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史与国史之关系研究述评

时间:2022-10-27 13:48:02 党史学习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党史与国史的关系问题在学界的探讨有所深入,不过众说纷纭。在准确把握两者的界限,厘清两者在研究对象、内容、范围及功能等方面的主体差异性的基础上,认识到对其的研究始终应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并一以贯之以相同的指导思想,于同中寻异、异中求同,以期更好地把握其总体关系及其研究意义。

[关键词]中共党史 国史 研究述评

中国共产党历史的简称“党史”,是指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整个发展过程的全部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简称“国史”,是指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本国领土范围内的国家和社会发展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诞生,其脱胎于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中国革命史。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史与国史的关系难解难分。然而,它们各自研究的对象、内容、范围毕竟不同。既有相互关联的方面,更有不尽相同的方面。既不能以党史代替国史,也不能以国史代替党史,两者不能写成一个面孔。准确把握两者的关系,厘清两者研究的不同侧重点,厘清各自发展的内在逻辑,是我们正确开展党史、国史研究,写出一部科学的、真实反映历史发展脉络的党史和国史的前提条件。

一、党史与国史的相异点

(一)研究对象。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指研究的客体,根据不同的研究客体区分出不同的学科。毛泽东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對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1]p309中共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因其所要分析和解决的矛盾不同,其研究对象也有所不同。

对于中共党史的研究对象,学界主要存在两种观点:第一,认为中共党史的研究对象是党的历史发展的过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这种观点始于1942年毛泽东在《如何研究中共党史》中的论述:“我们是用整个党的发展过程做我们研究的对象,进行客观的研究,不是只研究哪一步,而是研究全部;不是研究个别细节,而是研究路线和政策。”[2]后来学者们的研究也大都承袭了这一观点。李向前认为:“党史研究的对象,不应超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3]郭德宏也认为:“中共党史学研究对象重点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4]第二,认为中共党史的研究对象需放在一定基本历史标准或具体范畴标准来探讨。侯且岸认为,中共党史研究的对象是“在中国近代社会的特殊历史条件下,以中国近现代文化的嬗变为背景,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过程”[5]。杨凤城则认为:“中共党史的研究对象既包含中央领导层的决策过程的研究,又包含地方和基层党组织、普通党员和普通民众的活动的研究。”[6]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研究对象,朱佳木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中国历史为研究对象的。”[7]齐鹏飞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研究对象无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其研究的角度必须坚持‘共和国本位’,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发展为中心和重心进行发散式研究,进行学术梳理和阐释。”[8]邹兆辰则较为全面地说明了国史的研究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研究对象应从两方面来理解,狭义地讲,它是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的建立和发展的历史;从广义上讲,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整个历史时期的中国社会各方面的变迁”。[9]对于国史的研究对象,学界观点基本趋于一致:不仅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自身的历史,还应该囊括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历史演进的全过程。

(二)研究内容。研究内容,是指事物内部所含的实质或意义,较之研究对象更具宽泛性和具体性,且会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更为丰富和充实。

党史是带有专门史性质的政党发展史,是以中国共产党执政党的自身建设和如何执政为主要内容的历史。如果以党的成立说起它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发展史和中国共产党的事业发展史两部分。前者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建立以及如何通过具体措施发展和壮大自己的历史,其关注的重点在“党”自身;后者主要书写的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来进行革命、建设以及进行改革开放的历史。与党史相对,国史则是具有通史性质的断代史,内容较党史更为丰富,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历程为研究内容,主要关注的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和活动。

(三)研究范围。研究范围,是指界限和限制。党史的研究范围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节点分为两部分。新中国成立前,其研究范围主要包含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新中国成立后,逐渐转向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发展及其执政规律和经验。因而,其研究范围必然是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及其路线、方针、政策、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等。社会领域里的某些变迁在中共党史研究中也会涉及,但不能因此进行专门研究。相较于党史,国史研究的范围和边界是相对开放的,朱佳木认为:“党史属于专史,而国史属于通史”[10]。因而,国史的研究范围要广于党史,其涉及的内容也更为广阔和丰富。党史有所涉及但却不能专门研究的部分,正是国史所要重点研究的内容。

