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舍国家意识中的儒教色彩

时间:2023-06-14 09:00:1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儒教对中国现代作家的影响极其复杂而深远,即使是在老舍这样皈依了基督教的作家中,我们也能看到儒教的身影。老舍是基督徒,但一生以爱国为宗教,被巴金称为伟大的爱国者和热烈歌颂新中国的最大的“歌德派”,但也正是他晚年喊出了埋藏在心底最大的疑问:“我爱咱们的国,谁爱我呢?”从儒教的角度,撩开其宗教性爱国观的面纱,可以使我们更容易看清老舍悲剧的真相。

关键词:老舍;儒教;国家意识

中图分类号:120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608(2012)04-0148-07

一、“一生以爱国为宗教”

老舍是基督徒,但“一生以爱国为宗教”。考其原因,一是因为父亲在八国联军侵华时为国捐躯,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为国尽忠的精神。二是五四精神的启蒙使他懂得了爱国人人有责,“自从我在小学读书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国耻。可是直到‘五四’,我才知道一些国耻是怎么来的,而且知道了应该反抗谁和反抗什么。”三是英国讲学五年,异族的歧视从反向激活了他的民族尊严,并使他终身为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富强而奋斗。

老舍前期作品中,有大量作品涉及到国家与个人命运的主题。在这些作品中,他深刻地揭露和反省了国民的弱点,忧国忧民之情溢于言表。从总体上看,老舍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批判国人国家观念淡漠,混沌、茫然如原始初民。如《小铃儿》揭露中国人都不知道爱国的现实,《赵子曰》批判国人根本没有国家观念,《二马》描写一个没有国家观念的传统中国人在国外的尴尬遭遇等。二是目光短浅、平庸糊涂,没有确定的信仰,也没有勇敢的追求。借用《牛天赐传》中的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即是:“假若他是条鱼,他永远不会去抢上水,而老在泥上溜着”。三是自私自利,素质低下,没有人格,甚至根本失了人味,实在是世界上“最丢脸的国家”。

老舍对中国人的劣根性恨之入骨,但为什么中国会有那么多敷衍妥协,既没有人格和自我,也不知国家为何物的国民,他却无力做更深的揭示。在老舍的此类作品中,有三点给人的印象异常深刻:

一是乱。那是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动乱之世。外敌的蹂躏,军阀的混战,连绵的兵灾,猖獗的土匪,横行的特务,层出不穷的地痞流氓,不可一世的大小官员,触目惊心的抢劫和明目张胆的掠夺,使不得喘息的民众感觉生不如死。

二是穷。老舍的小说对北平底层民众的穷苦生活进行了生动的描写,那些食不裹腹的穷小孩、衣不蔽体的车夫老婆,还有那些随时可能饿死在街角的老人,都让人切身地感受到北平人生活的艰难。他们得不到国家的任何保护,却要为国家尽最大的努力。冷酷的现实,使得老舍在批评国人之不爱国时,有时也情不自禁地要为苦人们鸣不平,“错处全在中国政府不管他们!”

三是苦。由于政府的极端失职,20世纪的中国民众在乱世里常常惶惶然如丧家犬,尤其是在外敌入侵时,听天由命几乎是唯一的选择,“政府不给他们任何指示,任何便利,他们只有等着炸弹落下来——但求别落在自己的头上。他们既不想向政府说什么,也不去想敌人如何这样欺侮他们。因为政府一向不许他们开口,口闭惯了,心中也就不会活动,他们认为炸弹的投落是劫数,谁也不负责任。”

清末梁启超早就谈到,专制国家必然使国人只知关心自己的私事,而淡漠公共事务和国家事务③,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发动的前夕亦指出:“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者也。不此之务,其国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但在爱国心切的老舍看来,爱国不能以政府是否尽职为前提,他理想中的国民是新加坡的华侨,没有政府的援助,没有国家的保护,却在一片荒原中,自己动手打出一片江山:

我想写都以南洋为背景的小说。我要表扬中国人开发南洋的功绩:树是我们砍的,房是我们盖的,路是我们修的,矿是我们开的。都是我们作的。毒蛇猛兽,荒林恶瘴,我们都不怕。我们赤手空拳打出一座南洋来。……没有了我们,便没有了南洋,这是事实,自自然然的事实。马来人什么也不干,只会懒。印度人也干不过我们。西洋人住上三四年就得回家休息,不然便支持不住。干活是我们,作买卖是我们,行医当律师也是我们。住十年,百年,一千年,都可以,什么样的天气我们也受得住,什么样的苦我们也能吃,什么样的工作我们有能力去干。说手有手,说脑子有脑子。我要写这么一本小说。这不是英雄崇拜,而是民族崇拜。……我是要说这几百年来,光脚到南洋的那些真正好汉。没钱,没国家保护,什么也没有,硬去干,而且真干出玩艺来。我要写这些真正中国人,真有劲的中国人。中国是他们的,南洋是他们的。……到现在想起来,我还很爱南洋——它在我心中是一片颜色,这片颜色常在梦中构成各样动心的图画。

老舍认为爱国是天经地义,没有条件好讲的,所谓“父亲不好,到底是父亲”,再不景气的国家,也是一个国。应该说,在这种“准宗教”的爱国信仰背后,凸显的是儒家的立场而不是基督教的原则。

二、基督教的国家观

众所周知,基督教是一种来世的宗教,它推崇神而贬低人,注重来世而轻视尘世。早期基督教对国家持一种敌视与不合作的态度,他们认为,真正有意义的是天上的而不是尘世的王国。基督教历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奥古斯丁,曾在其巨著《上帝之国》中严格区分两种不同的国家:上帝之国和尘世国家。他认为,前者体现了上帝的理性,后者代表的是人间的政治秩序。由于尘世国家是野心与贪欲的结果,因此,奥古斯丁认为,依靠它根本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正义。奥古斯丁批评世俗国家违背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原则,而人作为上帝的创造物,他们之间本来是应该完全平等的。奥古斯丁把尘世国家看作一种陌生和异己的力量,这种国家观虽然在后来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但对近代以来的西方政治思想,尤其是自由主义思想具有重要的影响。其具体体现就是把国家视为一种必不可少的恶,强调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区分与对立和对国家行为的监督与控制。美国政治家杰斐逊表示,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就没有必要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所以必要,就是因为人并非是天使的缘故。由于政府也是由凡人来主持和运转的,所以对政府必须设法加以控制。基督教的国家观对于破解西方人的国家偶像和政府神话,促进宪政思想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近代以来,自由主义之所以产生在西方而不是东方,与西方社会的文化传统,尤其是中世纪基督教的传统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过去人们一直认为,自由、人权、科学、民主等来源于文艺复兴以后的启蒙运动,但近年来的研究发现,自由主义的基本精神如将个人作为出发点和终极价值、把国家看作工具、对政府权力的不信任、强调个人生活有一部分是国家无权干预的等等,与基督教严格区分上帝的权威与世俗的权威,力主宗教生活优于尘世的世俗生活,人应该独自面对上帝,寻求自己灵魂得救的道路,以及人应该尽可能地摆脱世俗关系的束缚,追求个人的精神自由,在世俗权力与上帝权威发生冲突时,人应该服从上帝而不是人等等,均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如有学者所指出,“天赋人权”学说之所以在西方社会具有那么大的力量和影响,正是因为它是以一千多年基督教的信仰和情感为基础的。而在中国,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自由、民主、科学、人权等现代理念的接受状况之所以并不理想,客观上与中国的非基督教文化背景也是有关系的。袁国兴教授批评中国人接受了西方启蒙运动以来的强大的人文主义思潮,对西方“政”的馈赠欣然接受,把西方“教”的施舍拒之门外,殷海光先生认为“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在某种意义上,均是中的之言。

