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促进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

时间:2023-05-06 13:30: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zoޛ)j馟iyN^MtM5Ѩky报告显示,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0%左右。仅2015年我国产出的建筑垃圾(含公路翻新维护垃圾)就高达35.5亿吨。

从2000年到2013年,我国建筑垃圾年均增长16.2%。预计未来10-20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和升级,建筑垃圾还将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有研究机构用“建筑面积估算法”和“灰色预测模型”预测我国未来建筑垃圾的产量,结果显示,到2030年我国建筑垃圾将达到每年73亿吨,比现在增加一倍以上。

2、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当前,我国的建筑垃圾主要采用传统的倾倒和地下填埋处置方式,这种原始的方式不仅浪费大量的土地资源,也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堆放和填埋的建筑垃圾会因为发酵和雨水淋溶,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产生渗滤液,对周围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如果长期堆放,建筑垃圾中的有害物质会通过垃圾渗滤液对土壤产生严重污染。此外,当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时,会在高温、水分、日照的作用下发生分解,产生粉尘和有害气体,对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可见,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渠道多,污染程度高,治理周期长,会带来潜在的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

3、造成多种资源严重浪费

相关研究表明,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中露天倾倒的部分需要占用土地1.5亿平方米,即使填埋的建筑垃圾也要占据。建筑垃圾围城已经成为我国各大城市发展中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一方面浪费了大量土地甚至是耕地资源,另一方面也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这种资源浪费还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在上一个经济快速增长阶段,东部地区城市化发展最快,是建筑垃圾的主要产生地,但近年来,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加快,建筑垃圾也随之向中西部地区扩展。

4、回收利用程度低

对国际建筑垃圾资源化情况的调研表明,当前国内建筑垃圾产业对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仍停留在传统的现场移动设备处置和填埋的处置方式上,少部分地区采用了固定设施处置,但回收利用形成的主要再生产品为低品质砂石、各种砖、非承重板材、无机料等地段产品,总的资源化再利用率仍不足5%,并且未资源化部分还会产生严重二次污染。而发达国家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率远远高出我国,例如德国在2008年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就达到了95%,再生利用率也达到70%以上。根据联合国再生联合会的统计,欧洲主要国家的建筑垃圾平均利用率达到80%左右。

二、加快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是我国的重大战略选择

1、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任务的必然要求

针对发达国家的研究显示,在人均GDP超越3000美元之后,居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会迅速攀升,生态需求逐渐显示出超越经济需求的态势。在上世纪90年代,联合国就公布了绿色GDP核算体系,把环境要素囊括到人类财富中。我国人均GDP早已超越了3000美元的水平,生态环境供给与人民需求的矛盾也将日益突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中国要坚持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低碳发展之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针对建筑垃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规范发展再制造。”

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建筑垃圾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降低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影响,缓解资源短缺的发展瓶颈,对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可操作性。特别是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持续快速推进的形势下,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不仅能够改善城市环境,也使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促进循环经济模式的形成。

2、国内供给侧改革“补短板”的必然要求

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的重要策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经济领域的五大任务分别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而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环境质量则是“补短板”任务的重要内容。

在需求管理主导的经济发展阶段,主要依靠的是资源要素低价格条件下的高投入为支撑的粗放发展模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持续高消耗,已经使得传统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可持续发展的压力和挑战前所未有,破坏严重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短板。此次中央工作会议就明确指出要保护生态环境,要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作为建筑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积极减少产业增长对生态环境的冲击。在新型城镇化如火如荼拉开的背景下,建筑行业、房地产产业势必面临新一轮增长,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有效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是落实供给侧改革,弥补环境短板的必要措施。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也指出,要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

3、我国抢占环境服务行业国际话语权的客观要求

绿色经济道路,资源节约型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全球经济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和再利用也是势在必行。从全球来看,发达国家的环保产业已经度过了起飞阶段,进入了高速成长期,环境服务在产业产值的比重逐步提升,形成了较为充足的技术储备,从法律、产业运行规范、技术标准方面都在逐步形成完备的体系。各国纷纷努力提升技术水平,并希望把本国的行业标准上升为全球的行业标准规范,以获得行业话语权。就建筑垃圾的资源化产业而言,我国在未来将形成全球最大的市场,而这一产业在国内却刚刚起步,从技术水平来看,发达国家已经发展到第四阶段,而我国还主要停留在第一阶段(如图一所示)。充分利用大国的超市场规模优势,促进本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技术发展,并借助市场优势推动本国标准国际化,是推动我国环境服务行业发展,争夺国际话语权的有力举措。

