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发展的逻辑与方向

时间:2023-06-06 19:18: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图分类号:F062.6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西方的经济学家在公共产品的供求机制、运行机制、评价与激励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从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逻辑可以看出,未来的研究方法、研究趋势和研究内容都会产生改变。因此,我国也应该不断发展和完善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从而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化与公平化。

关键词: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供给 俱乐部产品

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发展的逻辑

(一)公共产品理论的思想渊源

公共产品理论最早源于英国著名学者霍布斯所著的《利维坦》一书,他在该书中提出了社会契约论和利益赋税论。该理论所阐述的基本思想是:处在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自由且平等的,如果个体凭借自身的能力不能实现时,进而就会运用个体间的契约产生现实社会中的国家和政府。霍布斯对国家的本质作出如下定义:“即很多人之间形成契约,且个体对其行为赋予职权,促使其按照对广大居民的和平及共同安全有益的方式,运用整体共同的力量和方法的一个人格”。这成为后来公共产品理论的重要思想渊源。

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大卫·休谟于1740年发现了“搭便车”现象。休谟在他的著作《人性论》中提出了这样一种设想:两个邻人很容易达成关于怎样处理公共牧地污水的协议,但是在一千人中间达成共同的协议是很困难的,这是因为每个人都会怀抱侥幸心理,希望其他人去完成。休谟希望阐明这样的观点:对个人而言,完成它可能是没有多少利益可图的,但是对于集体而言,完成它是非常有益的,故而这些事情的处理只能依靠国家。休谟没有对公共产品的概念进行准确的定义,也没有对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详细的论述,但是不能否认,休谟的一些理论与现在公共产品理论的关键问题是有关联的。

在休谟发现“搭便车”现象之后,亚当·斯密站在国家职能的立场上继续对公共产品问题进行了研究。斯密指出,自由市场可以导致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他认为政府的天职是“守夜”。根据斯密的论述,国家政府有以下职能: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避免其遭受其他社会的暴行与侵略;最大程度上保护社会中个体的安全,让其免受社会中其他个体的迫害;促进某些公共事业的顺利进行以及建设有益于社会的公共设施,并对其进行维修和保护。所以,私人或者个体不会主动去完成这些公共事项,即存在“搭便车”现象,此时需要国家政府出面,运用税收等手段筹集公共资金,并利用公共资金来提供这些公共产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亚当·斯密虽然主张“自由放任”的观点,但是他也认为政府部门应该提供适当的公共产品。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与斯密的观点一致,认为在一些重要的情况下,可以不遵照自由放任主义。这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一般性职责;二是选择性职责。一般性职责包括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及人身安全,还包括保障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实施自由放任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另外,政府在很多时候,通过获得公众的同意,运用权力来履行一些职责。这是因为,这种方式可以为广大民众创造方便。穆勒认为,公共产品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是个人却不会主动提供,原因是公共服务的供给不一定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因此不得不由国家政府来供应这些公共产品。即使穆勒没有详细阐述供应公共产品这个问题,但是包含有公共产品的思想。

(二)公共产品理论框架的形成

1.公共产品概念的提出与林达尔均衡。1919年,瑞典学派的代表人物林达尔在他的文章《公平税收》一文中,正式给出了公共产品的概念。林达尔通过对维克赛尔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创建了用来分析公共产品最优供应问题的数学模塑。他认为,当两个权力不平等的政党针对一项政府开支问题进行谈判时,谈判的最终结果必定是各种最佳产出或者非最佳产出,原因是两个政党都想破坏均衡以使结果对自身最有利。但如果是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而且预算是两个政党都同意的预算,那么经过某一拍卖程序,就可得出一个最优结果。在这一点上,一个政党最后一个单位货币花费的边际价值等于另一个政党最后一个单位货币花费的边际价值。林达尔均衡模型的重点在于告诉大家,公共产品的供给是由社会中的个人通过谈判和讨论而确定的结果。该模型对供应公共产品的费用来源进行了分析,不仅有助于西方公共财产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亦有助于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研究。

2.萨缪尔森范式的建立与萨缪尔森条件。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第一人保罗·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发表在期刊《经济学与统计学评论》的两篇文章中,即《公共支出的纯理论》和《公共支出理论图解》,对公共产品的定义作出了很经典且标准的表述,直至今天,仍在继续沿用。萨缪尔森认为,如果公共产品市场用于资源配置的价格体系是不完善的,此时就会变成主要由国家对公共产品进行配置,亦或被公有企业垄断。此外,萨缪尔森在对林达尔的均衡模型进行批判的同时,也将均衡分析、最优分析等分析方法与工具运用到公共产品最佳供给的分析中,提出并建立了用于分析公共产品最优供给的一般均衡模型,即“萨缪尔森条件”。萨缪尔森假设:在最后的消费产品中,纯私人产品和纯公共物品均是唯一的;有且只有两名消费者,且认为两者的收入水平是一定的,当公共产品对私人产品的边际转化率相当于消费者A公共产品对私人产品的边际替代率与消费者B公共产品对私人产品的边际替代率的和时(用公式可以表示为MRT=MRSA +MRSB),可以实现最佳配置。如果消除对收入水平、消费者人数及消费产品数量三者的限制,而假设收入水平是j,消费者人数是i=1…n,消费产品数量是k=1…m,并且满足全部的消费者公共产品对私人产品的边际替代率的总和与公共产品对私人产品的边际转换率相等时,此时实现最佳供应。萨缪尔森条件说明公共产品的供求均衡在理论方面是合理的,这些理论有助于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和形成,并且具有跨时代的意义。