从理论上讲,在20世纪中国,有基督教背景的作家应该更容易接受西方的宪政思想,但事实并非如此。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接受或曾经亲近基督教的作家不在少数,但真正能由此成为坚定的自由主义者的却很少。在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国家至上主义者,以至于有学者将以“国家”名义出现的思想奴役视为20世纪中国人最难走出的迷宫。老舍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三、“国家至上”的基督徒

老舍坚信,“有国家,全好,亡了国,全完”,“在国旗下吃粪,也比在太阳旗下吃肉强!”。抗战爆发后,他抛妻别子毅然决然地投入艰难的抗敌洪流,为社会各界做出了令人感叹的表率。老舍认为,抗战时期之所以有那么多汉奸,就是因为这些人国家观念淡漠,自私自利,只爱自己,不爱国家,根本不知民族利益为何物,如《四世同堂》中冠晓荷、大赤包、瑞丰、胖菊子之流;相反,真正的国民对国家的感情却是超乎个人得失,不问成败,不计代价的,他们“一听到国歌便肃然起敬,一看到国旗便感到兴奋,他们的心一点也不狭小偏激,但是一提到他们的国家,他们便不由得有一种近乎主观的,牢不可破的,不容有第二种看法的,意见——他们认为他们自己的国家最好,而且希望它会永远完整,光明,兴旺!他们很自傲能够这样,因为这是历史上所没有过的新国民的气象”。可以说,在没有宗教的中国,它就是一种“准宗教信仰”。

正是抱着这种信仰,老舍以救国为天职,视国家为上帝,“人家要什么,我写什么。我只求尽力,而不考虑自己应当写什么,假若写大鼓书词有用,好,就写大鼓书词。艺术么?自己的文名么?都在其次。抗战第一。我的力量都在一枝笔上,这只笔须服从抗战的命令。”只要有利于抗战,他几乎来者不拒。虽然这种标语口号应景式的八股写作决非文艺的正途,但他看重的是自己的动机,“说真的,我心里老这么想:今日的文艺不应离开抗战,今日的文艺工作者也不应图清净而离开社会。一人山修道,我的文艺生活便脱了节。我的作品已被凌迟,不错;可是,我究竟没有闲着:写鼓词也好,写旧剧也好,有人要我就写,有用于抗战我就写。这样写的不好是实情,我的心气可因此而越来越起劲,我觉得我的一段鼓词设若能鼓励了一些人去拼命抗战,就算尽了我的微薄的力量。假若我本来有成为莎士比亚的本事,而因为乱写粗制,耽误了一个中国的莎士比亚,我一点也不后悔。”以笔为枪,使老舍在文艺阵地上一马当先,写得多,也写得快:诗歌、小说、剧本、鼓词、时调……无所不写。高产一半来自天赋,一半也来自勤奋与刻苦。恰如他在《自遣》中所说:“我真愿意为国家出力,作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来,可是因才力所限,因一向没有献身扬名的宏愿,我仅能在文字上表现一点爱国的诚心”;“我晓得自己才薄力微,但求不变此心,不问收获多寡。……我不怕被称为无才无能,而怕被讥为苟且敷衍”。

