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转变教学观念,还学生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

时间:2023-06-06 11:00: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 作者针对现今语文课堂教学中“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无法落到实处的现实,提出彻底转变教学观念,还学生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的建议:提高四个认识,转变六大观念。

关键词: 语文课堂教学 教学观念 四个认识 六大观念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提出课堂教学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强调“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早已为大家所熟知。但现实的教学境况却是——由于很多教师的思想观念并未彻底转变,虽有“以生为本”的理念,但“落在实处”的课堂教学还是以“师讲为主,生听记为辅”,这样的课堂教学非但不能发挥学生的潜能,反而压抑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阻碍他们全面发展。

那么如何彻底转变教学观念,还学生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呢?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两大点。

一、转变教学观念,提高四个认识

(一)对学生主体的认识。

1.学生主体是整个学习活动和过程的主动承担者和主宰者,教学活动应该是学生的参与和投入的活动。

2.学生主体是教师主导作用下的主体。教师主导作用应该从智力和非智力、认知和情感等多方面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师主导要为激活主体的思维活动,围绕教学目标创设情境。

3.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前提条件是建立教师与学生的民主关系。教师要启发引导学生,鼓励学生与老师研究讨论,让学生成为积极的求知者、探索者和发现者。

(二)对“讲”的认识。

1.教师的课堂任务应该是让学生学会学习,掌握技能、技巧。

2.教师的“讲”要讲到学生需要之处,讲到学生真正遇到困难之处,讲到点子上。讲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解除疑点,强化弱点。不仅要讲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讲方法,讲技巧。

3.教师的“讲”要有先后。教师让学生先练后再“讲”效果更好。可使“讲”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探索精神、自主意识、创新意识真正落到实处。

(三)对能力培养的认识。

新课程标准要求教师的教学观注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我们必须以新的教学观和更先进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教师要明确知识和能力应是统一的,能力是练出来的,不是讲出来的,应以知识为载体,加强能力训练,学生学习知识的过程也是掌握方法、训练能力的过程,这样培养的学生才符合当代的人才观。

(四)对经验的认识。

经验是一种财富,有借鉴作用,不能生搬硬套。在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基于经验的教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其中发现教学、问题解决教学、体验教学和交往教学具有代表性。笔者认为交往教学在新课程标准下值得推广。

“交往教学就是指以合理的人性假设为逻辑前提,在平等理念的指引下,师生之间以及师生与教学文本之间,以语言为主要交往方式,以师生内在的、自觉的共生共长以及文化的理解生成为旨趣的双重建构教育活动”。交往是“共存的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实质是交往、互动”。交往是师生的生存方式和发展方式,在认识论意义上,交往教学强调整体交往观;在价值论意义上,交往教学倡导教育性交往;在实践层面上,交往教学强调创新型交往。“对话是教学中交往的重要途径和形式”,是“师生基于相互尊重信任和平等的立场通过言谈和倾听而进行双向沟通的方式”。

二、教师应转变的六大观念

(一)转变课程观:从“文本”走向“体验”。

课程不再是特定知识的载体,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求新知的过程,教师和学生不仅是课程的传授者、接受者,而且是课程的主动参与者和开发者。从课程角度说,课程不只是“文本课程”(课程标准、教科书等文本),更是“体验课程”(被教师与学生实实在在地体验到、感受到、领悟到、思考到的课程)。

(二)转变教学观:从“传道、授业、解惑”走向“教学相长”。

“教学相长”——教学相长的过程,是师生思想、情感交融、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

教师应灵活运用各种教法和学法,如情景教学法、愉快教学法、游戏竞赛法、动机迁移法、成功教学法、创造性思维法、兴趣教学法等,切实强化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效果。

新课程不仅要求教师的观念要更新,而且要求教师的角色要转变。

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教师要从过去的知识传授者的角色转变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促进以学习能力为重心的学生整个个性的和谐、健康发展。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教师是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教师不再只是传授现成的教科书上的知识,还指导学生获取所需要的知识,掌握获取知识的工具和学会如何根据认识的需要去处理各种信息的方法。总之,教师要成为学生学习的激发者、辅导者、各种能力和积极个性的培养者,把教学的重心放在如何促进学生“学”上,从而真正实现教是为了不教。

第二,教师是学生人生的引路人。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播知识,而且要引导学生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引导学生向更高的目标前进,成为学生健康心理、健康品德的促进者、催化剂,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调适、自我选择。

(三)转变教师观:从“讲课”走向“导学”。

教师应该是学生成长的引导者、潜能的发掘者、教育内容的研究者、教学艺术的探索者、知识建构的促进者,现在新课程赋予教师的责任不仅是课程计划与标准的执行者,还是新课程资源的开发者,教师不是教科书的执行者,而是使用者,教师可以超越教材,可以合理取舍教材。在教学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帮助者、促进者,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和引导者。所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从“讲课”走向“导学”。

教师应摒弃“以教为本”的思想,把教师讲的时间压缩到最短,放手让学生大胆探究、自主学习,做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参与者、组织者、引导者和交换意见者,使“教”真正让位于“学”。

教师要变教学为导学,导学是指教师要指导、引导学生学习,其目的是使学生学会学习,教师的责任主要不是“教”,而是指导学生“学”,“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会学习的人”。因此,教师不能满足于学生“学会”,而是要重视引导学生“会学”。要启发学生善于学习,激励学生思维,变教师的教学为导学。

(四)转变学生观:从“被动”走向“主动”。

“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怎么看待学生,把学生看成什么样的人,对学生采取什么态度(即学生观),一直是教育理论和实践的重要问题。那么,新课程倡导哪些具体的学生观呢?教师要想使学生接受自己的教导,首先就要把学生当做具有独立性的人来看待,使自己的教育和教学适应他们的情况、条件、要求和思想认识的发展规律。教师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强加,不但加不进去,反而会挫伤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窒息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抵制或抗拒。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不可能代替学生读书,代替学生感知,代替学生观察、分析、思考,代替学生明白任何一个道理和掌握任何一条规律。教师只能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知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明白事理,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我们提倡自主、探索、合作式学习方式,即课堂上应该让学生参与讨论、交流、表达和展示自己,使学生具备创新意识,提高实践能力。

(五)转变师生关系观: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我们可以理解为“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要实现这一理念,就要转变师生关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教师必须尊重每一位学生,尊重就意味着尊重学生的人格、自尊心;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关注学生的需求;重视学生的情感体验。这样的师生关系对教学而言,不仅仅是一种教学方式,更是一种对话、参与。对学生而言,它是心态的开放、主体性的凸显、个性的张扬、创造性的解放;对教师而言,上课不是传授知识,而是一起交流分享,是生命活动、专业成长和自我实现的过程。

综上所述,要彻底转变教学观念,还学生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上的“学习主体”,教师必须提高对学生主体的认识、对“讲”的认识、对能力培养的认识和对经验的认识;转变教学观、课程观、教师观、学生观、师生观等五大观念,让“主体”真正体现出其价值,实现教育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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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旭远,扬宏丽.论交往教学.教育研究,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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