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阈下儒家文化现代性的省思

时间:2023-06-07 14:48: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和谐社会”观念深入人心,体现了我国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价值体系的统一。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支柱,儒家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思想,注重个体内外兼修,倡导群己和谐,追求社会结构整体平衡。当前,中国社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两极分化、失范、信任危机等社会问题也日趋严重,儒家关于公平与正义、社会秩序、人际关系处理等思想可以给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一定的启迪与相应的价值支持。

关键词:儒家;和谐社会;阶层;社会秩序;人际关系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和谐社会”观念的提出与盛行,体现了我国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价值体系的统一,促使我们对中华民族的发展趋势不断做出深刻与前瞻性的了解。在此背景下,我们如何省思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文化的潜力与优势,是一避免不了的话题。何为和谐社会?胡锦涛总书记精辟指出其具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大基本特征。同时,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支柱,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思想。儒家文化的这一特点与“和谐社会”的理念是相通的。就发掘儒家文化的现实意义而言,儒家文化能够给予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相应的价值支持。

一、公平与正义——达致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之一,也是衡量政府管理社会事务能力的重要标准。做到公平正义,最主要的就是要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换言之,从公平正义视角来看,和谐社会的本质是利益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建设上取得的重要成就为世人瞩目,但在其背后存在着社会利益结构的失衡。长期以来,由于非市场的因素、各种制度原因,我国在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在教育、科学、文化、医疗、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中,绝大部分的资源投入都向城市倾斜;不同职业角色拥有的社会资源千差万别,社会分化过程中产生的弱势群体在各个领域受到社会排斥与歧视。农民进城在就业、福利、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都无法获得平等的权利,同工不能同酬,低报酬还往往被拖欠。在这种社会变迁带来正负双重结果的前提之下,儒学所具有的独特的社会价值体系值得我们回味与借鉴。在儒家看来,公平指的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贫富平衡的关系状态,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正义则是指多数人认可的社会正当行为准则。孟子即提出过“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荀子也说过:“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汉代董仲舒有“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之说。所以公平正义的社会,要求各个利益主体拥有同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在儒家的经典言论中,有着诸多倡导社会公平的主张。比如均贫富的思想,孔子曾作过相关的讨论,“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贫与富是相对的,是由比较而来的,但贫富不均,贫富差距过大可能会引起贫富双方的对立冲突,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和谐。从另一层面来说,富裕本身没有错,但如果财富的获得违背了社会公正,不遵循机会平等的规则和按照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容易引起社会成员的不满。汉代董仲舒也冷静地察觉到社会上贫富悬殊问题的严重性,他指出:“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也。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要解决这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要制定一个合适的“度”:“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这些论点都能给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以启发。现今,我国贫富差距继续扩大,不仅容易引发社会的动荡,而且直接有损公平和效率。公平和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公平的核心是机会公平、起点公平、分配规则公平。由于时代的不同,传统儒家关于社会公平正义、减少贫富差距的思想不能够为我们当代解决社会问题提供具体的制度措施,但其关于这类社会问题的现象描绘、根源阐述、解决方案等均能供我们参考。

在《礼记·礼运》中,有着古人关于理想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的最完整的表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宋明理学家朱熹、王阳明等人均有过理想社会的构想与实践。朱熹以“家礼”安民、以“义学”教民、以“社仓”富民。王阳明则制《南赣乡约》宣扬“修齐治平”之道,推崇尊老爱幼、患难相助、公平借贷等社会伦理。王阳明“心学”泰山学派传人何心隐曾以宗族为单位,组成了一个社会基层单位——聚和堂,他从教育入手,进行集体教化,期图做到“老安”、“少怀”,达到“族既聚和,欲亦育育”的目的。这些实践可以说是中国儒士落实大同社会理想的乌托邦实验。

儒家所憧憬的大同世界属无法实现的理想类型,而且其从消费、分配着眼追求绝对平均主义是不合历史规律的。但是,其所营造的和谐意境,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升华创新,形成了我们今天有关和谐社会的观念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今天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理念,正是弘扬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结果。在人们向往和平与发展的时代,儒家文化中关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理想是可以供我们改造与创新的。

