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航热点案例在民航法教学中的运用

时间:2023-06-20 14:18: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民航法教学要充分利用民航领域里的热点案例;在热点案例选择方面需遵循契合教学进度、有利于学生讨论与辩论、有利于学生应用性能力培养等原则。在利用热点案例进行教学时需要首先明确教学目的,根据教学目的选取适当热点案例;整个教学过程要以学生讨论、辩论等为中心,教师指导为辅助,并注意教材知识的适当拓展。课堂教学之后,教师要及时跟进,指导学生利用电脑、手机等现代化的网络终端继续学习和知识应用,实现应用性人才培养目的。

[关键词] 民航热点案例;民航法;教学;课堂

[中圖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8) 06-0096-02

民航热点案例又称为民航热点舆情,是指当前或过去一定时期在民用航空领域甚至全社会引起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新闻媒体高度集中关注的热点事件,在校大学生尤其是航空专业的大学生对此尤为关注,利用民航热点案例进行民航法教学不仅能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 民航热点案例的选用原则

民航法的教学一般要持续一个学期,民航热点案例的选用需要与教学的进度和教学内容相适应,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民航热点案例的选择要服从于教学目的,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契合教学进度的原则

民航法教学在一个学期内是循序渐进的,因而民航热点案例的选择需要课堂教学的进度相适应。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结合起来,并运用书本知识分析解决这些问题。[1]如果案例内容超前了,学生还未学习到相应的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和提出的解决方案可能会与法律规定出现偏差,不利于将来的教学;如果选择的案例内容滞后,学生就会知识的运用减低热情,影响教学的效果。

(二)利于学生讨论参与原则

运用热点案例进行教学的目的是引导学生思考,提高学生的参与度,选取的案例需要具备一定法律意义的争议焦点,而不是单纯的炒作性新闻事件,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讨论甚至是争论,在讨论中逐步辨别是非,遵循教材理论指导,寻找具体法律规定,进而掌握教材知识、熟悉法律法规,达到教学目的。

(三)利于学生应用性能力培养的原则

民航法课堂教学目的是让学生能学以致用,培养学生依法处理将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的能力。因而,所选用的热点案例必须具有现实意义,利用热点案例教学让学生理清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原因、争议焦点的内容等,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争议的焦点问题,寻求解决途径,从而提高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2]

二 民航热点案例课堂教学设计

以“航空运输损害赔偿责任”一节的教学为例,进行民航热点案例选择与应用的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的

教学目的是教学内容选择与教学方法运用的指向标。航空运输损害赔偿责任一节的教学目的在于通过课堂教学活动让学生掌握航空运输损害的表现形式、违反哪些法律规定、产生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承担责任的主体有哪些等基本内容,并通过教学使学生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相关问题。

(二)热点案例选择

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检索当前或以往一段时期的热点案例并选择适当的案例资料。通过网络信息检索可以发现,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MH370航班自从2014年3月失联以来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且在2017年的11月失联乘客的部分亲属向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就损害赔偿纠纷提起诉讼,起诉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波音公司、罗尔斯-罗伊斯控股有限公司、安联保险集团五被告,要求其承担1400万元至7000万元不等的赔偿责任。而五被告均进行了答辩,且都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分歧较大。[3]学生对这个案例关注度较高,与教学进度相契合,存在着赔偿与不赔偿完全相悖的争议,且学生都有想知道该案例依法应当如何解决的意愿,有利于学生学以致用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助于实现本节课的教学目的。

(三)教学过程

首先,复习上一节课学习的知识,引入本课堂的新知识。这一环节一般控制在5分钟以内,主要复习与本节课教学有关的知识,例如有关航空运输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当前对我国生效的国际条约中所采用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我国民航相关法律规定的归责原则是什么等。在复习旧知识的基础上,引入MH370航班失联乘客的赔偿问题,提出该乘客受到了什么样的损害?该损害产生了什么样的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应该有哪些主题来承担责任?通过一系列与本次课堂教学有关的问题引起学生学习和探索的浓厚兴趣。[4]

其次,详细介绍案例。案例资料需要教师从繁杂的官方发言、媒体报道中整理出来,配合插图或视频资料,通过多媒体形式展现给学生,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其目的是让学生对案例有一个系统详细的了解,为下一步的课堂互动打下基础。

