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造水田建设项目(丁家街道)设计说明(全文完整)

时间:2022-08-06 09:0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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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造水田建设项目(丁家街道)设计说明(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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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设计依据 (1)《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16); (2)《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 1038-2013); (3)《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 1039-2013); (4)《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 1040-2013); (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GB/T 16453.1-2008); (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T 16453.4-1996); (7)《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 (9)《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 50363-2018); (10)《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 (1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1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13)《重庆市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2007); (14)

 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规定及验收标准。

 二、设计标准 1、工程级别 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本项目灌溉与排水工程建筑物按 V 等 5 级建筑物设计。

 2、灌溉标准 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灌溉标准为设计抗旱天数30d。

 3、排水标准 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本项目设计排水标准为:旱作区暴雨历时 1~3d,1~3d 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田区暴雨历时 1~3d,3~5d 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4、防洪标准 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本项目蓄水工程防洪标准按重现期 20 年确定,引水、提水工程防洪标准按重现期 10 年确定,灌排建筑物防洪标准按重现期 10 年确定。

 三、 设计原则 1、本着“安全、经济、适用、合理”的原则进行设计。

 2、合理确定建筑物等级,控制建筑材料质量,因地制宜选择建筑物结构形式,控制占地面积,减少对建筑物周围环境的破坏。

 四、材料要求 1、水泥标号采用 32.5

 MPa 及 42.5MPa;品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发标准的规定。出厂前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化验单,对于不合格产品或结块的水泥,应严禁使用。对于出厂时间超过 3 个月的水泥,其标号应通过试验确定,重新调整配合比。

 2、石料必须质地坚硬、清洁、不得使用易风化石料,其最低强度不小于 MU20。块石:是指厚度大于 20cm,且长、宽各为厚度 2~3 倍的石块;片石:是指厚度大于15cm,且长、宽各为厚度 3 倍以上的石块;毛条石:是指长度大于 60cm、厚度及宽度不小于 25cm,长条形的四棱方正的石料;粗条石:是指毛条石经过加工、外露面方正、各相邻面正交、表面凹凸不超过 2cm、钻路平行、两相邻钻路间隔 25mm、其长度大于 60cm、厚度及宽度不小于 25cm。

 3、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砂的细度模数宜在 2.0-3.0 范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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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项目区周边缺乏该类型砂料,根据实地情况选择细砂模数在 0.7-1.5 范围内,砂料必须经过材料试验,其含泥量不得超过 3%,其它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规范规定。

 4、碎石:必须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不得含有石粉、碎石里不得含有风化石或软石。其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规范规定,碎石必须经过材料试验,其含泥量不得超过 1%。

 5、浆砌石工程所使用的块石,运至工地后,砌筑前应清洗干净。

 6、钢筋在使用前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应分批作拉力冷弯试验、钢材焊接试验。

 7、砂浆必须要有实验配合比,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且应有试块的试验报告, 试块应在砌筑现场随机制取。

 五 、设计 及施工 要求 (一)、土地平整工程 1、旱改水整治 本项目旱改水整治主要是把旱作区域通过清杂、表土剥离、台面降坡、犁底层重构、重筑田埂、田坎修整、人工细部平整等,恢复其水田蓄水功能。旱改水具体施工工序如下:

 1)施工前应将表层的杂树、杂草清理后,再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结合实地地形,清理采用人工砍伐杂树,挖出树根,采用锄头等工具清理杂草,清理后应堆放在相应位置,后期进行处理,不应焚烧; 2)表土剥离:根据建设标准,需要进行犁底层再造工序,在此之前需将田块内25cm 的表土进行剥离。表土剥离时采用机械沿等高线方向横向积土,堆积到田块一侧的堆土点。推土距离 40~50m,机械采用推土机 74KW; 3)田埂修筑:在原田坎基础上修筑田埂,田埂采用机械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为0.2m,夯实度不低于 90%,夯实完成后边坡采用人工进行修整;田埂高度 0.3m,上顶宽 0.4m,内坡比 1:0.5,外坡比 1:0.3; 4)台面降坡:将原旱地台面实施降坡整治为水平梯田,田面高差控制在 5cm 之内。