二、规范与伦理——达致社会秩序结构的和谐

我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也产生了大量的失范现象,付出了巨大的社会成本。我们谋求均衡的、稳定的、整合的和谐社会的理想状态,但现实充满矛盾与冲突,社会发展膨胀着人们的私欲,社会规范松弛,在新旧交替过程中缺乏完整、明确和自治的特征,从而降低了对人们的约束力。我们有必要减少社会失范,使社会获得良性的运行和发展。社会的发展需要我们用新的社会伦理来规范新的社会结构与改善旧的条例。在这样一个时机之下,我们可以看到儒家文化和社会伦理系统的密切相关性和重要性。

儒家自孔子起,就以积极人世的面目示人,针对社会失范状态提出了具体的整合方略。道德教化是孔子社会秩序论的重要内容。孔子以为,社会混乱是个人行为失去约束,也即欲望滋长,道德全面败坏的结果,故而要恢复稳定的社会秩序,只有重新对社会各阶层人员施以道德教化提升人的素质,借助于道德规范的实践,使人们发展一种控制自我和规定自我的能力,道德教化比政令刑罚尤显重要。孔子反对靠国家权力和法律

支撑的暴力统治,他曾经说过:“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指出礼德教化而非政令刑罚是治国的根本。君子“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是道德教化的推行者,推己及人,将道德伦理在天下普及。儒家文化尤重个人修养,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个人行事处世的目标不仅仅是完善个人人格,更在于除却社会秩序之乱。这虽有英雄造世的倾向,但可以为当代管理者借鉴,重视道德对个人行为的约束功能,防止腐败行为的产生;虽然离不开刑罚等暴力手段的运用,但社会秩序很大程度建立在一种道德自觉性之上。儒家强调个人主动提升道德素养,不赞成使人们因为害怕受到惩罚而不去犯罪。这是对个人的尊重,突出了人的主体性对天下大治的功能,也彰显了道德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农耕文明是传统中国社会的重要特征,这种文明重视亲缘和地缘关系。按费孝通先生的说法,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安土重迁。儒家思想正是建立在这种社会基础上的体系,其特点就是提供一套能加强熟人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学说。这一学说重视个人内外兼修,核心思想是对“礼”的继承和对“仁”的阐释与贯彻。礼是外在的社会规范,仁则是人们自我完善的内在诉求。孔子在周礼的基础上,赋予规范之礼更广泛的内容,并较全面地规定了当时社会的各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恭、宽、信、敏、惠、刚、毅、木、讷、勇、敬、俭、忠、恕等,这些规则自古至今一直受到人们的赞同。关于礼的功能,儒家明确指出:“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旧礼虽然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但孔子更宣扬一种“和”的思想,“和”也就是和谐,大到国家民族,小到人与人之间,都有可能出现混乱和偏差,要调整这种矛盾,必须靠“礼”来均衡。如果治国修身都以礼来调节,社会就能避免失范而进入和谐。在日常行为中做到礼让的关键是仁。仁是礼的中心,是礼赖以产生的价值目标。如何将抽象的仁爱落实为人们所能理解的日常行为?礼正是实践这种功能的主要载体。如《论语》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哮悌之礼既可以是一个家庭伦理概念,又可以是一种治国的学说。《孝经·广要道章》就说“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㈣。“孝”这一可操作性的规则同高度抽象的“仁”互相勾连,实际上解决了仁的操作性问题。

通过道德风俗习惯的社会教化来达到社会整合,即所谓“为政以德”,构成了我国历史上“德治”思想的重要源头。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也要坚持“以德治国”,既要加强民主法制,也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无疑,儒家文化是新时期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石之一。

三、友爱与诚信——达致人际关系结构的和谐

目前,我国社会结构正经历着相当程度的变化,各种因素如历史、现实、经济、文化等等不断碰撞交织,并在人们思想观念和社会行为的转换中体现出来,使得人际关系结构呈现出非常复杂的状态。在走向多样化的同时,人际关系结构变迁也强化了重利轻情、沟通困难、信用缺失、虚伪欺诈等负面因素。一个国家的兴盛与稳定,与天时、地利、人和是分不开的,其中人和是发挥人之主动性的最有效因素。人和即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儒家文化的特色之一就是站在和谐的立场上,主张群己和谐,重视群体的价值,期望内在于各种关系之中体认人本身。