(四)基本功能。功能,是指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的作用。对于中共党史的功能,毛泽东曾在《如何研究中共党史》一文中指出:“现在大家在研究党的历史。这个研究是必须的,如果不把党的历史搞清楚,不把党在历史上所走的路搞清楚,便不能把事情办得更好。”“我们要用这样的研究来使我们对今天的路线和政策有更好的认识。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进步。”[2]革命时期,党史的功能在于通过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为当时的革命和斗爭服务;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党的历史经验教训的有效总结,不仅有助于制定出正确的方针政策,还有助于加强党内教育,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国史作为历史学科,其首先具备史学的基本功能:在传统意义上,中国史学向来就有“表徵盛衰,殷鉴兴废”和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功能;在现代意义上,史学具有认识世界和传承文明的功能。对此,朱佳木还认为:“除了基本的史学功能之外,国史拥有的独特功能是‘护国’。”[7]国史的“护国”功能就是肯定本国的历史,防止因信仰缺失和价值观的碎片化而导致信仰危机的出现,不让“苏联解体”的历史重演。齐鹏飞认为,虽然国史剥离于中共党史和中国革命史,但是国史承担的功能和职能却不能完全重合于中共党史。简单地讲,党史作为一门政治学科,其功能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而国史作为一门历史学科,其不应该脱离“历史学的社会功能——记载、借鉴和审美”[8]。

二、党史与国史的相同点

(一)指导思想。党史与国史存在着天然的联系,这种天然联系建立在相同的指导思想上。首先,两者都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阐述了人类历史的基本规律,预见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总方向,对于人们的历史研究具有全面的指导意义。其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指导思想,走自己的路。齐鹏飞认为:“党史和国史都是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化属性,具有鲜明的‘经世致用’‘资治教化’的现实政治功能的比较特殊的历史学分支学科,在其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的过程中,都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都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8]。这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现实需要,是研究党史和国史的基本原则。

(二)政治立场。党史和国史都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在党史和国史研究中都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性原则,保证正确的政治立场,这样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掌握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刘少奇曾说过:“中国历史的发展就离不开共产党,不但离不开共产党,而且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中坚来发展的。”[11]p502。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朱佳木也认为:“国史和党史的研究都具有极强的政治性,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以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10]坚定的政治立场是党史与国史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党史与国史关系的思考及其研究意义

(一)党史与国史关系的思考。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每天都经历着深刻的变革,社会中的一切关系都发生了变化,其中发生最大改变的是党与国家关系。对此,胡乔木提出:“或者说中国共产党是什么什么的领导核心。这话是不错的,但是这是不够的……因为要领导,就发生几个方面的问题:究竟是怎么领导法?究竟领导到多大范围?”[12]p125,“党史跟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历史是不能分开的,否则党的历史就得不到科学的解释,这样孤立地讲党史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方法”[12]p258。党史和国史在许多方面存在交叉与重合,但这两者仍须明确界限,加以区分。齐鹏飞提出了两者的“同心圆”关系。朱佳木对“同心圆”的观点进行了具体阐释,认为:党史和国史就像是两个同心圆,国史虽在外延上大于党史,但党史却是这个同心圆的核心,决定了国史的走向。目前学界对于这两者的关系尚未形成一致的观点,但从整体来看,党史与国史之间应为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关系。

(二)党史与国史关系的研究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提供处理现代社会中的党和国家的关系的新思路。中共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同中有异、异中有同。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个体,须做到“党史写党,国史写国”,使其更好地发挥各自的功能。这涉及如何处理现代社会中的党和国家关系的问题。从另一方面看,处于“同心圆”内部的党史是源,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作为“流”的国史。诚如李向前所說:“處理好党史和国史的关系,不仅使这两个学科的建设更加有针对性,而且向我们提供了一种党如何领导国家的新思路”[3]。

二是有利于中共党史学科的自身建设。朱佳木认为:“现在一些国史书与党史书之间存在内容雷同或近似的现象,是由于国史书过多地写了本该由党史书撰写的内容, 或者党史书过多地写了本该由国史书撰写的内容。只有通过加强党史和国史的自身建设,才能解决这样的问题”[10]。对于两者关系的探讨及区分,不仅能解决中共党史研究中的话语体系不明、研究范式单一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中共党史的学科定位,实现课程设置的优化,合理配置师资,促进中共党史学科完善和发展。

三是对中共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准确定位和区分,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共党史研究提供一种新视角。例如,党史与国史都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本研究方法,但在国史研究中还存在其他研究方法——比较现代化的研究方法、国家社会关系分析方法及新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等。这些方法都可为中共党史研究以资鉴,取其所长,实现中共党史研究的多样化、开放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毛泽东.如何研究中共党史[J].北京党史,1985(26).

[3]李向前.党史与国史:在怎样的意义上应有区别?[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1(3).

[4]郭德宏.关于中共党史学理论的若干问题[J].史学月刊,2001(5).

[5]侯且岸.论中共党史学的历史文化取向[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3).

[6]杨凤城.关于中共党史研究的规范与方法[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3).

[7]朱佳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9(1).

[8]齐鹏飞.关于“国史”与“党史”关系的再认识[J]. 教学与研究,2008(5).

[9]邹兆辰.国史研究理论与方法的思考[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1(3).

[10]朱佳木.国史研究的现状和前景[J].教学与研究,2002(1).

[11]刘少奇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12]胡乔木谈中共党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冷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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