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形体演变过程中的部首定型

时间:2023-06-10 19:00:1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为了书写和表达的需要,汉字形体几经变化,而这些变化又直接催生了汉字部首,几乎所有的汉字都被归在不同的部首之下。“艹”是一个重要的汉字部首,结合文字形体演变的进程,厘清“艹”的形成过程,就能对部首定型的原因有更清晰的认知。

关键词:形体 演变 部首 定型

汉字在形体上的变化过程十分复杂,但由起初的象形变为现在的符号化,是字体演变过程中最明显的变化,许多形体相似的构件被类化,进一步被定型为部首偏旁。“字形之学不在于以古字为正字来纠正后代的‘讹误’,而在于发现演变的原因,归纳演变的规律,掌握字形演变的方向。”[1]这是唐兰对字形演变所持的态度,强调了演变规律的重要。自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首创部首分类法,部首便成为区分汉字的重要方法。“艹”是一个重要的汉字部首,然而结合文字形体演变的进程分析,就会发现这个部首的来源并不单一,有些甚至与我们对“草”字头的叫法相去甚远,但最终都被定型为部首“艹”。

一、部首的产生及功能

(一)部首的产生和发展

东汉学者许慎著《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全书分十五卷,列五百四十部,收九千三百五十三个字。根据小篆的字形特点,对这些字进行归类,即把具有相同偏旁的字归为一类,并命名为“部”,各部第一个字也是每部字所共有的偏旁,叫作部首。许慎在《说文解字·序》里说:“其建首也,立一为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牵条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申之,以究万原,毕终于亥,知化穷冥。”[2]这也表明,许慎归纳的五百四十个部首有着严密的体系,部首与部首之间具有形体上的联系,而且部首之间在意义上也有一定的连贯性,甚至部首的先后排列都有着“始一终亥”道家哲学逻辑的考量。

然而《说文》中的540部首有许多重复混杂,整个体系并不十分科学。例如“玉”和“珏”分列二部,但从字义上看“二玉相合为一珏”,“珏”字是由两个“玉”字组合而成,应归为同一部;其他的还有分列“口”“吅”“哭”三部,“木”“林”二部等等。在我们现在看来,《说文》中的540部有很多是可以合并的。此外,《说文》将“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列为第一部,将“亥”(……亥而生子复从一起……)列为第五百四十部,这是受当时道家“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哲学思想影响,并未严格按照笔画的多少繁简来分部编排。

尽管《说文》的部首存在缺陷,但它对后世学者还是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后世编排的一些字书辞典,如《字林》《玉篇》《字通》《字汇》《康熙字典》《辞海》《辞源》《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甲骨文字典》《甲骨文诂林》《金文编》《古文字类编》等都是在借鉴《说文》部首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革新完善。纵观字典辞书部首的演变,大致经历了由表意部首向形体部首的演变,部首数量不断减少,并最终定型。2009年,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汉字部首表》规定主部首201个,附形部首99个,汉字部首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二)部首的功能

众所周知,小篆上承甲金文字、下传隶楷,是连接古今文字的桥梁。在字形上,小篆由金文简化改造而来,保留了很多金文的字形特点;从小篆转化而来的隶书则在笔法上吸收了小篆的一些构形特征。《说文》以小篆编排,尤其是以兼顾字形与字意为基础的部首分类法,统摄九千多个汉字,开创了汉字分类和辨识的新举措。因此,可以肯定最初的部首分类为文字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材料来源,这些部首体现了较强的文字学原则,具有表形与表意的双重功能。

随着汉字的数量不断增加、字形不断衍化,部首的数量却在不断减少。一方面,在汉字形体演变过程中,形体类似的部首被合并,某些部首的统摄功能增强,归于该部的字不断变多。另一方面,一些部首的表形与表意功能被削弱,部首不能完全代表该部所有字的形符,同时也不能充当该部所有字的义符。然而,隶变以后,汉字在形体上的演变程度不断减小,音近字不断增多,部首在区分汉字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与此同时,由于文化传承需要,字书辞典大量出现,许多人在指称单字时都带上部首名目,部首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熟知。很明显,此时的部首体现了较浓的检字法原则,具有检索和区分汉字的功能。

在《说文》产生以前,中国古代并没有系统的以部首编排的字书,《说文》开创了部首排字的先河,段玉裁则称其为“此前古未有之书,许君之所独创”。由“据形系联、兼顾形意”发展到“归类检索、指称区分”,部首的功能并不是固定的,它与汉字形体演变紧紧联系在一起。

二、汉字形体演变中的部首“艹”

(一)部首“艹”的形象定型

为“艸”的小篆字形,是《说文》中艸部字的偏旁;在楷书字形中,被简化为“”,很明显,楷书字形的线条更为平直,书写起来也更为快捷。上世纪50年代的汉字简化工作,有进一步将“”变为了“艹”,由原来的四笔简化为三笔,这也就是我们今天在字典里普遍看到的“草”字头,即已经固定为三画的偏旁部首“艹”。

