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数据的江苏政府决策变革研究

时间:2023-06-09 16:54: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国务院颁布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着力推进大数据在政府治理和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发展和应用。对江苏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近年来,江苏省各级政府大力推进公共决策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重大行政程序法定程序和依法决策机制,率先在全国开展第三方评估,这些探索和实践为政府决策变革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此,各级政府应不断探索与大数据发展环境相适应的政府决策模式,充分挖掘大数据潜能,逐步树立大数据理念,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一、大数据对政府决策的影响

基于大数据的政府决策是指在复杂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条件下,公共组织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和新兴网络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对规模性、快速性、高价性以及多样性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优化决策流程,辅助决策者进行更科学有效的决策,从而实现公共利益的一种决策模式。

(一)传统决策面临的挑战

大數据时代的到来,对传统政府决策来说,无疑带来多方面的挑战。传统的政府决策主体相对缺乏大数据观念,数据挖掘能力不足;决策过程存在制度性障碍,影响数据关联共享;决策中的信息手段有限,难以发挥技术优势;决策技术性人才相对短缺,掣肘数据决策发展。

(二)大数据与政府决策的关联分析

大数据与政府决策主体范围、政府决策对象认知、政府决策手段、政府决策过程和目标都存在着密不可分的逻辑关联,深刻影响着政府决策变化与发展。大数据的理念和方法有效拓宽了政府决策主体范围,提高了对政府决策对象的科学认知,创新了政府决策手段,优化了政府决策过程,激发了政府决策的公共利益导向。

二、基于大数据的江苏政府决策现状及挑战

在对大数据和政府决策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当前江苏基于大数据的政府决策主要情况和基础条件进行梳理分析,指出当前形势下我省大数据在政务领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为提出我省抢抓大数据发展机遇、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对策提供依据。

(一)基于大数据的江苏政府决策的基本状况

近年来,我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勇于创新,不断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数据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不断增强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我省运用大数据理念和方法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公共平台建设,提升政府网站的服务水平,推进信息技术在重点领域的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效率。省内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智慧型政府建设,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的基础上不断落实简政放权,深化政务服务。省一级及各设区市逐步完善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进一步发展云计算、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整合应用,在群众最关心的教育、交通、医环境等民生问题上得到深化应用。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发展应用下,根据全省智慧城市发展目标,树立大数据和“互联网+”思维,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全省不断规范协调政府网站群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政府网站成为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的重要载体,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公信力。

(二)基于大数据的江苏政府决策面临的挑战

大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新的理念和技术,在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同时,也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大数据对政府决策理念产生冲击,传统的决策模式和决策手段不能完全适应时代需求,政府需要作出更加快速精准的决策反应。大数据建设与应用还存在数据标准、数据平台、数据安全风险等亟需解决的问题,对精通大数据技术和管理的复合人才的迫切需求也将长期存在。

三、国内外的相关经验及其借鉴

大数据对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国政府纷纷寻求利用大数据提升政府决策水平的途径,一些国家已初步取得成效,国内部分省市也在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决策能力方面开展了有益尝试。分析国内外基于大数据进行政府决策变革的实例,有助于总结经验,探索符合江苏省情和大数据发展趋势的政府大数据应用之路。

(一)国外基于大数据的政府决策实践

大数据具有转化为国家重要公共资源的潜力,作为重要的信息资本和数据资源,已被各国政府提升到了战略高度。一些国家的政府部门较早开始“数据驱动决策”的转变进程,以不同方式开展基于大数据的政府决策实践,于宏观层面部署本国大数据战略。美国制定大数据国家战略,注重全方位应用;英国推动数据开放,促进政府和公共领域的大数据应用;法国发展创新性解决方案,促进大数据发展;德国以数据开放促进科学决策与社会创新;澳大利亚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目标发展大数据;日本以发展开放公共数据和大数据为核心;新加坡则将智慧技术上升至国家战略,全面发展“智慧国”。

(二)国内基于大数据的政府决策探索

与国际相比,国内政府的“大数据决策”还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北京遵循统筹集约、融合渗透、安全可信、绩效导向的原则,用“大数据”驱动城市治理变革。上海首建国内政府数据开放网站,利用大数据,实现政府决策的精准有效。广州设立“大数据管理局”,加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横向整合和管理,逐步实现大数据的共用共享。贵州依托“云上贵州”,通过数据开放,改进公众服务和社会管理,营造创新环境和释放商业机会,推进政府决策创新。海南建设国家级“大数据”,加强热点事件和重大决策的社会预期管理和引导,助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三)可供江苏借鉴的经验

