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宿迁,改革收入分配是关键

时间:2023-05-12 17:12: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江苏省宿迁市提出了城乡居民收入“六年倍增”计划,为确保如期实现目标,急需解决居民收入分配问题。

一、现阶段收入分配现状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宿迁市农村居民主要经济来源是务工与务农,工作与收入不稳定,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远低于城镇居民。

(二)县区间收入不平衡

近年来,在《宿迁市区域协调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指导下,宿迁市各县区经济获得长足发展。但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平均水平的只有沭阳县和宿城区,最低的是泗洪县。

(三)行业间收入差距拉大

宿迁市高收入行业有房地产、食品、金融、电信、邮政、烟草等,这些行业较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资源和市场的垄断,以及国家政策的保护。低收入基本是农林牧渔业、纺织业、木材加工业等基础行业。

二、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

(一)各县区固有的自然条件不同

宿迁市两区三县地理位置不同,偏向优先发展自然条件优越的地区。这些地区发展水平提高了,教育资源增多,人才多了又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二)分配制度不够完善

初次分配欠公平,劳动报酬占比偏低。宿迁市农民工群体占城镇人口的很大部分,但农民工工资普遍偏低,与城镇职工相比,同工不同酬现象明显。

再分配力度不够,调节效果不明显。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农民工就业问题突出,享受工伤、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比例远低于城市职工,再分配难以确保公平性与合理性。

第三次分配调节功能有限。宿迁市第三次分配存在规模小,监督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分配的调节能力很有限。

(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不良影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的消极影响覆盖至非经济领域,对改革和发展以及社会架构很不利。就宿迁市来说,建成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改革收入分配显得尤为关键,需要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三、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主要措施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又好又快地发展宿迁经济

十年来,宿迁市经济社会之所以能够实现跨越式发展,主要得益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引。近年来,宿迁市紧紧围绕“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快”的工作导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势头,其中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领先江苏省。

(二)打造美丽宿迁,完善投资环境

近年来,宿迁市紧紧围绕《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宿迁建设的意见》,全面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绿色GDP,监督企业的运营走生态环保之路,逐步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从而为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生态环境,实现永续发展。

(三)深化收入分配改革

初次分配应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当地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宿迁市需大力发展经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和消费差距,并逐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做到“限高、提低、扩中”。“限高”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调节过高收入,加强赋税改革。“提低”要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扩中”则需扩大中间阶层力量,形成以中等收入层为主体的结构,即“橄榄型” 社会阶层结构。

要把群众的愿望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坚持高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推动小康社会的建成,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让发展成果实实在在地惠及老百姓。

(2013年度宿迁市社科应用研究规划课题项目“宿迁建成全面小康社会难点及对策研究”(批准号:13SHA0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江苏省泗洪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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