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与历史研究

时间:2023-06-10 16:48: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学界一般认为,推崇共时研究的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是“拒斥”历史研究的典型。通过对其代表人物有关著述的深入解读,我们认为,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与历史研究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联:它以共时性的功能主义为主导,同时也在不断寻求与历史研究之间的和解,为解决共时性的功能主义与历史研究之间的矛盾“症结”做出了各种尝试与努力。

关键词:英国人类学; 功能主义; 历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K0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8)07-0027-05

西方人类学肇始之初,曾经经历了进化论和传播论两个重要阶段。它们都主张一种源于西方启蒙运动的线性历史观,试图撰写一部从“野蛮”到“文明”、以欧洲为最高价值标准的“世界史”。这种线性历史观遭到了后起的历史特殊论、结构功能论和社会决定论的批判,代之而起的是一种更为强调整体性、功能性、结构性的共时研究,这在当时以功能主义为主导的英国社会人类学界表现得最为突出。由此,学界也一般笼统地认为,推崇共时研究的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是“拒斥”历史研究的典型。“包括我在内的这一代英国人类学家一直大言不惭,他们深信历史对于了解社会组织毫不相干。”[1]“功能论者在倒掉构拟历史的洗澡水时,也把有实在根据的历史婴儿一起倒掉了。”[2]

通过对其代表人物的有关著述进行深入解读,笔者发现,上述观点是片面的,至少可以说它带有明显的“简单化”色彩,没有看到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与历史研究之间复杂的关联:它以共时性的功能主义为主导,同时也在不断寻求与历史研究之间的和解,为解决共时性的功能主义与历史研究之间的矛盾“症结”做出了各种各样的尝试与努力。本文选取该学派的早期领军人物马林诺夫斯基和布朗,以及后期领军人物利奇和普里查德为代表,通过对其历史观进行初探,对上述情况进行专题讨论。这对于我们全面深入了解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具有一定的意义。

一、 马林诺夫斯基与布朗的历史观

同为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的开创者和领军人物,无论是伦敦经济学院的马林诺夫斯基,还是牛津的布朗,都承认功能整体论,即把播化论中的“历时因果关系转换为共时函数关系,把不同文化之间的要素比较变成各种文化体系之间的结构比较,把现存文化中的‘化石’或‘遗存’看成仍在文化体系中发挥功能的活制度。”[3]但马林诺夫斯基主张的是一种满足个人生物性、心理性需求的生物功能论,布朗倡导的是一种社会结构论。[4]在如何从事及看待历史研究的问题上,他们也是既有共通的一面,也有不同之处。

(一) 马林诺夫斯基的“文化动态论”

马林诺夫斯基首先反对播化论主张的线性历史观,反对构拟历史。“同样的批评可以用以对付历史学派(播化论学派)。历史学派想专靠追寻文化传播的路线而重构人类文化的历史”。[5]另一方面,他并不反对历史研究本身。“人类学应该与历史学和人文学的其它分支一道,承担起生活之师这一古典意义上的庄严角色……目前看来极为重要的是,要为人类学断定更为科学的基础……这里首当其冲的是传播——即接触造成文化变迁。它是人类学迄今投射到人类历史最早诸阶段中去的主要事实。对这些阶段的研究不可避免地具有重建性。”[6]但是,马氏的根本着眼点在于,先明了文化的功能、后才能明了文化的历史,功能研究是历史研究的前提。“我们应将功能的文化论作为一种科学的底子,从而对于文化在何时、何地和何时起源等问题,作一般猜想,并从而重构人类的历史。只有根据经验性的定律,这种重构才可谓有当。”[7]“……文化历程是有一定法则的,这法则是在文化要素的功能中。”[8]这些见解在马氏的《文化论》和《科学的文化理论》中已经有清晰的表述。马氏后期的重要代表作《文化动态论》,①在继承上述思想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突破,更全面深入地体现了马氏的历史面相。

《文化动态论》是马氏思想发生重要转变的体现,“是马老师从根据文化的静态分析而作出的功能论的基本理论进入从不同文化的接触而引起的文化动态的分析”,[9]同时,这也标志着社会人类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转折。[10]但由于它是在英国社会人类学交班的时候出现的,并没有在当时英国社会人类学的学术世界里引起足够地重视,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有些生不逢时。[11]

