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今起实施

时间:2023-05-11 12:36: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11月27日召开了《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于今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条例》已经于9月底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共八章三十七条,在突出政府引导功能、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加强平台与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规定,并且把创新券制度、成果转化引导、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等具有山西特色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文。

《条例》明确了政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完善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政策,为创新型人才在企业设立、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岗位聘用以及出入境、户口或者居住证办理、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在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方面,《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发挥政府、市場、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以市场和社会评价为主。

在明确高校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导向方面,《条例》规定高等学校可以整合校内资源,建设科技产业培育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类基地,并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企业孵化服务。

此外,《条例》允许科研人员离岗创业,进一步发挥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作用,规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经本人申请并由所在单位批准,可以离岗创办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条例》加大对职务科技成果的奖励力度,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可以采取成果入股、折股或者收益分成、股权奖励等方式对完成职务成果的科研人员进行奖励。

《条例》细化了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扶持措施,规定省和设区的市两级政府每年可以安排一定数额的科技创新券,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

为保障《条例》的实施,11月13日,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二十四条”,加上省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14个配套文件等政策,山西省已经构建形成促进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打出了营造最优创新环境的“组合拳”。《条例》全文见今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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