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纠结中前行

时间:2023-06-03 12:06: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在中西文化的碰撞下,林纾对小说的社会作用、基本特征、结构、题材和描写技巧等作了一些有益的探讨。虽然林纾的理论自身充满着不可磨合的矛盾,但他对小说理论的初步探索和直观揣测值得我们珍视。

【关键词】林纾;小说理论;纠结

【作者简介】马德翠,中共广西区委党校文史教研部副教授,文学博士,广西南宁530021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7-0188-05

一、小说的社会作用:功利还是审美

在晚清文界,最有影响的莫过于梁启超的启蒙主义小说理论。1902年,梁启超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发表,将小说推崇为“文学之最上乘”,认为小说有着不可思议的支配人心的力量,其影响之深,几出乎经史之上。以梁启超为首掀起的“小说界革命”运动,受到夏曾佑、狄葆贤等人的热烈响应与积极参与。在他们的带动下,一时间应者云集,开创了一个借小说改良社会、开启民智的时代。

林纾也为风气所趋。自觉地把小说视为开启民智、改良社会的工具,具有强烈的爱国保种、救亡图存的责任感。他说:“吾谓欲开民智,必立学堂;学堂功缓,不如立会演说;演说又不易举,终之唯有译书。”林纾改变了过去视小说为小言的观念,公然以古文家身份投入到小说的翻译中。不言而喻。他是很重视小说的社会作用的。他将《伊索寓言》和本国吕居仁的《轩渠录》、元怀的《拊掌录》,还有苏东坡的《艾子杂说》进行比较,认为前者“言多诡托草木禽兽之相酬答,味之弥有至理”,而后者则“专尚风趣,适资以侑酒”,没有多少教育价值。以此为品评的标准,林纾对清末文坛出现的旨在揭露社会黑暗的谴责小说给以很高的评价。他认为曾朴的《孽海花》“非小说也”,实乃“鼓荡国民英气之书”。李伯元的《文明小史》《官场现形记》二书“亦绝佳”,是“作者扭几许伤心之?目而成耳”。在这种改良思想指引下。林纾对狄更斯“极力抉摘下等社会之积弊”的小说无比倾心。希望本国能多一些这类小说家。如吴道子画地狱一样,力举社会积弊,督促政府改革而从善,最终使社会和民众受益。

值得注意的是,梁启超、夏曾佑等启蒙小说理论家为了倡导小说为现实政治服务,极力夸大小说的教诲作用,认为小说对道德、宗教、风俗、人心皆有着不可思议的支配力,把小说当成政治革命的工具。梁启超等提高小说地位的理论主张由于顺应了时代潮流,又暗合传统的文学关乎世道人心的古训,所以很快为各阶层、各派别的人所接受,直接促成了清末民初小说的空前繁荣。但有多少得到就有多少失去。对小说功利意识的强调必然以牺牲小说的审美品性为代价,导致一时的小说为了满足作者开启民智的需要,在小说中引入大量的法律、军事、政治方面的术语,连篇累牍,自然很快就面临读者阅读趣味的严峻挑战。将小说带入危险的境地。