在《文化动态论》中,马氏明确指出,第一,历史学家也在使用整体论、功能论研究过去和过程,功能论对历史研究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即,历史研究与科学的功能论是相辅相成的。“基于文献资料,以及考古学、语言学、地理学上的间接证据,历史就是重构过去,所有这些文献和证据显现了过去的事件,为得出溯及既往的推理提供了可能……如果历史重构不是通过臆测完成的,那么就必须通过正确的推理进行,也就是,必须以科学的归纳为基础。编年史记载和历史遗迹都没有向我们提供过去事件的全面图景,间接的证据尤为如此。历史学家必须运用推理,而且,只有以文化过程或者社会学过程的普遍规律为基础,这种推理才是可能的。”[12]“只有在我们能够追踪到制度发展的轨迹,在功能、形式上建立起连续性时,合理的历史解释才是可能的。”[13]他相信,只有靠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来整合,才能科学复原历史整体,摆脱猜测、构拟历史的困境。“文化过程具有普遍规律,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再现自我’……对大多数历史学家而言,回顾过程的主要兴趣是认识整体事实……以社会学和文化归纳而得以兴旺的历史学——因为没有这些,历史学只会成为臆测——又产生了社会或文化科学的规律。把历史学和科学对立起来是徒劳的。忽视两者中的任何一个会使人文主义的追求失去完整性。”[14]第二,他确信人类学家也可以使用功能论来研究历史和文化变迁。“整个功能方法是以人性的可塑性和文化发展的可能性为基础的”;[15]“功能的方法是适当的。因为它不包括历史的观点或者溯及既往的观点。但是,它也把出发点放在了重要的位置,把思考它的目的、政策和可能结果的前景放在了重要的位置。它引入了活生生的历史,这种历史就是神话中、溯及既往的情感中、现存的制度中的过去的残存物。变迁,不管多么具有革命性,但是,并没有完全终止过去,它部分地改变了过去,或者,在表面现象下湮没了过去。在欧洲接触的冲击下,非洲的文化基本制度发挥特定功能的形式虽然改变了,但是,文化基本制度仍然继续存在。功能的方法强烈要求整体的研究,也就是说,就新的要素已经固定下来而言,并且,确切地说,就新的要素已经固定下来的形式而言,研究新的要素。”[16]——在他看来,功能论所注重的历史应该是“活生生”的历史,即过去对现在的影响,而不是消失的历史,功能论研究文化变迁的目的在于将过去和现在相联系。“无论什么时候进行重建,就其而言,必须以现在能够研究的东西作为基础。”[17]“从纯粹的理论角度看,……最重要的主旨是在‘废弃了的和消失了的历史’与‘存在着的和发挥着作用的传统’之间做出区分。”[18]

总之,在马氏看来,功能论不仅适用于现在,也适用于过去;不仅适用于文化的相对静态阶段,也适用于文化的变迁;功能方法与历史方法是互为补充的,而不应该是互相对立的。

(二) 布朗的“‘历史-结构’论”

与马林诺夫斯基的多少有些“繁复而晦涩”的历史观相较,布朗的见解则显得“简洁而直率”。布朗认为,历史研究与结构功能分析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联合和兼容。①

首先,他对民族学与社会人类学的任务分工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严格区分了历史研究与社会通则研究。“从社会人类学一产生,它就企图在两种不同的科学方法——历史的方法与通则的方法——中间走折衷……”,[19]“在作为原始社会历史研究的民族学和作为比较社会学分支、并尤其关注于原始社会的社会人类学之间,应该做出明确的区别。我们可以将有关历史构拟的所有问题都留给民族学。对于社会人类学来说,任务是阐述和证实社会体系存在的条件(社会静力学的法则)和在社会变迁中可观察到的规律(社会动力学的法则)。而这只有通过比较方法的系统使用才能做到……作为研究原始社会的人类学,既包括历史的(人种学的和民族学的)研究,也包括众所周知的社会人类学的通则化研究,而社会人类学是比较社会学的一个特殊分支。”[20]“当民族学以其严格的历史方法只能告诉我们某些事情曾经或可能发生的时候,社会人类学及其归纳的通则却能告诉我们,它们怎样发生和为什么发生,即它们根据哪些规律。”[21]

