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类院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略论

时间:2023-04-24 15:06: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高等院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是新时期高校发展的新命题。高职类院校是我国高等院校的重要力量,高职类院校的辅导员建设与普通类院校相比较,水平参差不齐,职业化建设面临的挑战更多,也更紧迫。探索高职类院校辅导员建设的职业化道路,已成为异常重要的课题。

关键词:职业化;高职;专业化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2-0026-03

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生力军。2004年,独立设置普通高职高专院校1047所,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60.5%;独立设置高职872所,比2003年增161所;2004年,普通高职高专在校生595.7万(493.9万),是1990年74万的8倍,是普通本专科生206万的近3倍。正是高职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阔步发展,交相辉映,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在高职教育大发展时期,高职类院校的辅导员建设也越来越引起教育管理者和教育理论家的重视。与普通高校的辅导员相比,高职类院校辅导员在职业声望、评价体系、晋升机制、职业环境等方面有较为明显差距;又因高职教育发展的速度迅猛、方式多样,对高职类教育发展的理念认同不清,辅导员的建设不能跟上学校的建设发展和学生数量的发展,高职类院校辅导员水平良莠不齐,既有高校毕业生,又有普通教师兼任,甚至有院校合并之后行政人员转岗而成的情况。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因为专业学科体系尚未形成困难重重,高职类辅导员职业化的建设更是因为现实的种种困境举步维艰。澄清高职类院校辅导员职业化的理论概念,探索高职辅导员职业化建设的途径,成为高职教育发展中的重要命题。

一、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的基本内涵

职业是一项工作或任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以规范化、专业化和独立性为基本指标。职业化应包含显性和隐性的两方面。显性的包括职业的准入制度,职业的培训制度,职业的评价体系,多涉及为制度和政策方面;隐性的则包含职业的专有技能(保护专业素质和职业知识),职业的情感和道德,职业的社会声望,既包含了个性心理方面,也饱含了社会性评价等群体心理方面。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指涉及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制度建设、专业建设和职业品格等方面。制度建设既包含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层面的,例如:《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十六号文、《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包括各省市相关的配套文件;也包含了微观层面各个学校、学院、院系对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各种相关规定。专业建设是指辅导员所需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学科理论知识建设,我国目前还没有辅导员专业,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专业知识大多来源于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知识,专业化建设尚未完成,学科体系尚未建立。职业品格层面则涉及社会的心理评价,对于工作的自我期许,职业道德,职业情感等心理层面。社会评价和社会期望虽属于个体之外,但却大体可归于辅导员职业化建设的形象方面。总之,高校辅导员职业化是指辅导员这一工作在制度建设、专业建设和职业品格方面达到职业的水平,有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终身从事辅导员工作,形成专业的学科和知识体系,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品格的过程。高职院校的辅导员职业化建设与高等院校的辅导员职业化建设道路同步,并具有高职类院校的自身特点。

二、高职类辅导员职业化的必要性

新时期以来,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两个全新的命题:①如何建立适应高职类院校学生身心发展的学生工作模式;②在教育大众化的今天,传统的言传身教模式如何应付如此众多的教育对象。教育大众化的来临不仅意味着教育对象的扩大,更是教育理念的更迭。传统的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工作,必须过渡到以思想政治为先导,以心理教育、素质养成教育、就业指导教育、人际关系教育等为要素的教育。辅导员应从繁杂的事务型工作中抽离出来,成为青年学子的朋友,在人生发展的这个重要阶段,作学生的人生导师。改革开放带来的各种新观念的冲击,价值的多元化也给辅导员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职业的专业化程度不够、职业定位不清、职业前景模糊并随之产生的职业倦怠和转岗需求猛烈,原因之一是对于辅导员工作认识不清,辅导员缺乏专门的知识体系。对辅导员的工作重要性缺乏一定的认识。中国历来对教师有“传道、授业、解惑”的定位,而辅导员很少或者不从事“授业”,而仅从事“传道、解惑”,部分专业教师和学生、家长难免对辅导的工作缺乏认同,导致辅导员的社会地位、职业声望不高,进而导致职业发展前景模糊。原因之二:辅导员由于缺乏专业的知识体系和职业技能,导致在平时的工作中职责不明,权责不一,忙于事务性工作不能脱身。实际工作中,学校的各党政机关甚至后勤、服务组织无不可以向辅导员布置任务;院系的日常教学秩序和行政事务也成为辅导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使得辅导员平时根本无法从事相应的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研究。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定位不明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之间形成了恶性的循环。这既成为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辅导员职业化的内在要求。高职教育“既是职业教育的高层次组成部分,又是一种培养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特殊类型的高等教育”,学生工作有不同于普通高等院校的特点。与普通院校相比,高职类学生入学成绩较差,从事的专业又多是与现代社会发展、行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成为越来越多院校的共识;高职院校进行的各类教育模式的探索和人才培养方式的创新,也给了在校学生更多的走出校园、走向社会的机会,他们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高职类学生能力的不足与进入社会的强烈愿望之间的冲突更加激烈。于是,伴随着高职教育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种种有意或无意的忽视,高职类院校辅导员的非职业化现象更加严重:辅导员管理体制不协调、人员流动性较强、发展前景模糊、角色定位尴尬。高职院校辅导员职业化面临的苦难更多,任务更艰巨。

