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西域

时间:2023-06-08 11:48: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写新疆是难的。写新疆隐秘的、异质的、杂糅的历史更难。而要用诗歌表达,难上加难。进入新疆,就像被强大的吸力拽入异空间,这里有巨大的时空空洞,无法用明晰而统一的标尺衡量。所以,沈苇是有勇气的。他从江南来到西域,来到家人记忆中的荒凉之地,并从此开始长达三十年的新疆写作。他不仅写,而且写出了令诗坛瞩目的混血诗篇。单就这一点,我觉得,就应该仔细揣摩这样一个人和他的写作,怎样进入“陌生”,如何开启自己的对话空间,又是如何成为今日“一带一路”文化互通互联的先行者。在这个意义上,沈苇已不再是沈苇,他成了一种有意味的文化符号。

“如果我不在远离中接近了故乡/那么我只拥有无根的飘泊/如果我的心灵没有到达新疆/那么我十八年的生活只是一种虚妄。”

在沈苇的诗里,故乡是一个上下索求的梦。故乡在哪里?为何我定要在远离之中才能接近故乡?我要怎样才能抵达我的故乡?“无根的漂泊”与“我的心灵”要在怎样的游离中通过新疆回到故乡?难道,生活只能在别处?对故乡的索求,将他放在从住居地前往目的地的旅行之中。但并不是每一种旅行都是一种有效的实践,就像那无根的漂泊只能是漂泊而已,只有弄懂了漂泊之为漂泊的理由,才能破除虚妄,明了故乡。他在数个位置的游移中努力建立着心中故乡的模样,“乌托邦任何时候都不过时,它说明世界可以是另一个样子,人还有别的活法。乌托邦脱胎于人类的理想之梦。谁没有自己的乌托邦?问题是你爱着哪一个乌托邦。是一个空中楼阁?还是既有根又有翅的那一个?”而这也提供给每一个读者切入沈苇的又一地点,与前面有关“谁”的系列疑问互为表里。必须记住,历史就在这些疑问里面。故乡、位置、根与翅、旅行,构成沈苇其人其文的关键词。我们的阅读就将从这里开始旅行,进入对那一个个问题之答的寻觅和新的文化建构之中。也许,与其说新疆给了沈苇无止尽的创作资源和灵感,倒不如说,是他借助双重身份和诗性的眼光展现着深处的新疆。在这里,沈苇指示了一种游离于现代文明内外的地域文明。

历 史

关于历史,已经有各种不同的著述。从客观的“信史”到海登·怀特的“元历史”,格林·布拉特等主张的“新历史主义”,历史在时间的不可逆中慢慢与空间意识、地域意识结合起来,进而展示出一幅充满意识形态意味的历史图卷。历史不再是面目庄严的,它是切实可触的,是有主观意图发生作用的存在。所以,近来常常不谈真实,只谈再现与表征。对于沈苇,这个有着多重视角、多重身份、在多地域、多文明中游历的诗人,若只从其个人所在的时空来谈其创作,恐怕只是一份纪年的履历而已。但事实上,是沈苇自己打破了固有的时空,而以其行为打通了充满玄机、奥秘、想象的历史通道。这一通道,载着读者和沈苇自身走进过往、现实与未来,并建构着前面所提到的“有根有翅的乌托邦”。不能说这一建构已经是成功的,但毕竟,这条路的确是条通衢之路,是向深处的漫游。如此一来,我们关于沈苇的历史研究就不仅是有关他自身的生活史、创作史,而且是他以其行为展现的新历史,一种新的历史面貌、不同时空交叉的生活场景与思维的跳跃、物与人的时光折射是其中的亮点:一个坚守荒原的儿子/为西方来的使团、东方来的商队/修通西域的路,架设瀚海的桥。

