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学进化论教育述论

时间:2023-06-13 20:18:03 教育整顿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 1925年“猴子审判”的结果并不是科学的胜利,它应该看作是基督教内部保卫宗教的争论。20世纪80年代以后科学生物进化论教育才在美国取得合法教学地位。目前智能设计理论还在与进化论的教学明争暗斗。但是这种争论已经演变为捍卫科学的争论了。

关键词 进化论 智能设计 正统主义 创世论 猴子审判

“震惊世界的审判”(即猴子审判)是《高级英语》中一篇涉及到美国中学进化论教育的文章。在中国有一定影响。有的教学辅导材料,将这篇文章的主题定位为“无知与智慧,宗教与科学”的斗争,它以科学的“实际上的胜利而结束”。(张鑫友,2000:208)就“猴子审判”的文本而论,这样的理解似无可非议。但本文对“猴子审判”的语境进行分析后,对该文的意义提出新的看法,即“猴子审判”在本质上是基督教内部的争论。审判的结束不意味着科学的胜利,只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进化论教育在公立学校才占据上风。

1 正统基督教对宗教的维护与学校进化论的教育

1925年发生在田那西州戴顿(Dayton)小镇的约翰·司科普斯(John Scopes)一案不能理解为宗教和科学的冲突。首先应该解决两个概念问题。第一,正统主义基督教(Fundamentalism)与现代主义(Modernism)的对立是基督教内部对《圣经》不同理解的对立,而不是宗教与科学的对立。1859年英国学者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提出生物进化理论,引起基督教内引起激烈的反应,也促成正统主义在新教内部产生,并与现代神学相对立。20世纪初,正统主义基督教在新泽西的普林斯顿开办神学院,陆续编写和出版了12卷本的《基本原理(The Fundamentals )》。这可以看作是正统主义基督教的宣言。《基本原理》出版后,依靠其教众的强大经济实力,向社会免费发放300万份,声势逐渐浩大。《基本原理》主要强调《圣经》文字与原理的真实性。在1919年前后,由于美国各地中学进化论教学越来越普遍,深深撼动基督教基础。正统主义基督教遂成立“世界基督正统协会(WCFA)” 对学校,神学院,教堂中的现代神学异端进行清除,而在异端中进化论首当其冲。1924年,世界基督正统协会在明尼苏达州开会。后来的“猴子审判”中的主角威廉·布赖恩(William Bryan),以三次蝉联美国总统候选人的身份亲临会场,将正统主义基督教的热情推向高潮。( Priest, 1999)在1925年的“猴子审判”中,由于有来自全美国众多新闻媒体的报道,正统主义基督教作为原告一方在公众前大露头脸,成为美国宗教发展史上浓重的一笔。而作为与正统主义基督教对立的现代主义神学出现在19世纪,是一种思潮。他们仍然以基督教为基本信仰。不过在现代科学的影响下,他们力图利用科学标准重新解释基督教信条。他们所重视的是基督教中的道德伦理精神而基本否定《圣经》故事的历史真实性。在“猴子审判”当中,担任被告辩护人员中,曾任美国助理国务卿的达德雷·马隆(Dudley Malone),法学家阿瑟·黑斯(Arthur Hays)以及在场的哈佛大学科特里·马瑟(Kirtley Mather)等十几位有名望的教授和科学家都信奉不同派别的基督教,是现代主义的代表。按照布赖恩的说法,这些教授和科学家出庭的目的,不是为了把《圣经》赶出法庭,而是为了证明进化论与上帝创世“是并行不悖的”。(张汉熙,1995:192)由此可知,“猴子审判”与其说是宗教与科学的斗争,不如说是基督教内部什么是真正的宗教的争论。第二,当时田那西州戴镇中学所讲授的进化论并非完全意义的生物进化论科学。事实上,美国20年代所讲授的进化论并没有将科学生物进化论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意识形态分别开来。当时在戴镇中学所使用的生物课教材《生物学基础(Civic Biology)》除了讲解生物进化理论外,还充斥着十足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及由此衍生的白人种族优胜论,种族主义和纳粹优生学相似优生理论等内容。比如在讲到人种时,它用大量篇幅宣称欧洲和美国白人(Caucasus)至上主义。