大数据的推动,必将给政府注入新的活力,极大地转变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有效提高政府的决策效率。纵观国内外政府基于大数据的决策实践和探索历程,可供江苏政府借鉴的经验。

一是全方位更新政府决策理念。江苏政府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的决策思维,改变传统落后的决策思路,构建依赖于大数据分析的多边治理的科学决策模式。

二是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系统。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方法统筹建设省、市、县三级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完善交换共享平台的覆盖范围,打通信息横向和纵向的共享渠道,推进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是努力创新政府决策机制。重新界定政府决策边界,有效提高政府决策效率,增强政府决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保证政府决策程序的科学性,最后形成大数据环境下有江苏特色的新型政府决策机制。

四是持续优化政府决策过程。大数据不仅梳理了政府决策组织间的关系,而且提高了政府决策程序的透明度,从而提高了决策监督性政府和反馈执行性政府间的交互性,加快了决策信息的双向流动,从而构筑了新型的政府决策架构。

四、大数据背景下江苏政府决策变革的对策建议

在大数据背景下推进江苏政府决策变革,应紧扣政府决策变革目标,围绕政府决策流程,着眼政府决策理念、决策模式、决策过程、决策方式、决策环境等因素,充分融入大数据理念和方法技术,构建大数据背景下现代政府决策模式。

(一)树立大数据思维,确立大数据在政府决策中的战略地位

大数据是数据、技术和思维三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三者之中,大数据思维对政府决策的影响最为关键,包括思维态度和思维方式。这就要求政府解放思想,抛弃传统的管理思维,重新定位政府角色,将数据思维融入决策过程,改变政府决策的思路和方式,将大数据思维运用于政府决策过程,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决策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同时做好大数据的顶层设计,需要将大数据提升到战略高度,制定大数据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大数据的建设和应用,做好全盘规划,确保大数据能够承载和延伸到决策的每个阶段。

(二)以大数据为核心资源,构建现代政府的公共决策模式

在大数据时代,决策需要从传统的依靠直觉判断和主管经验的模式向大数据驱动模式转变,实现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大数据驱动模式即以大数据驱动为核心,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具有全面感知、客观透明、实时连续、自主预置以及多元共治等特征的一种全新公共决策模式。以大数据为核心资源,利用公民需求匹配技术、智能优化技术,对公民提出的公共服务进行匹配,从符合公民需求的决策方案集合中,选出最佳决策,从而为公民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同时以政务云平台为基础,结合共享交换平台、物联网平台等信息资源基础设施以及一系列基础信息资源库,利用政府决策大数据中心的开放,向社会大众公示数据以及决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决策的公共属性,构建现代政府的公共决策模式。

(三)借助大数据的技术平台,完善政府公共决策过程

政府内部的数据贯通是运用大数据手段改进政府治理的前提条件。由于传统层级管理的条块分割,当前无论是各级政府之间,还是政府内部的部门之间,仍然存在着信息共享水平低的问题。因此,推进大数据时代的江苏政府决策变革,一是要着眼于完善政府间的数据传输、交换和共享平台建设,建设省内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服务系统,梳理省市县三级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理清数据管理和共享的权利义务、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形成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二是要构建公共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整合享有的各类跨部门数据交换体系,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共享与交换。争取国家部委专网信息系统政务数据向地方开放共享试点,加强与国家部委及兄弟省(区、市)相关大数据平台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与个兄弟省(区、市)业务互信、证照互信以及信用互信。三是要整合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上下衔接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运用大数据的技术手段,丰富政府公共决策的方式

首先,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通过云计算以及大数据挖掘技术,对大量复杂、多变、多元的数据进行全方位采集、整理、加工和动态地深度挖掘分析,这将使得政府能够获得全面的动态信息,配合适当的大数据算法和模型,可以对公共决策的目标、需求有更加清晰的界定。其次,运用大数据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水平。在大数据模式下,互联网为社会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方式,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间接参与政府决策过程,监督政府决策主体以及政府决策过程,并对政府决策结果进行评价和反馈,形成良性的政府、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最后,运用大数据提高政府决策的精准化水平。大数据可以全面、精准的分析社会公众的需求,能够为制定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政府决策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在政府从传统经验决策向现代科学决策变革的过程中,通过大数据分析筛选不同行业、领域的标准、要求等,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可以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精准性。

(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保障,改善政府决策的环境安全

在现有的管理架构下,加强大数据管理的组织保障。在各级政府现有的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组织架构基础上,设立专业化的大数据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規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组织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统筹推进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组织协调数据资源整合、开放与共享;推进大数据应用;组织协调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重点研究推动大数据基础信息网络和关键行业重要标准规范制定工作,同时研究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个人隐私保护等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支撑基于大数据的政府决策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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