林纾应该体悟到了这点,所以他一方面紧紧追随梁启超倡导小说的社会作用,另一方面文学家的天性促使他过多地重视文学自身的艺术魅力。据邱炜萲回忆,林纾昔日持论,认为“欲开中国之民智,道在多译有关政治思想之小说始”,所以曾经想与魏易等合作,翻译拿破仑一世及德国铁血宰相俾士麦的全传,但终于草创未果,反倒是《巴黎茶花女遗事》无意中先行刊印。任何偶然的结果都有必然的因子参杂在里面。林纾一生翻译了180多部小说。其中却没有一部政治小说。最深层的原因可能是以布衣之荣终其一生的他实在无法和“开口见喉咙”之类的政治小说产生共鸣。反而是《茶花女》《迦茵小传》《不如归》等娱悦心目的小说深深地打动了他,使他在翻译时且译且泣乃至和合作者几番抱头痛哭。因此,在为时所趋强调小说的功利性的同时,他也比较重视小说自身的艺术特征,坚持小说独立的品格。他在《英国诗人吟边燕语·序》一文中指出:“盖政教两事,与文章无属。政教既美,宜泽以文章。文章徒美,无益于政教。故西人惟政教是务,赡国利兵,外侮不乘;始以余闲用文章家娱悦其心目。”美的政教有利于文学的发展,但文学如果徒追求形式的华美就不能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这样看来,政治和文学似乎没有直接的关联,好的文章并不能对政治产生多少积极的效果。正因为有这样的理性认识。当激进的青年在“五四”时期大喊着要“覆孔孟。铲伦常”的时候,林纾一语道破其间的破绽:“因童子之赢困,不求良医,乃追责其二亲之有隐瘵逐之,而童子可以日就肥泽。有是理耶!”显然,林纾认为将国力的衰败归罪于孔孟之道、韩欧之文等未免太过荒谬,他指责他的对手本末倒置,将本来属于意识形态的伦理道德、文学艺术等凌驾于政治之上,颠倒了“政教”和“文章”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这是对于梁启超小说理论的反思和超越。显示了现代小说美学的蓬勃生机。

二、小说的基本特征:纪实还是虚构

中国人素来以读史的眼光来品评小说。喜欢将小说和史书相提并论。到了晚清,西洋小说大量涌入,人们还是少不了拿它们和中国的史传比附。不过,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新的小说观念已经在悄然滋长,理论家们开始澄清小说和史传的区别。1897年,严复、夏曾佑在《本馆附印说部缘起》中这样辨析道:“书之纪人事者谓之史;书之纪人事而不必果有此事者谓之裨史。”在此影响下。不再有人直接将小说混同于史书,但传统的观点是不那么容易改变的,有意无意地以读史评史的准则来衡量小说优劣的不乏其人。晚清著名小说理论家邱炜萲就认为:“小说家言,必以纪实研理,足资考核为正宗。其余谈狐说鬼,言情道俗,不过去备消闲,犹贤博弈而已,固未可与纪实研理者絮长而较短也。”依照这样的品评标准,他认为,王士祯的《居易录》远较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曹雪芹的《红楼梦》为优。因为前者重实录,后者则流为谈狐论鬼、言情道俗的虚谈了。

林纾同样如此。他虽然承认小说有别于史传,但却依然固守小说的主要价值在于“间有记实之作,转可备史家之采摭。其实,这观念虽然守旧,细究起来倒也暗合启蒙主义的小说理论。在一个素来视小说为“小言”的国家。要想实现小说改天换地的神话,显然需要消解小说的虚构性以抬高其社会价值。因此,林纾常把西洋小说和史传进行比较。在他的阅读感受中。西方文豪如司各特、狄更斯、大仲马等可以和我国的史家司马迁、班固相媲美,他们的小说所叙之事为实事,所载之人为真人。是一部部以“讽化”为目的备史家借鉴的历史。对于中国古代的小说,林纾也以纪实与否来评判其优劣。在《畏庐琐记-小说杂考》一文中,他认为《封神传》“其说皆不为无据”,因而给以很高的评价;而《三国演义》不过是杂取“陈志”、“裴注”和唐宋小说而成,评论时语多不屑。可见,传统的小说观念和批评方法在他头脑中还是根深蒂固的。轮到林纾自己来创作小说。他也时刻忘不了“或且易时修史,得资以为料”,所以总是强调“事颇纪实,不敢为讹仙之谈”,或者在篇尾一定交代“此事得诸传闻”、“此事闻之某某”等,表示自己的小说都有事实根据,并非向壁虚构,以为非得如此读者才不会以小言视之。

