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视野下边疆和谐社会的构建

时间:2023-06-14 08:48: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 本文从婚俗的角度来解析多元文化如何作用于淘金河佤族的社会,佤族同胞又如何利用文化的特性服务当地社会的发展,以期为构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提供参考和反思。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rriage custom, this paper explains how multiculture affects the Va people in Taojinhe village and how the people there use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to serve local development, in hope of providing reference and reflec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in minority frontier areas.

关键词: 多元文化;佤族;婚俗;和谐社会

Key words: multiculture;the Va nationality;marriage custom;harmonious society

中图分类号:DF5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3-0308-02

0 引言

婚俗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影响民族融合和民族发展的重要文化形式。淘金河寨位于云南省思茅市澜沧县境内。该寨有178户,分为三组,778人,其中除5人为拉祜族外其余为佤族,于1908年接受了基督教,并且全民信仰基督教。寨里建有一座教堂,一所小学。淘金河不仅是上允镇基督教的中心,而且还是上允镇、文东乡和安康乡基督事务的中心。因此,基督教文化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寨民受基督教影响程度较深,表现在佤族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佤族的生活又离不开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指导以及国家政策的引导,这些在婚俗方面都有体现。

1 淘金河佤族婚俗概述

淘金河佤族不实行外婚制或内婚制;曾有过同姓不婚的习俗,不过现因氏族不集中居住、血亲也越来越远等原因,不再存在这种禁忌;与不同民族之间也可以通婚;淘金河佤族关于选择配偶中优先或强加的规则不突出,存在交表婚。淘金河佤族婚俗已经具有浓厚的基督教文化色彩,其中又融合有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元素。淘金河佤族婚俗的变迁体现在年轻人的择偶观、串姑娘习俗以及婚礼仪式的演变等方面。值得一提的是在淘金河佤族婚俗中芭蕉往往作为提亲的最佳礼品,其对淘金河佤族有着特殊的意义。一是因他们信仰基督教,不饮酒,有用芭蕉代酒之意;二是因芭蕉一根一根连在芭蕉杆上,象征团结,和谐之意,再者芭蕉只有一个芯,象征着对爱情的忠贞。同时,结婚仪式也较有意思。结婚时先由村里的干部宣读婚姻法,希望新人在遵守婚姻法的前提下有美满的婚姻。随后便到教堂举行婚礼,婚礼由牧师主持。此外,由于舅权制的影响,淘金河佤族看重聘礼,且聘礼较重,这跟基督教从简的主张不符,可见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思想与基督教文化并存。淘金河佤族过去结婚不领结婚证,但现在几乎都领,一是为了获得准生证及响应国家政策。二是佤族基督教徒心中的神只祝福合法的婚姻,认为婚姻是神圣的,没有结婚证就不合法。这也说明宗教也是为国家服务的。

2 多元文化在婚姻制度中的体现

2.1 一夫一妻制 佤族的婚姻形态是一夫一妻制,是从对偶婚发展来的,它是适应父系和男权的发展而确立和发展的。虽为一夫一妻制,但存在着一夫多妻现象。淘金河佤族男性一直处于统治地位,男性可多妻。在2007年,淘金河寨仍有两例,男户主都已去世,妻子尚在但也已70高龄。丈夫对妻子同等看待,尽同样的义务,子女对她们也同等对待,相处和睦。这与佤族社会的男权制有关。父系一直处于政治、经济统治地位,而女性依附于男性存在。女性被要求一夫,而男性可拥有多个妻子。由于以男权制为中心,传宗接代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尤其关系到传宗接代,女方不能生育时,自然会再娶。关于孩子与继母之间能和谐相处的原因,作者认为跟佤族的传统道德有关。佤族对老人很尊敬,尊重他们的言谈,尊重他们的行为。所以对于孩子们来说,不管是自己的亲娘还是继母都是长辈,必定会同等对待与赡养她们,而继母也会像自己的亲生子女一样抚养幼年子女。除了以上原因外还与基督教教义有关。

2.2 同姓不婚 “同姓”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关系的人们集体。佤族曾有同姓不婚习俗,在佤族传统社会中如果发生同姓婚配事件,当事人接受同族人和同寨人的严厉惩罚。这些都是习惯法的表现。虽然现在已不存在同姓不婚习俗,但对于处理男女关系仍使用习惯法解决,只是处罚的形式有些变化,他们不再施行体罚,而是罚款。如青年男女乱搞关系,使女子怀孕,两方各罚50元当作调节费(调节员是村里的干部),调节员每人得10元,其他由集体所有。发生关系后如果男方愿意结婚,女方就得请村干部,少部分亲戚来举办婚礼,但不隆重。如果男方不愿娶,就罚1200元赔给女方(1200元包括了医药费,女子打胎的钱,因为不允许把孩子生下来)。情节严重者,由司法部门解决。