我们对新历史的挖掘还必须从沈苇的个人生活史开始,这里展现的是具象化的时空。沈苇,一九六五年出身于浙江湖州练式镇庄稼村,太湖与大运河之间的一个水乡小村庄。一九七九年在《湖州报》发表处女作,是根据曾祖母的讲述改编的一则民间故事。一九八三年开始浙江师范大学中文系的读书生涯,其间开始尝试诗歌创作。四年大学过后重回家乡,担任起中学语文教员,写诗从未间断,“雨巷诗社”进入历史。一九八八年,也就是教书一年之后,闯荡海南,后至新疆,漂泊数月,落脚天池下的小城阜康,并大量写关于新疆的诗。不知是否是这个原因,有了调入阜康电视台接着一九九〇年进入《新疆政协报》的经历。一九九五、一九九八年自费出版两部诗集《在瞬间逗留》《高处的深渊》,其勇气与成绩进入主流视野。“沈苇诗歌五人谈”、《中国作家访谈录》《正午的诗神》等具有话语权力的阅读场接踵而现。这个时期出现的诗歌,大多是与住居体验有关的,故常见八年之说,这是诗人自己的断代史。此后创作愈趋多元,诗名开始名扬海内,想要从文学的角度认识新疆,已经有非读沈苇之《新疆盛宴》《新疆词典》《植物传奇》不可的必要。以上是以最简单的方式勾画出的有关诗人的一份履历,史的踪影无处不在。诗,显然是搭建个人生活史的桥梁,并且把新疆与湖州,边与地以艺术的方式勾连起来。“太湖与大运河之间”,看似空间,实则令人不由回溯至遥远的过去,那里有漕运、湖笔、丝绸,有从赵孟頫到吴昌硕的绘画、孟郊张先的诗词、皎然和尚的宗教体验,有隋炀帝的显赫一时。诗人是在这样的地方离开并踏上南往西去的旅途的。充满历史感的地域,必然会有这样那样的故事。祖母的讲述就又是一个时空交接的历史表征,祖母的历史、生活与“我”的生活、历史进行着跨越时空的对话。中文系的读书生活,已经将诗的书写纳入书写的传统之中,之间创作的大量失败的作品更是在史中来往的印证。无史为鉴,何来失败?当“漂泊”一词繁复出现在沈苇的诗与生活当中时,线性的历史已经有了开始并非那么分明的枝杈,进而分裂了最初对诗、对生活的想象。“西域” “边塞” “丝绸之路”“楼兰古国” “龟兹”……哪一个不是亦真亦幻的曾有,而又时时表现为正在进行中。于是,一段打破正常顺序的历史在别的地域,在另外一种或者多种文化的聚合中开始,并成为重返历史的一部分。这是沈苇的幸运,须知,不是每个人都有穿越历史的欲望,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化想为真:一部楼兰的还魂记/消失的楼兰,一盘散沙的楼兰/要重建它的堡垒和城池/一个新的襁褓,从虚无中/拯救失魂落魄的楼兰。还魂与重建需要际遇和强大的准备,否则,“新的襁褓”就很可能是一个不大可能会赢的赌注。