尽管林纾喜欢把小说和经史等量齐观,但长期的翻译实践还是让林纾敏锐地抓住了小说与史书的显著区别。林纾认为虚构才是小说的基本特征,他指出:“小说所虚构,皆耳闻者也。必执小说所言,律以身接之事,曾无一事与小说相符。”小说是作者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对素材的想象和加工,故读者欣赏小说也要“张怡听而乐之”,用审美的心态去接受它。如果执意将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与现实生活生搬硬套,只会图寻烦恼罢了。认识到这一点,生平恶考据琐碎的林纾作起小说来自然“满纸荒唐言”,从来没有过的舒展,在短篇小说《庄豫》的篇尾,林纾这样写道:“生平不喜作妄语,乃一为小说,则妄语辄出。实则英之迭更与法之仲马皆然”。他所说的“妄语”即想象或虚构的部分。或许林纾还有些不太自信,于是从域外寻求资助,搬出英、法两国的大文豪力证他们同样喜欢在小说中运用虚构的手法。在短篇小说《林雁云》中,林纾兴许是害怕保守的读者责怪他的故事为“悠谬之谈,毫无足据”,于是和隐形读者辩解道:“彼妄言之,余妄载之,诸君亦妄听之可也。外国小说。汗牛充栋,而尚不止,岂真皆有实际?观者固不必呶呶于余也。”渐渐地,随着眼界的逐渐开阔。林纾越来越自信,对小说的这一特征认识得更加深刻。“凡天下所必不然之事,往往出之小说之中。然小说中所必不然者,而人又往往蹈之。”(《畏庐漫录·董紫薇》)林纾在这里谈的是生活与艺术的关系。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或许会出现在小说家笔下;小说中具有偶然性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却往往会碰到。生活和艺术不一定会重合,那么如何判断艺术的真实性呢?“天下理之所必无者,或为事之所偶有。读小说者,但细揣其情理。果情真而理当,即谓之有其事可也。”(《畏庐漫录·彭寿》)创作和翻译小说的过程,也是林纾解决理论困惑的过程。在林纾看来,如果小说家编造的情节合乎情中于理,即使不一定吻合事物的必然规律,读者也理当视此小说为真实的,欣然去接受它。在《洪嫣篁》中,林纾进一步解释道:“余少更患难,于人情洞之了了;又心折迭更先生之文思,故所撰小说,亦附人情而生。或得新近之人言,或忆诸童时之旧闻,每于月夕灯前,坐而索之,得即命笔,不期成篇。词或臆造,然终不远于人情,较诸《齐谐》志怪,或少胜乎?”这里,林纾对小说的虚构特征已颇为赞许并欲私淑。认为小说中的“臆造”部分只要合乎人情。就合乎生活。“世有其人,则书中即有其事。犹之画师虚构一人状貌,印证诸天下之人,必有一人与像相符者。故语言所能状之处,均人情所或有之处,故不能以迭更司之书,斥为妄语而弃掷之。”艺术来源于生活,又不同于生活,它是艺术家在洞察人情基础上对生活的提升。自有其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就这样林纾如拨云见雾般豁然开朗。不再为小说中的“妄语”辩解,而是理直气壮地赞同并借鉴到自己的小说创作中。

虽然在西方小说的典范下,林纾对小说的虚构特征理解得越来越深,但传统的东西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抛开的。纪实和虚构的矛盾依然困扰着林纾。他也一直想拉近小说和史书之间的距离,“凡小说家言,若无征实,则裨官不足以供史料;若一味征实,则自有正史可稽。”于是创作小说时他想到在离奇世局下“借一人为贯串而下”,这样既能提供史料,又能叙写男女柔情。他的几部时事长篇小说莫不如此,都是借美人壮士的离合之迹来抒兴亡之感。林纾两者兼顾的结果是形成一种“四不像”的时事小说,虽然不够成熟。但给后来者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启示,显示了林纾在新旧转型时期对新小说的可贵探索。

