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再认识

时间:2023-04-29 19:42: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案例教学有着特定的学科渊源,体现出鲜明的情境性、内隐性、生成性。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存在着“简化、泛化、固化、异化”的不良倾向。应准确把握案例教学的总体性、动态性、生产性等特征,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充分重视案例的精心选取、多维应用、立体呈现,着力发挥案例在政治理论解析、教学情境创造、课程深度开发中所具有的作用。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 案例教学; 审视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3)01-0063-03

作为一种有效教学模式,案例教学具有“以案论理、活化教学内容,讨论为主、调动学生的主体性,问题分析、提高学生掌握并应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良好教学效果。[1]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在运用案例教学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极大地提高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但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对案例教学的深刻认识,教学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甚或形成了一些不良倾向。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的方法特性与实践要求。

一、案例教学的学科源流

案例教学有着特定的学科渊源。①案例一词大约已有100年的历史,作为判例法国家,美国将普通法视为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渊源,把案例作为归纳法律原则的原始材料。187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运用案例对学生进行职业训练。他认为,改变忙于个案跟踪学习的现状,引导受教育者摆脱从案件到案件的经验式思维,法学教学应通过研读具体案例、推广个别决策来归纳与总结法学的理论逻辑,通过对法律规则的一般化理解进一步把握美国法律和法律背后的精神实质。1910年,美国所有居于领衔地位的法学院都开始使用“案例教学”。

继法学院之后,哈佛商业管理研究生院开始采用案例方法,一些工商管理行业人员走进课堂展示管理问题,并提供了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诸多方法。最初,案例教学在法学与商业教学的应用上进展较为缓慢。1919年,受过正规案例方法训练的德汉姆担任哈佛大学商学院院长。他认为,商业课程应以真实生活情境中的问题为中心,案例教学在管理情境中有被加以运用的重要性和可能性。在德汉姆的努力推动下,案例教学在哈佛商业教育中不仅占据了重要地位,还建立了具有规模的案例教学管理系统。20世纪30年代,案例教学从最先运用于法学和医学教育,逐步运用到管理学和其他学科领域。20世纪80年代,案例教学传入我国,成为各门学科广泛运用的一种教学模式,并形成了一股案例开发的热潮。

二、案例教学的方法特性

现代教育学认为,案例教学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传授教育对象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原理与方法,并由此加深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有效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最根本的要求在于通过案例资源的开发应用,设定、模拟、重现、复制现存的生活场景,引导、激励、帮助学生介入案例场景并积极参与讨论或研究,在发现学习的过程中接受教育并实现教学目标。

案例组织的情境性。所谓案例就是为了一定的教学目的,围绕选定的一个或几个问题,以事实为素材而编写成的对某一实际情境的客观描述。在案例教学中,案例通常以叙事的形式呈现,它基于真实的生活情境或事件。人们编制案例的明确目的是为了进行充分的讨论,在案例描述中一般都不加入编写者的评论和分析,编写者仅仅原原本本地描述事实发生的情节和过程。在案例教学中,案例应能够比较客观而多维地承载事件发生的背景、参与者和大量的细节等信息,力求情境的真实性,以引发持有不同观点的学生对案例进行主动的分析和解读。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直接取决于教育对象能否在教育者指导下介入案例教学,依托案例探究建构学习共同体,并达成获得新知、自觉学习的美好愿景。

教学目标的内隐性。在案例教学中,教育者不能简单而直接地向教育对象说明教学目标,而应在营造教学情境的基础上塑造教育对象的案例角色,使之充分运用已有的知识与方法分析、思考案例,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互相转化。案例教学既包括以教育者、教育对象互动为特征的外显学习,更包括大量的以不知不觉接受为特征的内隐学习。在案例教学中,案例充当了教育主客体理解教育环境和分析教学内容的触媒,案例在经过教育者精心选择、设计并呈现之后,案例教学将可能由有意识的教学设计转化为无目的的、自然发生的教学事件。教育者能否有效主导受教育者在无意识中分析案例,通过案例研讨不断丰富对知识与学习本身的理解,成为拓展与深化案例教学的行动指向。

