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与社会管理:从“双传统”到“双新型”的动态关系演进

时间:2023-06-07 15:06: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教育、凝心聚力的作用,促进和谐社区的生成。四是加强对城镇拆迁户和农村失地农民的社会管理服务,建立健全社会救济和基本医疗、养老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生活安全保障网络。

(三)新型城镇化中期:以民生保障为核心的新型社会管理

新型城镇化战略以人为本,在本质上是一个民生保障战略。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实现城镇化推进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所谓民生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等。新型社会管理要以民生保障为重点,突出强调城镇化进程中的秩序维护、民生改善和权利保障,实现管理、服务和法治的融合。一是将秩序维护作为保障城镇化有序推进的基础性工作。稳定是城镇化有序推进的前提,社会管理应着重解决城镇化引发的新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和社会对抗,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改变以往单一的管、控、压、罚的以表面秩序稳定为目标的社会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各种社会互动机制,包括纠纷调解机制、风险防控机制、法律法规规范机制、社会行为调节机制,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到秩序的自发性和长久性。二是将民生改善作为城镇化和社会管理的共同出发点和落脚点[13]。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镇面积扩张,而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过程。社会管理要适应和强化这种转变,重点解决城镇化进程中民生领域存在的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劳资矛盾、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以城乡统筹为重点,形成政府职责明确、社会广泛参与、机制运转协调、资金落实到位、管理规范有序、网络覆盖全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就业与收入分配均衡体系等各项社会管理民生保障制度体系,使人民群众共享城镇化发展红利。三是以权利保障作为城镇化进程中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基本要求。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就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社会权利,促进社会公正。社会管理应着重研究城镇化背景下的公民权利,包括社会公正和适当的资源分配权、工作权、医疗权、财产权、住房权、晋升权、迁徙权、名誉权、教育权、娱乐权、被赡养权、平等的性别权等[14];加强对国家公权力的制约,实现社会管理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回归,从权力向民主法治的回归;在科学界定政府、社会、市场、公民和法治关系的基础上,研究构建以社会权利为导向的社会管理政策体系,以公民自治参与为导向的社会管理参与体系,实现社会管理民主与法治的有效结合。

(四)新型城镇化后期:以社会资源整合为重点的新型社会管理

城镇化引发的社会问题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和法治保障的功效之外,还需要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通过整合政务资源和社会资源,构建多层次、多方面和多样性的社会管理体系。一是用参与式社会管理激发公民责任感。公民是社会管理的对象,更是社会管理的参与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制中的关键角色。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信心来自于个人的想法、诉求和建议等,能够在社会层面由政府职能部门集中整合,给予积极和有效的回应,并接受公民监督。在城镇化进程中,这种参与式的社会管理,不仅能有效促进新市民融入城镇,增强新老市民之间的认同感,还能激发新市民的自主活力,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效果。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为新型社会管理注入创新活力。社会组织不仅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党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的重要依托、提供公共服务的“生力军”。在城镇化进程中,要立足社会需求分类、分重点地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不断增强其自主性和独立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城镇化建设中创新扶老、助残、济困、助学等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积极作用,架起政府与社会沟通协调的桥梁,把社会组织的灵活、专业优势转化为承接政府职能的社会服务优势,进而调节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

五、互动的持续:新型城镇化与新型社会管理的动态匹配

城镇化和社会管理都处于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且有着自身的演化规律。中国已经进入加速城镇化阶段,一方面以魔力般的法术唤醒了超过以往世代总和的生产力,另一方面也空前地造成和积累了社会矛盾。中国城镇化的迅速发展表现为国家力量的推动,但根本动力在于城镇化战略符合中国农民的迫切意愿。为了在强化这种意愿的同时实现社会和谐,新型社会管理应该与新型城镇化实现动态匹配,在发展中寻求和扩大两者的价值契合点和互动交集。一是不同类型、不同地域的城镇化,要求社会管理因地制宜。中国地域辽阔、情况复杂,发展很不平衡,城和镇有着不同的基础、背景、环境和发展条件,由此孕育出来的城镇化应该各具特色、途径多元、模式多样。这就要求社会管理应与当地城镇化发展实际紧密结合,根据城镇化发展的不同阶段特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地实现社会管理手段、方法、模式的本土化、本地化,在动态调整中实现社会管理功能的扩充和升级。二是不同性质、不同影响的城镇化社会问题,要求社会管理分类治理、有序推进。城镇化问题按照城乡地域大致可分为三类:城镇急剧变迁所带来的城镇自身不协调问题、城镇发展带来的农村不协调问题和城乡之间不协调问题,这三类问题相互交织,没有绝对的界限。社会管理若不能对各类问题在社会性质、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清晰界定和宏观统筹,就有可能被湮没在问题的海洋当中。为此,社会管理应突出重点,分类、有序地做好城镇化进程中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工作,最终实现社会管理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当前,中国城镇化和社会管理正从“传统”走向“新型”,正处于转型过渡的关键阶段。在西方近三百年的城镇化演变历程中,社会问题以阶段性、渐进性和累积性的方式呈现,而中国仅三十多年的城镇化急速发展期,社会问题以突发式、集中式和几何级数递增式呈现。西方一些国家未能在城镇化进程中同步提升社会管理短板,导致整体社会价值失范、冲突不断、秩序紊乱、社会动荡,深陷“社会管理陷阱”。中国的城镇化是改变中国甚至世界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工程,城镇化道路既充满希望又布满荆棘,它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举措,也是带来整体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和系统性社会风险的巨大挑战。应该重视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管理,实现二者双螺旋式同步发展,跨越传统城镇化与传统社会管理的“断崖式”状态,激发新型城镇化与新型社会管理的“互动式”综合效应。

参考文献:

[1]辜胜阻.反思当前城镇化发展中的五种偏向[J].中国人口科学,2012,(3).

[2]马凯.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5).

[3]史明宇,陈绍军.有城无市现象的社会学解读——以N市为例[J].广东社会科学,2012,(1).

[4]冯奎.新型城镇化只能是政府有限主导[N].经济参考报,2013-05-17.

[5]辜胜阻,李华,易善策.均衡城镇化:大都市与中小城市协调共进[J].人口研究,2010,(9).

[6]贺雪峰,刘岳.基层治理中的“不出事逻辑”[J].学术研究,2010,(6).

[7]谭海波,蔡立辉.论“碎片化”政府管理模式及其改革路径——“整体型政府”的分析视角[J].社会科学,2010,(8).

[8]钟伟军.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不出事”逻辑:一个分析框架[J].浙江社会科学,2011,(9).

[9]边晓慧.构建协同政府超越碎片化治理[N].光明日报,2013-04-11.

[10]王鹤,尹来盛,冯邦彦.从传统城市化到新型城市化——我国城市化道路的未来选择[J].经济体制改革,2013,(1).

[11]郁建兴,冯涛.城市化进程中的地方政府治理转型:一个新的分析框架[J].社会科学,2011,(11).

[12]童星.对重大政策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J].探索与争鸣,2011,(2).

[13]李克强.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J].求是,2012,(4).

[14]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课题组.浙江构建新型社会管理体系[J].观察与思考,2011,(7).

责任编辑:王篆

推荐访问:演进 化与 城镇 传统 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