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村金融体系与我国农村金融分析比较【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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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村金融体系与我国农村金融分析比较【完整版】

 

 日 本农村金融体系 与我国 农村金融分析比较

 摘要:

 日本农村金融体系由政府主导, 其中的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支持。本文考察了日本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范式, 在此基础上审视我国的农村金融,并努力提供一些经验借鉴。

  关键词:

 日本农村金融体系, 运行范式, 经验借鉴

  一、 日本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范式及主要特点

  (一) 日本农村的合作金融

  日本农村的合作金融区别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特征, 在于合作金融组织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 而是依附于“农村协同组合” (简称为农协) , 是农协之中的一个具有独立融资功能的部门。

 早期的日本农协的金融机构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域设置的, 由三个层次组成:

 基层农协、农业信用联合会(简称信农联) 、 农林中央金库。

 三级组织之间是自下而上生成的:

 由农户入股参加农协, 农协入股参加信农联, 信农联再作为会员入股参加农林中央金库。

 三级组织独立核算, 自主经营。

 基层农协是合作金融体系的基层组织, 由农户及其他居民和团体入股登记成立, 直接与农户发生信贷关系。

 基层农协的存款利率可以高于其他银行(如地方银行和城市银行) 的利率, 协会内部还要求农户把农产品销售款及从农协分到的利润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存入农协。农协贷款以会员的生活和生产需求为主, 会员贷款不用担保, 不以营利为目的, 贷款利率相较其他贷款有不同程度的优惠, 国家对农协的贷款给予利息补贴。

 在农协成立初期主要是发放短期贷款, 其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长期贷款比例稳步上升。

 信农联是都道府县一级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中专门经营信用业务的机构, 在基层农协和农林中央金库间起承上启下作用:

 它接受所属各基层农协及其他农业团体的入股或存款(按规定, 日本基层农协的剩余资金, 应按定期存款的 30%、 活期存款的 15%上存信农联) , 用存贷款业务调节基层农协之间的资金余缺。

 此外, 它的贷款用来满足农、 林、 渔业有关企业的金融需求。

 农林中央金库是农协合作金融系统的最高机构, 可谓合作金融系统的“总行” , 在 1923年成立之初是一个半官方组织(日本政府出资 20 亿日元) , 1959 年农林中央金库偿还了全部政府出资, 成为纯粹的民间专业金融组织。

 它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全国信农联的资金活动, 按照国家法令营运资金, 同时负责向信农联提供信息咨询, 指导信农联的工作。

 (二) 日本农村的政策性金融

  二战后在经济重建的初期, 为了增加国内粮食产量以满足国内粮食需求, 日 本根据《农林渔金融公库法》 于 1945 年全额出资设立了农林渔金融公库, 公库的资金来源包括资本金、借款和政府的财政补贴, 主要业务是向生产性基础设施及农业技术基础项目提供资金, 并对农林渔经营提供贷款, 它是合作金融和商业金融的补充, 服务于其他金融机构不能或者不愿提供贷款的领域。

 (三) 日本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风险防范

  日本农村金融成立之初就注意金融风险的防范。首先是政府直接参与建立了 农业信用保证制度, 对农协经营损失和债务进行补偿; 农协之间还协议建立了相互援助制度, 即农协组织每年须将吸收存款的 10%作为专项储备, 由农林中央金库统一运用和管理, 来提高农协组织的流动性; 对于农协会员的存款实行强制保险, 农协会员存款后不用支付任何保险费用,其储蓄存款就自动成为被保险对象。

 农村金融的监管由政府的金融监管厅负责, 它监管金融组织的资金运用情况, 确保其合规经营。

 (四) 日本农村金融体系的特点 1. 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2. 合作性和政策性相结合的典型特征。

 合作金融主要服务于农村中的一般资金需求, 与商业金融相比, 它的融资门槛更低, 并且能够以低成本来促进农业的发展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农业的弱势产业地位。

 3. 政府在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和运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又是弱势产业, 各国政府均对农村金融提供形式各样的支持, 日本则是明显的“政府主导型” 金融体系:

 日本政府于 1945 年和 1947 年分别通过了创建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的相关法律, 在金融体系运行过程中, 则通过政府财政对合作金融组织运行及农村中的贷款提供各种补贴, 还设立了专门的基金弥补贷款的损失, 对于合作金融组织吸收存款和所得税方面也有优惠。

 4. 全面的风险防范措施保证了 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日 本有比较完备的农村金融安全网, 有效地防范了农村金融信贷的风险暴露和经营损失:

 存款保险制度、 信用保证制度等提供了应付风险暴露的资金蓄水池, 而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则强化了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

  二、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日本通过政府扶持下的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 较好地解决了农业发展的融资问题, 对于本国农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相比之下我国的农村金融有两个不足。

 (一) 强制制度变迁使农村金融供求失衡加剧

  改革开放初期, 我国农村在政府主导下首先实行了 较为彻底的制度改革, 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

 为了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1979 年 3 月恢复了农业银行。

 四大国有银行随后也纷纷把分支机构向农村延伸。

 规模扩大即是对金融资源的更多控制和垄断, 而国家利用这些金融资源却可以获得可观的租金收入—— “尽管从微观角度看是高成本的, 但追求租金收入最大化却是国家的理性选择” 。

 并且, 为了 确保这种收益, 国家也不允许其他金融产权形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因此在一段时间之内, 我国形成了 自上而下、 延伸到整个农村市场的金融体系。

 1998 年以来,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从县以下行政区域大规模撤并分支机构, 县以下地区基本上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 未撤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也多是只存不贷或多存少贷。

 这直接导致了农村地区金融供需的失衡。

 (二) 农村金融过于商业化, 合作性被明显弱化

  农业是弱势产业, 生产单位规模小, 农村经济的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都很大, 相应地内生出的农村金融需求一般是单笔数额小且风险较大。

 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因为制度设计的缺陷, 从成立之初就从未真正成为过合作金融, 而目前对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行的改革都倾向于商业化, 农村信用社的小商业银行性质没有改变的迹象。

 商业银行提供农业生产的信贷支持需要有高利率的风险对价作为补偿, 而高利率对于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更为不利, 与发展农村经济、 改变农业的弱势产业地位是相违背的。

 利率的高企和金融供给的短缺又会带来严重的金融效率损失。

 三、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和发展的经验借鉴

  在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发展中, 应该遵循两个基本的原则:

 能为更广大的群众提供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的发展是可持续的。

 那么对照日本农村金融的发展, 我们可以得到四点基本的启示:

 (一) 以增加金融供给为着力点, 构建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 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我国目前“三农” 金融需求复杂多样, 正规金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则十分有限, 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 根本不能满足“三农” 融资需求。

 今后一段时间, 要大力发展合作金融机构, 发展村镇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等商业金融, 同时要适当地把非正规金融纳入体制范围内,尤其是要深化对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深度; 农村金融服务应该在贷款对象、贷款用途、 贷款额度及贷款期限等方面都要有所创新。

 (二) 合作性金融应该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合作金融是会员间的利益共同体, 其根本宗旨是为会员服务, 在吸收存款方面有独特的优势; 并且因为信息的相对完备, 信用交易的成本较低, 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资金价格。

 故而发展合作金融应该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战略选择。

 由于目前我国农户的金融意识淡薄、 农户间的贫富差距等原因, 要实行合作金融尚有难度。

 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既要坚持合作制的民主管理和弱势群体联合的基本特点, 又要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

 (三) 农村金融体系在创建过程中要注重风险防控制度的建设

  风险与信用是同步产生的。

 我国农户经济实力薄弱, 抗风险的能力更差, 并且我国现在的金融机构普遍存在风险高而人员素质低等问题, 因此在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中, 要时刻注意风险管理。

 风险防控制度的建设需要覆盖到全部的信用业务, 从贷款额度的确定, 到贷款清收措施的创新等等。

 考虑目前我国农村实际,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显得尤为迫切。

 (四) 尽快建立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支持体系 这种支持有三个层次:

 首先, 政府要通过立法为各种金融组织的创建和规范运行建立政策环境。

 日 本政府为农村金融的稳健持续运营提供了 法律保证。

 我国目前对于农村金融的立法还不明确, 很多政策欠缺操作性和实践性。

 其次, 政府可以提供某种担保来降低农村金融的交易费用。

 农户的生活范围有限, 区域分割比较明显, 这就造成两者的信用边界差距较远, 并且农户的可用担保物很少, 所以可以考虑由政府牵头来组织某种形式的担保基金以降低农户贷款的准入门槛。

 第三:

 体现在对农村金融组织的补贴或者财政支持上。

 日本成立专门的基金以补贴合作金融的低息贷款, 对于政策性金融中的利息损失则由财政提供支持。

 我国在这些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 可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农业贷款提供补贴, 以降低农户的借款成本; 在农村金融机构改制过程中, 政府也可以通过税费减免、 资产置换等方式来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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