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化学派翻译观解读

时间:2023-05-05 15:18: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以巴斯奈特为代表的文化学派因其研究跳出了语言学翻译研究的框囿,成了当代译论研究的主角。然而,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学派的翻译观却有其自身无法逾越的局限,因为它违背了翻译的本质属性。它只适用于解释翻译史上语言学派翻译理论无法解释的翻译现象,不能用于指导当今的翻译研究。

[关键词]文化学派 翻译现 解读

一、文化学派的翻译观

巴斯奈特与勒费维尔是文化翻译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1990年他们合作出版了《翻译、历史与文化》一书,标志着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1992年,勒费维尔出版了《翻译、改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制控》,巴斯奈特为此作序。1998年巴斯奈特出版了她与勒费维尔合著的《文化建构一文学翻译论集》口这三部著作集中反映了巴斯奈特与勒费维尔及其所代表的文化翻译学派的翻译观:

(一)翻译应以文化作为翻译的单位,而不应停留在以前的语篇上。将文化作为翻译的单位无疑拓宽了翻译研究的视野,使翻译研究突破了语言层面的禁锢,揭示了语言学翻译理论无法解释的部分翻译现象,强调译语文本与源语文本的功能等值。

(二)翻译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译码——重组过程,更重要的还是一个交流的行为。P8这里的交流是文化内部与文化之间的交流。语言学派代表人物雅各布森将翻译分为语内翻译、语际翻译和符际翻译,巴斯奈特从更宏观层面将翻译分为文化内翻译和文化外翻译。

(三)翻译不应局限于对源语文本的描述,而在于该文本在译语文化里功能的等值:巴斯奈特认为翻译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同文化的功能等值是手段,文化的转换才是目的。“翻译是对源文本的改写”,“改写就是操纵”。通过“改写”与“操纵”来解决文学与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变革及权力问题,从而表明翻译作为变革塑造力量的中心作用。在文化功能等值的过程中,译者有较大的主动权,可以灵活重写甚至打破原文的文学形式。

(四)不同的历史时期翻译有不同的原则和规范,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不同的需要。翻译就是满足文化的需要和一定文化里不同群体的需要。为此,译者可通过“改写”与“操纵”源文使译本成为构建特定文化的工具。

(五)“译作是原著的转世”,译作与原作的关系不是从属关系,不是派生关系,而是译作与原作具有同等地位。

二、文化学派翻译观解读

以巴斯奈特为代表的文化学派因其研究跳出了语言学翻译研究的框囿,成了当代译论研究的主角。根据前文所述,文化翻译学派的翻译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解读:

(一)翻译是构建某种社会所需文化的工具。

巴斯奈特关注翻译的功能,尤其是文学翻译的功能。文化翻译学派把翻译看作是构建某种社会所需文化的工具。综观中外翻译史可知:翻译将源语文化如实移植到译语文化中来,并由此改造译语文化,促进社会的发展、民族文化的进步。这种文化进步的推动力来自原作的固有价值及其所产生的力量:而巴斯奈特则关注译语文本与源语文本功能的等值。为此,“文化的转换”成为必要,即当源语文化与译语文化发生冲突时译者要用译语文化替换源语文化。由此,她强调译语文化对翻译过程的影响,强调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提出了“翻译是对源文本的改写”,“改写就是操纵”的观点,译者通过操纵源文而操纵社会,从而使翻译成为变革的塑造力量,成为构建所需文化的工具。显然,根据巴斯奈特等人的观点,这种塑造力量并不是由原作的固有价值所产生的,而是译者通过操纵源文而产生的。“翻译就是满足文化的需要和一定文化里不同群体的需要。”就是以她为代表的文化翻译学派“翻译即改写”、“翻译即操纵”观点的真实反映。按照这一观点,翻译实际上就变成了译者可以随意处置源语文化因素以便为构建某种社会所需文化服务的工具:翻译不再以文化交流为目的,而是成为了社会某种力量的“共谋”。

