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服务在陕西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及其发展对策

时间:2023-06-09 11:30:10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陕西正处于以知识产权产业为发展引擎的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时期,在这种背景下,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利于提升陕西自主创新的效能与水平,提高陕西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形成陕西结构优化、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目前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服务业存在政策体系不完善,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高端人才匮乏,综合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亟待着力培育发展。因此应当通过完善和制定一系列政策体系促进陕西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

关键词: 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经贸发展,增强综合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影响一个国家和地区未来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对于加快知识产权的有效转化与运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创新驱动作用,提升国家和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及提高国家和地区国际竞争力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陕西目前正处于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建设“三强一富一美”新陕西的关键时期,以西安为龙头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曲江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雁翔路文化产业聚集区建设、西安高新区科技园建设,特别是2012年三星项目的引进,使陕西进入了以知识产权产业为引擎的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时期,同时也对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背景下,研究知识产权服务业在陕西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及其发展对策,对于充分盘活利用陕西知识产权资源,提升陕西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体系建设,推动陕西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及提高陕西的国内和国际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行业定位与行业特点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行业定位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提供代理、登记、检索、分析预警、数据加工、咨询、培训、转让、交易、托管、评估、鉴定、投融资等相关服务,促进智力成果权利化、商用化、产业化的新兴产业。 P51-54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我国第一部《知识产权服务业站指导意见》中确定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重点发展的领域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 对于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行业定位目前有两三种片面的认识,一是认为知识产权服务业仅属于知识产权行业,即仅与知识产权有关;二是把知识产权服务业等同于知识产权代理业;三是把知识产权服务主体简单理解为中介机构。在现代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和知识产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贯穿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各个环节。具体而言:

第一,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服务业首先应定位于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 —2011)中,知识产权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子类。其中,知识产权服务(代码725)是指对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等活动。但是在实践中有大量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与以上服务内容重合度很高而没有被包括在内,他们分别被列入法律服务(代码722)中的律师及相关的法律服务(代码7221)以及其他法律服务(代码7229)。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在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首先被定位于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高端环节,是高技术服务业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2010年5月12日,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当前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也首次将知识产权服务业纳入重点培育的高技术服务行业。

第二,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知识产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产业以知识产权的对象可以分为以版权为核心的版权产业、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专利产业和以品牌打造为核心的商标产业,这些知识产权产业从创造、利用、保护到管理都离不开知识产权服务,在很多情况下知识产权服务业本身就是其中的某一个产业该部分;另一方面这些产业在上述四个环节中本身也是一种知识产权服务。因此, 知识产权服务业技术与知识密集,附加值高,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外贸易和文化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是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抓手,是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二)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行业特点

知识产权服务作为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中不可缺少的支持环节,它的业态定位于现代服务业的高端化和专业化服务,其行业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服务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是其客体的无形性,无论是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还是作为专利权客体的专利技术,抑或商标权客体的商标,均表现为无形的知识信息,这就决定了知识产权行业所服务的对象或者说客体也具有无形性。其二,服务主体的专业化。与其他行业不同,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服务主体具有高度的专业性,这是由知识产权本身的专业性所决定的。目前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都具有专业的资质,其服务人员聘用也都比一般服务行业的准入门槛高很多,例如专利代理资格、知识产权鉴定资格等。其三,服务过程的创新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本身就是具有创新性的智力成果,而知识产权服务可以促进知识产权客体创新性的提高,例如通过提供专利信息资料和数据分析服务避免雷同的现有技术重复研究,提高专利技术的创造性。另一方面,随着知识产权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也在不断创新。其四,行业发展的依赖性。基于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双重属性,其发展有赖于现代服务业和知识产权产业的整体发展。除此之外,知识产权服务业还具有知识密集性、新兴性和高附加值性等特点。