老舍自称为“文牛”,也曾自嘲为“痴人”。他把精诚报答国家视为作家的本分,“我们必须先对得起民族与国家,有了国家,才有文艺者,才有文艺。国亡,纵使有莎士比亚与歌德,依然是奴隶。”为了抗战,他旗帜鲜明地高举“为国家与民族尽忠尽孝”的大旗,甚至用《圣经》为自己鼓劲打气,如“是的,我们除了一条命与一枝笔,还有什么呢?清心的有福了,因为他看见了正义!我们的命与笔就是我们的资本,这资本的利息只是贫困,苦难,疾病,可是它是投资于正义,而那些不利的利息也就完成了我们的气节。……谁知道这点气节有多大用处呢?但是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民族的正气,我们宁贫死,病死,或被杀,也不能轻易地丢失了它。”熟悉《圣经》的人,一看即知,这段话的潜文本是《马太福音》。只不过,老舍信仰的不是上帝,而是自己的祖国。早在南开中学教书时,他就表示,“我愿意将‘双十’解释作两个十字架。为了民主政治,为了国家的共同福利,我们每个人须负起两个十字架——耶稣只负起一个。为了破坏铲除旧的恶习,积弊与像大烟瘾那样有毒的文化,我们也必须准备牺牲,再负起一个十字架。”抗战时期,老舍更是把自己比作耶稣生前的施洗约翰,他说:“我们要做耶稣生前的约翰,把道路填平,以迎接新生者。”“耶稣出世前即有施洗的约翰,文艺家应拿出在今日文艺的荒原上大声疾呼的精神,为后世的子孙开一条大道。”老舍的好友宁恩承说幽默的老舍本质上是一个十分严肃的人,“他和朋友相处有说有笑,或庄或谐,可是他是严肃的人,修身谨严。平时也是严肃时候多,所说的也多是慷慨悲歌的故事”。给宁恩承留下深刻印象的正是老舍抗战时期所说的岳飞故事:“他说岳飞信而见疑,忠而被逮,受刑时刀斧手把岳飞捆绑起来,奸贼喊打,刀斧手七手八脚把岳飞的上衣剥下,正是举鞭要打时,岳飞的背上露出岳母所刺的四个大字,‘精忠报国’。全场鸦雀无声,潸然泪下”。抗战时期,老舍一再谈到岳飞、文天祥,并发誓“要作今天的岳武穆,文天祥!”。正是在这里,我们强烈地感受到,老舍虽然很早就加入了基督教,但在本质上,他仍然是一个儒家知识分子,他的国家观不仅不是基督教式的,严格说来也与五四主流知识界相去甚远。

解放后,老舍更是发自肺腑地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和国家的知遇之恩,“我热爱这个新社会。我渴望把自己所领悟到的赶紧去告诉别人,使别人也有所领悟,也热爱这个新社会。政治热情激动了创作热情,我非写不可,不管我会不会写。”

据舒乙统计,解放后的16年,老舍“仅剧本一大类就创作了23个,其中多幕话剧15个,独幕剧1个,歌剧2个,曲剧1个,改编京剧4个。平均6个多月有1个新剧作问世”,堪称文艺界的劳动模范。在五四以来的老作家中,老舍是创作热情最高、产量也最大的一个。虽然对新中国的政治制度及文化政策,老舍也有很多不太熟悉和不太适应的地方,但是他边学边写,抱着认识多少,就歌颂多少,写不了大部头的小说就写小快板的态度积极工作,他要向世人证明自己“是新文艺部队里的一名小兵,虽然腿脚不利落,也还咬着牙随着大家往前跑”。他不怕人家讥笑他是共产党的“应声虫”,他旗帜鲜明地表示:“我情愿作义务党员,对一切人歌颂共产党”。

老舍把自己的创作灵感归之于“政治热情”。他说自己之所以写得勤,写得快,写得多,就是因为心里高兴,“十年来,我的笔没有停止过。我写,我写!我心中的喜悦使我欲罢不能”;“不管天怎么冷,还是怎么热,我都不肯偷闲,我要追随六亿人民一同兴高采烈地向前飞驰!”“我终年是在拼命的写,发表也好,不发表也好,我要天天摸一摸笔”。

当然,作为具有高度艺术修养的老作家,老舍比谁都清楚这种“赶任务”式的写作方式并不符合艺术规律,但是强烈的爱国心和高昂的政治热情使他欲罢不能,用他在《自由和作家》一文中的话来说就是,“我们看到了几千年来中国从来没有过的政府。我们看到了六亿人民手挽手地奔向社会主义。我们受到了鼓舞。我们应该去写。”同时,为了提高自己的政治意识和更好地服务新中国,他自觉地改造思想,积极学习,要求进步。据老舍自述,1949年底,他从美国一回来,即找来《毛泽东选集》,头一篇读的就是《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读完以后,他感觉既喜又忧,喜的是明白了文艺必须服从政治的道理,忧的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从前,我自以为是十足的一个作家,此刻,除了我能掌握文字,懂得一些文艺形式之外,我什么也没有!毛主席指示:文艺须为工农兵服务。我怎么办呢?从我开始学习文艺写作起,20多年来,我的思想,生活、作品都始终是在小资产阶级里绕圈圈。我最远的‘远见’是人民大众应当受教育,有享受文艺的能力与权利。”但老舍很快作出决定,“我要听毛主席的话,跟着毛主席走!”并发誓要在毛泽东文艺思想里找到自己新的文艺生命。