布朗还指出,与功能研究相关的共时研究要先于与历史研究相关的历时研究。“为了了解比较方法所应有的精确性,我们必须牢记所指出的解决问题的种类,有两种解决问题的途径,我们可将其分别叫做共时性的和历时性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共时性问题的研究必须要优先于历时性问题的研究。只有当我们认识了一个民族的制度的功能时,这个民族的制度中所发生的变迁才能真正被理解……由于比较社会学的问题有两种,所以比较的方法也有两种使用方式。与文化的共时性研究相联系,我们应将历史上某一时期存在的各种不同文化进行相互比较,而不要考虑文化本身的变迁”。[22]

虽然布朗把历史研究放在了次要地位,但还是承认了它的价值。“当我们转向比较社会学必须研究的历时性问题,即文化怎样变迁的问题时,那些分别处于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比较,一方面可以给我们一定的帮助,另一方面这种比较本身又是不充分的……对此,我们可根据历史记载做一定程度上的研究,不管这些历史记载是否充分、可靠和完全”。[23]

明确了历史研究与功能结构研究的分工,布朗还提供了将二者进行兼容与联合的可能性。早在20世纪30年代,布朗及其学生就有将历史研究纳入到社会结构分析框架中来的尝试。埃根(Fred Eggan,布朗的学生)的《乔克托族亲属制度的历史变迁》,就是属于这种研究模式的一篇实证作品。就当时而言,在英国社会人类学中采用这种模式进行研究的并不占主流。文章专门研究了乔克托族亲属制度的历史变迁,展示了将功能研究与历史研究兼容联合起来的尝试。“要了解文化的变迁,就得研究社会制度之间的关联;而没有历史分析,亲属结构分析就会变得模糊不清。历史分析必须以档案等证据为基础,因为当时尚无其他更为有效的方法,而历史分析的最终兴趣还是在于寻找规则。”[24]该文的历史分析,为布朗所建构的社会规则“社会体系内部功能的不一致性将导致变迁,社会体系内部依靠相似的变化得以保持内在的一致性”[25]提供了实证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埃根使用历史变迁的视角展开研究,其归宿依然是布朗的“社会结构论”。“正如在训练如弗莱德·埃根(Fred Eggan)、索尔·泰克斯(sol Tax)和罗伯特·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済辈的过程中(他的这些学生注定要成为下一代人类学家的领袖人物),这位英国导师(布朗)成功地在历史主义的混乱海洋中创造出了一个结构之岛——一个理论一体性之岛。”[26]

二、 利奇与普里查德的历史观

利奇与普里查德,一个是伦敦经济学院马林诺夫斯基的高足,一个是布朗在牛津的继任者,因此他们二人可以说是老一辈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正宗传人的代表。一方面,他们受到了功能论的深刻影响;另一方面,他们又对前辈开创的功能论持有不同程度和不同角度的批判,成为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中试图突破传统结构功能框架的两个典型人物。他们“反叛”的一面,在如何从事和看待历史研究中表现得最为清晰。

(一) 利奇的“动态平衡论”

利奇的历史观集中体现在其专著《上缅甸诸政治体制》中。该书“阐述了在一定历史范围内,意识形态和政治行为之间复杂的相互联系”;[27]引入了历史的、变迁的研究视野,但又回避了真实的历史运动;生产了一种作为观念规则的“动态平衡论”,以超越布朗的静态“社会结构观”,但在本质上又与之相去不远;尝试将历史资料与民族志描写衔接在一起,但在历史资料的具体运用上又“心存疑虑”。

首先,利奇反对寻找客观的历史规律和社会学规律。他认为,所谓“客观的历史规律、社会学规律”,充其量只是一种个人思想加诸于事实之上的产物,而不是实际存在的社会关系。“社会人类学的资料就其性质而言,皆属历史的偶然,在本质上是不会再现的;但是当人类学家坚称他关注的是“社会学”而非“历史”,他就业已在资料上加了一项认定:在混乱的经验性事实中可发现井然的顺序。……在我的观点中,民族志与史籍中的事实只有在我们以思想加诸其上才能具有井然有序的印象。我们先设计一套体系的言语范畴,继而将事实纳入其中,在这种情况下,体系指的是诸概念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布朗等人认为的实际存在的关系,有机类比有时是有用的,但社会不是一个有机体……”[28]