可以说,沈苇作为诗人的历史是从进入新疆才真正开始的,之前的所有都将成为他与新疆开展对话的他者。然而,“他者”的位置却时常发生挪移,结果,湖州的生活、沈姓家族、汉语言文学、短暂刻板而具体的教书光阴,与沈苇还在继续的个人生活、不同民族的生活、不断被发现的逝者的再现,构成了多棱镜和万花筒,每个画面背后都有一个镜像,而每个镜像又在用自己的话语讲述自身。何为他者,已经不是用界限能说得清道得明的。“混血”一词,开始进入沈苇诗的世界。而只有当重回曾经在现实中离开的生生之地的时刻,这种矛盾的、混沌的意识才得以凸显。《故土》一诗就是写在这样的时空里。“当一切都走远了,消失了/种族的血洒在我身上,爱与责备/印在子孙的眉间”,接下来有一句天问:“故土,永恒在哪里?”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在祖先的生存的光芒中铸就的那艰辛的美。在消失与永恒之间是坚持,于是“我或许是村庄里唯一的行动者/这无限的沉寂中回响我脚步的忧患”,当一切还没有动静时,随着一声“死了”,一个坚定的声音随之压倒绝望:获救了!无论是永恒、艰辛、消失与印在子孙眉间的爱与责备,都构成了唯一行动者的行动理由。这中间最难之处在于看到这消失与永恒,进而始终坚持某种东西以靠近永恒。在这样的语句中,我们最想知道的是这份坚持将依靠什么行动实现?诗人到底在坚持什么?沈苇自己说,“一百多行的小长诗,从中可以读出一位远走他乡的青年内心的困惑、迷茫和挣扎。它们很真实,有切肤的痛感。这首诗写于一九九〇年,是我自我放逐到新疆兩年后,首次返乡探亲时写下的。记得《故土》是在我的诗友舒航的单身宿舍用一晚上的时间写完的,完成后天已大亮,猫在早春的屋顶上叫春,将瓦片弄得稀里哗啦。我和舒航都很兴奋,就上街去喝早酒。这首诗中,有故乡背景、时代背景,还有游子还乡的惆怅。它是写给故乡的情诗,也是一份悼词。昌耀先生曾为它写过点评,说它有一种‘潮湿的魅力’。它还为我获得了第一个诗歌奖——第二届‘大河杯’诗歌比赛第一名。” “《故土》是回归,《故土》是向内走的,也是二十五岁的我内心矛盾与挣扎的真实写照,关涉青春、故乡、时代、传统、抗争……等等。”这段自我讲述有对过去的怀恋,更多的却是对“新的开始”的兴奋。里面有矛盾,有疼痛,有痛后的再生,有血汗與泪水,昌耀先生的评价是不无道理的。

一个“新的襁褓”诞生了。沈苇的《鄯善国》无可厚非地成为新的隐喻。“鄯善,楼兰的嫡亲和独子/是楼兰之父的光芒笼罩了它/尔后,它用一面罗布泊镜子/收藏了光芒。哦,重临的光芒/照亮父亲苍老、枯黄的脸庞//一个浪荡荒原的儿子/是农夫、猎人、兵士、书吏/是商人、车夫、僧侣、使节”。鄯善与楼兰,父与子,诗人与诗的世界,诗人的生活与足迹所至,谁又为父,谁为子?的确,“当父亲诞生了儿子/儿子也在创造他的父亲啊”。原先的西部与东部,变成了东部的依托,西部的再呈现,在不同地域的地缘中进行发现和重建,一种独特的艺术观照效果呈现并加入到历史的对话当中。这不再是父与子、你与我的关系,而是在整整八年的游历中再现不同历史面目的历史。“游离者的后代,他们的面容因亲近大地而纯净,因无欲无求而怡然自得。——或许,游离者才是真正懂得生活的人。”在这种认知中,一种新的见证历史存在的表征——植物,开始出现在诗人的视界。皮亚曼的石榴、土峪沟的葡萄园、伊斯兰的无花果、江布拉克的雪莲,一个个物种在生命的延续与跨越中、在生与死的界域中自由穿梭,说着不同世界的话语,连接着现实世界的生死,历史在植物的记忆中渐次呈现。《植物传奇》,展示了一个由植物牵连起来的中西文化的交流史。这里有文化的专属性,也有文化旅游的适用性,以及不同文化汇聚时产生的相关性。可以说诗人用植物成功打开了新疆的脉门。沈苇说,“我想告诉读者的是:每一种植物都是一个传奇,是身世与起源、形态与特性、隐喻与象征的一个综合体。每一种植物都是风景、图谱、大地之根,是我们无言的亲人和乡邻。人类从植物身上,是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书的封面上还用了英国诗人丁尼生的话:“当你从头到根弄懂了一朵小花,你就懂得了上帝和人。”我们看到,丝绸之路、香料之路等历史中的“实有”,与诗歌之路在思中达到了契合,变成了一种内在于人的力量。

正如沈苇所说:“诗人必须用本真的嗓子说话,必须在最基本的事物中取胜。”真正的诗歌类似于宇宙的还魂术:“每一个持续的瞬间,丰盈高过了贫乏/意义从无意中升起。”(《在瞬间逗留》)一种新历史,不就在这种发之欲思、发之于情的还魂之中重新来到了世界?

