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调查

时间:2023-05-27 09:42:02 调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2011年是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在当前稳健货币政策条件下做好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对发展地区经济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为进一步做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对包头市达茂旗辖内的中小企业开展了调查。

关键词:欠发达地区;金融;中小企业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一、包头市达茂旗中小企业发展及融资现状

(一)中小企业的发展概况

根据达茂旗经济统计调查年鉴,2010 年末达茂旗共有中小企业4205 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20户, 占比2.8%;规模以下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4085 户,占比97.2%。从行业分布上看,从事第一产业农牧业产业化的中小企业有90 多家,占比约2.3%;从事采矿、制造业的第二产业的中小企业约有434 户,占比15.7%;从事服务业的中小企业最多,占中小企业数目的近80%。2010年全旗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646568万元, 其中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344380万元,占比53.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实现增加值302188万元, 占比达46.8%。中小企业解决了达茂旗近5 多万人的就业问题。2010 年对GDP 的贡献率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65%。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城市化进程。

(二)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

1.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主要依赖于自有资金。自有资金是企业进行原始积累和保持正常经营发展的必需资金,自有资金充足的企业,其资金流动性强,可持续经营与发展能力强。从调查情况看,目前,集中于县域的大部分民营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通过自有积累资金来完成的。

2.个别支柱企业和社会事业性中小企业可取得政府财政投资的支持。政府财政对企业的投资主要是对支柱企业新建、扩建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另外,也有政府为公共事业性行业的企业进行的立项或生产投资。

3.从银行贷款手续繁杂、费率较高,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贷款难”现象。中小企业在遇到资金困难时会把银行看成是对外融资的首要选择。但仅有抵押担保物、信用条件好的部分中小企业可得到银行贷款,其它大部分企业或因抵押物不足、加上银行贷款手续繁杂,担保费、评估费等费率较高,使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抬高。

4.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采取民间借资的方式融资。近几年来,民间融资十分活跃,民间融资手续简便、期限灵活,不受用途、项目、指标等的限制,利用民间资本融资深受中小企业的青睐,但民间借贷也存在利息负担过重等不利因素。

5.占用应付款是部分企业迫不得已的一种暂时短期融资方式。为弥补流动资金不足,部分中小企业采取预收账款和延期付款等方式增加资金。由于拖欠其他相关企业的货款、工程款及本企业职工工资,既损害了企业的信誉,最终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

6.从资本市场融资受到金融环境制约,获得融资难度大。达茂旗地区中小企业受其规模及地区金融环境的限制,很难利用资本市场获得所需资金。但部分股份制铁矿企业有时因结算需要进行票据贴现融资,但范围较小,品种也较为单一。

二、欠发达县域地区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贷款数额规模小

由于中小企业抵押担保物少,信用等级低等条件达不到银行贷款审批要求,银行对中小企业实行惜贷政策,虽然银行贷款占中小企业所能融资数额的60%以上,但相对于中小企业每年创造的60%GDP 和提供的65%就业机会来说,贷款的数额远远不能够与其对社会的贡献相比,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民间融资利率高,加剧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民间融资成为除银行以外中小企业求助的第二大对象,民间融资借贷利率一般高出银行同期借贷利率的一倍还多,高额的民间借贷利息沉重的压在中小企业身上,甚至有时候把中小企业拖到破产。

(三)其他融资渠道狭窄、融资规模小

达茂旗由于地区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影响,居民和企业投融资渠道单一,中小企业主要选择银行借款的方式和民间融资渠道来缓解资金困难,除此外很难从其他融资渠道和方式中取得融资,单一的融资渠道使大部分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且融资规模小,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信贷规模的宏观收缩加剧了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态势

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受地区经济的影响,普遍存在资金紧张的现象,2011年以来随着稳健货币政策的落实和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特别是银行流动性资金的减少导致其信贷规模的投放能力锐减。由此导致当地民间借贷资金成本的上升,加剧了企业从民间融资的利息成本。

三、边远县域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解决途径

(一)强化银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商业银行要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减少审核层次,简化审批程序,扩大基层行的信贷审批权限,改进现有信用评定标准,致力于信贷业务专业化服务的提升。

(二)加强对民间资本的管理和规范

加强行业协会性质的资本流通管理与仲裁,规范民间拆借和借贷行为。建立私人银行和中小企业投 资公司把民间资金从“地下”转到“阳光”下。将民间融资市场“退化”为合伙制的投资市场,可以从民间金融发展中剔除“非法集资”的负面影响,保证资本市场的安全。

(三)政、银协调配合,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征信管理,共同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是中小企业要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构建产权明晰的中小企业新机制,打造企业信用形象,树立信用品牌。二是打击非法金融组织从事的非法集资活动,防止谋取暴利搅乱金融市场,努力培育良好的地区经济金融环境。

(四)完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法规建设

不仅要通过立法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形成一套包括《中小企业基本法》在内的比较完善且相对独立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确保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平等地位;而且还要设置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和服务机构,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和信用担保机构,制定各种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计划,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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