(三)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

在萨缪尔森等前人的理论基础上,布坎南(Buchanan,1965)创造性地提出了另一个理论,即“俱乐部产品”,该理论准确地将纯公共物品和纯私人物品两者联系起来。在其文章《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布坎南认为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仅仅将纯公共产品当做全部的公共产品,可是存在于现实经济社会中的大部分都是“准公共产品”。他还针对具有排他利益的产品、生产成本及成员特点这三部分的联系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包含公共产品的供给量和成员的数量两部分的“俱乐部均衡”,进而推出俱乐部容纳量的最佳规模。他所建立的俱乐部规模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能提供的产品数量;二是成员容纳量。俱乐部均衡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俱乐部产品对私人产品的边际替代率等于俱乐部产品对私人产品的边际转换率,用公式表示为:MRSxy =MRTxy;俱乐部成员数对私人产品的边际替代率等于俱乐部成员数对私人产品的边际转换率,用公式表示为:MRSny =MRTny。(其中,x表示俱乐部产品、y表示私人产品、n表示成员数)。可以看出,俱乐部经济理论缩小了公共产品和现实之间的距离。之后,公共产品理论继续发展,最终变成由国家政府、个体、俱乐部以及地方共同供给社会所需要的公共产品。

美国著名学者,被誉为现代财政学之父的马斯格雷夫在其1945年的经典著作《财政学原理:公共经济研究》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公共经济”。之后,他先后于1964年和1965年两年中,将《公共经济学基础:国家经济理论概述》和《公共经济学》两本著作分别出版了法语版本和英语版本。在这两本著作中,他将“公共经济学”直接引进书名使用。在此之后,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开始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学,并从现代财政学(public finance)体系中独立出来。后来很多知名的财政学家也开始效仿马斯格雷夫,将“公共经济学”或“公共部门经济学”引入其著述,其中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于1999年对公共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做出具体划分。至此,现代公共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得以完全确立。

西方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方向

从研究方法上看,现代公共产品理论愈加重视计量化方法的应用。由于“边际革命”的发生,促使数学分析方法广泛发展,自此,经济学界进入数理化阶段,出现如下计量研究方法:层次分析方法、网络层次分析方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元分析方法等。著名运筹学家Charnes、Cooper和Rhodes于1978年在对著名经济学家Farrell(1957)的研究效率评价方法进行分析完善后,提出了数据包络分析,该模型的应用更加广泛。

从研究领域上看,现代公共产品理论逐渐向不同领域的学科拓展渗透。政治理论是公共产品的思想基础,因此公共产品理论可以当做哲学研究的附属领域。随着后来的发展,学者逐渐将公共产品理论从哲学领域划分出来,开始立足于经济学方面对其展开研究。发展至当代,又重新将公共产品理论和政治学联系起来,并将博弈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组织理论及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等研究理论引入公共产品理论的分析范围,并获得很大的成就。

从研究内容上看,现代公共产品理论的研究更加多元化。公共经济学的理论支撑是宏观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极大的丰富了研究的内容。例如,研究公共经济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合理范围的界定;研究并且提出了解除政府管制,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政府企业化;研究政府选择和政府决策的内容及其政治程序的经济效应;研究多中心制度框架条件下多中心供给机制对人类的自主治理能力的影响;研究和分析政府的收支状况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效应,并且分析研究公共生产及其定价、公共供给和公共生产三者之间的关系。

理论问题的拓展:我国如何应对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一)动态调整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

经济发展动态观认为,当经济的发展层次不同,或者发展程度不同时,公共产品的供求结构和供求重点也会随之改变。一般而言,如果经济发展缓慢,政府应该提高公共物品的供应,此时,人们将增加维持性公共物品的需求量;如果经济快速发展,政府可以选择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当做补给,同时,人们将增加经济性、社会性公共产品的需求量;如果经济更迅速的发展,此时,政府供给不再是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方式,可以利用市场、非盈利组织及自愿等各种方式共同提供公共物品。所以,我国政府可以通过判断经济的发展层次和发展程度,明确阶段性供求的特点,站在准确且动态的角度来判定不同供给主体的实际供给能力,最终确定合理的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和供应模式。

(二)改进政府治理公共事务的方式

在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选择上,除了政府直接生产的少部分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外,国家应该将公共产品的生产市场予以合理的开放,应该允许私人或外资提供公共产品,最终形成多个主体提供公共产品的框架格局。除此之外,政府应该对私人及市场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予以合理的支持。例如,政府可以予以市场所提供的公共产品相应的产权保护和激励政策,以及界定公共产品的产权范围,从而促使市场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三)建立公民需求的表达机制

虽然我们针对那些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设定了供应水平的基本标准,但是这些标准只是对某些情况有效果,仍旧会产生一系列别的问题:这些标准应该由哪些人来设置?怎样设置这些标准,以及怎样消除利益团体的谋利行为?当政府部门提供了规定的公共产品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之后,怎样保障政府所提供的公用产品结构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所以,合理的思路即:建立一种合理的表达机制,以便于获得公民的实际需求,同时可以促使公民积极参与政治活动。人们所处的社区不同,那么他们产生的需求会不同,先后的次序也会不同,需求量也会不同,我们都可以用所建立的需求表达机制来得到需求的信息,然后经过特定的程序处理将这种机制所得到的的需求转变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和明确目标,最终高效率的供给公共产品。

参考文献

1.王爱学,赵定涛.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回顾与前瞻[J].江淮论坛,2007(4)

2.秦颖.论公共产品的本质[J].经济学家,2006(3)

3.曹堂哲.公共经济的主体选择理伦依据和标准[J].学术研究,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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