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上海市长宁区志(1993—2005)》优长和缺失

时间:2023-05-19 13:18: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研读版面文字220万字的《上海市长宁区志(1993—2005)》 后,笔者认为,其志政治观点正确、体例结构合理、资料丰富、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明显、记述方法正确、行文规范通畅。2012年获上海市第三届优秀地方志成果一等奖,因此其志是上海市第二轮已版县区志书中的佳作。现就《长志》的凡例、表体、专记之优长和有关缺失发表浅见。

一、具有示范和借鉴意义的凡例

凡例是新编志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地方志的传统文体。凡例是编纂者对编修宗旨、篇目设置、资料取舍、记述方法、书写规范等编纂体例问题作出统一规定和理论说明的条款,亦是一部志书必须遵循的法规。志书凡例水平的高下决定着志书整体质量的高低优劣。

《长志·凡例》全文1600余字,设11条,其中说明指导思想与编修宗旨1条,志名与时限1条,记载地域与编目体式2条。大事记体例1条,人物编纂原则1条,数字用法、标点符号、计量单位1条,纪年1条,资料来源1条,专(分)例2条:⑴“五,本志总述主要记述长宁区1993—2005年的历史发展概貌,1993年前的发展内容略记,并参考《长宁区志》1999年版的资料,1993—2005的内容根据本志38编分志的资料予以概括,力求做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色’。”此条是对首轮城市区志中的总述撰写应“综述区位概总貌、纵述历史概轨迹,横陈现状概特点” 的“三概式”总述模式的继承与完善,对于二轮城市区志撰写“三概式”总述具有指导意义。⑵“七,本志为突出时代特点、长宁特色,特设三大经济组团,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古北新区、现代服务业等编,‘数字长宁’特色分散于人民政府和科技、文化等编中反映。”此条一是说明采用升格法突现地情特色与时代主旋律,二是采用分散形式再现长宁数字长宁之特。即告示志界志书反映地情特色与时代特点可用升格法集中展示,也可用分散法再现,具体应视各地地情与志书编纂实践而定。《长志》第二十三编三大经济组团(3章13节42目),第二十四编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古北新区(2章11节36目)第二十九编现代服务业(8章28节61目)共设3编13章52节139目,17.8万字,为经济部类版面文字的26%。全方位地反映了长宁区经济发展的脉络与特点,再现其时代特色。其志在凡例中将其作为专例,成为编纂全志之法,为第二轮志书特出地情特点与时代主旋律提供借鉴。其凡例提出的记述原则为“详区属、略非区属”之语,对于城市区志如何处理区域内的市属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记载具有指导意义,亦为丰富城市区的编纂理论提供有学术价值的编纂原则。笔者认为如果将其修正为“详区略市,详略适度”可能更符合城市区志的编纂实践。其凡例又指出:“在表格和部分文字,数据后说明资料来源。”此语旨在增强志书的学术规范,其志表体数据均说明资料来源,为正在编纂中的第二轮志书作示范和借鉴。

二、具有示范意义的表体

表是方志体裁之一。《地方志书质量规定》 指出:“表,设计合理,要素齐全,内容准确,不与正文简单重复。” 《长志》设表494张,为其版面文字的19.8%。其中环境部类(第一编至第三编)45张,为其版面文字的10%。政治部类(第四编至第十七编)156张,为其版面文字的19.8%。经济部类(第十八编至第三十编)248张,为其版面文字的30.2‰文化部类(第三十一编至第三十六编)92张,为其版面文字的22.6%。第三十七编街道镇14张,第三十八编人物4张,为版面文字的9%。

从总体上考察:除第八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表体之外,494张表则散见于37编之中,表体的版面文字为分志版面文字的19.8%,其所占版面文字的百分比与志人所论:“表格所占比例原则上服从志书内容要求,应控制在志书总篇幅的 — ” 的要求相一致。

从其内容上考察:有“2005年长宁区街道、镇行政界线情况表” ,“1993—2007年长宁区暂住人口情况表” ,“1991—2007年虹桥临空经济园区竣工项目情况表” ,“1993—2005年长宁区销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表” ,“1993—2005年长宁区中学基本情况表” ,“1993—2005年虹桥街道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1993—2005年长宁区获全国劳动模范人员情况表” 。其志494张表与各分志内容密切配合,以文为主,以表为辅共同反映长宁区的环境、政治、经济、文化各部类与镇街道、人物之全貌,再现其发展脉络与现状。

从其表体规范上考察:⑴《长志》494张表格,每张表的“表序、表题、计量单位、表目、表文和表注(说明)”等6要素全齐、无一缺漏。⑵“统计表格中‘空白’表示无此统计项,‘一’表示有此项统计,但因各种原因暂缺此资料,‘0’表示该项数据为零。” ⑶表格设计统一。表题为5号黑体字,表序为小5号字,表格左右一律为开放式,全志表格如出一人之手。

《长志》的编纂实践证明,表格通过化繁为简、聚零为整、纵横比较、概括综合等方法将大量的地情信息资料进行处理,使之系统化,不仅可以节省志书的篇幅,而且可以提高入志事物记述的力度与深度,配合志文,文表相辅,收文丰事约之效。对于正在编纂中的第二轮志书规范表体运用具有示范意义。

