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上网电价分析

时间:2022-10-20 19:0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 随着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的发展,现行电价政策、制定电价的方法等已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暴露出了诸多弊端,本文主要分析了上网电价改革的不足和建议。

关键词 上网电价 厂网分离 煤电联动联系

1 厂网分离时的上网电价遗留问题

1.1多种上网电价并存,使电力生产企业失去了公平竞争的基础

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电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中,电价改革方案对离网电厂是按成本费用、零利润设计的,其核定的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普遍较高,当时出于较快地进入市场竞争和便于操作考虑,而现在看,大部分地区建立电力市场还需要一段时间,而零利润是不可能长期维持的。因此,显然不应让离网电厂“临时价格”长期化。

1.2现行上网电价无法合理反映发电企业的成本支出

《电力法》中有关电价最简单的内容就是补偿成本,但是现在的电价根本不能补偿成本。原因主要表现在:煤电“不”联动、煤价居高难下、环保技改支出增加、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下降、利率趋升等。

1.2.1合同煤价格涨幅超过预期,成本大幅提升继续压缩火电企业利润。造成火电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燃料成本大幅度上升,由于CPI涨幅较大,2007年在达到煤电联动条件的情况下未提高电价。2007年全国电煤供应紧张,受国有大矿煤炭生产能力和铁路运力等因素影响,计划内煤炭到货率和兑现率均有所降低。为保证安全生产和电力供应,许多火电厂被迫从小矿大量采购计划外高价煤炭,使得燃料成本大幅上升。

1.2.2环保、水资源费等各项收费标准呈上升趋势,发电成本支出不断增加,对电厂生产经营带来巨大压力。随着国家节能降耗、节能减排等政策的实施,国家在环保方面对发电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火电企业的环保支出大幅提高。“十一五”时期重点加大对二氧化硫、城市污水等污染物的排污费征收力度。根据二氧化硫排放当量,实行阶梯式排污收费。

1.2.3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发电设备利用小时逐年下降。由于2005年以来电源点建设过猛,远远超过用电量的增长速度,导致发电企业发电小时连年下降。2008年,全国许多地区新投产机组较多,已经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从网省公司看,其电量计划均为年内新投机组总体留出合理电量空间,火电机组面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下降的压力。

1.2.42007年以来,由于国家加强宏观调控,银根紧缩,国内贷款利率不断上调,这对电力企业财务成本构成较大压力。2007年电力供求拐点出现后,电力运营环境将不如以往。如银行对电力的贷款可能收缩,电力装机快速增加的地区的发电小时数将受到限制,政府关停小火电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外资对电力投资热情下降等等。此外,加息及汇率上升将使中国出口受阻,用电需求将进一步放缓。

2 煤电联动政策不足之处

一是根据煤电价格联动的计算方式和联动周期来看,发电企业必须自行消化30%的煤炭上涨因素。近年来,虽经过两次煤电联动,但要求发电企业消化30%的涨价因素,由于燃煤支出属于变动成本,在发电量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已无压缩空间。因此煤电价格倒挂现象越来越严重,而且煤电联动存在6个月的联动周期,即电价的调整比煤价上涨时间要滞后最少6个月。两次煤电联动后,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进行了适当上调,但该电价调整方案在报告期内补偿成本上升的作用有限,在煤价持续走高的情况下,成本压力仍旧不断增大。

二是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使电网企业吞噬了发电企业有限的电价调整利润空间。近两年,为疏导煤电矛盾,我国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过两次,但电网企业的销售电价也同步提高。

3 对现行上网电价政策的建议

3.1严格执行同网同质同价原则

即在同一个省、区域电网内,由于电力产品的特殊性,不分电厂类型、不考虑电厂投产的时间等因素,对所有电厂在同一季节、同一时段内均实行相同的上网电价。不同的上网电价水平,造成企业间盈利能力差距巨大,严重阻碍了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现阶段只能有条件地执行同网同价原则,即应考虑不同类型、不同投产时间电厂在还贷、成本、运行方式上存在的差异,分类制定上网电价。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逐步地进行归并,消除还本付息电价、经营期电价,并对困难老厂予以适当补偿。

3.2解决厂网分离后部分电厂上网电价偏低问题

“厂网分开”是“十五”电力改革的一項标志性内容,但划分资产后留下的一系列遗留问题如“920”、“647”发电资产电价普遍偏低等迟迟未得到解决。随着“920”、“647”发电资产的变现划拨,这些遗留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各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电力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因此需要在下一步改革中尽快解决。特别是厂网分离电价核定是按照2001年成本费用、零利润原则设计的。

3.3形成与市场机制相配套的价格机制

价格改革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目前我国的电价体系、电价联动机制都不健全,电价信号对电力消费和生产的市场引导作用远没有发挥出来。

3.3.1继续实行煤电联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电价形成机制。煤电联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应当在符合实施条件的情况下坚决执行,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电价也应当同煤价一样,反映能源稀缺和环境成本。能源价格反映能源稀缺和环境成本,是为了提高能源有效使用;人为压低电价不能解决能源效率问题,更无法抑制高耗能产业的增长。由于能源的稀缺性,限价并不能改变总供给,并使总需求在扭曲的价格下不断上升。

3.3.2严格控制煤价涨幅,为发电企业减压,这也是控制CPI的重要措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电价应该上涨,但国家为了控制CPI,一直不让电价上涨,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既然不让电价上涨,就应该同步控制煤价,但事实上,煤价近两年一直在疯涨。如果这种局面持续下去,发电企业就将面临生存危机,这是严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事实上,CPI快速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的涨幅过快,由于国内煤炭的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0%-70%,正是由于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上涨,引起下游企业成本增长,最终发生连锁反应,从而导致CPI快速上涨。

3.3.3适当考虑上网电价上涨但销售电价不涨的办法,由电网公司也承担一部分煤价上涨的因素。电力企业内部可以对利润做一个合理分配,将发电厂提供的上网电价调高些,化解相对增加的煤炭成本压力,而对于电网企业输出的销售电价(包括工业用电、居民消费用电)保持不变。有条件的地区,甚至可以像广东一样考虑适当下调销售电价,这样使电网企业在追逐利润的同时,也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更重要的是可以使CPI保持稳定。

结语

电价的制定是一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切片切身利益,望各有关部门能从大局出发,以市场规律为准则,制定出利国利民,适合经济发展的电价价格。

参考文献:

1 陈德裕;输电电价的计算;电力系统自动化2001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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