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建档中档案收集工作

时间:2023-06-04 12:00:1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文章以分析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遗存特点为基础,论证了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建档的范畴与信息采集方式,并结合当前我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阐释了在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建档中档案收集工作需要处理与注意的几种关系。

关键词少数民族 传统村落 文化建档

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是我国众多传统村落中最具民族特色与文化色彩的村落类型,2011—2016年,这五年间已有四批共4152个传统村落收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其中有476个少数民族特色村落也同时收录进1—4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在为这些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遗存进行建档的过程中,对文化遗存信息的采集与归档范围的确定成为关键性的问题。规范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建档的范围,明确信息采集的方式,才能把握建档过程中需要妥善解决的诸多关系,并有效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一、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遗存的特点

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是指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聚居,相对完整地保留了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基因、产业结构、民居式样、村寨风貌以及风俗习惯等,具有少数民族文化特征的自然村或行政村。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具有独特的文化元素和行为模式,因其数量少,文化独特、历史传承较完整,更应成为中国传统村落建档保护的重点。

1.特色性。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是少数民族文化遗存所依赖的重要载体。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主要集中在西南各省及部分边疆地区,地缘因素对村落文化影响较大。由于高山、河谷、盆地、坝区等地势的多样性,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具有区别于平原汉族传统村落文化的自身特色。即使在同一民族内,不同地区的村落虽然在部分文化表现上存在联系,但差异性也是特别明显的,如达斡尔族刺绣的被蒙子、称达孜,木制雕刻的捣窝子;达斡尔族传统乐器“木库莲”,又叫“口弦琴”;彝族民间乐器小闷笛和“彝族过山调”“阿苏嗻”“江迤调”等乐曲,充分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特色[1]117。

2.资源稀有性。资源稀有性一方面表现在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数量虽然很多,但分布不均,如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中,从各民族所涉数量来看,以回族、土家族为首,超过100个。藏族、苗族、畲族、侗族也超过50个,一个的民族特色村寨为布朗族、拉枯族、塔塔尔族。其中入选《中国传统村落》中的少数民族也以回族和土家族居多,均超过50个,其次就是苗族、畲族。俄罗斯族、鄂伦春、鄂温克族、哈萨克族、赫哲族、柯尔克孜族、拉祜族、傈僳族、毛南族都只有一个村落入选[2]75。另一方面表现在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中的部分文化遗存已经面临失传的危险,特别是以村落为单位的文化活动、工艺和文字材料尤为稀少,以剪纸为例,汉族传统剪纸的内容主要是人物、十二生肖、动植物、山水风景等,而达斡尔族剪纸“哈尼卡纸偶”几近失传。又如纳西族的东巴纸,专为抄写东巴经所用,是十分珍稀的少数民族手工纸,但现在几乎无人传承这门造纸的技艺。

3.多样性。传统村落文化遗存主要反映村落地域风俗、人文风貌与景致风情,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性。不仅不同地区同一民族的村落文化有区别,就算在同一民族自治州内的民族村落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如位于黑龙江省赫哲族世代传承的口头说唱文学《依玛坎》就因村落所处的地域、文化风情与对神话传说的理解不同而存在多样的版本。而不同少数民族文化的交叉更造就了村落文化的多样性,如第一批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友谊达斡尔族满族柯尔克孜族乡宁年村富宁屯和三家子村属于多民族杂居的传统村落,因为民族历史的渊源以及生活习性的相互影响而使当地村落呈现出与其他相似民族聚居区不同的文化风情。此外,不同民族村落中所传承的多类型、多类别、多样式的文化遗存已经成为社会学家、民族学家和文化学者所关注的重点文化资源。

正是基于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遗存的特色性、资源稀有性与多样性的特点,使我们了解到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遗存的丰富性,更让我们认识到保护的重要性与急迫性。不同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文化遗存各不相同、类型多样,且涉及民族宗教信仰、民族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因此规范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建档的范围成为文化建档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核心任务。

