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金融监管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时间:2023-06-13 16:42: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美國的次贷危机对世界各国的经济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遭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当前,随着货币化程度越来越高。如何对金融行业进行有效的监管,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冲击。本文在相关文献分析的基础之上,对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分析,并借鉴外国金融监管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发展实际,对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能够对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字]金融监管 借鉴 对策

自美国次贷危机以来,世界许多国家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人们生活受到一定的冲击,通过对金融危机的分析可以发现,造成这种事件的主要因素是因为对金融机构监管不力造成的,这给我们未来发展提出了更为严峻的问题,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越来越快的今天,如何有效地对金融业实施监管,将是我们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它关系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研究

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我国金融体制得到全面发展,目前在金融监管机制上形成了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格局,分别对我国银行、证券、保险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这有利地促进了我国金融体制的顺利发展。银监会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制定银行业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实施对银行业的监督和检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经营范围进行审查和审批,并对银行业进行现场稽查和非现场稽查,对各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公布;证监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和拟定,制定相关的法律规章,实行对证券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批准企业证券的上市等交易活动,保监会主要负责对国内保险业务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保险企业的各种权益,对保险各项业务进行重点审查,以保证其能够有效的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 典型国家金融监管模式比较分析

(一)美国金融监管机制

美国是世界金融发展的先进国家,它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美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机制是双线多头分工型金融监管机制。即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可以自由的设立金融管理机构,两级政府之间可以分别设立监管机构,负责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并且所设立的监管机构在工作时,可以互不干涉,其中联邦监管机构主要有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货币监理署、储贷监理署、证券交易委员会。美联储负责对全国金融货币的监管,保证货币能够正常流通,对整个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通过对全国保险存款的制度、养老保险等相关制度的管理;货币监理署负责对本国货币的发行等进行管理。州级监管机构主要州银行厅、州保险监管署。美国通过这种金融监管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金融垄断,有利于对金融机构进行有力的监管,提高金融监管机构的服务水平。

(二)日本金融监管机制

日本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金融行业在日本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日本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单线多头监管体制,即在中央地方设立统一的金融办公厅,负责对全国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业务,同时,在金融办公厅下设多个金融监管机构负责对全国多个机构进行多层次的监管管理。日本的金融办公厅下设总务企划局、检查局、监督局。同时通过下设的科室进行金融政策的制定、调节市场金融秩序。日本的单线多头监管体制使得日本集中监管体制效率大幅提高,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水平。

(三)欧盟国家金融监管机制

欧盟国家在金融监管体制上采用的合作型金融监管机制,它在欧盟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贡献了巨大的作用。欧盟的合作型机制监管机制是指在经济合作区域内,这一地区的所有国家的金融机构实行统一的监管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各国对自身的金融监管仍旧有很大的自主权,通过执行统一的金融规章制度,制定一定的货币政策,但各国可以制定适合自身发展实际的贴现率,这种合作型的金融监管制度,有利于的促进地区这间经济金融的合作,通过制定统一的政策,可以有效地节约资源,达到互相合作的目的,有效的使地区之间的金融机构得到稳定,促进经济体系的发展。

(四)新加坡金融监管机制

新加坡是近年来经济发展较为迅速的一个新兴国家,新加坡经济能够在历次的金融危机抵御冲击,并且本国经济得以较好的发展,这与新加坡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分不开的。与其他国家相比,新加坡的金融监管体系高度统一,结构非常清晰,新加坡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是金融监管局,监管局董事会主席由财部部长担任,这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是完全不相同的,国家政府牢牢控制着新加坡的金融命脉。金融监管局在发展上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角色,负责本国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交易及保险业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新加坡注重对金融法律法规的建设。各项法律制度全面建设,通过系统性的操作,增强各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服务水平。

