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行政管理理论视角下公务员公共服务意识提升研究

时间:2023-04-22 19:06: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本文基于福莱特动态行政管理理论分析我国基层公务员公共服务意识问题。首先梳理了动态行政管理理论中关于群体原则、建设性冲突、情境规律等思想内容,接着分析目前我国基层公务员在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成因,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动态行政管理理论从自我认知、社会认知和工作认知三个方面分析并提出建议性意见,旨在增强公务员公共服务意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关键词:福莱特;动态行政管理理论;公务员

一、绪论

(一)社会背景

19世纪下半叶正是第二次工业革命的高潮阶段,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出现了大量的资本积累,工业化生产背景下出现了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如何进行科学管理以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二是如何发挥工人的潜力。泰勒的科學管理理论应运而生,通过科学方法研究工人行为,得到规范化、标准化的机器操作流程和工作方法,因此科学管理理论一定程度上代表的是资本家的意志,追求工作效率的提高,使经济效益最大化。工人被视为机器的一部分,忽略了人性化管理,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关系紧张,劳资关系的对立进一步影响了社会生产的进步。而福莱特动态行政管理理论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关注人的行为和心理,包括领导者行为,人际关系处理,群体关系处理,冲突问题等方面。工业化经济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她的思想并没有顺应机器化大生产追求经济利益的时代背景,因此动态行政管理理论的出现并没有引起普遍的重视,直到几十年后进入20世纪,行政管理干预经济的行为大规模出现,她的理论才被重新认识,因此德鲁克称她是早期最有远见的管理学家。

(二)理论来源

动态行政管理理论涉及了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领域的理论和方法,了解它主要的思想来源有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该理论。

哲学来源——费希特的大自我思想。费希特的哲学思想深受启蒙运动影响,崇尚理性认知,认为个人的权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大自我思想将个人置于社会群体中间,接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他认为个人应当服从群体意志,不存在个体意志,“自我”不应该是一个人,而应该是“更加广泛的自我世界”,即“小我”融入社会“大我”,而“大我”正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动态管理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群体原则,群体是个人潜能发挥的环境基础,否则个体的潜能无法实现,个体通过群体实现自身价值,发现真正的人性,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在群体原则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了整合不同利益的融合统一观,强调了社会关系的综合性、整体性,群体原则也成为福菜特管理哲学理论的首要原则。

社会学来源一库利的“镜中自我”思想。美国社会学家库利的“镜中自我”概念强调人与人、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个人如何更好的融入社会群体,而群体又怎样容纳千差万别的个体。个人与群体之间存在着互动,存在相互的认知和评价,就像镜子一样反映出来,因此个体可以通过“镜子”实现自我认知。

心理学来源——韦特海默的格式塔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主张整体论思想,认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对个体的研究应该处于整体环境形成的场中。个体会产生自己的场,也会在群体中产生另外的场,因此任何个体都是群体重要的一部分,而群体的任务又促进个体之间相互帮助。因此福菜特注重管理活动中的动态性和过程性,正如她所提出的对待问题的情境规律,如何处理整体与个体的关系,使之达到统一性的理想状态。

二、动态行政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群体原则

福莱特认为只有在群体和组织中才能发现真正的人,实现个人的真正自由,个人的潜能只有接触群体生活才能得到释放。她强调了群体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在群体环境中,个人能力才有可能发挥更大的效能。

首先个人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强调个人只有通过群体才能发现真正的自我,个人的真正自我就是群体自我,“人没有脱离社会,独立于社会或反对社会的权力”,个人在社会环境之中的相互交往使个人存在的意义得到满足和升华,通过交往互通信息和资源,使个体成长不断强大。相反,如果个体与社会隔绝,只存在于自我之中,那么他个人的创造只能自我消化,他也得不到其他帮助而继续成长,无法体现个体价值,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其次民主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意识。民主不是崇尚个人意志的自由,如果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民主就容易产生私欲,就无法实现社会的民主。民主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应该是普遍存在的,区别在于部分个体是显性的,另一部分是隐性的,当个体懂得相互共享时,隐性转为显性,个人精神力量得到升华,民主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逐渐形成群体民主、社会民主。

最后,群体目标统一。群体存在的主要意义是整合个体的不同目标,得到成员公认的整体目标。成员通过讨论和协作相互启迪,不断整合摒弃差异,最终实现目标的统一,在此过程中,个体可以通过群体经验而使自己的创造力得到更大的发挥。