(二)“翻译的本质”问题不再是翻译研究的基础,翻译研究可以脱离“翻译的本质”而存在。

关于翻译本质,普遍接受的观点是“翻译是以符号转换为手段,意义再生为任务的一项跨文化的交际活动。”从这一翻译定义中可以析出翻译是一项在译语中再现源语文字符号之意义、源语文化之形态的活动。因此,翻译的本质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再现源语文字符号之意义、源语文化之形态。译语文本必须全方位忠于源文,译者对源文本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删改都不利于源文本风格、形式和内容在译语文化中的再现。传统的翻译研究主张译作是基于原作之上的,原作者和原作是第一位的,译者和译作是第二位的。

巴斯奈特的文化翻译观将文化视作翻译的单位,虽然突破了以往语言层面的翻译研究的局限,却回避了“翻译的本质”问题,“要求译者使译语与源语在相应的文化功能上等值”。为此,巴斯奈特“允许用新的。完全不同的译语替换原文,包括原文的语言特征,只要从理论上让译语读者得到原文读者同样的感受就行。”由此可说,以巴斯奈特的文化学派的翻译观不利于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甚至还会使翻译变得无章可循。这是与当今译界人士建立翻译学的努力相悖的。

(三)译者与原作者、译作与原作具有同等地位。

文化翻译学派避而不谈“翻译的本质”问题,为了构建某种社会所需文化的工具,在翻译过程中,译者被赋予“改写”与“操纵”原作的权利。巴斯奈特主张“文化的转换”,源本中有悖于译语文化的因素皆要“转换”掉。勒费维尔在《翻译、历史与文化》--书中也指出翻译不仅仅是语言层次上的转换,它更是译者对原作所进行的文化层面上的改写。这无异于对原作“任情删易”、“削鼻剜眼”(鲁迅语),很自然也使人想到了清朝末年林纾的翻译。此外,文化翻译学派还主张“译作是原著的转世”,这无疑提升了译作的地位。综合分析文化翻译学派的翻译观便不难看出:译者与原作者的关系不再是从属关系,译作与原作也不再是派生关系。传统的翻译研究把译者比作“带着镣铐的舞者”。这就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角色。即译者对源文本有一定的处置权,但这一权力的实施不能逾越源文本的制约。任何背离原作者的意图及原作内涵的翻译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翻译,而这时的所谓译者应该被称作原作改编者。可以说:以巴斯奈特为代表的文化翻译学派的翻译观不适用于当今全球化背景下的翻译研究,只适用于解释翻译史上语言学派翻译理论无法解释的翻译现象,如林纾的翻译。

(四)译语文化因素对翻译具有决定性影响。

译语文化因素所指范围较广,主要包括社会意识形态、赞助人、出版商、评论者、译文读者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左右译者的翻译工作。诚然,译者的翻译工作并非在真空中进行,译语文化因素必定会影响到译者的翻译工作,但是这不应对译者的翻译产生决定性影响。如果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更多考虑的是如何满足某一方的要求。原作便不可能被忠实地传译到译语中。变形的翻译也必定起不到翻译应有的作用。可以说,文化翻译学派过分强调译语文化因素对翻译的影响,势必会给翻译研究与实践带来更多负面影响,不利于当代翻译研究的健康发展。

三、结语

不可否认,以巴斯奈特为代表的文化翻译学派跳出了语言学翻译研究的框囿,确实拓宽了翻译研究的视角,给译论研究界以莫大启发。但是,文化翻译学派翻译理论的局限与不足也显而易见。它回避了“翻译的本质”问题,并进而违背了翻译的本质属性,使翻译变得无章可循,甚至会把翻译及翻译研究引上歧路。因此,它只适用于解释翻译史上语言学派翻译理论无法解释的翻译现象,不能用于指导当今的翻译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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