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健全三项机制,,努力构建企业源头治腐制度体系

时间:2023-06-17 11:48: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当前国有企业正在持续重组整合,管理体制、组织结构、经济运行模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产权更加清晰,权责更加明确,管理更加科学,发展更加迅速,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从企业内部管理的深层次分析,计划经济的痕迹在某些方面依然存在,科学经营、管理创新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特别是企业内部监督机制还不完善,监督还不到位,致使一些危害企业生存、发展的问题时有发生。如财务监管不力,造成“小金库”屡禁不止;盲目投资上项目,导致大量资金流失;工程及物资招投标透明度不高,出现暗箱操作;用人不当,使企业管理滑坡,效益流失等等。问题的出现,使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防腐败工作对企业经济建设的巨大影响力。

反腐败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是从源头和深层次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必然要求。因此,同加强企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源头治腐的严密制度体系,在企业内部建立自律、防范、监管三个机制,规范“人、财、物、事”四项权利,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达到使经营者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的廉政目的,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措施和有效途径。

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制度建设

古人说,“为将之道,当先治心”。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首先要建立自律机制,关键是进行“不愿意腐败”的制度创新,建立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体系,使廉政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职权人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使之对腐败产生一种内在的厌恶感,主动抵制腐败。

一是通过制定学习教育制度,使廉政教育制度化。经常性地对企业领导干部和职权人员进行政策理论、党纪条规、思想道德等多种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权利观、地位观、用共产党人的品格和信念,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从思想源头上防止腐败。

二是通过建立严格科学的考核制度,赋予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责任,不断强化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做好廉政教育的职责意识。目前,一些企业领导对自身肩负的廉政教育的职责意识不强,重生产管理,轻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软指标,为生产经营让道,忙时扔一边,闲时抓一抓。因此,必须通过制度建设,将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廉政教育职责的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与各项经济指标、廉政建设任务一起下达,一同考核,并与其政绩挂钩。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级领导时时不忘廉政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廉政,事事不忘廉政,使企业领导和职权人员警钟常鸣。

三是廉政教育既要讲究教育方法的多样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又要造成一定的声势,形成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在采取集中教育学习、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的同时,要坚持开展廉政知识竞赛、测试、报告会、图片展示等群众性、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还要积极探索利用更开放、更现代、更生动的廉政教育形式,如通过本系统、本行业的局域网络,将有关的党风廉政教育信息、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领导的廉政讲话、指示及时刊发,形成纵横交错的思想教育网络,造成强大的思想教育攻势,使领导干部和职权人员从思想上牢固地树立起廉洁自律的廉政意识,形成使人不想腐败的廉政环境。

建立和完善防范机制,严格规范“四项权力”运行

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同志也曾经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制度建设对源头治腐的重要性是一个浅显和经过实践证明的真理。对于企业来说,通过制度创新建立防范机制主要是要规范好四项权力,既事权、财权、人事权、物权。事权,主要指企业重大改革、重要项目、重大投资、大额度资金运作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规范事权,就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决策程序和制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或少数人说了算,避免决策失误;规范财权,就是要严格财经纪律,健全理财机制和制度,避免资金违规运作、企业效益流失;规范人事权,就是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用好管好干部,建立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和严格的管理监督机制,避免用人失察失误,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规范物权,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对物资采购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网上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等透明方式,减少权力干预,防止暗箱操作。

那么如何加强制度建设,在企业内部建立起防范机制,从而起到应有的防范作用呢?我们认为,必须改变以往发现问题才制定相关制度;再发现问题,再制定相关制度的被动局势。要将制度建设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大局中,以建立防范机制,规范“四项权力”为目标,建立起一个涉及企业所有权力运作环节的制度网络。归根结底,就是要坚持创新,在企业内部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格、制约严密的源头治腐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作的范围、权限、程序,强化权力制约,真正做到从制度上防范腐败。

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制定严密的监督措施

制度一经制定,必须保证坚决执行。分析一些企业现存的一些问题,有些是体制、机制问题,但更多的是管理不严格、制度不落实造成的。如《2003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国家电力总公司因缺乏监督,规范“事权”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个别领导人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给企业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实践证明,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已有的廉政制度执行不力。对于制度,坚持了可以,不坚持也可以;执行得好可以,执行得不好也可以,这就大大削弱了制度的约束力和权威性,无法在企业中建立起真正起作用的制度体系。因此,制定完善权力运行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措施和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是事关企业源头治腐制度体系建立成败的关键环节。

要制定完善权力运行部门内部对要害岗位的监管措施和办法。根据部门的职能划分和工作职责,修订完善各岗位尤其是要害岗位的工作职责与工作标准,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清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工作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具体。根据部门内部的业务工作流程划分责任范围,把部门的权力与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头。让每个责任人都知道自己掌握的权力应该如何运行,在职责范围内的哪些方面、哪个环节上出了问题,自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做到责权分明,责任到人。还要制定和完善权力运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监管措施和办法。通常情况下,企业部门之间都不愿意履行监督职责,也不愿意成为被监督的对象。正如我们平常所说的,监督下级容易,监督同级难,监督上级就更难。因此,要从监督职责、工作流程、责任追究三个方面解决监督难的问题,使企业形成有运行权力的部门和人,就有监督其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部门和人的监管机制。

总之,从源头防治腐败是企业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工作的方向,也是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之策。因此,企业在生存与发展中只有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通过建立科学完备的自律、防范、监管三个机制,规范人、财、物、事四项权力,把好可能产生权力滥用的各个管理环节,使企业从管理层到要害岗位的权力运作活动都置于强有力的制度约束之下,形成企业职权人员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廉政环境,才能减少或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降低经营风险,确保企业航船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健康运行。

(作者单位:新疆油田公司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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