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思考

时间:2023-06-21 08:12: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它是商业银行的一种创新性中间业务和附加值极高的增值业务,更是未来商业银行新的效益增长点。2005年11月1日,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正式开始实施,允许农信社在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为农信社搭建政策平台。本文通过对农村理财市场和农信社个人理财业务的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促进农信社个人理财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一、农信社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大有作为

(一)农民持续增收孕育农村理财市场。随着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和支农、惠农、稳农的政策落实到位,农村经济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农民实现了持续增收。以鄂西北山区十堰市为例,2010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3311元,比2009年增收26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3%。

(二)快速增长的储蓄存款是个人理财潜在的资源。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十堰市农信社储蓄存款以每年3.6亿元的速度递增,增幅居当地金融机构前列。如果有合适的投资理财渠道,这些资金将创造巨大的金融理财市场。

(三)农民自发理财意愿开始显山露水。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逐步增长,农村储蓄保值增值的传统理财观念正在发生变化,农村理财市场正在形成,特别在2007年我国股市行情异常火爆的影响下,农民的理财观念、理财意识正逐渐苏醒,理财需求开始显现。对十堰市辖内六县(市)120户农户抽样调查表明,30%的农民对买卖基金、国债、股票、保险、消费信贷等理财产品有一定需求。不少经济条件较富裕的农民期望当地农信社推出投资理财业务,给予一对一的指导。

二、农信社发展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问题

(一)农民理财意识有待开发。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为农信社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开辟了广阔市场空间。但由于广大农民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挣得起赔不起”和祖传的“有财不外露”的保守思想,使得一部分农民空守大量钱财,左顾右盼,持观望态度,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二)民间借贷活跃。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民间资本实力比较雄厚,民间借贷以其手续简便灵活、价格差距大、收益中厚,市场广阔。民间借贷的资金用途主要以生产经营性为主,不仅投向中小企业主,也投向一些个体业主或种养农户,金额差距越来越大,且在金额、期限及地域上进一步拓宽,正向公开化、规模化方面发展,这种趋势将直接冲击农村金融理财市场。

(三)理财业务受理机构稀少。除沿海地区外,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农信社主要从事存贷汇等传统业务,尚未涉足个人理财业务。有的虽然挂了招牌,但也仅起到装潢门面的作用。

(四)个人理财业务品种单一。少数涉足个人理财业务的农信社,大多是代理收付、代理保险、代理国债、资信证明等业务,根本无法实现针对某一客户量身定做个性化理财产品,无法展示农信社独特的产品特色和品牌形象。

(五)网络系统开发滞后。现代银行理财产品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目前,农村地区的农信社电脑网络和电子化服务还很不完善,ATM机数量较少,电话银行还未普及,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还没有起步。现行的信息网络根本无法应对庞大的零售客户群体,同时由于客户关系管理网络不全,也无法了解掌握客户的信息,这就难以开展个人金融理财业务。

(六)理财人才严重匮乏。真正意义上的个人金融理财师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行业,属于一种高层次的经纪人身份。目前农信社理财专业人才可谓凤毛麟角,同时也缺乏对理财业务的系统培训,意味着农信社不具备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条件。

三、推进农信社个人理财业务的现实选择

(一)高度重视个人理财业务。农村理财孕育巨大市场。农信社要充分认识到个人理财业务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需要,是增加农信社中间业务收入的需要,是农信社巩固农村金融市场的需要,从而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拓展农村个人理财市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个人理财业务体系。建议以省联社为单位,建立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分工负责、整体营销的个人理财业务管理体制,组建专门部门负责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调研、发展规划制定、新品种的研究开发和设计推广等工作。市、县两级联社要不断整合资源,设立理财业务部,在乡镇信用社建立理财中心或个人理财工作室,在各个营业网点设立理财服务柜台或VIP服务窗口,努力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一站式、一揽子服务。

(三)着力激发农民理财需求。农信社要着眼长远,加大产品宣传力度,向农民持续不断地灌输新的理财观念,着力培养农民的投资理念。同时还可以运用恰当的营销组合策略,如通过产品推介会、举办理财进万家活动、开展理财培训等形式,将金融产品信息传递给广大农民,让金融产品“深人人心”,激活农民使用理财新产品的欲望。

(四)设计适合农民的理财产品。农信社要充分考虑城乡差别,针对农村居民的经济、生活和金融知识水平,开发符合农民理财需要和理财心理、操作简单方便,且风险低、收益稳定、能随时赎回的金融理财产品。如可针对农民关注的子女上学、养老问题,适当降低教育储蓄产品的准入条件,设计专门针对农民养老的投资理财产品等。同时可与保险、证券、基金等机构建立战略联盟,还可以与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合作,联合推出个人理财产品,丰富理财业务内涵,多层次满足农民的理财需求。

(五)开发个人理财网络系统。个人理财业务需要一套完整的理财分析软件。农信社要集中资金开发相对完善的、与时代基本同步的符合农信社实际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实现区域性、系统性联网,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创造技术和信息条件。要尽快发展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向客户提供以存款为基础的结算、代理、投资、咨询、评估、理财等业务。

(六)加快个人理财队伍建设。发展个人金融理财业务,需要一支高素质的金融理财队伍。建议以县(市)联社为单位,聘请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专家对农信社员工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培训,重点培训包括业务知识、系统操作、客户服务及营销技巧和投资理财分析技巧等方面的内容,逐步提升其专业知识和理财技能。同时要在现有的员工中选拔优秀员工接受AFP、CFP的专业培训,逐步取得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可的资格证书。

(七)防范个人理财业务风险。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新兴业务,同其他金融产品一样存在着道德、市场、制度等风险。农信社要按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理财业务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规程,规范理财业务操作,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各类理财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可能避免操作风险。同时要根据农民的风险认知度较低的现状,进行充分、必要的风险提示和风险教育,以免造成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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