二、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建档的范畴

为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建档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措施。确定文化建档的范围自然成为工作开展的首要环节。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建档的范围既包括物质文化遗产,还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当地传统的生产与生活样态,笔者根据实地走访调研的结果以及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形成的趋同特点,将文化建档的范畴分为实物、俗仪和文献三大类。

1.实物类。(1)自然与人文景观类。包括见证村落历史的石屏、历史界石、古树、古木,能展现完整村落面貌的山脉、水系、森林、地质,有特色的自然风光、景观或名胜,还有重要公共空间,如广场、市集等。人文景观类包括见证家族历史的宗庙、祖宗像、祖宗轴、祖宗牌位,和庙宇、祠堂、戏台、古桥、书院、鼓楼、古桥、古井、墓地、寨墙等公共遗产,还有油坊、造纸坊、染坊、银匠铺、打铁铺等作坊。如白族的扎染坊、苗族的银匠铺、傣族的“绵纸”和“贝叶”制作工坊等都极富民族特色,更包括村中各类民居、古道、店铺等生活类建筑。(2)生产生活实物类。主要包括乐器、服饰、交通工具、手工艺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汉族为主的传统村落的生活器具类多有年款对联、匾额、家庭居室物品、瓷器等遗存,而少数民族器物会因地取材,独具特色,如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紫溪镇的母掌村人均擅长用竹子编制各种用具,所以竹凳子、竹簸箕等生活用具更普遍。生產工具包括风车、水车、犁、耙、牲口套具、水磨、轱辘,以及渔具、猎具等。交通工具包括畜力牵引的各类车、轿子、滑竿、船、皮筏子、家畜等。汉族村落中的手工制品、游艺、摆设等,具有陶瓷、草编、布缝、木雕、石刻、纸扎等多类形质。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中的生产生活实物更加丰富,如赫哲族的鱼皮服饰展示了以渔猎为生的民族服饰艺术;鄂温克各种器物的装饰纹样、达斡尔的绘画剪纸,还是鄂伦春族的桦树皮工艺等等,这些极具特色的民间美术作品都是萨满文化的体现。

2.俗仪类。(1)风俗习惯类。主要包括饮食民俗、婚丧嫁娶、生育习俗、集市、岁时节会等礼俗生活场景。在日常生活场景中,生活其中的人、生活物品、服装、生活方式、文化设施与文化方式,以及农、林、牧、副、渔等日常生产方式都属于村落文化范畴,应根据不同民族村落的特色选择性地收集。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各有不同,如家居信仰是一种社会心理和内心世界的精神寄托,汉族传统村落家居信仰多为信仰偶像、行业神、保家仙,而少数民族家居信仰中有对山岭森林的崇拜也有祖先、神兽、图腾崇拜。再以饮食风俗为例,达斡尔族人主食稷子和荞麦,并有几种加工和吃法,“瓦热勒拉勒”是达斡尔族民间的传统饭。(2)仪式活动类。少数民族宗教节日众多,众所周知的有蒙古族的那达慕、傣族的泼水节、彝族的火把节,还有傈僳族的刀杆节、白族的三月街、回族的开斋节等,有些少数民族村落会举办自己的仪式活动,不同类型与内容的社会活动所举办的仪式形式是不同的[3]74。这些类似于宗教活动的村落事务颇具仪式感,如达斡尔族的敖包信仰和祭祀习俗折射出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精神与情感联系。

3.文献类。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献主要包括村落遗留下来的各种文字记录、村志、村史、文学作品、口述史等,具体分为历史文献类和口述档案类。(1)历史文献类。文献类材料是被前人记载了的民族档案,包括方志、史籍、地契、分家契约与其他有人文价值的文书等,以文字资料、光盘、胶片、磁带等多种载体展现。民间散存的民族档案文献众多,如据新疆民宗局统计,新疆民间散存民族档案文献有15000多册(件),其中,各地清真寺和相关机构收藏约11319册(件),其余都散落民间村落个人手中。(2)口述档案类。对于无文字的少数民族而言,在其村落建档收集中更加需要少数民族语言的口述档案。口述档案主要包括村中长辈口述历史、民族史诗、传说与神话、口头文学等内容。与汉族聚居的传统村落不同的是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口述历史来源相对单一,但其传承性相对较好、较完整,且不同村落的口述历史存在很大的差异,能够充分展示村民对村落历史文化的理解与颂扬。