教学效果的生成性。由于案例是作为教学媒介为学生提供借鉴和引申的范例,面对同一个案例,每个人可能有不同的观察视角和分析方法,案例教学的效果不是预定的,而是生成的;案例教学的结论不是唯一的,而是多元的。在本质上,案例教学不只是具体的教学方法,而是在动态中生成的有效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的单向讲授不同,案例教学不在于刻意寻求唯一不变的答案,而在于以案例为教学载体创生一种丰富的教学情境,促进教育和学习过程的持续发展。案例教学体现为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动态过程,其要旨在于通过启发式、亲验式学习分享案例分析的信息和结果,分析和解决案例情境所包含的矛盾,在教与学的矛盾生成转化中实现思想认识的同化与顺应、跃迁和提升。

三、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的现状

在学科的视域中,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通过呈现问题情境,分析讨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具体实例,帮助学生认识和理解某一基本原理或思想观点。“05方案”实施以来,各地高校广泛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效。[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就如何编写案例、开展案例教学、建设网络案例平台以及开发多媒体教学案例取得了丰硕成果。案例教学转变了学生的学习态度,成为大多数学生喜欢的授课方式。案例教学的开展培养了一支擅长案例教学的教学团队,形成了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的基本原则、操作模式、教学评价的基本认识,积累了案例媒介的多样化、案例效果评价的多元化、案例资源开发的课程化等基本经验,为进一步推广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成果和经验奠定了基础。

然而,综观现状,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在有力改善课程教学效果的同时,存在着被简化为事例论证,泛化为生活碎片,固化为教育程式,异化为灌输教育的突出问题。

正如列宁曾经指出的,“在社会现象领域,没有哪种方法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了。挑选任何例子是毫不费劲的,但这没有任何意义,或者有纯粹消极的意义,因为问题完全在于,每一个别情况都有其具体的历史环境。如果从事实的整体上、从它们的联系中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顽强的东西’,而且是绝对确凿的证据。如果不是从整体上、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如果事实是零碎的和随意挑出来的,那么它们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连儿戏也不如”[3]。由于在案例教学中缺乏方法论意识,一些教师将案例教学机械地理解为举例说明,案例教学被简化为事实和材料的堆砌。作为案例教学被简化的表征,许多无丰厚思想理论内蕴的日常生活事件被泛化为教学案例。由于案例不具备现实性、典型性、思想性、教育性、针对性,思想政治教育案例失去了学科个性,不能发挥主导课堂生活和引领课程文化的作用,案例教学甚或变身故事沙龙、小品欣赏,游离了服务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与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视域。

在案例教学的简化和泛化中,思想政治教育固化出一套刻板的原理加事例的教育程式。一些教师缺乏敏锐的理论洞察力和全面的思维应变力,不能充分考虑和处理思想理论与案例的合宜性与复杂性,使得案例教学成为万能的例证教学。长期的程式化案例教学排斥了思考、交流、碰撞,不仅带来了教育者的审美疲劳,使他们无从获得课程生活与专业成长的情感体验,也因其忽视了案例教学的深度开发而产生了受教育者的接受疲劳。在传统的思维惯性支配下,一些教师仍然将受教育者当作知识接受的“容器”,只关注教育的结果而忽视教育的过程,常常将结论作为教条和约定,用灌输和辩驳取代沟通和对话。或陷入狭隘经验主义,就案例谈案例,忽视案例与理论之间的内在逻辑;或随意拔高与任意夸大案例的教育功能,将牵强附会当作理论注释,使案例蜕变为艳丽而浅薄的课堂花絮。

四、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的深化

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没有固定的教育程式,只有通过创建流动的课程生活,引导受教育者体验和感悟教学案例中隐含的深层意蕴,才能不断提升教育者的教育智慧,促进受教育者关于课程知识的内化。案例的精心选取、多维应用、立体呈现及其过程评价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的主要环节,案例资源的开发利用、评价反馈成为决定教学效果的关键。