文 化

有学者这样总结:沈苇的诗歌创作活动呈现出多重混血。第一重混血——地理的混血:在江南与西域之间。第二重混血——文化和文明混血:江南风情、西部文明及中亚诸文明的汇通。第三重混血——诗歌混血:在西方现代诗歌与中亚诗歌文化的双重影响之下。尽管这关于三重混血过于具体的总结,使原本已经不再以两个故乡呈现的历史体验又被加上了限制,但“混血”一词,基本已经主流化为沈苇的代名词。在丁帆主编的《中国西部现代文学史》中如是说:作为移民诗人,沈苇把新疆当作自己的第二故乡。这种认同,使他最终完全融入到新疆这片“新大陆”中,变成一个“混血的居民”。而沈苇本人则在二〇〇八年答《南方周末》朱又可问中就已经更正了“第二故乡”的说法,“多年前,我称浙江和新疆、江南和西域是‘两个故乡’,现在我感到它们是同一个地方,或者说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侧面。”正是建立在对空间历史的新理解的基础上,“混血的诗”这一概念被沈苇郑重地提了出来,“这基于抒情诗不是一个狭隘的概念而应该有更大包容的考虑,混血的诗,正是一种杂色、综合、立体的抒情诗,它是我的诗学之梦。”这样一种关于诗学的认知,与新历史的呈现与继续发现之间形成了互文见义的深描效果,而文化就这样伴随着多元化的历史走入书写中的每一个细节。

我们这里说到的文化,还不是雷蒙德·威廉斯关于社会系统的新的划分,有关具体组织、群体、家庭结构的划分以及新的生活方式在我们涉及到语境时方可见其有效和解说的力度。在涉及沈苇诗与人的文化层面,我们将依循常轨,秉持阿诺德所谓“世界上最好的思想和言论”或“使上帝的智慧和意志广为留传”与细译派利维斯夫妇大力推崇的精英文化标准。这种对文化的认知,实际上依然主导着当下的知识人群。当我们在谈及“有文化”时,试问有几人会说会跳街舞者必然是其中之一呢?虽然这里有着鲜明的二元对立之嫌,但却无损于此认知的现实存在。我们要强调的,是这种文化认知中强烈的历史感,以及它在历史陶冶中留下的人类固有的概念系统。如有关西域文化、江南文化、中国传统文化、龟兹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甚或西方文化。这些已经被注入丰富意义的文化形态都参加进混血的历程,并且直接影响到对沈苇的语境性认知——精英。

它,继承楼兰的衣钵和遗产/继承它的基因、血脉、个性/继承它的大湖和波澜/继承它的沙漠、雅丹、盐碱/继承它死而复活的胡杨林/继承它浩瀚的芦苇荡/继承它的荒凉和传奇

“继承”一词,充满隐喻,而主要的问题是:究竟继承了什么?这依然是个集时空于一体的问题。对于沈苇,这继承显然是多向的,但每一方还是可以追踪其谱系,因为历史的足迹就在那里。

