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当代苗侗文学的典型特征及影视剧改编的可行性

时间:2023-06-08 11:12: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黔东南当代苗侗作家以自身的“典型性创作”或执意于民族和谐图景的文学想象,或立足于地域文化的诗性表达,或探寻人性,或描摹纯美爱情,构建了贵州少数民族文学的一道风景,其创作散发着浓郁的地域习俗风情与生活气息。无论从文学主题,表现题材,还是艺术思想深度上看,这些创作适合改编为表现当代少数民族生活风貌和精神气质的影视剧。“文学”与“影视”联手,搭建互动性的艺术平台,也是多层面展现“多彩贵州”的一种有效的媒介传播方式。

一、 民族和谐图景的文学想象与影视剧改编设想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他们在某个相对稳定的地域生息繁衍。民族文学作为民族共同体的一种文化记忆和象征符号,始终沉淀在每一位民族成员的意识和无意识当中。民族和谐与认同强调的是血缘与文化传统的特性,“这些血缘与文化传统构成了民族成员身份认同的基础”。[1]自古以来,黔东南苗族和侗族就是两个凝聚力非常强的民族,他们共同聚居在黔东南这一方沃土和大山之中,亲如兄弟。“黔东南苗族和侗族心灵深处,有传统道家色彩,纯朴乐观,也有随时随地安顿心灵的文化观念。”[2]这种文化观念反映在黔东南本土作家的创作上,也必然形成“各民族一家亲”的文学记忆与想象。

谭良洲是黔东南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就成名了的侗族作家,他的短篇小说《娘伴》曾获得中国首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奖,并在日本翻译出版。《娘伴》展现的是侗族婚俗,即新娘嫁到新郎家时,由新郎家邀请一个“姐妹”陪伴新娘。“娘伴”的任务是帮助新郎照顾新娘,使新娘尽快熟悉和习惯郎家的生活环境,有助于他们新婚快乐和婚后幸福。这种古老的婚俗其实喻示着一种明显的“和谐思想”,即婚姻和谐。婚姻和谐是家庭和谐的根本,也是一个民族村寨和谐的基础。侗族劝世歌唱到:“至亲不伤百日和,夫妻不生隔夜气。树栽多年树成阴,邻居多年变成亲。”[3]可见,苗乡侗寨有追求“和谐”的传统观念。苗族诗人顾业才以抒情的笔调,在《苗乡夜晚》中呈现了一幅和谐的村寨画面,这个村寨坐落清水江畔,有美丽的苗家姑娘和热情的苗族青年,苗乡的傍晚徜徉在歌声笑语中,一派明净祥和。同样,侗族诗人姚吉宏的《侗乡黄昏》也呈现出一个宁静与幸福的村寨图景。自古以来,“苗侗人民天性率真,他们对自然、对社会喜欢用天真无邪、任情适性的审美关照去体验生活,毫不矫情地抒发豪放的热情”。[4]这种对自然、对人生“知足常乐”的心态早已凝固在民族的集体记忆中,形成了一个文化基因代代相传。

其实,黔东南当代苗侗诗歌与小说不仅是民族和谐生活的文学记录,也为反映少数民族生活的影视剧提供了改编的素材与蓝本。纵观近年来国内播放的一些少数民族题材影视剧,以古装片居多,以爱情故事为主线,以战争题材为基本看点,对民族习俗与和谐生活图景的展示较少,对少数民族原生态的村寨面貌刻写不多。尤其是以反映苗族和侗族生活的影视题材,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明显不够。黔东南世居着全国最多的苗族和侗族人口,其风土人情与民族故事犹如艺术宝库,理应不被影视传媒界所忽略。我们不难发现,最近10年以西部民族地区为故事背景,以反映民族团结的影视剧一直有较高的票房和收视率。像《康定情歌》《成吉思汗》《香格里拉》《木府风云》等这些少数民族题材的影片和电视剧在国内的热播,都曾产生过较大影响。黔东南当代苗侗文学作品所反映的民族和谐生活图景完全可以改编成影视剧,这是展示当代少数民族精神风貌的优质题材与主题。谭良洲的《娘伴》故事不长却充满生活的温情与温馨,村寨优美的自然风光与古朴淳厚的人情,还有那神秘的地域婚俗场景,这些极具民族特色的内容独一无二,其它地区无法比拟,可尝试以“微电影”的方式拍摄,不仅制作成本低而且方便操作,还可获取高额回报。2014年由美国环球东方卫视(北京)节目中心、美中游(北京)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和镇远县人民政府联合摄制的旅游爱情微电影《我在镇远等你》,已在美国环球东方卫视美洲台、欧洲台以及亚洲台同步播出,在迅雷看看“微电影频道”的点击率也相当高。这个充满文艺气息的爱情故事植入了古城镇远原生态的人文景观和自然风光,以镇远的古城区、石屏山、舞阳河、云龙洞等极富地域特色的原点为拍摄场景,将镇远的优美形象与多彩贵州的神奇绚丽生动再现,既宣传了镇远的旅游价值,又获取了影片投放市场热播后的经济效益,可谓“双丰收”。这为黔东南当代苗侗文学的影视剧改编与拍摄提供了最为现实的参照。

