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非标”资产业务发展对宏观审慎管理的影响机理研究

时间:2023-06-17 12:48: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总结近几年金融机构“非标”资产业务的主要模式。

(一)银行理财业务

金融机构通过理财业务开展“非标”资产投资运作,主要借道非保证收益型理财业务渠道

1. 个投资信托受益权。信托受益权同时具备物权和债权性质,是一种典型的“非标”资产。操作如图1,“过桥”企业一般无须实际出资。因实际融资企业一般为发起行客户,其通常以“抽屉协议”向出资方提供担保或到期回购。

[融资企业][信托公司][投资者][过桥企业][银行][1、成立信托计划][3.获得资金][4、发行理财产品][5、募集理财资金][2、投资信托计划][6、付款][7、转让信托受益权][▲][◀][▲][▲][▼][◀][◀]

图1:理财资金投资信托受益权

2. 投资资产管理计划。2012年下半年,基金、证券、保险等行业“新政”相继出台,资产管理计划成为“非标”资产业务的“新通道”。与投资信托受益权相比,其优势在于:一是不受监管部门对银信融资性理财比例等的限制;二是信托公司净资本消耗较小,风险资产系数仅为0.5%—1%,而银信合作为10.5%;三是成本优势明显,信托通道费用一般为3‰—5‰,而基金、证券或保险通道则仅为1‰—3‰。

[企业][投资者][信托公司][定向资管

计划][银行][券商][7、发放信托贷款][1、成立信托计划][6、投资信托计划][2、成立定向资管计划][5、投资定向资管计划][3、发行理财产品][4、募集理财资金][▼][▲][▲][▲][◀][◀]

图2:理财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计划

(二)同业业务

最初表现为商业银行同业拆借,用于解决短期流动性不足;2010年开始逐渐变种。该渠道主要有同业代付和买入返售两种方式。

1. 同业代付。主要包括国内信用证结算项下代付、国内保理项下代付和票据类代付。以信用证为例,首先由买方客户向开证行提出融资申请,开证行/委托行在自身资金紧张、资金成本较高或缺少信贷规模的情况下,通过受托行代为付款,融资到期日委托行向受托行偿付相应款项。2012年8月,监管部门新规对同业代付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通过同业代付开展“非标”资产业务由此被终止。

2. 买入返售。主要有三种模式:

标准的买入返售三方模式。其基本模式即三方协议,通常涉及甲方(一般为资金过桥方)、乙方(实际出资方)和丙方(提供信托受益权远期受让的兜底方,常为融资客户授信银行)。主要做法是甲方A银行以自有或同业资金设立单一信托,通过信托公司放款给C银行授信客户;乙方B银行作为实际出资方,以同业资金受让A银行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丙方C银行为风险的真正承担方,承诺在信托计划到期前1个工作日无条件购买B银行的信托受益权。在实际操作中,甲方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券商、基金子公司、财务公司、资金充裕企业等。其实质即C银行通过B银行资金,间接实现向自身授信客户贷款的目的。

[A银行(甲方)][信托公司][融资客户][B银行(乙方)][C银行(丙方)][单一资金信托][发放信托贷款][转让信托

受益权][C银行承诺远期

受让信托受益权][▶][▶][▼][◀]

图3:标准买入返售三方合作模式

“T+D”买入返售模式。与上一模式相比,该模式减少了“过桥行”(甲方)角色,首先由项目银行C(丙方)为融资企业提供授信,出资银行B(乙方)借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等通道向企业发放资金。B银行提供资金当天(T日),即将上述受益权转让给C银行进行“名义代持”。项目到期日(即T+D日),C银行向B支付转让价款。该模式可概括为“即期转让,延期付款”。与上一模式相同,一笔本应计提100%风险资本的实质贷款,只有出资行计为“同业借款”,计提25%的风险资本;而项目行因T日未实际支付受让费用,普遍采取“不计账”操作,所以完全不占用风险资本,也无账面资金进出。

推荐访问:非标 审慎 机理 金融机构 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