三、小说的结构:重情节还是重情绪、性格

林纾由小说的虚构性引申开去,进而还体悟到小说“别于史传”的其他特征。他在《孝女耐儿传·序》中不禁感叹道:“至于人意所未尝置想之局,幻为空中楼阁,使观众或笑或怒,一时颠倒至于不能自已”。小说所设置的情节不过如空中楼阁般虚无缥缈,但却能使读者随着主人公的命运沉浮或笑或怒,一时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林纾显然对这其中的奥妙还不甚明白。在随后所写的《块肉余生述·后篇识》一文中,林纾依然饶有兴趣的对此问题揪住不放,“言哀则读者哀,言喜则读者喜,至今译者啼笑间作,竟为著者作傀儡之丝矣”。不仅是普通读者,就连林纾这样的译者对小说家所编织的梦网也身不由已,浑如傀儡般一头钻进去。这两段文字分别因狄更斯的两部小说有感而发,显然在狄更斯的小说世界里。林纾曾经迷醉得一塌糊涂,这新奇而又美妙的阅读体验令他不由得开始思索小说的魅力之源。“明知其为驾虚之谈,顾其情况逼肖,既阅犹若斤斤于心,或引以为惜且撼者。”“斤斤”这里意为清晰明白。虽然小说中所言皆为虚构,但经过小说家的一支妙笔,描绘的人情物态往往栩栩如生,令人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引起读者强烈的共鸣。这也许就是小说的魅力吧。林纾终于明白形象性才是小说具有审美和移情作用的原因所在。困扰已久的问题解决了。林纾顿觉柳暗花明。由小说的虚构性出发,林纾已经向读者揭示了小说的另一个美学特征——“移情”。当然林纾对于小说创作和欣赏中情感的移入和象征的见解还比较浮浅。但他明确指出了小说除了教育人鼓舞人之外,还有凭借其形象性在情感上对读者所产生的潜移默化的感染力。这才是读者愿读小说不愿读经史的原因所在。林纾的这种认识是比较准确的。

既然意识到小说的艺术感染力来自于其形象性,林纾很自然地由形象性人手进而探讨小说的典型性和个性化。在译完《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后,他对来访的伍召扆太守提起他家乡曾有一个人很善于模仿,无论各地的方言,他都能随口而出,无不穷形尽相,令听者倾倒。而林纾认为他手头上这本小说同样如此:“述英雄语,肖英雄也;述盗贼语,肖盗贼也;述顽固语,肖顽固也。虽每人出语,恒至千数百言,人亦无病其累复者。小说中的人物语言都符合他们各自的身份,从而使他们具有各自不同的面貌。从这点出发,他对他最心仪的小说家狄更斯更是赞叹不已,在《冰雪姻缘·序》一文中,他写道:“言小人则曲尽其毒螯,叙孝女则直揭其天性。至描写东贝之骄,层出不穷,恐吴道子之画地狱变相不复为过。”林纾虽然不审西文,但他毕竟是个有文学天分的人,他能从别人的口述中体悟到狄更斯在人物形象塑造上的非凡功力。正因为小说家的努力,每个人物才能达到高度典型化和个性化,如吴道子的《地狱变相图》一样活灵活现,读者才会视书中之人为“熟悉的陌生人”,见他们遇难则悲,得志则喜,同他们一同经历一场荡气回肠的情感之旅。在《滑稽外史·短评》中,林纾同样注意到狄更斯在人物形象塑造上的成功之处。“能于下流社会之人品弦0画无复遗漏,笔舌所及,情罪皆真,爰书既成,声影莫遁。”更对一些主要人物性格进行了细致分析,指出“迭更司写尼古拉司母之丑状,其为淫耶?秽耶?蠢而多言耶?愚而饰智耶?乃一无所类。但觉彼言一发,即纷纠如乱丝;每有所言,均别出花样,不复不沓,因叹左、马、班、韩能写庄容不能描蠢状,迭更司盖于此四子外,别开生面矣”。尼古拉司母性格复杂多样,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再加上充分个性化的语言,使得这个人物与众不同,别开生面。他将目光投入到当时的小说理论领域中还不为人所注意的问题,即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模糊性。尽管林纾没有对此作出科学的解释,但他对这种既非天使也非魔鬼的典型形象塑造原则的关注不失为一种艺术上的启迪。中国小说自来重视情节的曲折多变,而往往忽视了对人物形象的塑造。林纾对人物典型性和个性化的要求揭示了中国小说由情节小说向性格小说转变的可能。