 5)田坎修整:根据规划图,在原有田坎位置上布设土埂修整的,对原有田坎按照“大弯随弯、小弯取直”的原则进行修整。

 6)犁底层夯实:田块初步平整后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平整后形成犁底层,犁底层渗漏强度应控制在 5-20mm/d,土壤容重比≥1:1; 7)表土回填:采用机械进行推平,田面平整度不低于±10cm,田面坡度<1°; 8)人工细部平整:通过人工进行细部平整 3 次,保证田面的平整度达到±3cm,为确保田面平整度; 9)泡田打浆:对田块进行蓄水,蓄水深度控制在 5~10cm,蓄水后使田块表层土充分浸泡,浸泡时间不少于 5 天,最后对充分浸泡后的田块进行翻耕打浆 3 次,翻耕采用人工翻耕,翻耕深度控制在 10cm 以内,翻耕过程中使表层土得到充分搅动,搅动产生泥浆将向犁底层下渗,填满犁底层中的缝隙,为保证犁地层不漏水,为防止田坎漏水,要进行绞田边、糊田坎等增强防渗措施。

 10)蓄水观察:经过以上工序,田块基本上可以满足蓄水要求,如若有局部渗漏,则由田块承包户自行犁、耙造浆,直至田块保证稳水,满足当地耕种要求。

 11)地力培肥:对改造后的水田实施土壤改良,由中标施工单位增施有机肥,实施标准为 200kg/亩,以达到提升项目区耕地有机质含量,增加土壤肥力的目的。

 ( 二 )、 灌溉与排水 工程 1、灌溉管道 1)施工工序:

 测量、定位、放线

  土方开挖

  管道安装

  检测检验

  回填压实 2)测量放线 ①熟悉设计图纸、资料,弄清管线布置、走向及工艺流程和施工安装要求,熟悉现场情况,了解设计管线沿途已有的平面高程及高程控制点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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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施工过程中的测量主要是槽底高程的确定,机械开挖后,采用跟机测量,随挖随测,杜绝超挖现象,确保槽底高程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前,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管底高程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每天测量工作开始前,都要进行比邻水准复核测量。

 3)管道土方开挖与回填 ①开挖沟槽时,沟底设计标高以上 0.2m 的原状土应予以保留,禁止扰动,铺管前用人工清理,严禁挖至沟底设计标高以下。

 ②管道安装与铺设完毕后应尽快回填,回填土中不应含有砾石及其它杂硬物体。

 ③管沟槽的回填应分两次进行:

 (1)随着管道铺设的同时,宜用砂土或符合要求的原土回填管道的两肋,一次回填高度宜为 0.1-0.15m,捣实后再回填第二层,直至回填到管顶以上至少 0.5m 处。在回填过程中,管道下部与管底间的空隙必须填实,管道接口前后 0.2m 范围内不得回填,以便观察试压时的情况。

 (2)管道试压合格后的大面积回填,宜在管道内充满水的情况下进行。管顶 0.5m以上部分,可回填原土夯实。

 (3)在管道试压前,管顶以上回填土厚度不应少于 0.5m,以防试压时管道系统产生推移。

 4)管道的安装施工 ①基槽槽底处理:当管径(DN)大于 400mm 时,验槽合格后,采用砂垫层,厚度为 2DN+100mm,当管径(DN)小于 400mm 时,则在验槽合格后直接管道铺设。

 ②管道铺设:

 (1)施工所使用的 PE 管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管道敷设在沟底标高和管道基础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敷设管道前要对管材、管件、等重新做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有问题的管材、管件均不得采用。

 (3)敷设时将管材沿管线方向排放在沟槽边上,使用可靠的软带吊具吊运及放入沟内,平稳下沟,不得与沟壁或沟底激烈碰撞。插口插入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管道在沟槽内连接,接头处基底挖深部分应就地现挖、使位置正确,且挖深部分必须用垫层料回填密实。

 ③管道接口粘接:

 (1)管道的连接采用粘接,管道在施工中被切断时,须将插口处倒角,锉成坡口后再进行连接。切断管材时,应保证断口平整且垂直管轴线。

 (2)管材或管件在粘合前,应用棉纱或干布将承口内侧和插口外侧擦试干净,使被粘结面保持清洁,无尘砂与水迹。

 (3)粘接前应将两管试插一次,使插入深度及配合情况符合要求,并在插入端表面划出插入承口深度的标线。

 5)管道试压 试压管道的长度,对无阀门等中间连接的管道控制在 1.0km 之内,对有中间连接件的管道根据其位置分段进行试压。当管道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0.1Mpa 时,应进行压力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小于 0.1Mpa 时,只进行管道严密性试验。

 ( 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设计为指导施工的一个重要依据,原则上应按图施工,在个别地方可因地制宜,根据其实际地形地貌及地质情况作适当调整,但是在调整前必须征得项目监理、甲方、设计三方同意。

 2、在施工时,施工单位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且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3、在进行田间道工程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时,必须建立样板制度,经项目承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按认可样板大面积进行施工。未进行样板验收就进行施工所造成的损失概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4、在进行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时,应注意沟渠的坡降,避免排水不畅或倒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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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所有施工均应满足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规定及验收标准。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规定及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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