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反恐战略的发展与挑战

时间:2023-06-11 18:30:10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zoޛ)j馟um4iDP*.׫M뢸+kjנi}mM5]}_um4m4i]u}Mz计划都只是泛泛的政策措施,缺乏战略视野。欧盟层面的反恐政策发展为一些不连贯的短期规划,部门之间存在明显的职责重叠现象。欧盟涉及反恐的机构,除了欧洲警察组织和欧洲司法合作组织,还包括欧洲中央银行、欧洲毒品监控中心、欧洲外部边境管理局等,不仅容易造成多头管理,而且造成资源浪费。欧盟反恐政策缺乏统筹规划和连贯性,影响预防和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有效性。

在成员国层面,各国反恐政策体系的发展水平,发展速度不一。不仅成员国对恐怖主义缺乏一致的界定,而且成员国的反恐政策存在很大差异。有些成员国已经制定了反恐立法,大部分成员国相关立法严重滞后。在2002年之前,只有德国、法国、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和英国有明确的反恐立法,其余成员国并没有将恐怖主义单独列出,而是将其归入普通犯罪。另外,只有法国、西班牙和英国的反恐立法包括国际恐怖主义,其余国家缺乏相关法规。因此,恐怖分子嫌疑人通常利用成员国反恐立法的差异性来躲避法律的惩罚。欧盟成员国在调查、起诉、审判恐怖分子的方式上也存在显著差异。成员国之间的差异性为联盟层面的反恐协调和合作设置了障碍,导致打击恐怖分子效率低下。此外,具有合作意愿的部分成员国倾向于在欧盟框架之外寻求双边或多边合作。例如,法国和西班牙于2004年签署反恐合作协议;2005年,英国和爱尔兰深化反恐合作;比利时、德国、西班牙、法国、卢森堡、荷兰和奥地利7国在2005年签订《普吕姆条约》,实现DNA、指纹和车籍资料共享,以及加强警务合作。这些联盟框架之外的合作削弱了欧盟作为国际安全行为体的意愿和能力,加剧了欧盟反恐政策碎片化的特征。总之,欧盟层面的反恐协调与合作具有被动性、碎片化的特征。因此,欧盟有必要从整体上对资源进行统筹管理和优化,建立一个共同和有效的反恐战略框架,以克服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内部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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