第三,课堂讨论与辩论。课堂讨论需要分组进行,每一组同学内部通过讨论,对旧知识进行复习应用,对教材新知识进行学习、掌握和运用。由于各小组对新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不同,对MH370失联乘客亲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责任承担主体、赔偿数额等问题会出现不同的观点和解决方案。课堂辩论可以通过小组之间的辩论,明辨是非,引导学生掌握新知识,加深对新知识的正确理解和应用。这个环节是利用热点案例进行课堂教学的核心,对于教授新知识至关重要,一般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

第四,案例点评。在学生辩论的基础上,教师需要对各组的观点进行点评,指出学生哪些观点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并同时讲授教材新知识,做到点评有理有据,这一环节决定着教学的成败。[5]如结合失联乘客亲属起诉的五个被告,依据法律规定讲授哪些主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结合失联乘客亲属提出的诉讼请求,点评教授学生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具体数额的确定等内容。这个环节时间宜控制在5~10分钟,如果时间过短不利于学生对新知识的理解。

第五,课堂反馈与拓展。最后5分钟是课堂反馈时间,也即是根据教师的点评与对教材新知识的讲授,学生会产生一些疑惑,如有的失联乘客亲属要求赔偿7000余万元,有的却只要求赔偿1000余万元,而按照我国民航法律法规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的限额是40万元,学生可能会问为什么适用蒙特利尔公约和我国法律会有这么大的差距?我国法律认为人命不值钱吗?教师可以结合《蒙特利尔公约》的双梯度原则的发展历史、我国赔偿限额确定的时间及历史发展、我国近10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等角度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简要阐释,拓展学生的知识宽度,为学生课下进一步学习和思考奠定基础。

三 利用互联网对民航热点案例进行课堂之外教学

(一)利用互联网进行课外教学的可行性

当前的大学生具有接触网络便利条件,不仅有电脑,而且几乎每人一部手机,刷微信朋友圈、聊QQ、看新闻等成了学生每天必不可少的生活,学生每天用在网络电子终端设备上的时间远远超过课堂上课时间,互联网络应当成为助力课堂教学的重要帮手。民航热点案例易于在网络里流行,比如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MH370事件、MH17事件、中國游客大闹泰国机场事件、乘客机场跑道拦截飞机事件等等,网络上的这些新闻报道、互动留言等也会进入大学生的日常生活,这为利用互联网热点案例进行课外教学提供了可行性。

(二)课外利用互联网学习的方式指导

大学生浏览网络知识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盲从性,信息来源既有官方网站,也有网络读者留言和论坛讨论,这些信息良莠不齐,容易对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产生误导。利用网络热点案例进行课外教学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学生上网,如果不加以引导有可能使学生误入歧途,甚至会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煽动性内容。利用热点案例进行课外教学需要教师紧跟指导,既包括内容选择的指导,也包括网站和网络资源选择的指导。[6]如向学生推荐民航局网站、民航网、民航资源网、人民法院网等官方专业网站作为教学资料的选取地;要求并指导学生在网络上实名注册账号,对热点案例发表个人观点;指导学生登录官方网站微博,在微博中系统阐述自己对热点案例的分析;指导学生添加航空专业类微信公众号,加入专业人士朋友圈,结识朋友,相互交流学习。

(三)课外利用互联网学习的内容指导

互联网内容繁杂,要求学生利用互联网进行学习必须在内容上给予精心指导,以免偏离了教学目的。首先限定学生必须浏览民航类官方网站知识,所浏览的内容需要与教学热点案例相关;其次,要求学生在官方网站实名注册,并依据所学知识对热点案例发帖表达观点,参与热点问题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再次,教师需要跟踪学生发帖的内容,审查是否合法,解答问题是否正确,并对于错误观点进行及时纠正,以利于在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同时服务社会,净化网络环境,传播行业正能量。

参考文献

[1]王祥修.美国法学案例教学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职业时空,2013(03):79-82.

[2]刘胜军.“个案全过程教学法”研究——以航空法人才培养为视角[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2015(09):78-80.

[3]杨岚.MH370案在京开庭 家属提10项诉求并需公布失联原因[OL/DB].人民政协网综合,http://.cn/c/2017-11-21/1875991.shtml,2017-12-24.

[4]田先华.航空法案例教学中的研究与应用[J].法制博览,2015(18):40-41.

[5]赵玉环.多媒体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03):44-46.

[6]牛军.民航卓越法务人才培养路径刍议——以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为例[J].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2016(06):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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