江南文化不一定要在诗人的词句中直白道出,一个人的出身地,混杂着最自然化的血缘,是到了哪里都不能彻底抹去的。它总会以潜意识的形式存在,但它就在那里。沈苇结集出版的《我的尘土 我的坦途》是二〇〇四年对之前创作的一次重新检阅,保留下了他自认为能代表自己诗歌的精品。其中,《沙乡练习曲》是直接言及东方或故乡最多的群落,如《告别》《故土》《回忆》《中国屏风》《东方守墓人》,而這一切在“向西”的的呐喊声中慢慢隐没,最终还是“向西!昆仑主神举起荒路巨子/啜饮他并造就他”。《故土》中的节俭、辛勤劳作的我的祖先,“在道场上晾晒菊花,乳汁的芳香/至今弥漫在我记忆的空间”的母亲,所有这一切“印在子孙的眉间”,这最后化成“故土,永恒在哪儿”的追问。《回忆》中的传统与《故土》中父辈的生活场景,共同组成了记忆,而永恒之问与此有关。但显然,诗人心底的故乡是多面的,而其心理也既有懷恋,又有酸楚,所以在《回忆》中,我们看到了“如此卑微的生活”,“我”遭到了“嘲笑和惩罚”,被迫地“扳着指头赞美生活” “好像自己犯了大罪”,这一切最终只能是自我安慰地“我宽恕人类”。这种对待传统的态度充满矛盾和无奈,但却是完整的。然而,与《故土》中的深情、怅惘联系起来,却构成了情感和经验的悖论,以至于糊涂了个人与传统的双向理解。这显然又是真实的,尤其当诗人带着南方文化印记进入西域,今又揣着沉甸甸的对比中的记忆重回故土,更见其真实。现在理解诗人说两个故乡已经化为一体,实在是对江南文化基因最有力的表达。

如果说江南水乡的生活是在生活的细部、日常生活的琐碎处对诗人进行着潜移默化的熏陶,那么,四年中文系的读书生活,还有在这里才真正体验成败的写诗经历,才将江南文化带入中国古典文化的内蕴当中。那种潮湿的、细致的、敏感的精神气质得到了张扬。江南文化之于中国古典文化,是润物细无声的。对意境的追求几乎是每首诗都有的前奏,从诗名即可见一斑。《中国屏风》与《东方守墓人》两首诗从具体的意象开始,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同样的矛盾心理流淌在字里行间。怀旧,却又保持着批判。温暖中的情趣,却又脱不了对传统秩序的胆怯。最终,“一个家族,继续沉沦于/丝绸的流水、薰衣草和樟脑丸气息中/其兴衰,就像蛇的脱衣舞/成为中国屏风上忽明忽暗的皮影戏。” “他身上有整整一个沦落的时代/一座巨大的虚空。那里:沉默深处/秘密在怀孕,美在怀孕”。多么矛盾而又充满自省的情结,一种反思的力量营造出文化的张力场。这种反思意识,理性观念,来自何处?我想,这怕是离不开西方文化对诗人的影响的,这是整个一代中国人共同的文化谱系。

从《正午的诗神》对五十个外国重要诗人散文家的评介当中,沈葦的西方文化尤其是西方文学底子就可看出其深厚程度。而熟悉沈苇诗集的读者,也常会为其中经常出现的一些外国名人的诗句或名言警句所打动。这些话语总是在很恰当的时刻为正文——假如我们承认一个作品是有主体的——做注解或深化,或为点睛之笔。对一种言语的青睐,势必会影响到思维方式乃至于生活方式,很难说《故土》与《回忆》中的差异没有一种新的生活理解方式在起作用。西域本来就是一个多重文化交錯杂融的场所,古希腊文化,各大宗教,罗马文化,四大文明在此交汇。沈苇自己这样说,“所以我称新疆多元文化的共存是一个‘启示录式的背景’。它有点像拉美,像西班牙的安达卢西亚。它的文化是混血的、融合的,一点也不土气,反而是洋气十足的。当然是更大气的。”我很难揣测“土气”具体怎么讲,但“洋气”中的西化味道显然是很浓的。其中东西对照的“进步”观念显而易见。沈苇的诗从题目到行文思辨色彩都很浓,而且叙事性很强。你总是可以从他写一朵花、一棵树、一处风景、一个地方,联想到更多,思想得更多。题目都很确定,很实,但内里却是物象与思的结合。诗人思考的路数才是关键。沈苇的文更是如此。诸如“诗性”“文学性” “人文视野” “现实和物质的超越” “时间”之类饱和足量的西方文化发展历史的词汇标识出一个具有现代意识的诗人,怎样在诗之路见证中西文化之互通。所以诗人说:“关于中国新诗受外国诗歌哺育的问题:母亲的奶不够吃就去吃一点狼奶。母乳是好的,狼奶也是好的。同时吃下母乳和狼奶的孩子将是强壮的。”这种关于中西文化关系和吸收的理解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有相似之处,但何为“体”、何为“用”同“两个故乡”一样是很难分清的。

