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层公安保江苏平安

时间:2023-05-19 18:30: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基层公安部门身处一线,与群众有着最密切的联系,直接担负着将平安江苏建设的一系列具体要求落到实处的重要职责。当前,随着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公安工作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基层公安部门只有在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上都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的新要求,不断把平安江苏建设推向深入。

一、创新执法工作模式.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

基层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基层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要切实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必须大胆创新执法工作模式,用以人为本的原则指导基层民警执法活动,努力做到和谐执法。在执法理念上,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更加自觉地把执法为民思想化作具体行动,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执法方式上,坚持以人为本,在依法、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实行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把打击违法犯罪与尊重保障人权真正统一起来,把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有效结合起来。在执法标准上.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即把是否“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执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力争使执法办案活动既有利于震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具体来说,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预防教育为主,以处罚惩戒为辅,尽可能地减少对抗、平息纷争。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为主,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内从宽处罚,给未成年违法嫌疑人改正错误和重新做人的机会。另外,针对当前我省基层执法活动中民转刑案件大幅增多的现实。加大基层公安机关依法调解的范围和力度,尽可能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刑事执法工作中,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正确地处理“宽”与“严”的辩证关系,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爆炸、杀人、抢劫、绑架、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惩处,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等“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则要依法尽量从宽处理,能挽救的尽量挽救,多给他们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和回归社会的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与社会对立者,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二、转变公安行政管理理念,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准

在全省转变机关作风、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下,公安机关特别是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基层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大局意识,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检验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成败的根本标准,不断创新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着力打造公共服务型公安机关。一是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机制。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进行管理的工作模式.真正实现由“管理者”角色向“服务者”角色的转换,努力把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作为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主攻方向,着力从政策上激发、从制度上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涌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基层公安部门应针对新的行业和领域不断出现的现实情况,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主动承担起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形成既有利于防范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又有利于服务经济建设,操作规范、管理透明、服务高效、执法公正的公安行政管理机制,真正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也不越权乱作为。二是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范围。基层公安机关应利用自己直接面向群众的优势,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适时推出一些便民利民的服务新举措。方便社区居民群众的生活。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服务。同时,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增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能力。比如加强对越来越多的民间社会组织、网上“虚拟社区”等的管理.做到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三是实行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警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对基层公安机关来说主要就是户籍、出入境、治安、交通、消防、边防、计算机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尽量把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以及服务承诺、投诉方法和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都在基层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办公场所全面公开,通过警务公开让各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营造良好的警民关系,为平安江苏建设奠定群众基础

当前,我省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变革、各种矛盾凸显的时期,治安情况日趋复杂,公安机关要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能,单靠现有警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进一步改善和密切警民关系,组织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治安管理工作中。为此,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必须通过服务群众的实际举措,积极拓宽警民沟通渠道,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为平安江苏建设奠定最坚实广泛的群众基础。一是高度重视民生方面的问题,用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首先要高度重视“群众的安全感”这个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公安机关在坚持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治理,比如像群众一度反映比较强烈的自行车被盗等问题,必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有效地进行整治,由此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另外,在处置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问题所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中,基层公安机关既要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也要调查了解事情真相和事件起因,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将群众的合理诉求报告给上级党委政府,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此来赢得群众的真心支持。二是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用亲民爱民的具体行动密切警民关系。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基层公安民警要做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因此,广大民警必须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带着深厚的感情和真诚的态度深入到人民群众中、走进城乡家庭里,想方设法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虚心听取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把基层各项警务工作化作服务城乡群众的具体行动.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三是大力加强公共关系建设,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社会治安管理方面新出台的法律规定,宣传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地指导、提醒居民群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不断增强群众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加大对公安先进典型人物的宣传,让公安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广为传颂,用先进典型无私奉献的模范行为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建立警民沟通交流的平台和机制,通过举办群众评议公安、向群众报告工作、警营开放日、警民共建等各种活动,增进警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通过了解增进理解,通过理解加深信任。并进而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基层公安管理工作中来。完善畅通民意、解决诉求的工作机制,对属于公安职能范围内的事情迅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公安职责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转达给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尽力帮助居民群众反映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

责任编辑:尤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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