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机制研究

时间:2023-06-09 18:24: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在当前我国高校二级层面院系的治理结构中,党组织在院系工作中的政治核心地位不明确,院系党组织的自身发展出现困难,基层动员能力不足,成为阻碍二级院系党组织建设的三大主要难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切实推进二级院系的党建工作,不断强化二级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持续推进增强二级院系党组织的人才队伍与支持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提升院系党组织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能力。

[关键词]

二级院系;党的建设;政治核心;机制研究

[中图分类号] D26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09-0055-03

在高校党组织结构中,二级院系党组织承担着基础性关键作用,既是教育、团结广大师生员工的政治核心,同时也是党在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战斗堡垒。二级院系的治理结构如何进一步健全和优化,院系党组织的职责定位如何进一步明晰化,工作机制如何进一步完善,院系党组织在推进院系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如何进一步发挥等,都成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的定位和职能

(一)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体现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决策与决定上。[1]在实际工作中,上级党组织和学校的决定、决议需要覆盖到学校机关、基层等各个基层组织,因而具有普遍性、全覆盖的特征;而具体到高校的各个院系、部门、机构则有着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这就要求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不能机械地照搬照抄上级党组织和学校的文件要求,而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师生员工中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统一师生员工的思想,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的决定、决议的情况进行具体的监督和指导。

(二)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要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决策与决定。这种机制的核心是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为目的,以院系党政领导共同讨论和决定学院重大事项为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这种工作机制和决策方式既加强了基层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又保证了行政院长带领师生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行政工作。[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高校在二级院系层面实现了党政之间既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又同时互相合作、形成合力。

(三)高校二级院系层面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还体现在组织建设与组织工作方面。院系党组织承担着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安排落实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努力发挥党员在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要领导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高校二级院系权力运行机制的现状

目前高校二级院系的权力结构中主要存在三种形式:以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及各党支部为代表的政治权力,以院长及院系行政班子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以及以教授群体为代表的学术权力。现实中,这三种权力的此消彼长与互相制衡构成了高校院系层面权力运行的现状特征。

(一)政治权力协同行政权力的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制。通过加强党的领导与贯彻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既巩固基层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的同时,又能够保证行政院长带领师生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行政工作。该制度力求通过党政分工负责,实现院系层面领导权力的集成。另一方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实际运作上采取了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商平衡,并将学术权力充分纳入决策过程的方式。这一方式主要通过议事规则体现。例如,关于议题的提出,应由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充分沟通,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时确定,议题确定后应提前通知与会者。关于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按照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学术问题应听取院系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的意见。党政联席会议所代表的高校院系层面权力运行模式以协商协调为中心,力图在院系最大程度地实现党政“共同负责”的决策形式。

(二)以行政权力为主导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这种权力运行方式,意味着院长(系主任)对院系决策具有决定权,事实上违背了对以党委为代表的政治权力在院系治理中应发挥领导作用的基本要求,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高校二级院系层面决策权力的健康运行形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一决策形式却并不罕见。例如,一些高校院系虽以党政联席会议作为最终决策平台,但在实际决策中,院长却发挥了主导作用。不但党政联席会议由院长主持,且院长兼任学院内数个专业委员会主任、领导小组组长等职务。[3]在这样的情况下,显然政治权力在院系治理体系中将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同时也抑制了党组织应起到的监督功能。民主集中制的缺位,更使得学术权力在决策过程中的有效参与无法得到保障。

(三)以提升学术权力重要性为诉求的“教授治校”新动向。近年来,以教授集体为代表的学术权力寻求更大自主权、自治权的趋向为高校二级院系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院系的学术权力主要是指院系内教授的集体权力,其表现形式通常包括学术委员会、教授会等对专业知识门槛要求较高的院系内二级组织。[4]现实操作中,有些院系已经开始以教授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审议与学院学术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若党政班子与教授会决议冲突,则以教授会决议为准。由于学术权力为非科层制的结构,自然也具有不可约束性,因而不加制衡地任其主导院系治理与决策,容易造成高校脱离党的领导的危险倾向。并且,学术权力的易分裂性导致其无法有效、及时地在院系建设重大事项上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对待学术权力参与治理决策的需求,应以提升其在党政联席会议中的主体性、专家性作用为主要应对。

三、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党组织在院系工作中的政治核心地位不明确。由于对具体工作机制的规定还不够完善,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实际上无法行使在院系重大事项上的决策权,无法充分有效地发挥“把握方向、推动发展、守住底线”的关键作用。首先,高校作为各种思想理论、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尖锐交锋的重要场所,而院系又处于多种管理传递交叉的节点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主要在院系层面解决,矛盾更加激烈和集中,各类重大决策都可能与思想阵地的攻防有关。因此,院系党组织的思想教育功能,不应只限于掌握和了解全院师生的思想动态,而只有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能得以贯彻执行,才能够真正体现“把握方向”的意涵。其次,“推动发展”要求党组织深度参与院系发展与改革。这就需要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密切配合,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达成一致与共识。如果院系党组织与行政班子之间无法明确各自的权力与职能范围,那么决策立场的冲突将有可能表面化,导致决策效率和政策的实施结果都大打折扣。再次,院系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功能是保证监督,这意味着院系层面的行政权力应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5]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一旦无法保证,势必带来行政权力的过度膨胀,使得院系党组织对相应行政权力的监督受到限制。