第二,利奇引入历史变迁的研究视野,目的在于生产作为观念规则的“动态平衡”的社会结构观。尽管他在《上缅甸诸政治体制》中,把均衡状态运作的时间幅度延长到150年之久的阶段,但他的本意并不是从片断不全的克钦(Kachins)历史记载中发现一个永不停息的历史循环过程规律,即动态的钟摆平衡规律。“我的论点其实是说第五章(即《克钦贡萨(gumsa)社会中诸结构性范畴》)所述的这套言语范畴构成了一个有持续性与结构性的集合,而克钦人就是依据这套范畴(向他们自己以及向外人)诠释他们身旁的实际社会现象”,[29]即,利奇的本意在于借助一套言语范畴来“诠释”一种动态“事实”来试图超越布朗的理想化的静态社会结构观。利奇自己也承认,他在历史记载中所追求的这种动态“事实”,即动态平衡秩序,由于要依赖言语范畴,也是一种主观产物——“对比福特斯(Meyer Fortes)的分析是基于生物生长过程这项经验性的事实,我要从历史事件中追求的井然秩序欲依赖言语范畴,然而这些言语范畴会因时空不同而有不同的诠释,所以此秩序在终极的意义上也是一种幻象。”[30]因此,就实质而言,利奇的“社会结构”只是人们头脑中的逻辑建构、观念规则,[31]他所“诠释”的动态“事实”“也只是一种机械的摆动,一种被夸大的矛盾所驱动的,在两个想象中对立的秩序间的机械摆动。利奇用这种‘动态平衡’回避了真实的历史运动、变迁、革新和对于变化着的条件的适应。”[32]而真实的历史运动要比利奇的动态平衡秩序复杂得多。由此观之,尽管利奇试图突破布朗,但实质上与布朗相去不远,体现的也是一种理想化的社会结构观(当然,布朗追求和力图再现的是实际存在的社会结构关系,并认为这是可能的;利奇强调的是作为观念规则的动态“事实”的建构,并认为实际存在的社会关系是不能再现的)。为此,他受到了人类学家纽金特(D.Nugent)等人的批评,“对克钦政治制度的分析应该基于历史,应在克钦社会内外变化着的政治经济力量的广阔构架中而不应在‘封闭的思想体系’或‘制造出来的理论’中去寻找矛盾”。[33]

第三,利奇虽然认识到了历史研究在人类学中的价值,尝试将历史资料与民族志描写衔接在一起,但在历史资料的具体运用上“心存疑虑”、“底气不足”。利奇虽然承认任何有关社会变迁的理论必然是一个有关历史过程的理论,但他把社会变迁理论(历史过程理论)的有效性建立在推测、推理的基础上——“目前在发生作用的某些力量(forces)很可能导致个别克钦社区组织上的修正,相同的或非常相近的力量在过去也发生过作用。”[34]第八章《克钦人历史中的变迁证据》,是该书使用历史材料进行研究的主要一章。在利奇看来,这一章主要包括三件事,描绘出本区已知历史的一个大纲;推断出克钦人的未知历史大致情况;证明其推断不只合于已知的历史,而且合于第二章所述的生态影响。该章除了寻找贡萨(gumsa)与贡老(gumlao)体系皆不具稳定性的力量是什么之外,仅仅在于显示出该区历史中没有任何史料与他的诠释相冲突。利奇在使用历史证据上的消极性足见一斑。他还认为,任何一个理论要得到充分的证实或驳斥,都需要足够历史事实的认识,但如果这些史实缺乏记载,猜测历史不仅徒劳无功,而且会引起误解。因此,他甚至认为,读其第八章是“浪费时间”,“若觉得这些东西没有可读性的人最好跳读第九章”。[35]从上述来看,利奇明显受到了英国传统功能论的深刻影响。

究竟如何恰当地将历史纳入结构功能框架之中?利奇自己认为,这使他“在本书的写作上陷入了困境”。[36]“包括我在内的这一代英国人类学家一直大言不惭,他们深信历史对于了解社会组织毫不相干。这些言论的真正意义其实不在历史的相干与否,而是历史实在太难放到纸上、化为文字。我们这一批功能学派的人类学家并非真的是出于原则在‘反历史’,很简单,是由于我们不知如何把历史材料嵌入我们的概念框架中。”[1]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书是他结合历史资料进行人类学研究的一次初步尝试,其重要价值在于明确提出了有关问题。