(二)建设性冲突

福菜特认为冲突是群体活动中的正常现象,存在冲突有坏处也有好处,应该正视它的存在。其次冲突并不是斗争,它只是一种差别,源自于个体意见的差异或是利益不同。个体差异的普遍性导致冲突无法避免,尤其在群体中,冲突更是无处不在,群体的各个层级都会存在冲突,既包括成员与领导之间,也存在于领导者之间,成员之间。冲突的存在具有一定的有益性,它是群体活动的正常过程,通过冲突和差别,个体关注的焦点得以被群体重视,所有人关心的具有社会意义的差别都会显现出来。邹林P(2002)认为福菜特理论中对矛盾的解释是基于辩证唯物主义的。它强调不应该回避矛盾,正确看待矛盾的存在并帮助进行管理,对矛盾双方进行分析理解,以达到消除现有矛盾的目的。丁荣P(2015)结合建设性冲突理论,提出通过建立利益表达机制、决策机制、问题处理机制、利益补偿机制来避免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情境规律

福菜特认为控制是来源于现实的行为,不应该是由上级强行施加,同时现实会根据情境的变化而变化,控制也应该随之变化,因此控制取决于情境条件。行使权力的过程就是控制,实施控制就是指能够将所控制的领域视为一个综合整体,并且能够从一个领域过渡到另一个领域的功能,并创造新的情境。

权威是控制的表现形式,行使权威代表实现控制,而权威来源于任务完成过程中的职能,来源于特定的情境。在任务的职能范围之内,接触任务最近的个体发挥的权威才是最大的,即分派工作的办事员可能比总经理更具有权威。执行任务的个体拥有暂时的权威,但是这种权威并非属于个体,它是属于任务,随着任务的交接而存在于群体中的不同个体身上,因此,福莱特将其视为共享的权威。她认为群体中的每个人都应该只接受情境中的命令和权威,而不应该局限于个别的权威之下。

(四)小结

福莱特对于公共行政学的主要贡献在于,她坚信有一些基本原则可以适用于公共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尤其针对行政人员在领导、控制、权力、冲突等方面的问题,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和方法进行探讨和研究,为行为主义的行政管理理论奠定了基础,对于公共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三、公务员在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新公共服务的理念被广泛接受,建设服务型政府随之成为主流,基层公务员作为直接接触人民群众的行政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直接体现了政府的服务水平。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素质也是参差不齐,公共服务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共责任意识淡薄

基层公务员的公共服务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自我感觉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于普通群众;对待工作麻木,只完成自己负责的部分,其他不愿干预,发现问题逃避或者相互推诿。这种现象与工作性质密切相关,社会普遍认为公务员工作就是铁饭碗,只要不犯错就不会失去工作,因此他们一方面老实本分完成自己的分内工作,得过且过;另一方面为了减少犯错就选择对很多事情漠不关心,不“管闲事”就不会犯错,导致公务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都达不到公共服务的要求。很多公务员没有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办事,缺乏责任心,对自己不负责,对行政工作不负责,对人民群众不负责。

(二)“官本位”思想严重

受中国传统官僚主义思想的影响,公务员认为自己作为国家公务人员,拥有凌驾于普通群众的权力,尤其在不发达的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更为普遍,基层公务员感觉作为“地方官”高人一等,面对群众时摆官架、开官腔,办事推三阻四,严重的甚至衔生出腐败犯罪,导致民众对公务员失望,对政府执政感到不信任,政府公信力一再下滑。造成此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公务员录用时普遍重视学历、经验等,对于公务员的个人品质和素质要求审查较松,没有认真审查公务员的真正动机,使个别素质较低,价值观不正的人得以进入公务员队伍;也可能是在日常的公务员管理中忽视了对于个人信仰和高尚追求的教育,导致个别公务员在工作中受到迷惑容易失去自我,丧失党性,成为公务员队伍中的蛀虫。

(三)学习精神欠缺

公务员岗位相对稳定不易流动,导致公务员对于工作岗位的依赖性较强,这种情况下,除了晋升调动很少有公务员愿意主动流动,认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足够,很少会积极主动学习新的知识和尝试新的工作岗位,因此很多公务员岗位的人一直做相同的工作,长久下来难免产生工作疲劳感,工作懈怠也难以避免,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对待工作日益麻木。

