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为民服务,创新管理机制

时间:2023-06-21 11:42: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立足本职,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加强思考,转变作风,开拓创新,围绕交通管理中心工作,开创新思路,创作新机制,有效解决了影响和困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一些机制性、体制性问题,受到市、区政府的表彰和群众的称赞。

创新管理模式,文明规范执法

交警是社会的窗口、更是一个城市的形象。在铜州市、耀州区开展“建功‘十二五’,服务零距离活动”中,耀州区交警大队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掌握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征和耀州区的交通实际。

耀州城区210国道穿城而过,交警执法一时不慎、稍有不妥,就会造成车辆拥堵。司机和群众意见大,一时成为困扰耀州交警工作的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耀州区交警大队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了解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掌握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要求和期盼,不断改进和加强公安交管工作,促进队伍建设规范化。

耀州区交警大队从创新工作模式入手,以信息技术工作为抓手,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民警对道路违法信息的录入、上传及警务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培训,努力提高民警信息化实践能力。定期检查计算机、警务通等设备,根据实际勤务需要增购警务通,不断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并投资增购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加强了信息化应用范围。

2010年,耀州区交警大队筹措资金63万元建设指挥中心及交通管理服务大厅,对全区8个路口实行24小时监控,对交通违法车辆数据采集、存储、查询全部实现数字化,对交通违法车辆采取现场和过后处理,极大缓解车辆拥堵,确保了国道畅通。对部分监控路口的交通违法车辆数据保持半个月的录像及存储功能,实现了对城区主干路面交通事故及有关动态的监控指挥职能。交通管理服务大厅正式启用后,大队不断规范和完善监控系统及执法大厅基础设施,全面受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信息的查询、咨询和违法信息处理等业务,杜绝人为干扰,进一步体现了公开、公正、透明。

规范办公流程,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了文明执法,既方便群众,又规范了执法行为,为非现场处罚奠定了坚实基础。2011年,耀州区交警大队违法信息录入22955起,非现场纠违17589起,违法信息处理17354起,警务通录入12084起,信息累计查询13977条,属地化1772条,告知220条,勤务台账682条,宣传台账18条,接处警135条。

创新宣传形式,提高执法理念

在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中,耀州区交警大队紧紧围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内部宣传阵地建设。为严明纪律,整肃队伍,结合耀州区委、区政府开展的“抓、创、比、作”活动和“服务零距离,建功‘十二五’”活动,耀州交警大队在经费紧张情况下,收回其位于210国道与耀州药王路交汇处的11间街道门面房,投资10万多元将其中9间用来开办面积达上百平方米的全省第一家建立的交通安全宣传画廊,画廊内3面墙体悬挂6幅大型展板,地面摆放15幅装饰精美的不锈钢支架展板,室内置有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牒的DVD、电视机,各种宣传资料。

以人为本为原则,决定对轻微违章不罚款,而是用安全学习来代替。耀州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张超讲,以往交警忙着处罚违章、处理事故,安全教育做得很少,但工作中发现,“罚款起不到教育效果”,还让很多司机有了执法就是罚款的误解。现在,交警碰到轻微违章,就给司机发个《通知》,暂扣车辆或相关证件。3日内,司机来安全画廊学习半个小时,由管理员开具学习证明,然后凭证明领取暂扣车、证,不再受其他处罚。以宣传教育为主,落实了交通违法人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安全学习时间,既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意识,又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受到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交通安全宣传画廊每天面向全社会开放10小时,除接待自发前来学习的群众外,特别对前来大队办理各种车管业务的车主、驾驶人员、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轻微交通违法人员强制学习。学习结束后,由画廊管理员发给其学习证明,轻微交通违法人员持证明到各中队领取暂扣车、证,免于处罚,其他人员持证明办理车管、交管、事故处理等业务。截止目前,交通安全宣传画廊共接待强制教育6398人,主动参观学习8847人,学习留言1371条,发放学习卡692份,宣传资料10640余份,取得了良好社会宣传效果。

创新车管服务,便民利民惠民

为民服务是交警大队的工作目标。根据公安部、陕西省总队《落实社会管理创新九项措施》及支队《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车辆管理业务下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耀州交警大队开展以大队的名义进行授权委托,为电动自行车行制作悬挂“带牌售车点”标志牌,公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须知和收费标准;电动自行车行设立代办员,对其进行有关注册登记业务知识培训,要求代办员要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规定,对销售的每一辆车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规范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如实收集相关的凭证、证明和车辆识别代号等资料;严格落实非机动车号牌申领保证金缴纳、档案审核、已注册号牌销号制度。

车管所在对代办员提供的非机动车登记申请档案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非机动车登记行驶证》,对车主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简易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培训,帮助车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技能;对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逐车建立登记台账,及时为车主办理、发放行驶登记证。

耀州区交警大队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带牌售车点”的监督管理,每月对各带牌售车点的工作开展情况集中检查一次,以便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带牌售车工作正常开展。完成了小丘、柳林、石柱三个中队车管业务下延工作任务,开创了大队所有外设中队全部办理车驾管下延业务的新局面,使边远山区群众能够就近挂牌办证,便民利民,构建了和谐警民关系。

2011年,小车业务下延车管所后,耀州区交警大队及时开展自编自选小型汽车号牌号码,并设立社会服务综合大厅,集保险、照相、驾校于一体,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大队通过对辖区电动车经销网点进行详细摸底考察,制定了科学的管理制度,并选择条件符合的电动车行开展“带牌售车”业务,有效规范了电动车管理。

耀州区交警大队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面向基层、零距离服务办事群众,积极推行、认真实施车驾管业务下延措施。在开展“服务零距离,建功十二五”活动中,耀州区交警大队始终把深化便民服务措施,零距离服务办事群众的工作当作第一抓手,通过对辖区锦阳路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网点的摸排考察,确定了2家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开展了“带牌售车”业务,既方便了办事群众,又维护了交通安全,在社管理创新工作中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截止目前已为群众挂牌68副。

创新“五室”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交警大队是工作部门,又是国家执法机关。严防交通事故、严格执法是关健,创建安全是目标。

耀州区交警大队针对耀州区较为严峻的道路安全形势,结合耀州区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分析研判,抓好安全宣传教育、机动车摸底调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违法行为查纠等工作。同时,各交警中队根据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容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规律特点,集中开展整治打击,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耀州区交警大队建立完善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对九里坡路段、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马路市场、客运交通安全隐患等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定期通报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并把专项督察和平时检查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全面改善了中心城区交通环境。解决群众反映交通秩序“热点”、“难点”问题,针对乱停乱放、交通拥堵、学生上放学安全等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逐一进行解决。

在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中,耀州区交警大队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事故处理岗位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制度,增设了候问室、群众接待室、物证室、人民调解室、约访室。

“五室”的设置,积极推进了事故处理岗位的正规化建设,发挥了人民调解室作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力做好当事人的解释和说服工作,准确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公平、公正、妥善调解矛盾纠纷,避免了事故群众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耀州区交警大队还不断建立完善快处快赔机制,今年5月份,成立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制度,不断提高理赔的速度和质量,有效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最大限度防止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次生事件。

同时,建立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为主导、主管领导为主抓、大队部门齐联动、构建和谐为群众”的交通事故“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整合了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大队各部门调解对接联动,较好地化解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参与交通事故的调解工作,真正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工作方式,成功调解事故案件62起,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耀州区交警大队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车、路矛盾日益尖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因此,耀州区交警大队任务繁重,交通管理难度不断增大。在此情况下,耀州区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密切联系实际,创新举措,强化管理,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为打造“生态耀州、健康耀州、文明耀州、幸福耀州”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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