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童问题研究

时间:2023-06-07 12:42: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经济的加速转型,流浪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目前对流浪儿童问题的分析主要集中在社会工作及社会排斥视角等方面。本文试图从社会问题研究的三个视角出发(批判视角、标签理论视角、社会构建视角),希望能在对流浪儿童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构建流浪儿童救助与保护的福利服务体系做出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流浪儿童 批判视角 标签理论视角

中图分类号:G61文献标识码:A

1 流浪儿童的界定及现状分析

我国官方将“流浪儿童”界定为:年龄在18 岁以下,脱离家庭或其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入困境的人。

作为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流浪儿童常被人们所忽视或漠视,处于社会的边缘,甚至被主流社会排除在外。他们白天乞讨、卖艺、卖花、捡垃圾,晚上则躲在阴暗角落,露宿街头。有的甚至被教唆偷窃、抢夺,成为犯罪集团的工具,被人们称为“犯罪后备军”。这种边缘的生存状态,不仅不利于他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也给城市形象、社会治安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与我国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不相协调。因此,进一步发展流浪儿童救助事业、给予流浪儿童必要的救助和保护刻不容缓。

2 流浪儿童问题的三大理论分析

2.1 批判视角分析

批判视角即是从分析对象所处的阶层的角度来分析社会问题。流浪儿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流浪儿童作为弱势群体,由于“失语”导致“失政”, 政治参与程度低,政治权利得不到尊重。相较于同样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而言,流浪儿童的经济和政治地位更为低下,缺乏代表自身利益的正式组织,其利益诉求在与各种利益群体的博弈中难以得到重视,对自己的生存状况只能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

其次,流浪儿童在外流浪能够获得的谋生手段非常有限。他们年龄小、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一直徘徊在就业的边缘,生存艰难。同时,没有固定住所的流浪儿童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容易受到直接的人身伤害和被一些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引诱或者胁迫而犯罪。

再次,流浪儿童失去了家庭的保护。家庭是我们生活的基本单位,更是儿童成长和社会化的主要场所。家庭除了为儿童提供必需的衣物、食物、住宿、安全等基本生活保障,还是孩子获得心灵慰藉的港湾和参与社会生活、得到社会认可的平台。但是,在一些贫困家庭、单亲家庭或重组家庭、父母存在心理疾患的家庭等问题家庭里,儿童就可能失去了家庭这一最基本的保护伞。

最后,流浪儿童大多缺乏基础教育。接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掌握一定的技术知识、谋求生存的必要条件。调查发现大部分流浪儿童都没有受过初中教育。而中小学教育是儿童通过系统的学习积累人力资本的最初阶段,它对青少年独立个性的养成、社交能力的培养、生活经验的学习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没有接受正规教育的流浪儿童,他们在流浪生活中习得的生存经验对于他们进入主流社会并没有多大帮助,甚至是有害的。因此,他们很难进入主流社会,甚至会走向反社会的道路。

2.2 标签理论分析

标签理论认为有问题的人是与周围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对他行为的定义过程或标定过程密切相关的。社会大众对流浪儿童的标定在一定程度上又进一步强化了流浪儿童问题。

流浪儿童被社会大众贴上了“弱势群体”的标签, 他们必须面对城市业已形成的关于他们又脏又乱、没有教养、常做一些小偷小摸和打架斗殴的事情的坏印象。多数市民对流浪儿童的悲惨境遇要么视而不见,要么即使心存怜悯却没有任何行动,甚至还给他们加上各种污名并将其妖魔化。而慈善组织与大众媒体为了多筹集善款,也经常宣传流浪儿童的“弱”之所在。久而久之,流浪儿童自己也会产生弱者心理,倾向于安于现状,无形中削弱了改变现状的自信和能力,甚至在别人都以有色眼光看待他们,认为他们就是社会的包袱和不稳定因素所在、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低素质人群之后,逐步向标签指定的方向靠拢,最终真的成为大家所认为的那样的人。

2.3 社会建构视角分析

建构主义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的认识论和思维方式,它所指的是这样一种思想,即人类不是静态地认识、发现外在的客体世界,而是经由认识、发现过程本身,不断的构造新的现实世界。构建主义认为,某一个问题最终被定义为社会问题不是由于该问题本身的一些客观事实和状态,而是与该问题被宣称成为社会问题的活动和过程(也就是被大家所定义和认识的过程)紧密相关。