努力把握案例折射理论逻辑并反映思想理论内涵的总体性。“案例”不是“事例”,而是具有一定情节和理论逻辑的事实与知识,包含着具有真实性、问题性、目的性、典型性、陈述性等诸多要件。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案例教学的目的在于通过案例的表达、阐释、追问,分析思想与行为中存在的各种困惑,帮助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这些案例应当是“能够说明、证明这门课程所涉及到的理论、原理、观点以及制度、方针、政策科学性和理性,增进学生对这门课程内容的认可、接受和理解的例子”[4]。因此,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案例“作为矛盾聚焦点的事实”有着较为完整的理论内涵和理论逻辑,它可能是反映社会基本属性和根本矛盾的“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的事实”,也可能是反映社会矛盾尖锐化和对抗程度及其病根和问题所在的“最反常、最病态、最不尽情理和最不可理喻的事实”,还可能是预示着社会矛盾发展趋势的“大量出现、且不断增长并具有普遍化趋势的事实”。[5]

充分实现案例创造教学情境并贯穿思想教育过程的动态性。案例教学是师生围绕某个特定的案例展开相互作用,共同对案例情境中包含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与分析,以求解决疑难问题,做出相应决策的过程。因此,一个案例要成为有效的教学触媒,必须能够创造教学情境并贯穿整个教学流程,“将读者带到一个充满目的性、不确定性、偶然性、随时要作出决定的熟悉环境中”[6]。在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过程中,为了使案例在充分利用中活化为丰富的教育生活并物化出崭新的思想观念,教育者必须培养案例选择、案例呈现、案例分析方面的教育智慧,精心构筑以教学案例为基本元素的课堂生活。尤其是,在案例的表达上,不能平铺直叙,枯燥乏味,要引人入胜、跌宕起伏;在案例的呈现上,要采用精品课件、教学故事、大众传媒、网络媒介等多样化的载体,使案例真正成为“教学心灵的故乡”。

深度开发案例创造教育生命的生产性。案例教学的理论依据是建构主义和认知失衡理论。作为师生共同的课程体验,案例教学不仅要激活概念与理论,还要在交流研讨中增添新的理论内涵,使最初的理论得以深化、延伸。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师生双方的认知结构发生改造和重组,并各自从案例方法的运用中获益。[7]案例的深度开发反映了案例教学的生产性特征,为了创建教学相长的学习共同体,教育者在案例教学中将面临着理论争鸣、思想交锋、社会矫正等复杂的教育冲突。随着案例教学的发生发展,教育者必然要总结和反思案例教学的组织、实施、评价情况。这些反思和总结促进了现存案例的分蘖再生,形成了以既有案例教学为支持的新的教学案例。一个作为“教学问题源泉”的案例经历着案例设计—案例教学—教学案例的否定之否定过程,在深度开发中转化为“一个包含有疑难问题的实际情境的描述,是一个教育实践过程中的故事”[8]。同样,正是这些被深度开发的案例,催生着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专业意识,丰富着受教育者发现学习的情感体验。而这一切,也正是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的生命力和有效性所系。

注 释

①一些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教学可以溯源到古代的教育实践。如,祖嘉合认为,“孟母三迁”、“孔融让梨”、“车胤萤囊”;邹文认为,庄子是案例教学的鼻祖(参见:祖嘉合.思想道德教育案例分析若干问题探讨[J].教学与研究,2002(11);邹文.简析庄子的案例教学[J].当代教育科学,2005(9).)。而从学科和有效教学模式的视角进行溯源,教育学是案例教学的理论原点,现代法律和工商管理无疑是案例教学的学科渊源。

参考文献

[1] 戴艳军,等.思想政治教育案例分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13-15.

[2] 戴艳军,杨正德.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经验与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3):49-52.

[3] 列宁全集(第二十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364.

[4] 姚洪越.关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案例定义的争论与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6):64-66,73.

[5] 侯惠勤.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四大基本命题辨析[J].哲学研究,2010(10):3-5.

[6][8] 李忠如.试论课堂教学案例的基本理论和实践[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1(4):54-59.

[7] 左汉宾.《自然辩证法》教学中启发式教学方法的运用——以案例为引导,以问题为中心[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2):64-66.

[责任编辑:庞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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