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是幼儿安全教育不可缺少的角色

时间:2023-06-19 15:06: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当代社会中不安全因素和幼儿对家庭与社会的重要性使得加强幼儿安全教育非常必要。与传统教育相比,公安民警充当教师角色参与幼儿安全教育更具有专业性和权威表率性的优势,公安民警这一角色进入幼儿安全教育对于全社会安全的提升具有正向作用.

关键词:幼儿 安全教育 民警

一、加强幼儿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幼儿时期是安全情感的奠基期,也是接受安全教育的黄金时期,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中的幼儿年龄普遍较小,好奇心较为强烈,在幼儿阶段教育中,开展幼儿安全教育非常重要,也容易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社会安全的现实威胁性决定了幼儿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当前社会有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威胁到生命与财产安全,比如车祸、电话诈骗以及溺水触电等意外伤亡因素。而这些威胁因素对于幼儿伤害尤其明显,据官方报导,我国每年有超过1.8万名14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其死亡率是欧洲的2.5倍,美国的2.6倍。[1]与此同时,每年在中国也有约一万名学龄前儿童被拐卖,这一数据也远远高于美国和欧洲。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弱和安全意识不足的特点使得幼儿在面对各种安全威胁的时候难以进行有效的预防和避免。

2.幼儿对于家庭与社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幼儿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也是一个家庭的“小皇帝”、“小公主”,当前社会,一个家庭普遍只有一两个孩子,家长对于孩子普遍寄予厚望,一旦幼儿受到伤害,对于家庭来说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而对于幼儿园与小学来说,幼儿的安全保障是比知识教育更为看重的事情。与此同时,幼儿对于家长的习惯与思维也有着能动作用。在当代中国社会存在着“规则缺失”等一系列问题,从而造成“中国式过马路”,酒驾禁而不止,违法游泳等现象。幼儿是成人习惯的一面镜子,倘若在这一培养行为习惯的黄金期,能够通过教育让幼儿树立交通安全、遵纪守法等意识,也能让孩子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家长,在幼儿长大之后对于社会风气也起到净化作用。[2]

二、公安部门参与幼儿安全教育的意义

幼儿安全教育如此必要,在幼儿园小学乃至一些家庭中已经有了这样的教育意识,但是以往传统的安全教育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教师教育的非专业性,家长教育的同时自己不能以身作则等等。而从笔者在基层公安部门工作的经验发现,公安民警作为教育者角色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可以摆脱之前以往教育的局限性。

1.公安民警参与幼儿安全教育具备专业性的优势

学校教师对于幼儿安全开展的课程,在没有专业教材的前提下往往缺乏专业性。比如幼儿一个人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怎么办?幼儿在户外和爸妈走散了,如何向陌生人寻求帮助?这些情况下教师的教育偏向于保守,更为重要的是,教师开展的幼儿安全教育往往更注重理论说教,缺乏生动的案例。而诸如“遇到陌生人纠缠怎么办?”“应该怎样注意交通安全?”这样的问题,是民警尤其是基层公安民警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在这个领域,一方面民警对于相关的法律规章的把握更加专业性,也具备更加丰富的幼儿安全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另一方面,民警走进幼儿园与小学的课堂进行授课,可以讲述大量生动活泼的案例,寓教于案,在形象思维大于逻辑思维的幼儿阶段,更加受到孩子们的欢迎,教育效果更好。[3]

2.公安民警参与幼儿安全教育具备权威表率性的优势

对于幼儿的心理特点来说,往往言传不如身教,苦口婆心不如权威表率。传统的幼儿安全教育的困境就在于家长和教师的教育往往毁于自身不能以身作则,当家长自己没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孩子耳濡目染,又怎能从小养成注意交通安全的良好习惯?而在家长与教师的日常生活中,很难做到处处注意言行一致,如一方面教育孩子不能用湿的手插拔插座,一方面自己可能也存在这一行为。而警察叔叔正义可靠的形象对幼儿有着固定的思维,多年来,从“有问题求救警察叔叔”的宣传到“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歌谣,让穿着制服的民警进行幼儿安全教育时能先入为主得到孩子们的好感与信任感,权威性的光环得到放大。按照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幼儿的心理更多受表象思维影响,公安民警在参与幼儿安全教育的时候具备先天的光环优势,所教授的内容也更容易被幼儿内化为其自身的行为。

3.公安民警参与幼儿安全教育对于社会安全提升有正向作用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最小单位,也是和群众打交道最多的单位,而幼儿园和小学也是辖区内安全比较重要的地方。近年来从基层民警的工作可以了解到,涉及幼儿安全的案子占据了不少的比例,从交通安全事故到拐卖儿童案件到溺水等安全事故,不仅对当事人家庭是极大打击,对于辖区安全环境也有很大的副作用。对于这些案子,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就是得从受害者群体入手,加强对于幼儿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进而通过幼儿影响到每一个家庭,从长远上提高辖区内幼儿安全情况,防患于未然,减少发案率。

参考文献

[1]张果萍.杜绝“中国式过马路”应从幼儿抓起——幼儿安全教育的探索实践[J].學周刊,2014,(11):210.

[2]徐庆娜.幼儿园应注重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J].教育科学论坛,2014,(25):256-257.

[3]熊俊英.重视幼儿安全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J].教育科学论坛,2014,(11):262-263.

作者简介

王照蔚,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硕士,现为浙江警察学院侦查系教师,从事公安工作以来担任多次“校园安全教育”主讲。

孟秋,美国加州州立大学教育学学士,现为杭州绿城育华幼儿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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