(五)韩国金融监管机制

韩国的经济发展是一个非常具有代表性意义的,韩国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辉煌成就完全取决于在金融危机时能够有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韩国经济遭到重创,经济发展出现萎缩局面,而经过了很短的时间之后,韩国就迅速地从亚洲金融危机中摆脱,成为东亚地区第一个摆脱国家危机的国家,这些成就的取得,归功于韩国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效的金融措施。韩国通过重新明确中央银行的地位,加强其独立性,通过制定适合本国发展的货币政策,负责对全国的金融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同时,成立金融监管决策机构融监管委员会,负责对韩国地区的证券业务和期货业务以及整个金融服务业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下设金融监督院的形式进行具体的监督指导工作(如图1)。在发生危机时,韩国政府充分发挥其协调职能,由政府出面为一些金融机构提供担保,防止发生挤兑行为,使金融机构能够顺利的渡过危机,为韩国银行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 借鉴国外经验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水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金融行业的发展,不断加大对金融行业的发展力度,我国金融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同时也表现为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要加大研究力度,提高我国金融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金融业的顺利发展。

(一)加强金融监管法制建设

当前,我国一直注重对金融业的发展,制定了若干法律法规,有效地推动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但同时也表现一些不足。因此,要继续加大我国金融监管法制建设力度,有效的规范金融行为,要对相前已有的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将法律法规细化到具体的业务之上,要进一步明确各监管单位和主体的职责和权限,使监管者能够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要制定详细的检查程度与方法,提高金融监管工作的可操作性,对于出现的法律冲突现象,要实行低层次法规服从高层次法规的原

则,使监管工作顺利进行。要做好对金融机构的检查稽核工作,加强对非现场检查的制度建设,通过监管立法的形式规范各项报表细节,使监管者能够根据各项报表做出及时准确的分析。要通过监管立法的形式加强对监管人员的问责,做好现场稽查工作,通过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更有利的推进金融监管相关法律制度完善。

(二)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公开监督是金融监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金融机构和相关的监管机构要适当的披露其政策信息,以便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金融机构的运行状况,使市场经济得到更好的完善,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提高金融發展的透明度,针对当前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所表现的如信息失真、假账等现象,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做好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和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一些宏观的经济信息及各项指标变化等,监管部门所提供的信息是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依据;金融机构在进行信息披露时,主要提供一些自身经营运行情况的信息,如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经营状况、资本实力等,通过这些信息指标可以让市场经济更加了解金融机构运行情况,是对金融机构进行选择的基础。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要适当调整相关的政策,增加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透明度,让每个人都能够了解到当前金融机构的运行情况,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信息披露体系,不断充实信息披露的内容,让社会更加全面的了解金融机构,为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

金融机构通过内部控制机制,可以有效地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使国家的相关金融制度能够得以贯彻实施,确保管理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促进组织经营目标的完成。当前,我国金融机构在内部控制发展上还显得比较滞后,在内控制度上还存在一定的偏差,这严重地影响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可以有效地降低金融经营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应对外部风险的能力,是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必要基础和坚实保障。要严格做好金融机构内部的分工,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能力,进一步确定各部门之间的制衡关系,制定有效地内部平衡制约机制。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审计监督制度,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审查和评价,促进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要不断加大力度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进行教育,提高其自身的知识水平和道德水平,不断的更新知识,使之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要加强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建立金融监管的协调机构

我国在长期的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分业经营的金融监管模式,确定了“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通过下设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形式,分别对我国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实现金融业多层次的全面发展。当前,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进一步加快,许多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已经发生了改变,金融业在发展保险业,保险业也在发展金融业,造成了各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局面。因此,面对当前的发展形势,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通过设立金融监管局的形式,实现对银行、保险、证券的统一管理,实现监管的跨产品、跨市场的协调,避免出现监管漏洞,使监管工作得以持续性的发展。

四 结束语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发展还不完善。因此,要在发展过程中为金融机构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使正处于成长发展期的金融行业能够得到快速的发展,提高金融行业的整体竞争力。面对我国金融监管过程中表现的不足,要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要详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我国的发展实际,借鉴国外金融监管的成功经验,从法律法规建设、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机制以及建立协调机构等几个方面来重点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水平,为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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