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中原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时间:2023-06-18 20: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明清时期,中原人为人口持续增长所驱动,继续采用毁林造田、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的方式解决生计问题,由此造成自然环境质量日趋恶化,地上生物资源减少,破坏了人类生存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应具有的良好环境。此情此景,引起有识之士探讨了与土地、林业与环境、林业与河患以及风沙与农业的关系。为了遏制上述局面的发展,有些中原地方官员发出保护林木与植树造林的呼吁,并提出应对措施。但上述努力并未被社会所关注,为后世留下了诸多隐患。

关键词:明清;中原;土地开发;环境恶化

中图分类号:K248/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9)03-0159-07

中原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宜人的生态环境、温润的气候为先民的生存和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素称发达的农业缔造了灿烂的中原文明。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原经济文化的发展居于国内领先地位。由于长期奉行以农为本的经济方针,以扩大耕地面积为手段进行土地资源开发,特别是明清时期,人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持续增长,在可耕地早已得到开发利用的情况下,人们持续向山区推进,毁林造田,虽然取得了一时效果,但由此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地质量退化、风沙盐碱肆虐、旱涝灾害频繁,又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明清中原土地的持续开发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原土地的开垦与人口增长同步。司马迁在《史记》中称这里“土地小狭,民人众”(卷一二九《货殖列传》,P3263)。时至西汉,中原地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262人,关中平原、成都平原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在100人以上,其余地区每平方公里多在50人以下。隋唐时期,河南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1/5左右。至迟在宋代,河南境内凡是适合农耕的平原与丘陵地区的土地都已得到了开发利用。

由明至清,特别是乾隆以后,我国人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持续增长。中原地区也不例外。据官方统计资料显示,河南人口,顺治十六年(1659)为918060人,道光二十年(1840)为23037171人,增加了4.19倍。至民国年间,人口增长速度更快,民国《考城县志》纂修者说:“近日验人口增加之率,每二十年必增加一倍。”(卷六《户口》,P1303)

在农本思想居于支配地位的岁月里,国家解决人口衣食问题的主要措施是鼓励号召农民垦荒,扩大耕地面积,在政策上给予优惠。洪武元年(1368),下令州郡人民“因兵乱逃避他方,田产已归于有力之家,成熟者听为已业”(卷三四,洪武元年八月己卯,p615)。洪武三年,又提出官给牛种,并免三年租税。清顺治六年(1649),宣布开垦无主荒地者,“州县官给以印信执照,开垦耕种,永准为业。俟耕之六年之后,有司官亲察成熟亩数,抚按勘实,奏请奉旨,方议征收钱粮。其六年以前,不许开征,不许分毫佥派差徭”(卷四三,顺治六年四月壬子,P348)。康熙时把原定垦荒起科年限由原来三年放宽为四年,后又把新开荒地起科年限改为六年、十年,“令地方官资给牛种”。清代爆炸式的人口增长,驱使中原人向不适合耕作要求的山区与盐碱地推进。于是众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纷纷向山区移入。伊阳“长山大谷,绵亘千里,流逋所聚为梗”。嵩县外来居民,于“西南境远县二三百里,深涧目谷,随地而居”(卷一一《里保》,P10)。舞阳县“南山有外来兴国州及安徽等处民人等,开种山地者,往往一家自成一庄”(卷六《风土》,P22)。辉县“有辖人深山六七十里者,近亦不下二三十里,其山上山腰山脚山峡,旧皆有田,皆有民人居住”(卷十七《艺文志》,P43)。由是,山区村庄得到快速增长。洛宁县,康熙三十一年(1692)共有村落79个,洛河川区26个,涧河川区33个,丘陵山原区15个,山区5个,到乾隆五十五年(1790)共有村落616个,洛河川区84个,涧河川区107个,丘陵山原区425个,山区233个。丘陵山原区村落由原来15个上升到425个,增加27倍;山区村落由原来5个上升到233个,增加了45.6倍。这种增长一直持续到民国年间。林县村落,康熙时仅有100余村(此记不完全),乾隆志所载为550村,民国二十一年“又增者三百六十七村,以县境面积计,约八方里得一村焉”(卷一《地理上·乡镇》,P34)。

在此期间,人们扩大耕地面积的对象,大致有以下五类:

其一,开垦已经开垦而荒芜的土地。土地的开垦利用必须是不间断的。原已开垦的耕地,或遭到战争的洗劫,或由于灾荒(包括水、旱、蝗等自然灾害在内)造成人口死散逃亡,无人耕垦就会重新变成荒地。这些土地被称为“旧载课额而抛弃者”。清初直隶南部“一望极目,田地荒凉”(卷一,P18),河南“河北府县荒地九万四千五百余顷,因兵燹之余,无人佃种”(卷一一,顺治元年十一月癸卯,P108)。此时招抚流亡垦荒,首先是开垦这些因无人耕种而荒芜的耕地。顺治十五年(1658),河南巡抚贾汉复奏报清察开垦荒地共九万余顷(卷120,顺治十五年九月乙卯,P933),即属此类。

其二,开垦河滩地与盐碱地。明隆庆六年(1572),黄河的走势是经由开封、仪封、考城、商丘、虞城、砀山、丰、沛、萧、徐州、灵壁、睢宁、邳州、宿迁,东迳清河与淮河,历云梯关人海。乾隆时,“聚居河滩者,村落稠密”(卷一一四七,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戊子,P378);咸丰五年(1855),黄河在兰考铜瓦厢决口,“黄流北徙,宋、元来河道为之一变”(卷一二八《河渠三》,P3796),形成今天的黄河下游河道。随着河道变迁,沙碱地面积进一步扩大。乾隆二年(1737),河南巡抚尹会一曾说:“臣查豫省地方,每多咸碱飞沙之地。”(卷三《敬陈农桑四事疏》,故道、废堤成为当地民众开垦的主要目标。

其三,开垦村头、沟尾、道左、坟旁、庙基、屋角的空地。崇祯十年《汤阴县志》纂修者说该县从扩大征税田亩出发,编人鱼鳞册的地亩,在岩畔溪滨、贫牧搜拓者占十之七,甚至庙刹、荒径、城内庄基及城外坟墓庐舍都作为耕地以编入。乾隆三年(1738),有关河南垦荒的一份报告称:“凡路旁田畔,村尾沟头,篱边屋角,间隙沙薄之地,颇多荒弃。”(卷六《奏报栽树成数疏》。P56)这些分散的小片空地,也为人们所注意,并成为开垦的目标

其四,向丘陵、山地扩展。丘陵与低山地区与平原地区相比,自然条件要差一些,人口也相对要少一些,但比深山老林还要好一些。深山老林区地广人稀、资源丰富,容易谋生,但交通不便、生活艰苦。在平原、丘陵没有空闲之地的情况下,持续增长而又没有土地的流民,便向山区推进。中原西南部山区是流民移居的重点地区之一。明正统二年(1437),监察御史金敬说:河南、陕西等处逃民“殆四五万人,先后入山,抵汉中府深谷中潜住”(卷二八,正统二年三月戊午,P571);成化七年(1471),荆襄总督项忠说,荆襄自“永乐、宣德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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