(二) 普里查德的“历史人类学”

普里查德先入伦敦经济学院,师从马林诺夫斯基和塞利格曼(C.G.Seligman),后入牛津,成为布朗的继任者。普里查德在从前辈那里继承英国社会人类学的“衣钵”——功能论的同时,以自己独到的见解诠释了历史在人类学研究中的角色与意义,对前辈的观点进行了根本性的发挥和更新。如果说利奇的“动态平衡论”想试图突破布朗的“窠臼”而最终还是限于之的话,普里查德的“历史人类学”思想则彻底从功能论的羁绊中摆脱出来。

普里查德的思想曾经历几次大的变化。早期的普里查德,深受马林诺夫斯基“功能论”、尤其是布朗“社会结构论”的影响。1937年出版的《阿赞德人的巫术、神谕与魔法》(Witchcraft,Oracles and Magic among the Azande)标志着他的一次重要思想转变:从实证和功能的制度解释转向了唯心论。1949年出版的《西兰奈加的山奴西人》(The Sanusi of Cyrenaica),则基本背离了布朗主张的共时研究要先于历时研究的基本原则。《西兰奈加的山奴西人》是普里查德作为现代人类学家、使用历史材料写就的一部著作。它不同于编年或断代的史学著作,因为其目的在于解决一个当代的社会学问题,历史材料只是解答问题的资源。本书在研究方法上的一大特色在于将结构分析与历史事件结合起来。[37]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根本性问题的讨论,即,社会人类学研究与历史研究究竟是何关系?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体系,还是一个道德体系?将社会人类学视为一门社会科学,还是一门人文学科?

虽然普里查德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就有脱离布朗理论架构的迹象,但直到1950年,即继任布朗在牛津的主任教职4年之后,在纪念马雷特的演讲(Marett Lecture)上发表《社会人类学:过去与现在》(Social Anthropology: Past and Present)之际,才正式公开了他与布朗之间的根本分歧,提出了“历史人类学”的观点,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系统回答。

该文首先回溯了古典人类学与历史的渊源关系,然后亮明了普里查德自己的基本立场。他反对古典进化论和传播论所主张的“强求一律”(procrustean)的线性历史发展观。[38]但同时,他也反对“功能论”有关“不需知道历史,就可知社会规则”的见解。[39]这是一种功能决定论,而社会不是一个理性体系。他认为,“功能论”拒斥历史,不仅妨碍“功能论”不能看到历时的变化,而且阻止了“功能论”检验其结构,因为历史能为之提供实验的场景。他还指出,随着人类学研究对象由无文字的结构简单的原始社会向复杂的文明社会转变,如何看待历史研究将成为一个更为尖锐的问题。[40]

在此基础上,普里查德进一步指出,以观察、比较、建构理论模式为目的的社会人类学是一门人文艺术学科,与历史研究是相通的。通过对社会人类学研究过程进行深入剖析,普里查德对自己的这种“历史人类学”观进行了系统论证。

社会人类学研究的第一阶段为描述,即“人类学家寻求对一种文化的有意义的明显的特色进行理解,同时将它们翻译为人类学家自己的文化术语。”[41]历史研究亦然。在该阶段,人类学与历史研究在目的和操作上无太大的差别——都在有选择性的使用材料,只是社会人类学使用的是直接的亲身体验的材料,而历史学则使用档案等间接材料,其差别仅仅是技术层面的,而不是方法论意义上的。研究对象缺乏有记录的历史,并不说明人类学研究本身不具有历史的特点。共时研究不是人类学的“特权”,而历时研究也不是历史学自己的“专利”。一项具体的社会人类学研究,历时、共时研究都可以采用。他赞成美国历史特殊论的代表人物克鲁伯(A. L. Kroeber)的见解,即,历史并不是按编年顺序来呈现事件之间的关联,而是用描述把它们整合在一起。普里查德指出,具有这种特点的历史编纂与社会人类学相辅相成。历史学家不只是专注时间段,记录系列的事件;若专于某一特定时期的特殊文化,也可以生产“民族志专论”,比如Burckhardt的《文化的复兴》(Culture of the Renaissance)。人类学家也不只是专注某一特定时期,对原始社会的文化进行描述性整合;也可以研究发展中的社会,生产与一般叙述史、政治史有别而在本质上相同的社会史,比如他的《西兰奈加的山奴西人》(The Sanusi of Cyrenaica)。[41]“历史事件的综合性以及对综合性的总体描述的目标都足以使他(普里查德)提出一种方法论的相似性。在他看来,结构形式的描述与历史和人类学都不是对立的。”[42]