三、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建档的档案内容来源

与现代档案管理收集工作不同的是,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档案的收集更加强调收集工作的主动性,大部分档案内容需要通过多种渠道与方式进行采集、收集与征集。笔者认为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档案收集方式主要以田野调查方式为主,辅之信息采集、影像录制与社会征集三个途径。

1.信息采集。需要强调的是笔者在上文中提到的村落文化建档的范畴虽然大部分是以实物为主,但并不意味着档案收集工作就要将这些实物统一归入档案部门管理,而是要以这些实物为原型进行信息采集,将这些信息收集整理成可供日后查考的档案。实物类文化遗存信息采集主要以器物原型为基础,将器物的各种信息,如样式、风格、颜色、用途、结构、工艺等以信息记录、照片、影像的形式采集。非实物类文化遗存信息采集主要通过调查与访谈的方式将符合建档范畴的信息采集归档。信息采集需要尊重当地民族村落的文化传统,信息采集要全面、具体,而非泛泛采集,毫无章法。少数民族村落文化信息的采集比普通村落的信息采集要困难许多,主要是因为村落地理分布、语言交流与文化差异等方面的障碍,使得信息采集难度大增,如湘西地区的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散落在崇山峻岭中,又因固守老一辈传内不传外、传子不传女的封建思想,使得村落文化遗存信息采集难度倍增。

2.图、音像制作。除使用传统手工记录的方式对传统村落文化遗存进行信息采集外,对一些无法用文字方式进行采集的文化现象或活动,需要以画圖、拍照、录音或录像的方式进行采集,特别是可以利用现代高新摄影技术、3D影像复原技术等手段全方位记录文化遗存的方方面面。如对少数民族民居、服饰的信息采集,除要用文字手段记录历史渊源、文化特色外,可通过绘画、拍照、影像还原等手段辅助采集;对宗教仪式、习俗传统、歌舞等则需要通过摄像、录音等方式采集,特别要保证仪式活动程序的完整性采集;对传说、故事、民族语言和人物口述历史等则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信息采集,如楚雄三尖山地区的彝族村落流传的神话传说《三女找太阳》就被制作成带有一定剧情的记录影片保存。

3.社会征集。采集并制作与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遗存的信息库是档案部门联合其他社会相关机构主动采取的信息采集工作。由于大量少数民族文化遗存散存于社会公众或社会其他机构之中。因此,对这方面档案的收集还需要通过社会征集的方式获取相关档案信息,如散落于村落的民间艺人、手工匠人、神职人员手中留有大量可以建档的珍贵文化资源,他们本身也是文化遗存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这些拥有大量文化资源的村民要采取征集的方式,对存于其手中的文化资源进行复制和信息采集。对那些被社会广泛认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则需要主动出击,持续性地开展社会征集工作。

四、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遗存档案收集工作需把握的几种关系

与普通传统村落相比,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因受到民族文化传统、宗教传统、家族传统的影响较深,对于外来机构对本民族、本村文化遗存的信息采集比较抵触,容易产生将文化遗存整体接收入馆的误解,因此在对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遗存进行信息采集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