佤族的习惯法逐渐发生了变化,由最初的体罚转变为现在的罚款,这个变化原因: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物质财富越来越多,有了钱罚款成了可能,而且金钱对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佤族也不例外,罚钱可以达到惩罚的目的,从而制止不良行为的发生。一方面与基督教倡导宽恕的教义有关。虔诚的佤族基督徒爱人如己,体罚对他们来说太过于沉重。但是人犯了禁忌也要有所处罚,所以改为罚款的形式了。这说明传统文化与基督教文化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两者只有相互渗透、结合,才能适用于淘金河佤寨。还有一方面是受国家政策的影响。习惯法作为佤族民众中无形的约束,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发展的需要,它只适用于道德层面不触犯法律的不良行为的规范。事关法律,还得由国家法律政策进行解决。

2.3 亲上加亲 在佤族婚姻关系中姑舅表,姨表都可以通婚,尤其以姑舅表婚最为盛行。佤族的姑舅表婚盛行是父权制的原因之一。由于繁重的奶水钱聘礼,当丈夫无法支付足够的奶水钱给女方兄弟时,通常把女儿嫁与舅舅之子,由此抵消繁重的奶水钱。但是姑舅表婚等通常以自愿为主。当时淘金河寨就有两例舅交表婚。但已经不常见,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舅权、父权的观念淡化;二是人们的观念有了变化,人们对外界的接触越来越频繁,民族间的交往扩大,青年男女选择的对象也更广,不局限于姑表、舅表;三是受宗教信仰的影响。戒律中不仅包括了反对乱伦、血缘、近亲等多种婚姻和不道德性关系,而且隐含了有利于优生的意义;四是国家政策的引导。

3 结语

纵观淘金河婚俗,无不体现着传统文化、基督教文化、国家现代文化三种文化的相互渗透。他们之间的相互兼容正是佤族社会得以和谐发展的主要原因。这三者之间本来是有对立面的,如传统文化中的多妻现象,男性在佤族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多妻是为了传宗接代,也是为了显示男性的权力,妻子被视为财产,妻子越多,意味着财富越多,社会地位也就越高,对应地,只有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才有拥有多个妻子的可能,才有可能支付得起繁重的“奶水钱”。这些都是由特定的历史时期造成的。而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多妻则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基督教教义也提倡一夫一妻制,它对婚姻、生育、家庭以及两性关系等社会行为是极为重视的。佤族传统社会是不允许未婚先孕的,如果确实发生了就必须缔结婚姻,如果不愿意结婚必须受到惩罚,并将孩子打掉。而基督教倡导众民生育是上帝赐给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先孕确实会带来种种不便。由此可见这三者之间多少有些矛盾,但三者都在起作用。再如传统文化中的习惯法,习惯法是不成文的行为道德规范法规,它是一种软控制力。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成文的规定,以武力为后盾,以惩罚为手段,但在个人的道德行为控制方面显得无力,这时就需要由习惯法来制约人们的行为,说明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总之,在淘金河寨子里,传统文化、基督教文化、国家政策三种文化形式并存,三种文化融合的特点是淘金河佤族的独特之处,那是属于淘金河佤族特有的文化,这种特有的文化是非常宝贵的,不仅是留给后代的宝贵财富,更是指导淘金河佤族人民朝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一种文化力量。淘金河佤族村寨恰是利用文化多样、兼容、适应的特性使自身社会得以和谐发展。在当今文化潮流中,世界性的宗教越来越强大,传统文化方面容易受到忽视与冲击。如何使得优秀的传统文化得以继续发展是各族人民面临的挑战。人们应该加强民族意识,提高文化自觉性,自觉的保护本民族的文化,同时也应增强和其他民族的联系,相互学习借鉴优良之处,不断创新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记者罗霞.云南佤族研究会为传承民族文化搭建平台[N]. 云南日报,2010-10-03.

[2]《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云南省编辑委员会编.佤族社会历史调查[M].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

[3]魏德明著.云南省民族研究所,云南省民族出版社编.佤族文化史[M].云南民族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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