在这些文化系统中,最直接的可能莫过于西域文化及在此发生发展的多民族文化。也正是这些,构成了沈苇“向西”的动力。“我想象一种混血的诗,要在其中引入烈酒的节奏。”当混血的浓度与力度中加入烈酒的节奏,可想而知,那是怎样壮观的场面!这诗中混入了多少不同的血液方显其眩惑之美,这酒的节奏在怎样的空间里才有了足够的烈性?沈苇说,“我从新疆的多民族人民身上和多民族文化中,学到了很多,我称这是一种‘异域的教诲’。举个例子,南疆的木塞勒斯,它既是‘葡萄美酒夜光杯’中遥远的美,又代表了一种西域酒神,是一个鲜明的节奏。我们为什么不能把木塞勒斯的节奏引入自己的诗篇?其实,所有的地域风格都包含了个人风格,是地域风格与个人风格的交融。”倘若没有地域本身所带有的眩惑性的“混血”魅力,很难想象沈苇的诗会是怎样一个模样,我想,其诗的张力,想象力,历史的穿透力,都会大打折扣。那样,沈苇还是沈苇吗?彝族著名诗人阿库雾乌曾对少数民族文学发展有过这样的瞻望:今后在少数民族优秀文学作品的鉴赏与接受中,必须将其放到本民族的文化发展史和当代世界文化生态域中进行“超越本文”的创造性接受,目的是使整个少数民族文学接受中的“二度体验”过程,自觉变成“文化混血”意义上的“二度实现”过程……这样从文学接受层面承认混血现实,并自觉理解混血的基础上超越混血的新局限,走向更高的民族性的探索。民族文学与民族史一样是多元混血的组成,这一原初性的混血亦需而且正在经历二度混血的过程。当带着深刻的生存体验和多文化烙印的沈苇,触碰到已然杂糅跨域彼此界限的民族文化,岂不更增加了诗人本身以及观照世界的角度,进而获得更广大的审美界域?

语 境

我们已经多次提到沈苇诗的混血现象,历史提供了基因,而文化则不断为之增加新的内容。这一不间断扩容的过程,打破了事与事、人与人的界限。过程的发生,与当代文化剧烈而迅疾的变迁不无关联。国际接触的加速和增多导致一种被称之为 “混血(mestizo)文化”或“杂交性现象”(叫法各不相同)的出现。此问题涉及到除了阿诺德等人传统意味的文化外,更多的是体现在日常生活领域与人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有关的文化中,这里有着鲜明的意识形态性,民族、身份、地域等是此文化研究中的关键词。而沈苇与其写作,若离开这三者,那只能是一种浅尝辄止的文字书写。混血文化最初指的是在南美洲出现的非洲文化、美洲土著文化和欧洲文化的混合。格洛利亚·安扎杜莱和凯利·莫拉加用这个词来描述出现在美国(特别是加利福尼亚州)和墨西哥之间,在人的和文化的边界交往中所生成的互相渗透、不断变动的身份。安扎杜莱把那些在文化边界上的人叫做“新混血儿”(字面义为“混合的女人”)。这种新混血儿不能定义为某种本质主义的身份,而是由边界的斗争来确定的。且不管这个新词当中包含多么强烈的中心意识,文化边界上的身份变动却着实大量存在。当我们说沈苇是江南人时,放在江南这一特定地域,恐怕起不到在异域尤其是新疆言说带来的文化撞击作用。而在江南提及新疆游历时,带来的身份震动效应,也不是一个新疆人所能产生的。这之间夹杂着非常丰富的地域之间的想象,以及身份互换中的优势互补效应。沈苇对每一个异文化介入的时刻,都潜在地制造着新的身份,而这些在原有身份秩序屡被颠覆的时刻显然是重要的,且时代本身赋予了他这种重要性。