(二)院系党组织的自身发展面临的困境。党组织的发展受限于人才队伍的建设和支持体系的完善,这两者都是院系党组织所面临的现实困难。从队伍建设的角度来看,院系党组织缺乏对党建工作具有高度积极性与创新能力,且对日常工作又充分熟悉、能够实现深度参与决策的专门性人才。现实中,兼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往往对党建工作投入的精力不够,而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党组织书记又缺乏在院系决策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另一方面,队伍建设的困境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高校院系对党组织工作的支持保障不足。难以招揽精英人才的根源是院系党组织工作岗位的吸引力有限,党员教师对担任支部书记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党组织的人员配备不足。在日常活动经费上,院系党组织也难以得到高校相关部门和规定的有效保障。

(三)院系党组织的基层动员能力有限。目前,在二级院系党建工作中,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工作现状不尽如人意。教师党支部功能弱化,政治学习成了业务研究,组织生活难以正常开展,部分教师党支部凝聚力和号召力不强;教师党员发展工作缓慢,中青年教师入党积极性不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选配困难,兼职现象比较普遍。在学生党员中,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对党组织意义的理解不透彻,对党员义务的理解不充分的情况,学生党支部的日常活动往往以应付突击性学习、完成上级布置的事务性工作为主,缺少与党员和群众在思想和实践层面的交流,有些党员活动甚至流于形式。归根结底,这是院系党组织对基层党建重视不够,方法不对的结果,长此以往,院系党组织的基层动员能力将逐渐弱化。

四、加强高校二级院系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切实强化二级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要依靠基层党组织来贯彻落实,同时基层党组织也要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通过正确引导和有针对性地解决师生党员的思想问题,使他们对学校和院系的改革发展形势有正确的了解,消除认识上、思想上的困惑。院系党组织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师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观念,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党员发展工作,为党的队伍注入新鲜血液;通过群众工作,教育群众相信党、相信社会主义事业。尤其重要的是,在二级院系的治理体系中要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建立健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及其运作机制。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党政联席会议应确保党委的领导角色,院系党组织应积极推动明确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规范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同时,院系党组织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包括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以确保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运行。在此基础上,二级院系党组织才能真正发挥思想引领、参与决策、推动改革、用人导向、监督保证等方面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增强二级院系党组织的人才队伍与支持保障体系建设。选好配强院系党组织负责人,使他们成为党务和业务都强的基层组织带头人。一要着重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强化理论武装;二要完善领导班子民主机制,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三要完善领导机制,可实行党政干部交叉兼职,党员行政主要干部进入院系党委(党总支);四要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特别是要杜绝把书记职位当作荣誉和头衔的做法,要把那些真正对党务工作有热情、能投入的同志选出来、推上去。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和基层党务工作者激励机制。把基层党建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建立健全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体制相适应的二级学院党的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组织在推动发展中的政治性地位,强化党组织负责人队伍的领导职责。要将加强二级学院党的建设纳入高校党建责任制和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并作为其执行情况的督查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提升院系党组织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能力。一是要确定责任机制,明确院系党组织班子和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二是要确定目标机制,根据院系党组织建设的任务,实行目标管理,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工作目标,督促基层党支部将长期目标意识贯穿整体工作,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三是要确定考核机制,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定期考核基层党支部的目标实现情况,将短期突击完成任务的工作方式转变为长期分阶段实现目标的工作方式;四是要建立合理奖惩激励机制,对基层动员能力强、与群众联系紧密、党员活动形式创新的基层党支部应予以表彰,并倾斜资源配置,增加资源供给。同时,对疏于党员管理,工作态度消极的基层党支部应提出批评,督促改正。通过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刘宏艳等.创新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J].思想理论教育,2011(11).

[2]刘川生.高校党建九十年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J].中国高等教育,2011(12).

[3]完善高校学院(系)内部治理结构问题研究课题结题报告[R].上海:复旦大学党建课题,2012.

[4]李应军.高校院系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协调——兼谈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创新[J].教育评论,2014(4).

[5]杨露.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认识与探讨[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3).

本文系2015年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建研究会重点研究课题“加强上海高校二级院系党的建设研究”(项目号:2015ZD01-1)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左超系复旦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讲师;王瑞杰系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副处长、教授

责任编辑:刘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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