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纪检监察工作报告范文报巡察组工作汇报总结0708(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02 16:00:04 工作汇报 来源:网友投稿

民政局纪检监察工作报告范文

尊敬的巡察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我就20xx年以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聚焦中心任务,强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一是创新制度机制。强化了机关内部制度建设,严防风险点,坚持按制度办事的原则,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2016年又对相关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20xx年开创性出台了《大冶市民政局层级负责制度》,明确了党组、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及各级干部职工“一岗双责”的责任内容、责任要求和追责办法。二是压实责任,层层传导。构建起了“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职能科室组织实施”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20xx年以来党组书记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x次,作出批示指示x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各类会议x次,上廉政党课x次。三是定期检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对各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签订的责任书落实情况及廉政承诺践诺情况进行半年、年终两次专项检查和分析通报,把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能力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制约。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谈心谈话、廉政档案、廉洁从政等制度,每季度制定《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每年市民政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新任职干部和在同一职务任职5年以上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x余人次,分管纪检监察副职直接约谈局属单位班子成员x人次,约谈重要岗位领导干部x人次。二是突出纪律建设开展履职尽责工作。用好从严治党利器,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出台了《督查督办制度》等,通过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共梳理查找出5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通过负面清单、限期整改,通过“回头看”,督查整改纠正问题x个。

(三)教育查究并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创新廉政教育模式。将廉政教育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DS 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组织了测试,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每年党组书记党课,每年受教育干部职工x余人。二是弛而不息纠“四风”。紧紧围绕纪律作风建设从严要求、严格督察、形成常态,近年来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突击督察、明察暗访x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点名道姓曝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x名同志进行了约谈,强化了对“四风”问题的刚性约束。三是围绕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抓督察促整改。20xx年开始,抓住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三个重要节点开展督察,着力发现问题、整改纠正。围绕出入私人会所、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管理、节日发放福利进行了专项整治,对“三公经费”、津贴补贴、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进行了专项清理。

二、存在突出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们民政队伍整体上是好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理念进一步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健康向上,整体工作充满活力。从工作层面看,“两个责任”不断压实,纠正“四风”、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在强力落实监督责任上还有差距。由于缺乏独立的民政系统内纪检监察机构,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还不够有力,落实监督责任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追究问责等方面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监督监管方式方法单一,大多停留在提要求、报结果上,没有进行深挖细查,导致出现个别机关工作人员非法侵占高龄津贴的违法情况。对制度督促落实不够,如考勤、请销假等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迟到、早退和不请假外出等现象问责少,没有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奖的多、惩的少,还没有形成奖惩分明的积极导向。二是工作中从严治党各项规定执行的不严格,对发生在民政系统内部个别干部职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监督纠正不够有力,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缺乏有效措施,对业务工作各环节的监督还不到位,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精准监督做的不够。工作任务布置下去后缺乏后期监督,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形式主义。三是事前监督效果不明显。廉政教育未能真正入脑、入心、触及灵魂,谈话针对性不强,谈业务工作多,没有直指风险和问题,只是做到填好上交廉政提醒谈话记录表,没有真正起到提醒和警醒作用,局系统近几年来发生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充分说明对干部日常的廉政提醒还不够,监督责任缺失。

(二)在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还有差距。一是围绕“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转变。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不能经常使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严格追究违反纪律的小节。不能全面准确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没能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不规范,问责机制不完善,工作的内容、对象、事项、方式等方面,需进一步实现制度化、程序化,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二是在实际监督执纪过程中存有畏难情绪,怕影响人际关系。在同一个系统内工作,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自身进步发展。三是问责执行不力。问责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习惯当“泥匠”和稀,不敢当“铁匠”碰硬,纪检监察工作受人少、事多、任务重等客观因素制约,习惯于以往思维定势,对干部的问责一般只停留工作约谈等处理上。

(三)在高标准工作水准上还有差距。对全市民政干部作风建设状况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经常性的分析研判,对民政干部职工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思想上也存在管不了、管不好的错误认识,导致对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做的不够。主要表现为:一是全系统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参差不齐,在当前强调主体责任的大形势下,领导班子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有所加深,然而普通干部职工和部分业务科室认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业务工作,轻教育管理,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只是政工科的事情,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够,消极被动的接受管理,未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工作上缺乏“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执行纪律满足于文件规定出了、会议开了、要求提了,对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纪律规定执行是否到位还重视不够。在具体执纪问责过程中,存在“老好人”思想,虽有维护民政队伍整体形象的考虑,但没能起到处罚一个教育全体的效果。三是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薄弱。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向民政各项业务渗透,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面临着民政业务日渐繁重与年轻骨干人才“青黄不接”的压力,民政系统的精兵强将不得不向业务一线倾斜。且民政系统无独立的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的新生力量极其薄弱,有的支部存在无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市委这次巡察为契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忠诚履行责任,强化职能,聚焦执纪问责,为全市民政事业实现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做到用准则号召人、引导人,用条例约束人、惩戒人。强化对“四风”和执法作风的监督检查,针对“四风”表现出来的新形式,及时制定有力措施进行遏制。持续加通报力度,传递执纪越来越严、处理越来越重的鲜明立场。及时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实现抓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队伍作风状况经常分析研判、群众反映突出作风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坚决防止“四风”等问题反弹。

二是全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经常使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严格追究违反纪律的小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切实解决执纪存在的宽松软问题,坚决克服“等要靠”思想和“老好人”心态,及时拔掉“烂树”。将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重点,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是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牢牢抓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完善责任传导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落实链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担当意识,善于监督,敢于问责,一把尺子执纪到底。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落实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谈心谈话制度。按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郑重承诺开展践诺情况检查,紧盯关键环节、重要事项,认真抓好教育、管理、制度、监督等具体措施落实。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继续对全市民政队伍“把脉问诊”。四是全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健全完善廉政制度,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重大经费开支、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的监督,严肃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立足职能,对告状求助群众冷硬横推、违反财经纪律等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问题,从重从严查处,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的升级和深度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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