在儒家的人际思想中,克己利他是一重要的交往原则,强调个人对家庭、宗族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主张对自身行为有所约束而不能肆意妄为。因此,儒家坚持修身养性、律己自省,在此基础上做到齐家、治国、平天下,强调个人对构建和谐社会所负有的社会使命。孟子即主张“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即使是“独善”,也是为了后来的“兼善”,故而要求“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使自己更加完善。《大学》、《中庸》中甚至提出“慎独”的理念,提倡自省自律的精神。这些都体现了儒家文化对个体生命的社会期待。自省修身的目的是为了达礼成仁,而“仁者爱人”,“克己复礼为仁”。人们只要主动服从“礼”,主动按照社会规范处理好人与人之间关系,不断提高自己的素养,将“礼”的规范不断内化为自觉的心理需求,人就可成“仁”,社会就会和谐。

儒家之“仁”在更深层上乃是一种善的理念,是家庭和宗法社会中通过教养所形成的仁爱之心,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社会各阶层都是人们热爱的对象,也就是仁者“爱人”、“泛爱众”。这些到了孟子那里就发展为“仁也者,人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人不惟指自然的人,更是社会的人,道德伦理已构成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以忠、孝、悌等方式追求与他人和睦相处是体现仁爱之心、抬升自我修养、实现个人价值的必要途径。人只有以道德伦理规范来熔铸自己的身心,才能成为“仁者”,才能使各种对立关系走向和谐。

在仁爱的实践中,乃至在孔子整合社会的机制中,家庭起着重要作用,家庭是个人同社会之间的纽带,即治国必先齐家。家庭关系是人际关系中最亲密的关系,但也极为复杂,特别是在当时的大家庭模式当中,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婆媳妯娌这些关系都从属于其中,处理好家庭关系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同时,处理好家庭关系是培养爱心与社会情感、个人社会化、社会关系良性化的必要前提。接着儒家将骨肉之情引向社会领域,将社会关系梳理为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五种,即所谓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兄弟(有序)、朋友(有信),个人、家庭、社会形成一个既是伦理的又是政治的大家庭。在这五种关系中,仅家庭成员关系就占了三种。君臣关系和朋友关系也是从父子兄弟关系中推衍而来的。因此可以说,儒家人际关系思想的逻辑起点是家庭成员关系。也许这就是许多学者在研究中国社会时一再从儒家思想人手,以至于梁漱溟干脆用“伦理本位”来概括中国社会性质的原因。家庭作为介于个人和社会之间的组织设置,与个人和社会都会交互影响。当前,中国社会结构经历着剧烈变化,社会竞争激烈,流动频繁,物质至上倾向、消费主义倾向等社会困扰也反映到家庭中来,家庭人际关系的冲突愈演愈烈。为了提高家庭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我们也许可以从儒家相关思想中获取一定的养分。

儒家处理人际关系另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诚信。诚信的落点主要是处理朋友关系,孟子即云:“朋友有信”,《论语》中也有“朋友信之”、“与朋友交,而不信乎”的说法。朋友之间诚实守信,才能互相合作,互促发展。诚信基本适用于亲情、准亲情的熟人关系,力求唤起内在良知,提倡在“正心”、“诚意”上下功夫。“存诸己之谓信”,“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诚者,自诚也”,“诚善于心之谓信”。“信”基本上是一种自我道德要求,一种主观心性修养,其直接目标是修养成“君子”。孔子也以诚信作为君子的重要素质,感叹“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儒家追求做人以“信”为本,一旦感到自己做到了“诚信”,便油然产生一种道德自我完善的满足感,所谓“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因此,它跟现代经济伦理“信用”是有差距的。信用是指独立、平等的经济主体之间,由价值和使用价值单方面转移而形成的以偿还为中心内容的一种特殊关系。儒家“诚信”只在“承诺”这一最基本意义上,能与现代“诚信”相沟通。但是,我们可以借鉴中国传统的诚信观,突破传统“诚信”主要适用于朋友等熟人社会关系的局限,将它扩大到经济交换领域,使之成为适用于一切“陌生人”关系的经济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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