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10年后再行动为时太晚等

时间:2022-10-20 19:0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湿地公约》签署40年来,湿地生态系统在应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但根据2005年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A)的结论:湿地退化和丧失的速度超过了其他类型的生态系统退化和丧失的速度。

预计今后全球气候变化将进一步加剧湿地的丧失和退化状况。同时,预计富营养化对江河湖沼、海滨等自然湿地的威胁将日益加大。各种直接导致湿地生态退化的压力与日俱增,加大了湿地生态系统出现剧变的可能性。这种剧变的强度可能很大,并且要扭转它可能难度更大、代价昂贵,甚至无法得以扭转。

从全球层面看,一方面湿地保护依然缺乏全社会的认同、支持。目前,在全球发展面临的各种挑战中,生态以及自然资源的安全很难排上各国政要的议事日程,当问题后果在10年、20年后出现时再采取行动将为时太晚。另一方面,科学政策不适应全球湿地保护形势。有科学家认为:传统的自然保护方式基于就地保护,其指标也不外乎是生物多样性、自然性、独特性、稀有性和代表性,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科学和政策都不足以维持全球湿地生态系统的数量和质量。

十年内水电电价优势不改

贾金生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同时推进大水电和小水电的协调开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同时由于生态和移民投入增多,我国水电上网电价将呈现持续走高的趋势。

目前我国水电平均上网电价要比火电上网电价低0.1~0.2元/千瓦时。目前由于对移民补偿和生态补偿增多,水电开发成本呈现持续增加的态势,由于水电上网电价基本采取成本加利润的方式确定,未来水电上网电价也将持续提升,但提价会在多方博弈中实现,例如水电开发商与移民维权方以及当地政府之间协商确定。即便如此,水电的开发成本至少在未来十年内相比火电都会有明显的优势。

从国际范围来看,由于资金和技术优势,发达国家在水电开发方面起步较早、开发程度较高。相比之下,俄罗斯的水电开发程度却只占总量的10%左右,这在发达国家中并不多见。这是由于俄罗斯实施的水电电价是计划性的,无法通过市场化机制使水电站的利润滚动以保障自身的建设和运营资金,因此这一点也让中国引以为戒,应坚定未来水电市场化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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