想、 增进了解的原则; 坚持团结互助、 推进工作的原则, 努力通过开展思想认识上的讨论与交流, 达到互相交心、 互相学习、 互相教育的目的。

  3、 领导干部约谈要明确目的, 敢于坚持党性原则, 做到观点鲜明、 中心突出, 并能根据谈话对象的知识水平和心理特点, 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语言展开, 力求达到预期目的。

  4、 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不得泄露个人和组织秘密。

  5、 对约谈对象提出的意见、 建议和要求, 以及反映的有关问题, 经记录人员整理并交主谈领导审批, 相关职能科室根据领导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负责做好协调、 落实工作。

  6、 谈话情况由政工科进行登记管理, 并填写《崂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干部约谈情况登记表》 (样表附后)

 。对谈话对象及谈话内容要详细记录, 约谈事项办理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主谈领导反馈, 约谈记录及办理情况一并存入干部约谈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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