《说文》:“艸,百芔也,从二屮。凡艸之属皆从艸。”而在艸部之前还有一个屮部,许慎据“屮”字的小篆字形,推断出“屮”是草木初生之形。其实,“屮”字早在甲骨文时代就已出现,屮的甲骨文字形为(粹一九三)或(佚八四),小篆字形为。由此可见“屮”字甲骨文与小篆字形极为相似,都有很强的摹写表象功能。因此,才会出现有两“屮”的艸(表示各种草木),三“屮”的芔(草木的总名称),四“屮”的茻(义为“许多草”),最终古人选取了既能完整表达各种草木形象而又书写方便的“艸”为部首。

公元100年(东汉和帝永元十二年),许慎完成中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经过一千九百多年的时代变迁,才完成从“艸”到“艹”的过渡定型。这一过程中,隶变的“艹”象形意味淡化,在承袭“草木属性”的同时,逐渐变为符号化的形旁,但是“艹”又不能作为部首“艹”下所有字的义符。

(二)以意构建的部首“艹”

艸部共收445字,毫无疑问,所有字的小篆构形中均含有“艸”这一构件,艸部字几乎都是对草木植物的属性和类别进行指称和区分,是意义上的构建。例如:“蔡,艸也,从艸祭声”“茁,艸初生出地皃”“落,凡艸曰零、木曰落”“芟,刈艸也”等。此外,廌部的“薦”(薦,兽之所食艸)、水部的“萍”(苹也,水艸也)等字也是用以表达植物类别。蓐部的部首“蓐”,華部的部首“華”也都与艸有着密切联系,《说文》:“蓐,陈艸复生也,从艸辱声。一曰:蔟也”、“華,荣也。从艸从蕐”。这些字数量众多,就目前的字义来看,也大多与草木保持直接联系,在部首“艹”的构建中占有很大比例。

还有一些字是通过间接方式来构建部首“艹”。《说文》:“莫,日且冥也,从日在茻中。”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莫字,字形主要为(甲二〇三四)、(乙八七九五)、(粹二六四)、(京津四三〇〇)等,与小篆字形几乎没有差别。徐中舒认为,“甲骨文从茻,字形多有繁简增省,或从隹,象鸟归林以会日暮之意。释义:一、日且冥也,日将落之时也。”③“莫”的这个字义在卜辞中较为常见,但现代汉语中的“莫”字则变为了一个否定词,“甲骨文的莫字作日已隐没入林中之意。透过林隙的光线已甚微弱。莫后来被借用为否定词,故又加日而成暮字。”[4]据以上分析可知,表达日落黄昏的“暮”其实是硬性加个“日”字才生成的,而本字却是我们已经不太熟悉的“莫”。由到“莫”的演变过程中,“茻”先是变成了“艸”,再变为“艹”,虽然这一信息并没有完整的传递下来,但从“艹”和“日”等构件出发,还是能还原出这个非草木类汉字曾经与草木的联系,而“艹”是必不可少的纽带。

《说文》:“莽,南昌谓犬善逐兔艸中为莽,从犬从茻,茻亦声。”段玉裁认为“此字犬在茻中,故称南昌方言,说其会意之恉也。引申为鹵莽。”由于二人均未接触到甲骨文,对字形以及字的本意都有些误解,其实“莽”字早在甲骨文中就出现了。莽的甲骨文字形为(存一·一四四零)或(存二·四九五),徐中舒认为:“从林从犬,林或作森。甲骨文从艸、林、茻、森每可通,故此字当释莽,象犬在林莽中形。”[5]由此可知,“莽”字可能不是许慎和段玉裁所理解的南昌方言,况且“茻”在此处不为特指意义的草丛,只是泛指一般意义的林莽。从甲骨文的字形分析,“莽”字描绘的是殷商先民的社会生活场景,他们可能在纵犬逐兔,也可能在观察林中疯跑的莽犬。总之,这幅生活场景所表达的内容与草木植物有着密切关联,但“莽”字的的确确是一个非草木类汉字,仅仅因那只莽犬穿林而过便与“艹”牢不可分。

(三)以形构建的部首“艹”

随着社会发展和文化变迁,汉字也在同步进行着演变,这就促使人们对文字重新理解认识,并进一步对文字进行改造,从而导致了以形解字现象的产生。在汉字形体发生改变后,以形解字的方法并不十分可靠,对形体的理解往往加入很多主观内容。在部首“艹”的构建中也存在此类现象。

《说文》:“萬,蟲也。从禸,象形。”在许慎看来,“从禸”是指虫子的尾部,而剩余的部分则像虫子头部之形状。段玉裁则认为“……谓蟲名也,假借为十千数名,而十千无正字,遂久假不归,学者昧其本义矣。唐人十千作万,故《广韵》‘万’与‘萬’别……与虫部蠆同,象形。”[6]显然,二人均认识到“萬”是象形字。“甲骨文作、,金文作、、。罗振玉《增订殷墟书契考释》:‘卜辞及古金文均象蝎。’”[7]通过对萬字甲骨文、金文字形分析就很容易发现:人们将甲骨文中蝎子的一对螯钳异化成小篆形体的“”,后来就慢慢变为楷体的“艹”,最终被人们定格。著名话剧作家曹禺先生原名萬家宝,曹禺为笔名,由“萬”拆分为“艹”和“禺”两部分,而“艹”取谐音变为“曹”,于是便组成笔名曹禺。可见,人们在认识“萬”字的时候,已经将“艹”作为习惯性的符号指称。

此外,被异化为“艹”的各种古文字构件还有很多,如不细细推敲就难以还原其本来面目。《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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