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当代黔东南作家以民族和谐生活为内容的文学作品如果能与影视联手,将静态的文学文本进行动态的“影视产业化”开发,走市场化之路,对于展现黔东南形象、提升地域民族精神、挖掘文学创作的经济价值,大有裨益,不失为一种建设性的设想与可行性的路径。

二、 民族英雄的文学抒写与影视剧题材采纳

无论哪个国度,英雄都是文学写作和影视创作的基本母题,英雄崇拜更是一种普遍的艺术现象,表现英雄是影视和文学的一种价值立场与审美追求。因为在英雄背后,“支撑着人类共同的心理情感——对崇高伟大、对真善美的执着追求”。[5]由于世代居住在云贵高原的崇山峻岭上,生存环境的恶劣铸就了苗侗人民不屈不挠的性格和斗争精神。渴望英雄,崇拜英雄是苗侗传统文化的内在精髓,因此当代苗侗作家在文学创作中也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塑造了许多英雄形象。

荣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二等奖的《侗家人》塑造了一位侗家女杰,小说的故事曲折跌宕,人物形象鲜明突出,是现代影视剧通常偏好的题材。作者腾树嵩以倒叙的方式开头,并采用电影蒙太奇的叙事技巧,将故事定格在18年前一个名叫“冷雾冲”密林中,侗家女“龙三娘”带着十多个侗族汉子在密林处设下埋伏,劫杀了路经此处的贪官胡忘义。但当她见到胡忘义的幼女时,便充满了母性与慈爱,将此幼女收养。这个女英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升华并绽放出人性的光辉,有一次带领村寨汉子打猎突遇险情,她沉着冷静救下队友,自己却失去了左手。但此后的生活,她身残志坚,乐观向上。与“十七年时期”革命历史剧的“红色英雄”相比,现代影视剧更愿意表现“人性英雄”,即不再塑造“高大上”式的“圣人英雄”或“神性英雄”,而是还原英雄的人性本色。《侗家人》这部小说非常适合拍摄成一部带有传奇色彩和人性光辉的电影,它以侗家山寨为故事全景,以侗乡生活为故事主线,极具地域风情,贴近苗侗人民情感。近几年荧屏上不乏少数民族题材的英雄片,但村寨山头里的女性平民英雄明显不多,以反映苗族和侗族的英雄故事就更少,《侗家人》正好可以作为这一类型的影视剧题材。如果拍摄制作成功,投入市场应该会取得不菲的传播效果。

《高山深涧上的客栈》是黔东南苗族作者刘荣敏创作的一部小说,曾获得全国少数民族短篇小说二等奖,也描写了一位平民英雄,只不过作者褪去了英雄的“侠客色彩”,更富有原汁原味的生活气息和平民色彩。这部小说适合拍摄成一部微电影,因为故事人物集中,核心人物只有“吴二贯”“仇人”和“恶少”;故事的场景集中,在高山的客栈上;故事情节微妙曲折,人物性格的发展变化与所处的环境相吻合,在典型环境中完成了典型性格的塑造。

小说中的高山、茂林、客栈、美女老板娘、牲口贩子、恶少,这些充满神秘色彩与审美想象的地域意象和人物形象,如果在电影中以画面、音频等多媒体艺术全方位展示,必将产生较为刺激和轰动的视觉效应,而且故事本身的情感张力也容易打动观众。可见,从民族文学作品中直接为当前的影视剧创作取材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种回归了人间本位、充满人性美、人情美和民族地域色彩的影视剧,也符合现代都市观众对少数民族原生态艺术的欣赏心理与审美需求。