首先,我国自古都有流浪人员存在,可是在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虽然当权者出于维护自己的统治和保持国家安全、稳定的目的会在非常时期如灾荒、疫病流行、战争等特定时候对流浪儿童进行一定的救助,但那时流浪儿童并没有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几乎没有固定的政府职能部门来管理流浪儿童事宜,也就是说在那个时候流浪儿童问题还没有上升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而且当时由于平均寿命较低,人们对儿童的定义也与现在有所区别,古人认为女子15岁及笄、男子20岁行冠礼标志着他已经不再是儿童而是成年人,与现在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为成年人不同。“流浪儿童”的说法是近代才出现的。

其次,社会问题的解决还需要一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持。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社会更为注重人的基本生存权的保护和社会公平的实现,这导致流浪儿童问题越来越得到了政府高层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和认识,而新闻媒体的宣传也直接或间接的促使流浪儿童问题上升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只有大家都认识到了流浪儿童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并积极参与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流浪儿童问题。

3 通过以上分析对解决流浪儿童问题的一些思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我国的流浪儿童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多方面的因素,有着深刻的中国历史文化背景,并且与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改革有着密切的联系,其形成原因复杂,因此流浪儿童问题不可能仅通过某一种方式就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流浪儿童要得到妥善的救助需要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采取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救助措施。笔者根据上述理论分析,对如何解决流浪儿童问题做了一些思考:

(1)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很快,针对流浪儿童的救助措施也日渐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救助事业,给予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贫困而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必要的资金和物质帮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尤其要保障儿童能够得到平等的教育和发展机会,使他们不会因为家庭贫困原因而辍学在外流浪。

(2)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救助经费。由于经费紧张,许多流浪儿童得不到有效、及时的救助,因此应该大力发展公益事业,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及其他一些NGO组织的功能,多渠道、多形式地筹集资金。另外也可以利用税收机制来鼓励企业、基金会、群团、国内外慈善机构关心社会福利事业,企业、私营业主等向救助保护中心捐善款,不仅应该给予社会荣誉,还应给与一定的减免税优惠。

(3)加强各救助组织的沟通联系和互相配合,积极寻求国际援助。当前,妇儿工委、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都承担了部分救助流浪儿童的工作,但他们并不是专门的流浪儿童救助机构,力量薄弱,在救助流浪儿童的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应当在流浪儿童保护救助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加强这些部门之间的分工和协作,促使这些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其优势来支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为救助保护中心扩大部门间、国际间的交流合作牵线搭桥。救助保护中心要扩大对外开放与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吸收国际援助资金和先进科学技术,提高救助水平和救助能力。

(4)切实解决流浪儿童的家庭问题,让家庭真正的承担起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成为孩子心灵的港湾。目前对流浪儿童的救助方式主要还是找到他们的父母,将他们送回家。这对于意外走失等不是由于家庭原因导致孩子离家出走的情况就会起到很大的作用,但对那些因为家庭原因以及父母教育方式不当而导致离家出走的儿童,如果原来导致他们在外流浪的原因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就可能造成他们再一次离家出走。因此有必要针对不同的儿童及其需求实施不同的救助方式:第一,对于那些父母教育方式存在问题的家庭,应该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父母的文化素质和认识,促使他们改变对子女的教育方式,与孩子进行深入的沟通,加深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互相理解,让孩子在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中成长和学习。第二,对于那些无家可归和父母不具备抚养条件的流浪儿童,就应当联系、协助一些有条件的无子女或者愿意多抚养孩子的社区家庭来收养这些儿童,给他们创造一个较好的生活环境,并通过回访等方式随时对这些家庭予以监督,给这些流浪儿童一个幸福、完整的家。

(5)完善我国有关流浪儿童救助方面的立法。目前我国只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例》等法规对流浪儿童问题提出了一些原则性意见,但还缺乏一部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来规范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的是所有的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例》针对的是所有的流浪人员,而流浪儿童区别于其他儿童和成年流浪者的特点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因此国家应该进一步加强针对流浪儿童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措施来保障流浪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6)社会工作者和慈善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应该将自己的善行视为一种社会责任,而不是一种恩赐。在不歧视流浪儿童的前提条件下,以平等和尊重的方式借助新闻媒体等传媒手段,广泛发动社会各阶层关注流浪儿童的生活状况,为流浪儿童问题的解决提供强大的舆论和经济支持,通过舆论监督促使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让流浪儿童真正得到有效的救助。

(7)目前救助机构在对浏览儿童进行救助时,主要是提供吃饭、穿衣、住宿和安全等方面的帮助。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开展多种多样的救助措施,让流浪儿童还可以接受思想道德教育、法律知识普及、文化知识补习、实用技能培训等帮助,纠正他们已经偏离的生活轨道,使他们长大以后能有一技之长,可以自食其力养活自己,很好地融入主流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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