三、高职类院校辅导员职业化的途径

随着人们教育观念的转变,高等教育面临的形势的变化,国外先进经验的不断引进,高等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正朝着职业化的方向前进,各地也结合自己的实际,探索了不少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的新方法和新路子。为了贯彻十六号文精神,各地都拿出了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和计划,如辽宁省率先在全国实行高校辅导员持证上岗制度,上海市建立了专业辅导员培训基地,并分期分批选派优秀辅导员赴国外参加培训,同时启动了“学校心理咨询与辅导老师”和“职业咨询师”的职业能力制度;一些高校如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实行了“二五八”或“三六九”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辅导员职业化建设仍处在一个探索阶段。在各地进行的实践中也存在“紧一时,松一时”;理论认识中也有一定的误区,例如:很多研究都把辅导员的前景与“出路”联系,其潜意识中都把转岗作为辅导员的必然方向。而这与职业化的最基本条件之一:有相当数量的从业人员终身从事某一职业形成了一种悖论。诚然,这是基于现实的一种考虑,但做理论探讨时,无异于临时抱佛脚,并不利于高校辅导员职业化的最终形成。如前文所述,高职类院校的辅导员职业化建设相比较任务更艰巨,需要考虑的层面更多,受到的新的教育理论和新的形势冲击更大,但对于一个新的教育命题来说,无疑具有更大的研究价值。对高职类院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提出以下几个建议,与各位商榷。

1.建立、健全独立的评价体系,并基于此建立辅导员的工作初步专业化。“辅导员职责的不确定导致工作难以量化,考核缺乏必要的依据和标准,无法根据辅导员的工作实际形成奖惩体系”,形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辅导员独立评价体系的缺乏。目前的评价体系多根据所带学生数量、学院党总支评议、辅导员自评、学生评教结合而成。但这种评价体系有一些缺点:量化的指标并不能反映工作完成的质量,定性评估标准模糊。量化的指标大多根据访谈学生次数,下宿舍次数,开班会次数而定;定性评价多为工作积极不积极,尺度不一,语焉不详。不像评价普通老师的科研水平用发表论文的数量和发表在核心刊物的文章数量来确定。理应建立较为可信的科学绩效考核标准,量化考核内容,制订全面、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体系。应从结果评估变为过程评估,借鉴教学评估的方式对辅导员开班会情况进行听课;借鉴公司管理模式对学生活动内容进行评估;借鉴心理学访谈方式对个别谈话进行评估;同时,引进企业对员工的评价方式,对辅导员的各类才能进行总体的评价,鼓励辅导员在评价的基础上分类分行,分配至自己最拿手的领域,以此建立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拒绝辅导员的工作大一统、大一包。

2.专业化和职业化互相促进、发展。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是一条很长的道路。学科体系的不完善,辅导员专业茫然无踪影,辅导员的职业化举步维艰。高职类院校辅导员的职业化既需要教育理论工作者的辛勤探索,勇于开拓;也需要目前的从业人员继续发挥艰苦奋斗的精神,与普通教师一起探求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认真总结高职院校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把来源于实践中的经验升华为理论的高度。在繁杂的工作之余用职业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为辅导员的专业化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需要甘贫乐道,勇于奉献,为教育理论者提供研究客体,在职业化建设的艰难跋涉中寻求专业化的方向。

3.建立辅导员专有的职称体系。目前很多高校为了提高辅导员的待遇、改善辅导员的职业环境、拓宽辅导员的发展渠道,实行了行政和教学职称两条腿走路的方式。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但对辅导员来说,教学上辅导员在课时量、科研量上跟本无法跟专业教师相比;行政职称评定上因为从事学生工作的诸多繁杂事务,并无优势。更主要的是,这种职称晋升体系本不是辅导员专有的体系,简单的附加,只会降低辅导员工作的职业认同度,与辅导员的职业化建设南辕北辙。理应建立辅导员专有的职称体系,参考心理咨询师或者各级工种的考试制度,建立包含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在内考试内容,设立“初级、中级、高级”辅导员,形成了职业化建设的最显性的标准之一:资格制度。并把这种职称制度单列进学校的职称制度之中,根据等级不同安排工作内容和薪资报酬。这样:①建立辅导员单有的职称和评价体系,为人才的合理流通建立了标准;②对于辅导员的专业化建设大有裨益;③建立和健全了辅导员的准入制度和培训制度。以辅导员的证书作为聘任的标准,准备进入辅导员行业的人员通过考证,培养了职业情感,看清了职业发展的方向,淘汰了临时将辅导员作为就业饭碗的人员。同时也吸引了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报考,辅导员队伍来源多元化。考证制度的建立对于困扰辅导员的培训制度也有帮助。目前许多辅导员的培训制度并不健全,高职类院校辅导员急需补充所带学生的专业知识,需要了解行业的最新动态,了解企业对于人才的要求,了解专业知识的前景。如果考试制度在完善的基础上,可根据高职教育的发展进行粗糙或模糊的专业细分,那么辅导员的专业培训也有了保证。

总之,高职类院校辅导员的职业化建设任重而道远。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在教育实践之中,教育理论也会越来越成熟,辅导员的前景也会越来越广阔,辅导员这一崭新的职业也必定形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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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先进.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必须强化五项机制[J].湖南社会科学,2006,(3).

[4]赵瑞珺.加强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研究推动辅导员职业化发展[J].思想教育研究,2007,(11).

作者简介:张兵(1981-),山西运城人,教育学硕士,现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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