(四)监督体制不完善

公务员属于国家行政人员,职业变动的可能性较小,公务员流动风险较低,导致公务员工作缺乏竞争力和危机意识,同时缺乏内外监督也助长了公务员的不作为行为。首先公务员队伍的内部监督效率低,同时由于监督范围、职责权限的模糊,监督主体的权力有限,监督的主动性不强。其次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来自广大群众的监督渠道不畅,群众无法直接表达监督意见,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消息传递不畅,即使投诉也不会导致丢掉工作,致使外部监督流于形式,效果甚微。苏忠林闲提出应该加强外部监督的影响力,将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嵌入问责过程,问责结果要公开公平。

四、动态行政管理理论视角下的策略与建议

(一)自我认知方面

首先,应该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加强对其个人素质的考察审查工作,严格把控,保证只有素质良好,热爱国家和热爱人民的人才能加入公务员队伍,真正为人民服务。其次,对于现有的公务员队伍,要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激励公务员不忘初心,强调人民公仆意识,坚持为人民服务。最后,作为个人也应该保持正直的人格,端正工作态度,重视工作岗位,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完善自我修养,不断提升自我素质和工作能力,以积极乐观的服务态度对待工作和人民。

(二)社会认知方面

福莱特强调个人在群体中间的存在意义,公务员应该将自己置身于群众当中,不能搞自我主义,忽略社会群众的作用,而应该认识到一旦成为公务员,就时刻与行政工作、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将“小我”放置于社会“大我”之间,要正确处理自己与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没有群众基础的行政工作是没有价值的,只有做好群众满意的工作,行政工作才有存在的意义。以群众是否满意为导向,来评价公务员提供的服务质量,是提高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的必然选择印。同时,群众也是不断激励公务员成长的动力,脱离群众就好比鱼脱离水,没有了生存的环境就意味着消失,因此做好群众满意的行政工作,服务于人民,才能实现公务员的自身价值。

(三)工作认知方面

首先应该认清行政工作的性质,政府工作赋予的权力与义务并存,在享受行政岗位带来的荣誉感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行政工作带来的压力与重担,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份群众工作。行政工作的存在是因为人民群众需要这样的服务,如果没有需求就不会存在,因此要树立人民群众既是工作的对象,也是给予公务员工作机会的衣食父母的信念,只有认清行政工作的本质,才能意识到群众对于行政工作的意义。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领导观,行政工作中避免不了要行使相应的权力,如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公务人员,权力即意味着地位。但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没有阶级之分,所有的权力都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的需要,领导是权力赋予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没有人民就不存在权力,没有为人民办实事就没有行使权力的权利,就是无用的行政。领导是存在于群众中间的,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只有在实际行政工作中,行使权力,干好工作,才可以称得上是合格的行政领导,否则就是自诩领导,一无是处的摆架子领导。

正如古语所说的那样,“水能载舟能覆舟”,“民贵君轻”,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早就应该摒弃了,“以人为本”和“民本位”才是大力倡导的新的思想。在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下,提高认识,用正确的心态对待群众,对待人民,公务员要在其位,谋其政,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政府公信力。

五、结论

在公共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政府公共职能的不断变化必然要求公务员管理的不断调整,最终提高公共管理有效性,为社会和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务员是政府行政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直接参与者,与人民群众直接,公务员的工作态度直接代表了政府形象,公务员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端正自我的工作态度和岗位认知,厘清公务员与政府、群众,工作岗位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培养自身的服务意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贡献力量。最后,政府应加强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严格考核环节,引进竞争机制,培养公务员的主动学习能力;完善监督体系,加快政务公开透明,完善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及时反馈信息,使人民行使监督权,不仅监督公务员的服务工作,而且监督政府的行政效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与服务转型。

参考文献:

[1]费希特著.梁志学译.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2]邹林.芙丽特“建设性矛盾”与唯物辩证法[J]阜阳师范學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

[3]丁荣.福莱特的冲突理论对解决群体性事件的启示[J].经营管理者,2015(9).

[4]苏忠林.基于行政责任理论视角的“为官不为”现象探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6(1).

[5]刘任平.公众满意度导向的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路径一基于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的分析[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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