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督察机制的创新研究

时间:2023-05-19 19:48: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督察部门是公安机关监督体系的核心部门,它肩负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的重要任务。作为一个监督部门,并不是总要高高在上,它要扮演很多角色才能够处理和各种被监督对象的关系,最后起到预期的效果。特别是在事前监督方面,更是要有时放下身段,全心全意的为广大民警和老百姓服务,所以研究督察所扮演的角色和怎样扮演在何种情况下扮演具有很现实的研究意义。笔者试图从警务督察角色演绎和新时期督察工作主要任务出发提出些许创新意见。

关键词:警务督察;角色扮演;督察任务

一、警务督察角色概述

所谓警务督察的角色就是其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工作的便利和预期效果,所要尽到的角色职能的总称,督察机构在监督体系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笔者觉得要充分发挥督察职能,体现督察作用就要做到倾情演绎好“三种角色”即:婆婆、管家、包公。只有这样不断摸索以预防为主的和谐警察新模式,督察民警的“亲和力”才会越来越强,督察部门的权威才会越开越高,从而为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做好警务督察角色的具体做法

1.督察民警要做好“婆婆”的角色,做到事事“唠叨”提醒在前。为了让督察民警当好“婆婆”,做到事无巨细都过问,不分昼夜都操劳,我们努力创造了软硬条件。一是为督察民警强势行使“婆婆”职责注入“强心剂”。局党委班子要为警务督察办公创造条件,从编制和后勤保障上解决影响督察工作开展的所有难题。二是为督察部门强势行使“婆婆”职责备好“定位仪”。将“唠叨”提醒预防理念引入督察工作,要求督察民警要像“婆婆”一样对基层民警“唠叨”提醒,督察民警走到哪里就“唠叨”到哪里,“婆婆”角色就扮演到哪里。在日常督察中,督察民警与被督察单位民警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座谈交流,对民警进行友情提示、善意提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将预防民警违纪违规的阵地进一步延伸到全局各个警种,通过发现一个问题,纠正一个错误,进行一次说教,达到防止一次事故、避免一场灾难,挽救一个民警甚至一个家庭的目的。三是为督察部门强势行使“婆婆”职责设定“主程序”。要求督察民警做到“四勤”:一要腿勤,常督察,早预防;二要嘴勤,常督促,多提醒;三要手勤,常动手,勤总结;四要脑勤,常专研,善思考。按照“四勤”要求,把督察工作做全、做细、做实,让督察民警的“婆婆”形象深入人心,达到消除督察民警与基层民警隔阂、拉近二者距离,预防和减少民警违纪违规行为的目的,实现督察工作和队伍管理的“双赢”。

2.督察民警要善当“管家”,做到跟踪防范在前。致力于将督察民警锤炼成为公安机关的“首席执行官”,让督察民警主动作为,全方位参与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执行落实。一是要建立落实督察民警提前跟进机制。突破固有模式,让督察大队负责人列席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在局党委作出决策的同时,让督察部门主动跟进,全面督察,有的放矢。同时,定期听取督察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修正工作偏差、调整工作部署,确保局党委决策决议落实不打折扣。二是建立落实局领导和督察民警联勤督察机制。将督察责任落实到督察民警和局属各单位联点局领导,让局领导和督察民警时时处处在基层民警身边,达到扩大督察时空、加大督察频次和密度的效果。三是建立落实分级约谈机制。密切关注有关单位和民警的工作生活状态,采取事前短信提醒、现场督察等方式进行预防教育,对有轻微违规行为民警进行约谈,及时“扯袖子”、“敲警钟”;对多次有轻微违规行为的民警,由纪委书记、民警所在单位分管局领导及时组织督察、纪检、政工部门进行谈话,做到真正防范在前,把苗头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建立落实信息督察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区、监管场所和所队窗口服务、值班备勤等情况的日常网上督察;有效避免民警执法违法和执法过错问题的发生。

3.督察民警要敢当“包公”,做到查处惩戒在前。和谐、人性化的督察不是无原则的包容,只有让督察民警敢当“包公”明辨是非,对民警进行预防式查处惩戒,同时积极为其维权,才能真正实现督察工作的和谐。首先要在处理民警违纪违规问题上敢于碰硬。对小问题反复出现的民警,进行内部通报批评,视情采取谈话或者停止执行职务等措施;对内部查纠的违纪违规民警,及时采取禁闭、免职等措施;对问题较为严重的民警,由纪检部门给予纪律处分,达到“处理一个,挽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其次在维护民警正当权益上敢于担当。设立民警维权热线,妥善处理民警维权案件。

三、警务督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督察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意见为主线,以治理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不断提升督察工作效能,为推进公安工作全面发展、提升警调和民调工作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1.紧扣中心,努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要检查督察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侦破打击主业和重大警务活动同研究、同部署、同开展。围绕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实战,发现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降格变通等问题,服务领导决策,确保警令畅通,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执行力。

2.狠抓重点,强力推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公正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公安队伍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下大力治理警调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下大力治理接处警突出问题。

3.创新管理,切实健全完善督察工作机制。公安部将网上督察系统建设纳入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之一,我们要抓住契机,加快网上督察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实现与110、122、执法办案、阳光警务、警务调查等各项公安管理信息平台的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网上督察智能化水平。

4.固本强基,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督察基层基础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和行政首长对督察工作的重视支持,合理配置督察警力,强化经费装备保障。实施督察轮岗交流,建立督察民警提拔的“绿色通道”。建立配套制度,把督察岗位建设成培养锻炼干部的阵地之一。

督察工作的优劣,关系到整个公安工作的优劣。我们要开拓创新,奋勇向前,为实现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小强. 警务督察与公安队伍建设[ J] .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1999, ( 2) .

[2]段林萍. 警务督察概论[ M] . 红旗出版社,2004.

[3]李云昭, 蒋凌燕.论警务督察在公安队伍建设中的独特作用[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7(1).

[4]侯志山.外国行政监督制度与著名反腐机构[M].京大学出版社2004.1.

作者简介:刘盾(1988--),男,湖南岳阳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级行政管理专业公安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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