沈苇为何从为边疆人艳羡的江南富地来到新疆?诗歌写作必须远离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才能进行?从自费出版到出版,描述变化之间喻示着有什么发生?这是不是构成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中一个行为,一个事件?首届鲁迅文学奖、首届天山文艺奖,两个首届与出离的行为有何关联?沈苇说,当初之所以选择新疆,既是青春期行为,也是因为新疆的丰富性、多元性吸引了自己。这种说法放在九十年代后期那纷纷攘攘的社会文化语境中是否显得过于简单?或者就是这简单显出了语境的重要性?尤其是与那成片成片的“北漂”相比,这种异向行走涵盖的陌生化、独特性和创新性显然是独树一帜的。沈苇说:“新疆的植物交流史就是丝绸之路和东西方文明交流史,像葡萄、石榴、无花果都来自波斯。现在很多作家都在写动物,狼啊獒啊什么的,而很少涉及到植物。其实植物是真正的和平主义者,人可以从植物身上学到很多东西。法国作家朱耳·勒纳尔说过,植物是我们真正的亲人,树和树之间从来不发生口角,他们之间只有一片柔和的细语。人可以从树身上学到三种美德,第一、抬头看天空和流云,第二、学会怎样伫立不动,第三、懂得一声不吭。雨果也说过,所有的植物都是一盏灯,香味就是它们的光。我打算从这种角度写植物,表达对丝绸之路文明的倾慕之情。”这样的一段话中,透着明显的“他人认异”的意识。这让我想起周涛对自己当初选择散文而非小说的举措做出的注解:“我不随大流写小说,我提出解放散文,我当时有力量,想破中国文学之壳。”而这来源于“新疆给我们的一种力量,有霸气,决不服输”。这种地域带来的解释气质显然在沈苇这里得到了继承。而周涛也正是因此评价沈苇是个“大散文家”,因为“《新疆鄯善》《植物传奇》是破了散文规矩的,真正做学问的人要看作品,要能在‘十’字上纵横比较”。正是这种“破”的精神,才“立”了沈葦的与众不同,从而使其行为具有了先锋的意义。这种精神,既属于文学,也属于那个时代。

“先锋”一词,带来了无穷的文化想象。但其中最根本的,可能还是一种创新意识和不入凡俗的精英意识。精英文化,在主流文化、大众文化的强势效能中,显得不像过去那般受众人敬仰。其主体是知识分子,而且是具有社会意识和人文精神,有雅趣,又有启蒙精神的人。一般情况下,与市场经济浑如双胞胎的大众文化是不入精英知识分子的眼的。但一个不容忽视的趋势,是大众文化的发展中愈发多地倚助精英文化的象征功能,二者的互动越来越多。威廉斯提出的“新生文化”就在此类,其中孕育着巨大的改变现实的功能,而不能以进步或平庸简单评价。当然,沈苇的诗及其行为,更多的是体现一种精英意识的。如在《正午的诗神·自序》中,他这样评价诗与大众文化的关系的:对于下个世纪还要成长的青年一代,读点诗歌又有什么坏处呢?至少比看肥皂剧、泡舞厅、玩游戏机更有益无害。当你爱上诗歌之时,正是强健你精神体格之始。其中价值定位是不言而喻的。在沈苇的诗文中,也处处可见精英的影子。他对一事一物的描述,常常不着外物,而见其深处的灵魂和心灵,借喻与象征是他惯用的表达方式。在《植物传奇》的封面上有这样令人沉思的文字:当你从头到根弄懂了一朵小花/你就懂得了上帝和人。精英意识和精英审美观得到了最直接的喻示。显然,多元文化交叉互动的中国现实语境里,是需要有一种精英意识融贯在各种叙事之中的,而大众文化最擅长把握这种叙事优势。沈苇,不管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已然担当起传播诗思与西域多民族文化的使者身份,这对于在文学边缘化语境进行创作的创作者来说,无疑是弥足关键的。