图1 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的发展阶段

三、大力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可行性

1、高度契合国家的发展理念和产业政策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做出了关于绿色发展、低碳循环发展的战略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提出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并提出要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方案》,还提出要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建设工作,鼓励各地探索多种形式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领域投融资模式。可以说我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正面临发展新机遇。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开始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通过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其发展,可以判断,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进程即将步入加速发展时期。

2、产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广阔

建筑垃圾在加工转化处理之后可以成为各类建筑材料,再次应用于工程建设,通过“变废为宝”实现巨大的经济效益。从目前国际建筑垃圾再利用的情况来看,很多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房屋、道路、园林、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据专家测算,到2020年,我国每年至少将产生建筑垃圾51亿吨,如果其中的80%能够转化为建材产品,将创造价值1.6万亿元。

建筑垃圾的处理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可避免了次生环境危害。我国当前“填埋堆放”和“堆山造境”的垃圾处理方式会对堆放场地及附近地区的环境造成严重的次生污染。例如,废砂浆和混凝土块中含有的大量水合硅酸钙和氢氧化钙,如果使用填埋方式处理,会使渗滤水呈强碱性;废金属料可使渗滤水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离子;废石膏中的大量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硫化氢;废纸板和废木材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这些垃圾衍生物质会严重污染周边的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和空气,受污染的地域还可扩大至存放地之外的其它地方。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后,这些污染问题都将局限于车间,不会产生次生污染危害环境。

就业岗位增加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也是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的有利效应。据测算,每1亿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可以带来1.5万个就业岗位,如果2015年中国建筑垃圾35.5亿吨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可以解决超过50万劳动力的就业。对废旧资源的回收利用是衡量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类“全球城市排名”体系都对能源资源的回收利用率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建筑垃圾是现代城市最主要的可回收利用资源,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可以大幅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

3、国内已经具备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基础

从技术条件看,早在“十五”科技攻关项目计划中就有建筑垃圾资源化相关技术,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在生产设备和技术、标准规范、产品质量等环节都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成就,建筑垃圾资源化平台已初步搭建。

从产业发展情况看,据不完全统计,到2014年底,全国已建、在建处置建筑垃圾产能在100万吨以上的生产线共计60条左右,另有小规模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数百家。在专业设备方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固定式处置设备企业有100多家,另有18家企业具备制造移动式处置设备的能力。

从政策支撑来看,全国有70多个省市针对建筑垃圾制订了相关的地方法规。其中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法规、条例文件共计32篇,涉及13个省市自治区。主要集中在源头分类、建立信息平台、运输定位及标识、资金和税收的政策优惠支持方面。

可以说,我国的建筑垃圾再利用产业已经具备相当的基础,但是实现快速发展并获得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还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

四、加快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提高产业政策的精准度

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和法律支撑,出台细化配套政策,提升产业政策精准度。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再利用产业对垃圾资源化处理和提高产品加值的需求极为迫切。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从装备制造、垃圾预处理、原料无害化、资源化、运输规范、加工流程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明确的标准来规范。而国家现行的再生产品标准不但数量少,还存在着标准低、标龄老等问题。在国家统一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行业标准可以起到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作用。

此外,还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并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时候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严格处罚措施,提高责任主体的违法成本,保证建筑垃圾回收处置率处于较高的水平。

2、加大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在行业发展初期,财政政策的支持和税收减免可以有效促进产业发展成熟。当前阶段,对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重点企业应当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建议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100%和再生建筑垃圾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企业,增值税按照3%简易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15%征收。同时,针对“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利用再生资源产品面临的增值税抵扣税技术问题要尽快解决,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市场竞争力。

建议按照“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将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纳入环境保护、再生资源、低碳经济、循环经济领域的支持范围,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加强融资支持,对银行贷款给予贷款贴息。

3、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建设

积极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政策,促进大众对环境污染治理理念由“谁污染、谁治理”向“谁污染、谁买单”转变。以政策保障产业的市场价值。积极推广PPP模式、BOT模式、BOO模式及其融合,因地制宜的选择合适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

4、强化监管,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将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地方政府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的动力。其次要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确保建筑垃圾的拆卸、运输、回收再利用产业链封闭运行。对建筑垃圾实施备案管理,确保拆解、运输、回收利用过程中建筑垃圾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在已经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城市,统一关闭建筑垃圾填埋场,暂时不能关闭的,应交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统一管理,减少建筑垃圾的填埋和露天堆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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