四、题材和技巧:记英雄事还是叙家常语

林纾还注意到狄更斯对庄容蠢容的描绘皆能得心应手,是因为他在揭发豪门朱邸“逾礼犯分”的同时,对下等社会的家常事也分外留心。他肯定狄更斯“刻画市井卑污龌龊之事,至于二三十万言之多,不重复,不支厉,如张明镜于空际,收纳五虫万怪,物物皆涵涤清光而出,见者如凭栏之观龟龟鳖蟹焉。则迭更司者,盖以至清之灵府,叙至浊之社会,令我增无数阅历,生无穷感喟矣。”他还将狄更斯的小说拿来和中国“巅峰造极”的小说《红楼梦》相比较,认为《红楼梦》“叙人间富贵,感人情盛衰,用笔缜密,著色繁丽,制局精严,观止矣”。但是由于它主要写四大豪门家族的盛衰,所以终究雅多俗寡。不像狄更斯的小说“扫荡名士美人之局。专为下等社会写照”。

由提倡“平民意识”,林纾还上升到对叙家常琐碎语、家常平淡事这类描写技巧的关注。他将狄更斯的小说和中国史传类的巅峰之作《史记》作对比:“《史记·外戚传》述窦少君之自陈,谓姊与我别传舍中,丐沐沐我,请食饭我乃去,其足生人惋怆者,亦只止数语。”但是由于史传的主要内容就是传帝王将相的丰功伟绩,所以相比于狄氏小说,《史记》中像这类专叙家常平淡之事的文字则少之又少。这更加凸显出狄更斯“专意为家常之言,而又专写下等社会家常之事”的别开生面。林纾还发现,不惟英之狄更斯如此,法国小说家同样对小人物的悲欢成败叙述周详。他曾经翻译过一部小说《利俾瑟战血余腥记》,此书是法国作家阿猛查登根据一步兵的口述加工而成。林纾依然拿它和史传相比,认为正史叙述重大战争时,往往只注重记叙战争双方的胜负情况,对于普通士兵的生死饥疲之态、征人思妇的旷世哀怨一般避而不谈。林纾虽然认为这是由于“史例至严,不能间涉于此”,但还是觉得舍弃这些未免过于可惜。幸好有小说可以弥补林纾的遗憾,不仅和正史一样能详细记叙战争和史实,而且“中间以老蹩约瑟为纲,参以其妻格西林之恋别,俄、普、奥、瑞之合兵,法军之死战,兵间尺寸之事,无不周悉”。这正是中国的叙事文学所欠缺的。林纾在这里提出的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平民意识,在题材上要求小说家将目光由英雄豪杰投向卑微的市井人物,在描写技巧上由记叙英雄传奇过渡到描写家常琐事,表现了明显的非英雄化倾向。这无疑是五四时代“平民文学”、“写实主义”的先声,标志着现代小说意识的萌芽。所以“没有任何理由割断林纾与‘五四’新文学之间的天然纽带”。

林纾在中西文学的比较中,看到了中国文学的许多不足,因而他借外国文学为参照系数,指出中国的小说家应该抛开成见取法西欧,才能促进本国文学的良性发展。在这个方向上,他对诸如小说的社会作用、艺术特征、表现技巧等方面作了可贵的探索。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虽然林纾的理论与创作之间乃至理论自身充满着不可磨合的矛盾。但他对新的小说理论的初步探索和直观猜测确实值得我们珍视。在一定的意义上,林纾可视作“五四”时期新小说观的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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