抱着一颗感谢政府,感谢党,感谢毛主席的虔诚感恩心理,老舍成为“写作最勤奋的劳动模范”和“热烈歌颂新中国的最大的‘歌德派’”,但也正是他晚年在《茶馆》中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天问:“我爱咱们的国,谁爱我呢?”学术界不少人将老舍比为当代的“屈原”,但在笔者看来,这既是对老舍最高的礼赞,也是一种含蓄的批评。

具体而言,老舍的国家意识中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弱点:其一是臣民意识突出,公民意识薄弱;其二,感恩心理浓厚,自我意识萎缩;其三,国家立场鲜明,主体意识匮乏。1954年宪法公布后,老舍写了两篇文章:《毛主席,我选举了您!》、《最光荣的时刻》。前者记述了他参加人大代表选举的心情,他为自己有资格参加选举,并为毛主席投上一票而激动万分,“当我一拿到那张红色的选票,我的心差不多要跳了出来,我的手心上出了汗。我不知道怎样才好了!我本要是跳起来欢呼,可是喊不出,我眼圈儿倒湿了”。他直言不讳地视毛主席为自己的再生父母,“拿着那张选票,我很快地想起了自己的过去:一个平凡的文艺工作者,自幼年到中年一直是委委屈屈地活着,不敢得罪任何人,总是逆来顺受。直到解放后,我才看明白一些革命的真理,见到了光明,而且得到了政治地位——现在,我是北京市的人民代表。真理,光明,政治地位,都是谁给我的?伟大的毛主席!今天,我有权利选举毛主席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了!我怎能不感动得要落泪呢!”老舍是基督徒,但在他对毛泽东的顶礼膜拜中,我们几乎看不到基督教反对偶像崇拜的教义对他有什么约束,毛泽东就是他心中的上帝。因此写完这篇文章后,老舍感到意犹未尽,半个月后,他又在散文《最光荣的时刻》再次追忆当时的情景,“是的,谁能在投毛主席的票的时候,不想起在旧社会里所受的一切苦难压迫,不感激毛主席所给的幸福与光明呢?若不是毛主席给了全国人民一个优越的民主制度,大家哪里来的选举权利呢?真的,谁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一天,最光荣幸福的这一天!”老舍的描写略带夸张,但感情却是真挚、虔诚的。不过,作为从五四走过来的、沐浴过西风美雨且具有自由民主思想的现代作家,老舍的这种恩赐民主的思想与偶像崇拜的狂热心态又是匪夷所思的。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他与五四作家的距离。

四、“立在五四运动外”

