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提高参政能力对参政党的重要意义及着力点

时间:2023-04-25 12:06: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履行参政党权利、责任和义务。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多年来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的发展和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础、政策依据。民主党派要抓住这一契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提高自身参政能力。

[关键词]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参政党;参政能力:着力点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是马克思政党理論在中国的新发展。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第一次对政党制度进行了集中論述,他阐明了共产党与其他政党之间应当团结的关系,可以结成同盟,并使这个同盟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我国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論的指导下,深入研究马克思政党理論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概况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框架内,民主党派享有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这些权利、责任和义务可以概括为“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在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作为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进行了表述;在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又有进一步的明确。

二、参政党的参政能力概况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党派分别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各参政党为更好地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不断努力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民革作为参政党之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周铁农同志做了题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能力全面履行好参政党职能》的重要讲话。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赋予民主党派的崇高政治职责。

讲话中指出,“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以及作风建设、机关建设等,都在参政能力建设的范围之内,都应当围绕参政能力的提高而进行。”这一論述解决了参政能力建设在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中的定位问题,强调了提高参政能力对于参政党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参政能力建设是执政党对参政党的希望和要求;在“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过程中,参政党能够感受到自身参政能力与发展的要求有差距。加强参政能力建设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它具有紧迫性与长期性。紧迫性体现在这是时代发展对参政党提高参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执政党对参政党提高参政能力的参政要求、民主党派对提高自身参政能力的主观要求;长期性体现在加强自身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提高参政能力时面临的紧迫性与长期性,二者之间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要注意把握以下三点:一是要始终坚持与时代发展同步,与执政党对参政党的要求同步。二是要长期保持高度的政治使命感、紧迫感。三是要明确认识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建设与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共同作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参政党提高参政能力的着力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多年来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的发展和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础、政策依据。中共十七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对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积极开展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这些都为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民主党派在履行参政党职责的过程中不断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参政党在提高参政能力方面可以从以下三点着手。

(一)执政党的党建工作经验值得参政党加以借鉴

1921年,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的90年中,经历了从执政党到参政党的转变,执政的62年中,经历了革命、建设、改革三个阶段,党建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值得参政党加以借鉴。一直以来,执政党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始终强调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坚持适应我国国情、适应我国发展需要,不断地通过内在调整和外部改革相互作用,引领国家发展。如何与时俱进、持续发展是民主党派向中国共产党学习的重大课题。

参政党借鉴执政党的党建工作经验,有很好的传统。例如中国共产党开展先进性教育,民主党派提出了进步性的自我教育。中国共产党提出政党和谐和党内和谐,民主党派积极拥护并在党内践行,力争与执政党保持一致。

参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特别注重政治把握能力的提高,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局面时能够从全局角度思考,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正确地分析问题,解决矛盾,妥善应对;在错综复杂的形式和斗争面前,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在大是大非面前,要运用犀利的政治鉴别力、敏锐的政治洞察力、果断的政治决断力经受住大风大浪的考验。

(二)不断总结参政经验,提高参政能力

“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就是民主党派权利和义务的高度概括,“参政”具体表现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就国家大政方针和重点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党派成员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参政作用;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领导职务;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发挥作用等。

民主党派成员参与人大、政协的工作并在其中发挥作用,这本身就是民主党派的“参政”实践。特别是《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党派成员能够参与其中,发表意见,正是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和“参加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的具体体现。同时,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政府、司法机关担任职务,则是“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有效实践。在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工作和发挥参政作用的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实践中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参政能力,并计划性,有目的性地总结参政工作的经验,为提升组织整体的参政能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契机,努力提高参政能力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具体体现,是彰显中国共产党始终引领中国先进文化领导地位的具体体现。从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领导角度,则更多体现对民主党派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的引导。

各民主党派要抓住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的契机,将提高参政党的参政能力注入其中,丰富其内涵。

民主党派成员在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过程中,要侧重于对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研究、认识和认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先进性,只有在党派成员形成对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我国特色政党制度认同的基础上,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参政”作用和享受权利。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框架内,“一个参加,三个参与”赋予民主党派参政的权利。但民主党派能否真正享有权利、发挥“参政作用”,取决于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是否与,其权利诉求相匹配。参政党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的参政能力。以此带动党派成员提升参政议政水平,使其在参政过程中能够言之有物,体现自身价值。

提高参政党自身的参政能力,是参政党存在和发展的自身要求,是执政党对参政党的要求,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要求,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要发展对民主党派的要求。

通过“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从认识人手,不断总结经验,整体提升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特色政党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丹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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