2 进化论教育与美国司法思想的转变

声称1925年“猴子审判”的结果是代表科学的一方的取得了实际上的胜利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美国公立中学进化论教学引起的问题在1925年第一次以公堂对薄的形式进入公众的视线。这离科学生物进化论的教学在美国公立中学确立合法教学地位还很远。进化论教学之始无由得之,但是引起美国以司法形式加以否定则始于1920年初。1923年,俄克拉何马州在布赖恩的游说下通过法律禁止该州进行进化论的教学。不久,佛罗里达州立法通过由布赖恩亲自起草的法案,禁止将进化论认定为事实进行教学。后来北卡罗来那州也试图立法反对进化论的教学。田那西州的反进化论法案是在1925年通过的。这个法案由于有了布赖恩等美国公众人物的参与和媒体的大面积曝光得以家喻户晓。虽然,在“猴子审判”中,布赖恩在法庭上发挥失常,并且在审判结束的几天后意外去世,但是,田那西州的反进化论教学法并没有因而取消。不唯如此,美国各州还在继续不断地通过反对进化论教学的法案。1926年和1928年密西西比州和阿肯色州分别通过反进化论教学法案。椐统计从1921年到1929年,美国有37个反对进化论教学的法案在20个州里被引入。1974年美国《科学杂志》在评论“猴子审判”的影响时声称:在审判后的十年里,生物教科书的索引或词汇表里,“已经找不到进化论这个词的踪影了”(Judith, 1974)相反,时至1931年,有31个州的学校要求或允许《圣经》阅读活动在校园内进行。(Priest, 1999)由此而知,1925年“猴子审判”之后,科学并没有取得实际上的胜利。

这种情况的改变与1966-1968年的又一个进化论教学的案子相关。1966年阿肯色州小石城高中生物高中准备引入进化论的教材。这时进化论教学尚违背阿肯色州法律。任课女教师苏珊·爱泼深(Susan Epperson)因而请求法庭裁决。最后官司打到最高法院。1968年,大法官穆瑞·理德(Murray Reed)认定阿肯色州反进化论法律有悖于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第14修正案。最高法庭指出,美国宪法禁止州政府干预言论和思想自由,而阿肯色州反进化论的法律“倾向于阻止知识探索,限制学习自由,抑制知识传授”。事实上,只是在1968年以前一段时间里,由于社会和文化的变迁,很多州的政府才悄然将反进化论教学的法律废止了。而1968年阿肯色州的案子意义在于,美国以最高司法的名誉最终确定了进化论在学校中的合法教学地位。科学生物进化论在与宗教的斗争中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此外,宗教退出公立学校的进程也有助于进化论教学全面占领生物教学领域。1948年,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瓦实提·麦克拉姆案(Vashti McCollum),判定在公立学校利用公立设施,在上课时段内传授宗教为违宪。这个裁定是政教分离原则在教育领域内运用的开始。1962-1963年间,美高院又分别判定在公立学校内进行祈祷和阅读《圣经》为非法。 1987年,美高院判决取消了路易斯安那州的进化论和“创世科学”同时授课的法律。法院认定这项法律之所以违宪,是因为“创世科学”的目的是为了推进某种具体的宗教。(Perkins, 2006)至此,终止了美国有史以来在公立学校一直进行着的宗教意识形态的灌输。

进化论教学在美国公立学校生根和宗教退出这一领域主要依赖于美国司法思想的转变。以下三点和美国司法思想转变相关。

(1)新闻界、艺术界传播世俗文化,对改变人们的世界观起到引导作用。1925年的“猴子审判”时,美国的新闻媒体对此案有大量的跟踪报道。此后,这个案子又被改编成各种文艺作品,如《仅仅在昨天》(1931)、《风的传人》(舞台剧1955、电影1960)。这些报道和文艺作品大都在宗教和进化论之间有很明显的偏袒后者的倾向性。例如,布赖恩这个“猴子审判”中的正统主义的代言人在《风的传人》一剧中就被描绘成了一个丑角。美国司法界,在娱乐之余也必然会接受新的思想。

(2)美国在与前苏联冷战中认识到科学的重要性。前苏联于1957年10月发射地球人造卫星成功,震动美国朝野。联邦政府认识到取得全球主导地位,不能靠祈祷,应该靠科学。联邦政府因而拨出巨款扶持科学教学。1958年,美国生物科学研究院教育委员会拿出钱来支持建立了“生物科学课程研究会”。在这一时期新印制的生物教科书上进化论的章节得到了加强。联邦政府倡导在前,司法当局追随在后。

