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落实市委首轮巡察工程建设招投标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06 12:12:01 自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县落实市委首轮巡察工程建设招投标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某县落实市委首轮巡察工程建设招投标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某县落实市委首轮巡察工程建设招投标自查整改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届市委首轮巡察共性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南发改〔2017〕710 号)精神,按照六届市委首轮巡察反馈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共性问题整改清单,结合我县工程建设领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聚焦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招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自查清理整治,争取彻底解决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强化监管,堵住漏洞,建立健全防范不规范招投标行为的长效机制,推进全县招投标活动规范运行。

 二、自查整改目标 以此次自查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原则,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打击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齐心协力,力争把每一个项目都建成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促进我县项目推动战略健康有序实施。

 三、自查整改的内容及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分行业、分系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紧盯工程项目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干预插手项目采购和招投标等问题,部分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标或比选、故意拆分项目规避招标,工程建设和材料采购招投标存在违规问题”,整治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以暗示、授意、指定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招投标活动,以及材料采购、资金安排使用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等行为。同时,结合市委巡察组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工程建设方面共性问题,从招投标交易监督执法、项目招投标决策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进行整改。

 整改重点:

 1.违规决策项目。领导干部不按照“三重一大”程序,擅自决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或要求无任何资金来源就进行政府采购或工程项目建设。

 2.故意拆分项目规避招标。

 3.擅自改变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事项。

 4.应该比选但未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直接指定承建单位。

 5.领导干部授意代理机构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

 6.要求中标单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部分项目给特定关系人。

 7.不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或者违规签订补充协议。

 8.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压缩工期、赶进度。

 9.违规拨付或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

 10.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投诉处理。

 11.建筑企业出借资质、挂靠投标,随意变更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12.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骗取中标。

 13.将工程类项目拆分为材料、劳务服务进行政府采购。

 四、自查整改步骤 此次自查整改工作,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开始至 2018年 1 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2017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20日)。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整改小组,负责对本行业、本领域 2013年以来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存在的上

 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专项整治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自查情况;对重点项目、单位和机构的检查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措施和整改效果及有关建议等。并于 2018年 1 月 20 日前报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整理汇总后报人民政府。

 (二)督查抽查(2018 年 1 月 20 日至 2 月 10 日)。由县监察局、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我县 2013 年以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取至少20 个项目进行督查,结合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对自查自纠过程问题零报告和自查中查找问题未进行整改处理的单位,要列为本次重点督查的对象。

 (三)整改落实(2018 年 2 月 10 日至 2 月 28 日)。各单位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建立问题台帐和销号制度,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整改责任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销号。各责任单位的问题台账和销号记录,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8 年 2月 28 日前报送县发改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建立长效机制(2018 年 3 月 1 日以后)。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次市委首轮巡察和单位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修订完善健全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类似不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再发生,巩固好本次自

 查整改的工作成果。县发改局要根据今后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联合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回头看”工作。

 五、自查整改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县长郭宗海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李虹波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其他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仪陇县落实市委首轮巡察工程建设招投标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本次自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自查整改工作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

 2.强化责任落实。县发改局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职责,确保本次自查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责任人,做到全面自查不漏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3.强化监督检查。督察组要在随机抽查的基础上,对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专项工作不重视、不认真履行职责和对自查整改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隐瞒事实、回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仪陇县落实市委首轮巡察工程建设招投标自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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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名单 县落实市单 市委首 轮巡察工程建设 招投标 自查整 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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