五四时期,站在启蒙的立场,绝大多数作家坚持国家的本质及其合法性体现在对人权的捍卫和保障上,“社会的幸福,实不过是造成这社会或国家的个人的幸福”,因此,倘若国家或政府不能履行其职责,甚至反其道而行之,人民拥有重新选择或进行革命的权利。五四思想界破除了国家的神秘色彩,正如周作人在《新文学的要求》中所说:“古代的文学纯以感情为主,现代却加上了多少理性的调剂。许多重大问题,经了近代的科学的大洗礼,理论上都能得到了解决。如种族国家这些区别,从前当作天经地义的,现在知道都不过是一种偶像。所以现代觉醒的新人的主见,大抵是如此:‘我只承认大的方面有人类,小的方面有我,是真实的’。”胡适亦强调,社会国家没有自由独立的人格如同酒里少了酒曲,面包里少了酵,人身上少了脑筋。1930年代针对日益高涨的民族主义思潮,他意味深长地写道:“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此外如鲁迅、陈独秀、李大钊、高一涵、蔡元培等,在表述自己的爱国思想时,无一不是在自由、人权、民主与科学的现代性框架中进行的。五四时期,先进的知识界普遍反对国家偶像说,如陈独秀说:“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周作人称一切蔑视个人权利的社会,是“白痴的,只有形体而没有精神生活的社会”。鲁迅认为,“国之观念,其愚亦与省界相类。若以人类向上之验,则中国若改良,固足为人类进步之验;若其灭亡,亦是人类向上之验,缘如此国人竞不能生存,正是人类进步之故也。”但在老舍的思想中,“国家”却始终是神圣的绝对物。与五四作家在建构现代“国家”理念时强调个体自由、尊严和权利不同,在老舍的国家思想中,国家的独立与富强占有更为重要的地位。正因此,尽管他在新中国也有不愉快和不适应,但他对改变了中国被动挨打的落后面貌的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的感恩之念,始终不曾动摇。据葛翠琳回忆,晚年的老舍虽然处境艰难,但他始终以祖国的独立富强为荣,“我到过那么多国家,中国的作家最穷。可中国作家有一个值得骄傲的光荣传统,那就是:自己的命运和祖国命运血肉相连。为了祖国,不惜牺牲一切!为了祖国,能忍受任何痛苦。”正因为老舍的国家认同主要来自国家的独立与富强,所以,自由、人权、民主等五四以来思想界和知识分子最珍视的理念,在他的思想中,始终是淡漠的或缺席的。这一点从他在反右运动中对右派言论的批判和攻击中,也可略窥一斑。如他批判右派分子“惟利是图,存心亡国”,指责吴祖光解放后写不出新戏是因为他“敌视新社会”,怒气冲天,心怀不;批判刘绍棠、从维熙以小说反党反社会主义,“我们看一看这些人的创作实践,不就是很清楚吗:刘绍棠的《田野落霞》,把农民、党员、干部写得无可再丑;从维熙的《并不愉快的事》,竟煽动农民闹事,反对农业合作化。难道能说他们脑子里没有什么思想支配吗?我看这就是资产阶级右派思想作怪的结果。……《田野落霞》和《并不愉快的故事》能给人们什么教育呢?只能教育人们去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这不是很清楚的事吗?”等,几乎都是将知识分子的异议视为对社会主义的攻击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毒草”。从中不难发现,老舍对言论自由是个人受宪法保护的一项基本人权的理解相当浮面。

五四时期,思想界一般把思想启蒙与伦理革命、救亡与启蒙联系起来说爱国与救国,正如周策纵先生所指出,“五四”运动的倡导者“从一开始就觉察到他们的运动的真正精神并不是单纯的爱国主义,而是与民意至上、人权至上和思想觉醒等观念密切相连的。他们的活动不限于反对军阀主义,也不仅是关心外交的问题。随着时间的发展,他们不但注意鼓动爱国热情,也同样注意社会和思想改革。”但是由于中国问题的复杂性,“五四”以后,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尤其是1930年代日本帝国主义的大肆入侵,迫在眉睫的生存危机逼迫思想界速起救亡,从而在不同程度上,甚至是迫不得已地放弃或冲淡了“五四”以来所坚持的现代性方向。直到“文革”结束,重新开启现代性的进程之后,人们才切实地感受到偏离了民主主义目标的民族爱国主义使我们付出了如何惨重的代价和牺牲。正如钱理群先生所说:“如果要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话,最应该总结的是……我想恐怕就是在现代化的目标上出了问题,把国家的独立富强看作是惟一的目标,在事关个体生命的精神自由的根本问题上作出了关键性的让步,……如果到现在还不觉悟到这一点,忘掉一切,又回到老路上,这一个世纪的血和泪都白流了。”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老舍说,“我看见了五四运动,而没在这个运动里面,……我之立在五四运动外面使我的思想吃了极大的亏”,确实是不幸言中。

(责任编辑: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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