三、 民族地域风情的文学诗化与影视艺术呈现

众所周知,文学作品和影视艺术都需要在一定的地理空间之内表现它的人物活动,无论小说、电影、电视剧都主要是以人为表现对象的艺术,而人物必须依附某个空间生存。因此“地域”往往成为文学和影视的一个特定意象,因为特定的地域往往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与民俗风情,张艺谋早期的电影就非常青睐于表现黄土高原的地域风光,尤其是陕西农村的原始性、落后性以及人匍匐在土地上与命运抗争的故事,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黔东南极具民族地域色彩的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绝对是影视艺术呈现的最佳素材之一。大漠塞北、蒙古草原、新疆戈壁、西藏高原等等,这些极富少数民族地域风貌的景象,经常是电影艺术取景的首选。而黔东南田园牧歌般的民族村寨,不应被现代影视艺术和影视镜头所遗忘。一般而言,“民族文学一方面体现民族历史、社会特征,另一方面展示地域文化形态。”[6]当代黔东南苗侗作家在文本中频繁写到的“鼓楼”“吊脚楼”“风雨桥”“芦笙舞”“斗牛场”“苗银”等这些地域文化景观,呈现出浓郁的苗乡侗寨气息,犹如田园诗,充满了诗化的色彩与浪漫情调。如果这些地域意象能进入影视镜头,那必将成为展现黔东南和乃至多彩贵州的经典艺术符号。

黔东南当代苗侗族作家,无论早已在国内出名的伍略、谭良洲、腾树嵩、刘荣敏,还是年青一代的实力派作家韦文扬、潘年英、李文明等,他们都特别钟爱书写本民族村寨的故事,包括婚礼、丧礼、祭祀、节庆等地方习俗都在他们笔下以诗性方式展示。甚至有很多作品直接从标题就可以看出“隶属”黔东南,如《苗乡夜晚》《侗乡黄昏》《我的金芦笙》《侗家人》《走向雷公山》等,这些文学作品直接将黔东南苗侗民族的象征性符号嵌入标题,使得地方风味和民族气息扑鼻而来。谭良洲的小说《歌师》对民族文化在现代文明冲击下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表示了深深的忧虑。

像《歌师》《走向雷公山》《侗乡黄昏》《我的金芦笙》等这类散发着地域风情的文学作品,如果以现代影视手法去形象化呈现,更能凸显黔东南灵秀的气质与个性。实际上,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地区,黔东南的地域之魂就依附在这些民族人文景观上,它们需要现代传媒手段、传播方式对其进行包装与宣传。民族文学一旦经过精细的影视剧本改编,往往能产生出其不意的传播效果。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苗族民间故事“蔓萝花”经苗族作家伍略的文学嫁接与成功改编,被上海电影制片厂垂青并拍摄为名为《蔓萝花》的电影,“因其鲜明的民族特色,成为国际友好交流的文艺作品,在苏联、东欧和东南亚一些国家放映并获得好评。”[7]可见,民族文学的价值不仅在文学层面,在影视剧本的改编上也潜藏着巨大的产业化价值与传播价值。黔东南当代苗族文学的地域特征已经十分鲜明,若能借鉴《蔓萝花》影视改编的成功经验,找出一些经典文本,拍摄制作成一些反映本土风土人情的电影、微电影、歌舞剧和电视剧,可以推动黔东南的文化产业发展与旅游产品开发,“美丽黔东南”唱响世界必将成为现实。

参考文献:

[1]张宝成.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比较[J].贵州民族研究,2010(3):3.

[2]陈孝凯,张好,姚平伟.黔东南苗侗民族文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J].贵州民族研究,2012(5):202.

[3]傅安辉.侗族口传经典[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2:17.

[4]侯天庆.承载民族精神的方舟——解读贵州西江苗族民间文学审美取向[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8(6):106.

[5]罗四鸰.理论与争鸣[N].文艺报,2009-06-16(3).

[6]石佳能.现代与传统双重关照下的侗族文学发展趋势[J].怀化师专报,1997(2):46.

[7]赵锐.“十七年”“少数民族文艺热”中主流话语下的民族民间文艺特征——以苗族文学《蔓萝花》为例[J].民族文学研究,2012(4):

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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