三、具有记述深度的专记

“专题记述”(专记)是第二轮志书的体裁之一,旨在加强志书的记述深度。

《长志》卷末《专记》由“凝聚力工程建设”和“长宁区法院少年法庭”两个专题构成,全文0.8万字,为全志版面文字的3.5‰。

“凝聚力工程建设”以3500字简要记述1990年8月至2005年长宁区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的发展脉络与成果,再现“长宁凝聚力工程建设历经十多年的风雨历程,随着时代发展而拓展,顺应群众需求变化而提升,通过实践探索,全面推进,深化拓展等发展阶段,逐渐成为长宁乃至上海基层党建工作最长最持久的品牌” 画面。此专记是《长志·精神文明建设》编的成果补充和深化,具有资政、教化价值。

“长宁区法院少年法庭”以4500字记述长宁区法院于1984年10月率先建立的中国大陆第一个少年法庭,至2005年逐步健全、完善之过程,从“试行少年刑事案件暂缓判决,探索与社区共同帮助挽救失足少年的新途径,开展按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审理少年刑事案件试点工作,实施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实行指定管辖、推行监管令制度、实施社会服务令,规范回访考察工作,交流研讨推进少年法庭工作” 等方面再现长宁区法院不断创新、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少年司法制度和体系。此专记与《长志·审判·少年刑事案件审判》(案件审理、国内外交流)各司其职,志文记具体案件与处罚情况,少年司法制度的交流研讨,专记则记“少年司法制度和体系” ,既是对志文的深化,又是志文内容的佐证和升华,具有文献价值。其志专记已达到由依靠史料写志转变为写志是为保存史料的学术境界,亦符合“专记设置因事之宜,选题严格,数量适度” 的质量标准。亦为第二轮志书的专记编撰提供范例。

四、三个缺失问题之探讨

㈠社会门类与自然环境事类的内容缺失

横不缺项、纵不断线是方志的传统体例。首轮志书编修时提出的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已成为新编志书的编纂通例。《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地方志书,是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按此标准,《长志》在横不缺要项上存在缺项。《长志·凡例》“四、……38编分志,按环境、政治、经济、文化、街道(镇)和人物顺序排列”。在其“编后记”中对此排列又作了补充说明:“在《上海市长宁区(1993—2005)》中着力凸出环境、政治、经济、文化四大部类的特色。……四大部类之后单列街道(镇)编” ,之后则是压卷的第三十八编人物。

从其志第一层次(部类)考察,缺“社会”部(门)类。社会所指即是“人民生活、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宗教、风俗、方言。” 将原属社会门类的民政(第十五编)、劳动和社会保障(第十六编)、民族宗教事务(第十七编)等内容全部归并为政治部类之中,而关于“人民生活、风俗、方言”等内容则空缺。笔者拙见:如果因城区范围较小,城市区志不记方言、风俗内容可以商讨,而志书不记人民生活内容,不能不讲是一个失误。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先决条件,人类生存和发展与自然环境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自然环境是一地地情全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编志书不可缺少的一项事类。《长志》环境部类由“境域·行政区划·人口,城区基础设施和城区管理”等3编构成,并置于卷首,是编者研究区情后的创新之举,但从其内涵上考察,其环境部类除“境域·行政区划”外,均是人工环境,缺自然环境中的地质、地貌、水文、资源等事类。考《长宁区志》 第一编地理建置,下设有第一章地理——境域、地质、地貌、河流、气候等内容,足以可为《长志》所复述和延续。

㈡将文件目录作为附录妥否?

《长志》志末“附录”设:“一、1993—2005年中国长宁区委部分文件目录。二、1993—2005长宁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办公室部分文件目录。三、1993—2005年长宁区政府部分文件目录。四、1993—2005年区政协、区政协党组、区政协办公室部分文件目录。” 其志附录全文1.6万字,为全志版面文字的7‰.附录所附全是四套班子在志书断限内的部分文件目录,妥否?

笔者拙见:在年鉴编纂中,一般将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文件或文件目录作当年文献收录,以备查考,收录文件当是年鉴之体例。《长志·附录》是志书年鉴化的具体表现。志书附录是旧志的一种体裁,为新志所继承沿用,它是志书其他篇目不能包含,但又值得作为资料留诸于世的,称之谓附录。即清章学诚在《方志立三书议》中所言:“阐入则不伦,弃之则可惜”的内容,才作附录处置。《长志》附录所收录部分文件目录之内容当在全书各篇章有所展示,文件已留存于档案馆(室),如果是特别重要文件也应作文献全文收录于志文。将其文件目录当附录处置实为欠妥。

㈢编校不慎,造成同一事件的发生时间或名称前后不一

例1,大事记“1994年5月,市政府发文同意将长宁区新泾乡虹四村、西郊村成建制划归闵行区虹桥镇管辖。”

境域行政区划·面积:“1994年6月,市政府将长宁区新泾乡虹四村、西郊村……成建制划归闵行区管辖。” 区界:“1994年7月,新泾乡虹四村、西郊村成建制划归闵行区。”

长宁区新泾乡的虹四村、西郊村成建制划归闵行区管辖的时间竟有“5、6、7”月三种不同记载,信谁?当以市政府发文的5月为准。

例2,2005年“将咨询服务业更名为专业服务业;将社会服务业更名为文化服务业。” 而在其现代服务业第五章、第七章之章名仍以“咨询服务业” 和“社会服务业”作标题,准确的标题应是“专业服务业”与“文化服务业”。

上述2例均是编校不慎造成同一事件的时间或名称之不一,前后矛盾,实属不该出现的硬伤。第二轮修志者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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