(3)1960 年代末,美国民权运动高涨,促使最高司法界思想更新。但在民权运动中,公众的关注焦点从宗教事物转到人间事物,联邦法院做出偏袒于科学而不是神学的选择正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举措。

3 智能设计理论与捍卫科学

进入20世纪80年代,美国进化论的教学得到合法地位,基督教创世论退出公共教育领域。然而,美国各地公立学校依然存在着科学生物进化论与基督教创世论之争,而且这种冲突一直持续进入21世纪。不过与当初的“猴子审判”时期相比,近几十年宗教与科学的冲突具有与以往不同的诸多特点。

(1)智能设计理论在形式上代替了创世论对科学生物进化论进行挑战。1987年以前,在美国公立中学中创世论以各种形式盘踞在生物教学领域中。此后,因为创世论在公立学校遭禁,一种称为智能设计的理论遂日见活跃。如数学家威廉·戴母斯基(William Dembski)提出的“特定复合体”论和发现学院的米歇尔·博和(Michael Behe)提出的“不可约分复合体”系统都属于智能设计理论。支持智能设计理论的人主张生物系统表现出复杂性是进化论解释不了的,必定是某种高智能的存在事先设计出来的。他们标榜智能设计理论是科学结论,不是宗教。一些出版物,如:《熊猫和人类:生物起源的核心问题(Percival Davis,1989)》和《审判达尔文(Phillip E. Johnson,1991)》等对智能设计理论起到了推动和宣扬作用。

(2)美国文化多元化的特质使国家与教会分而不离。通过司法的不断努力,美国公立学校已经被确定为属于国家领域,教会和宗教不得介入。然而,法律却无由干预学生、家长、教师、学校董事会成员和公众的宗教信仰。对于究竟在学校里应该是讲授进化论还是创世论-智能设计论,在美国民众间的分歧势均力敌。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关于进化论教和创世论的民意调查的结果显示: 60~65% 的民众赞成进化论与创世论教学并举。此前另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在美国民众中赞成进化论教学反对创世论的占20%,赞成创世论反对进化论的占16%(Branch, 2005)。由此可见,尽管美国法律已经规定公立学校不允许宣扬创世论,但在美国民众中还存在着对这一争论的截然不同的看法。这种宗教和进化论的对立在20世纪初,表现为少数社会精英在法庭上的较量。而在20世纪末和现在,除了法庭上继续有这样的较量外,更多的变成了由家长、教师、校区董事会成员、各色科学家和出版社在制定学校课程计划、讲授内容、讲授方法、推荐和选择教材过程中的冲突。

(3)美国最高行政插手,进化论教学走势起伏跌宕。 2004年宾西法尼亚洲的多佛镇校区董事会决定在讲授进化论之前,老师必须向学生宣读一项声明:进化论是一种理论而不是事实。为此,教师和学校董事会发生了激烈冲突。2005年9月,这个冲突上升为由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正当最高法庭准备给予智能设计以猛烈一击的关键时刻,2005年8月,美国总统布什放话说智能设计应作为竞争理论与进化论一起进行教学。(Baker, 2005)据说布什当选总统之初,曾受恩于正统主义基督教。当时他曾许诺他会“确定地方人士将有权决定创世主义是不是我们历史的一部分,人们是否应该接触关于地球形成的不同的理论”。(Quinn, 2005)因而,2005年总统的表态应该算是他对当初许诺的兑现了。这个案子在高院经过六个星期的审理。2005年12月,法庭终于顶住了总统的压力,做出艰难的判决:智能设计不是科学,讲授智能设计违宪。多佛的案子以进化论捍卫者的一方获胜而尘埃落定。

至此,我们应该对“震惊世界的审判”一文所传达的信息有一个更加合理的解读。“猴子审判”在进化论教学与宗教的冲突中仅仅是第一回合。当时支持进化论的人们对“猴子审判”的结果有一种胜利的感觉,那只是对维护《圣经》尊严的布赖恩当庭失态的一时心理快感。如果说2005年法庭上围绕智能设计和进化论所进行的是关于什么是真正的科学的讨论的话,那么1925年的“猴子审判”则是基督教内部正统派与现代派之间关于什么是真正的宗教的讨论。更确切地说,1925年“猴子审判”的性质在于维护宗教,2005年的审判的性质在于捍卫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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