因此,即便沈苇不认为自己的文字与市场有关,与大众文化的普适性有关,但在宣传中,其关联已被话语定格,尤其是其一系列中亚人文地理丛书的面世,《新疆盛宴》《新疆诗章》《新疆词典》,以及《植物传奇》和已成功公演的大型哈薩克民族歌舞诗《阿嘎加依》。其中,《新疆盛宴——亚洲腹地自助之旅》更是以人文地理兼旅行手册的方式表达新疆,其图文版的构思已在作者的计划之内。《鄯善 鄯善》一书被赞为“中国第一部个人撰写的诗歌县志”,“这在当代汉语诗歌写作中实属首次,是一次新鲜而有益的尝试”。这种尝试不知是沈苇有意为之,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使他做了这项有益的工作?“鄯善三人行”的组创思路与此有关吗?该作看似诗歌为主,实则诗歌、散文、绘图散文体现的局势营建出巧妙的互文构架,在文体的互补上超越了单一诗歌的表达界域,而在更广阔的空间中实现了对鄯善的繁复咏叹。而且,这文与图,虽在一个作家的格局之内,却不单是作家一人所为,从而又在不同看者的视界中呈现出不一样的鄯善。在这些诗歌中,大都有与正文比附的注释,如关于“阿萨”的,“洋海古墓”的,等等,概括起来,大多是有关地域、民俗和土语的。读者阅读时,很容易从正文的诗歌中跃至行尾,去看作者实际在讲什么。这样一来,两种风格、两种境界,其中的互补与干扰杂然相呈,以至于令人怀疑作者的意图。到底是诗境重要,还是诗所写的对象重要?诗人想要达到什么目的?总之,不管怎样,这一系列新疆人文地理图书的出台,带动了新疆的人文地理写作热,这对于宣传新疆、认识新疆是大有好处的。也许这可以看作是市场经济与精英知识分子的成功合作。这是建设性的,在市场空间中的有效作为。

在《状态》一诗中,沈苇将现实描绘成“一个退却的年代” “一个花枝招展的赝品时代”,在这样的时代里“我”唯一的罪行就是热爱美。这与他关于“人文地理写作不是对地域资源的贩卖”的评价形成了生存状态的互文:当一个诗人一厢情愿地认为地域的优势就是他个人优势的时候,他就会为这种优势而沾沾自喜,就满足于贩卖地域资源,包括那些迷人的地域符号,成为彻头彻尾的地域性的二道贩子,诗歌越写越像地方土特产。显然,沈苇对自己所处的话语环境是很清楚的。消费文化、大众文化、信息社会、全球化都是每个生活着的人很难不受其影响的文化存在,而沈苇的文化语境还多了一个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后二者对他的成功书写增添了重要的文化符码,这也是必须承认的。民族文化与其所处的特殊地域,制造着想象中的意外,而这种想象又实际地与地域、民族之向外有莫大关联。在文化研究中,经常使用有“合谋” 这样的词汇,其中有意识在,但也有不自觉的加入。其实,如果说新疆的面貌展现与沈苇这些书写人文地理的文人有关,这也是不小的荣耀,是贡献,而且是江南与边疆的强强联手之成果。

总之,沈苇的旅行还在深入,他的身份符码中可能还会加入更多的内容。沈苇曾说“诗人之路只有一条:是——不——是”,这样一个黑格尔式正反合的思维方式,一定会在诗人的努力中不断呈现更高境界的“是”,并持续自身的发现与感知觉,从而在“不”中使新的“是”现出身来。因为:

到处都是/人的生活,到处都是可以筑居的地方/正如浪子以离开的方式爱着故乡/

从我身上放逐出去的无数个我/正以遥远的方式亲近隐秘的“我”

责任编辑:刘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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