社会人类学研究的第二阶段为寻求揭示社会或文化的内在模式。一些历史学家,不仅仅包括历史哲学家、文化史学家,也包括一些严谨而正统的以事实复原为主要目的的史学家,也都在这样做。社会人类学研究的第三阶段为比较,即对不同的社会或文化结构进行比较。历史学家也不排斥比较和分类,尽管他们多以一种含蓄的方式来进行。

总之,普里查德认为,尽管社会人类学研究与历史研究可能有很多不同,但在方法和目的上都是一致的。人类学研究与历史研究的会合,与古典民族学和史前考古学的会合相较,应更为紧密——历史可以为人类学提供材料、证据;人类学可以为历史提供详尽的一手记录以及文化的内在结构。[43]在此基础上,普里查德明确指出,“社会人类学是历史编纂学的一种,因而最终是一门哲学或艺术,所研究的社会是一个道德体系而不是一个自然体系,其兴趣在于设计而不是过程,它寻求的是模式而不是科学的规则,关注的是解释而不是说明。”[44]由此观之,普里查德与布朗之间的分歧已经不能调和,他的这种“历史人类学”思想已经彻底走出了“功能论”和“社会结构观”的窠臼。

在文章最后,普里查德参照史学家梅特兰(F.W.Maitland)的观点,对人类学的发展进行了前瞻,“人类学在将来要么成为历史,要么什么也不是……尽管目前社会人类学还束缚在科学化状态中,但在将来,人类学会有一个人文学科的转向——尤其是向历史、特别是向社会史(即制度史、文化史、思想史)方向的转向;在转向的过程中,社会人类学还会保持自己的个性,因为它有属于自己的特殊问题、技术和传统,尽管它还会关注原始社会,但复杂的文明社会将会逐渐纳入人类学的视野之中。”

普里查德1962年的文章《人类学与历史》,对他的上述观点进行了补充说明。他认为,尽管目前人类学学家将自己局限于共时的现在或者共时的过去、而少有研究一个长时段的社会发展的(他的《西兰奈加的山奴西人》是个例外),但这种局面会逐渐改观。社会人类学和历史是社会科学或社会研究的两个分支,因此它们之间有重叠,应互相借鉴。社会史与人类学家所称之为的“社会动力学”、“历时社会学”或“社会变化研究”、“过程分析”之间并无实质差别。[45]他同意史学家梅特兰的见解,即人类学在将来要么成为历史,要么什么也不是,但同时指出,“这也是可以倒转过来的——历史学在将来要么成为人类学,要么什么也不是,而梅特兰等史学家也是可以接受的。”[46]他不同意列维-斯特劳斯有关这两个学科之间的划分方式,却同意列维-斯特劳斯的观点——人类学与史学的区别在于朝向,而不是目标,它们是不能分离的(indissociables)。

就当时的英国社会人类学界而言,普里查德的“历史人类学”思想,尽管是一种突破性的创见,但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仅仅是时代主流中“飞溅出来的浪花之一”,但他的这些思想,在西方人类学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发展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三、结论

马林诺夫斯基和布朗,作为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的开创者,推崇的是共时性的功能整体论,但他们都不排斥历史研究。作为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的接班人和后期发展的代表,利奇引入了历史变迁的视野,试图突破布朗之静态社会结构的框架,虽然在本质上与之相去不远;普里查德的“历史人类学”思想,尽管没有从根本上撼动和改观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忽视历史研究的整体局面,但它以一种突破性的创见,为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与历史研究的和解开辟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

因此,很难简单地说,推崇共时研究的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完全“拒斥”历史研究。事实上,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与历史研究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联:它以共时性的功能主义为主导,同时也在不断寻求与历史研究之间的和解,为解决共时性的功能主义与历史研究之间的矛盾“症结”做出了各种各样的尝试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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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凤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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