二、知识产权服务业在陕西驱动发展中的作用

陕西作为我国西部的科技大省、教育大省和文化大省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资源,现在又正处于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建设“三强一富一美”新陕西的关键时期,这决定了知识产权服务业在其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充分盘活利用陕西知识产权资源,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创新驱动作用。陕西作为科教大省,高校和科研院所云集,在科技创新方面具有很强的基础和实力;作为历史文化名省,已经初步建立了以西安为核心的唐文化产业中心、以咸阳为核心的秦汉文化中心、以宝鸡为核心的周文化中心,以商洛为中心的殷商文化中心等文化产业聚集区;具有贾平凹、陈忠实、刘文西、王西京等享誉全国的知名作家和画家;以及曲江影视基地等,这些都使得陕西文化产业发展大有可为。而这些科技资源和文化资源要转化为知识产权,再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高科技产业和文化产业,都需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助力和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正是以“知识产权资源——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产业”,贯穿“权利创造——权利获取——权利利用——权利管理——权利保护”系列环节,盘活利用陕西知识产权资源,为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创新驱动作用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有利于推动陕西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前文已述,知识产权服务业首先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构成部分。在陕西的产业结构调整中,提高服务业的总量和效益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因此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助于优化陕西经济结构,而且知识产权服务是新型服务业态,符合服务产业现代化发展方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巨大的利润空间。同时,将经济增长方式从资源消耗型向环保型、高科技型转变是陕西经济发展的驱动核心,是实现陕西经济“拐弯超车”关键所在。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知识产权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在促进高科技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这正是其推动陕西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义所在。

第三,对提升陕西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体系建设,提高陕西的国内和国际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自主创新能力是衡量并最终决定一个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因此陕西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十二五”发展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自主创新能力就是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仅靠政府和权利人自身无法完成,需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支持和实际服务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转化提供新的服务平台,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为培育和发展国家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为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与利用提供新的服务方式,有利于创新主体把握自主创新方向,提高创新活动的有效性和创新成果依法获权的可能性,降低自主创新成本和知识产权风险。

三、陕西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无论对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帮助还是对现代服务业的贡献还非常有限。[ ]P65-67行业总体规模较小,仅在专利、商标代理方面形成了一定规模,受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分散、专业服务人才不足、扶持政策不到位等因素限制,能提供高附加值服务的商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少、能力弱、竞争力不强,导致行业人均资产及利润不高。2008年底的统计资料显示, 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单位数量、从业人员数量仅占到全国服务业的0.3%及0.1%,2008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仅为73.9亿元,行业人均资产与人均利润也仅有服务业总体水平的30.7% 及72.8%。[ ]

和全国一样,近年来陕西知识产权服务业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兄弟省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为:(1)知识产权服务专业人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2)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运行环境不够完善;(3)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法制建设和管理机制尚不完善;(4)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基础保障条件较为薄弱;(5)缺乏具有较强综合服务功能的基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6)缺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尤其是知识产权信息与运营类的中介服务机构;(7)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不平衡;(8)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简单,主要还是以传统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代理与法律诉讼等知识产权服务为主,而以企业为主体的、以知识产权运营为主(如专利信息的运用、专利技术的二次开发与专利预警分析等)的市场需求和服务能力依然不足;(9)服务层次低,创新能力不强,国际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和能提供高附加值服务的商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少、能力弱、竞争力不强,导致行业人均资产及利润不高;(10)促进和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不够,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环境亟待优化。

四、促进陕西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对策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于2012年11月13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提出了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目标。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与科技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为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和经济发展效益显著改善提供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业成为高技术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主要目标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多元化,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人员结构优化,高端人才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和产值占现代服务业的比重明显提高。

应当说,这些总体目标和主要目标也是陕西省在本省区域内要实现的政策目标,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制定以下配套对策:(1)完善金融扶持政策,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设立提供资金支持;(2)完善财税政策,为知识产权服务业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3)完善人才培养政策,从高校课程、企校合作、放宽任职资格方面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4)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政府通过采购知识产权服务的方式为社会提供免费的公共知识产权服务;(5)完善行业发展政策,通过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整体实力,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服务市场需求;(6)放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有重点的扶持几个在陕西省实力强、有影响、规模大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挥政府引导与协调作用,推动服务机构向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队伍;(7)以“市场为主体、政府为引导,公共服务与中介服务相结合”为原则,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行业管理与监督,着重抓好基础性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和积极培育民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8)推进知识产权立法,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9)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为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支撑和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龚亚麟,刘菊芳,马斌,柴爱军.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十一五” 回顾及“十二五”展望[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2(5).

[2]赵建国.我国首部知识产权服务业指导意见发布[EB/OL].[2012-11-15].http:///yw/2012/201211/t20121128_775237.html.

[3]王勉青.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述评[J].探索与争鸣,2010(10).

[4]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现状研究报告[J].专利统计简报,2010(22).

作者简介:焦和平(1974—),男,陕西长安人,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编辑,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师。

责任编辑: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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