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林措施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作用研究

时间:2023-06-18 13:54: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漫长的生长周期内,它会遭到火灾、病虫害、雪压、冻害、干旱、风沙、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乱砍滥伐、肆意毁林开荒等人为因素的破坏,使森林资源大幅度消减,严重地影响了林业生产的发展,并使生态环境恶化,直接威胁着人类和野生动、植物的生存。森林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最宝贵的战略资源,正在不断地遭受着各种灾害的侵蚀。在这些重大的森林资源灾害之中,森林病虫害这种频发性的生物灾害,一直都是林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近几年来,全国每年发生森林病虫鼠害面积8000万公顷左右,损失林木生长量1700万M2,造成经济损失约50亿元。森林病虫害的现状分析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逐年递增,扩大迅速,对我国森林资源和自然景观构成巨大威胁。因此,要以森林有害生物生态控制的理论为基础,以先进的森林健康理念为指导,培育结构合理、系统稳定、生长健康、生物多样的健康森林。

关键词:森林病虫害;营林措施;防治方法

我国是一个森林病虫害较为严重的国家,全国森林病虫害种类共有8000多种,经常造成危害的有200多种,其中目前危害较严重的“十大”病虫害有:松毛虫、美国白蛾、杨树蛀干害虫、松材线虫、日本松干蚧、松突园蚧、湿地松粉蚧、大袋蛾、松叶蜂、森林害鼠。森林病虫鼠害的发生发展是受森林生态环境制约的。然而,我国森林病虫害总的发生又随着人工造林面积的持续增长而不断地上升。因此,应采取积极的应急措施,来减轻或避免森林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要从根本上防治森林病虫鼠害,必须创造有利于林木茁壮生长及其天敌繁衍生息的自然生态环境。因此,要以森林有害生物生态控制的理论为基础,充分利用寄主与有害生物、寄主与天敌、寄主与生态环境、有害生物与天敌、有害生物与环境间复杂的网络关系,使森林与有害生物、有益生物间和谐共处,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的自我调控功能,增强森林自身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实现对有害生物、寄主、环境等的控制与管理。

森林病虫害直接影响着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每年因病虫为害造成的林木损失约是森林火灾损失的数倍,不仅给社会经济造成严重损失,而且对生态环境建设影响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主要有病毒、类菌质体、细菌、真菌、昆虫、杂草、寄生性种子植物、鼠类等类型,而造成的灾害主要是森林虫害、病害、鼠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就是充分利用病虫和森林生态环境的关系,以预防为主,以营林技术为基础,发展生物群落中不利于病虫而有利于林木健康生长的因素,因地制宜地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相辅相成的措施,把有害生物控制在不成灾的水平,达到保护环境和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的目的。

一、充分重视林木检疫

禁止使用带有病虫害的林木种子、种条、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育苗、造林。单位或个人营造成片幼林的,其设计方案中必须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营造单位或个人在对造林设计方案进行评估、论证时,应该征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鼓励建立无检疫对象的林木种苗基地。无检疫对象林木种苗基地培育的林木种苗可免予检疫,但发现上述基地中的种苗有疫情的,应该恢复检疫。无检疫对象林木种苗基地由该基地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的上级机关批准。从事森林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注意改善林地生态环境,保护、培育、繁殖林内有益生物,以发挥其抵御森林病虫害的作用。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苗圃、种苗基地进行病虫害检查。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情况,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检查。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调运中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专职检疫人员可持证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检疫任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检查,或为检查工作提供方便。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专、兼职测报人员的业务素质,向林区群众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知识。

二、加强疫情预测预报

发生森林病虫害时,受灾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组织除治,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延误除治时机。发生大面积暴发性或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时,受灾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迅速组织除治;病虫害跨行政区域的,受灾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共同组成指挥机构,统一指挥除治,也可以由受灾地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除治。

三、保障合理用药

使用化学农药除治森林病虫害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以防止环境污染,保证人畜安全,减少杀伤有益生物,提高防治效果。使用航空器施药的地区,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森林经营单位应事先进行调查设计,通知施药区域内的单位和居民采取保护措施,做好地面准备工作。禁止违章施药。

四、多方筹措资金

发生森林病虫害时,森林生产经营者必须按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除治。因技术、药物、器械等原因无力除治的,应提前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其组织除治,所需费用由经营者负担。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从育林基金、木材销售收入、多种经营收入和事业费中解决;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由经营者负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扶持。对暂时没有经济收入的森林、林木和长期没有经济收入的防护林、水源林、特种用途林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其所需的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扶持。

近年来,我国对于森林资源的重视程度不断上升,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逐年增长,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环境、促进工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生态屏障作用。但是,森林病虫害已成为制约森林资源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森林资源是国家不可估量的财富,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森林病虫害防治是国家减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已成为林业环境建设的关键。因此,切实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势在必行。我们应针对不同的病虫害,采用不同的防治措施,并注意实施的时间和方法,以求达到最好的防治效果。同时将对生态系统内外产生的副作用降到最低限度,既控制了病虫危害,又保护了人、天敌和植物的安全。

森防工作形势仍不容乐观。当前我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不断增加,防治难度大。随着人工造林面积的增加,特别是单一树种纯林的增加,病虫危害加剧。在当前资金、人力、技术等有限的情况下,防治难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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