1.文化建档与民族情感、宗教的关系。少数民族自古以来崇拜天地神灵,并将民族情感与宗教融合在一起,成为其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宗教信仰多元,除了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外,原始宗教、自然崇拜、祖先崇拜更为突出。因此,在文化遗存信息采集过程中要避免出现伤害少数民族情感或有辱其宗教信仰的行为。笔者认为一方面在信息采集之前要对调查的少数民族村落做好充分的前期摸底排查,熟悉当地的宗教信仰与民族风俗,如满族与回族村落中,不同的宗教信仰,萨满教与伊斯兰教的回避与尊重在归档信息收集过程中要同时兼顾;瑶族村落宗教信仰复杂,既有禁食狗肉的祖先崇拜,也有其他宗教信仰,其中道教信众远远超过佛教和天主教;壮族的宗教多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信仰多神,壮族本民族宗教则以摩教为主,与佛、道二教相融合。另一方面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要遵循当地民族习俗,在充分沟通协调基础上完成信息的采集工作,如很多少数民族宗教仪式神圣庄重,不允许大声喧哗或吵闹,在对仪式活动图像采集过程中,既要保证影像的完整性,还要保证仪式的庄重性,避免人为干扰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对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遗存的信息采集既要保证采集信息的文化本色,还要尊重少数民族的习俗与信仰。

2.档案征集入馆与信息采集的关系。理论意义上的档案收集工作是指将散存在社会个人、群体和组织机构中的档案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集中到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的过程,其实质是将具有档案属性的各种文字材料集中到档案机构保管,但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工作是政府文化部门联合档案部门协助与指导少数民族村落建立文化遗存档案的工作。为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并不是要将散存在村落中的具有历史与文化价值的实物收集入馆,由文化机构和档案结构集中管理,而是由档案部门牵头为这些文化遗存建立档案信息库,通过对村落文化遗存信息的采集、分类与整理,形成完整的反映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内涵的文化信息库,用记录的方式保护村落文化遗存。因此,在档案收集过程中要分清征集入馆与信息采集的关系,避免村民因对信息采集工作的误解,而引发对文化遗存的过度保护。

3.建档后档案信息资源产权与使用的归属关系。在明确档案信息采集工作与档案征集入馆的关系后,建档后档案信息资源的产权与使用归属问题应运而生。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文化遗存一般归村落集体、村落中的家族或长辈、文化遗存传承人所有。文化遗存档案建好后,所有档案信息资源的产权仍归村落所有,且其具有优先使用权,文化机构和档案机构对这些资源具有监督、管理、协调与指导的权力,并在充分协商、多方协作的前提下,对建档后的文化信息资源进行加工与开发利用,并在此过程中保障村落和利益相关人对这些文化资源的产权与使用权。档案机构需要注意平衡好村民与相关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力争在发展中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文化资源,在保护中寻求这些文化资源的社会推广与共享。

4.信息采集规范性与后续使用的关系。我国少数民族众多,使用的语言也多种多样,同一民族不同村落之间的语言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对实物类文化遗存可以采用汉字的形式进行信息采集,而对那些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书写,以少数民族语言录制的口述史则需要进行汉字与少数民族文字双语注释。这是因为很多少数民族语言面临失传的风险,如果单以民族文字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一方面易出现难以翻译的风险,另一方面不便于非本民族社会公众的使用。由此,为了保证文化遗存档案的后续使用,需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做好语言的翻译与注释。与此同时,档案收集工作要站在民族文化立場上尊重文化遗存持有者的观念、情感与想象,注重这些文化信息资源与村民之前的互动关系,不能站在行政机构的价值立场判断这些文化信息资源,同时还要考量环境、人与文化遗存之间的文化因素,切忌依据汉文化的经验假定,去理解和判定少数民族文化遗存的意识显现,要更深层次把握少数民族文化的内涵。

在村落文化系统中,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有其独特的文化表现方式和内在个性特征,这是我国历史文化与民族文化相互交织而形成的文化瑰宝。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遗存,一方面需要社会组织和机构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为传统村落文化遗存建档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方式,另一方面则需要村落长辈、村民、社会公众养成文化自觉的意识,进而形成文化保护的常态,这样才能使少数民族文化长久地传承下去,使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绽放鲜活的民族文化。

参考文献

[1]戴嘉艳.达斡尔族敖包信仰和祭祀习俗的文化内涵与变迁特点探析[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4(4).

[2]李容芳.变迁语境下的少数民族村落仪式民俗——以布依族“报笨”为例[J].民族论坛,2016(12).

[3]魏美仙,蒋少华.多元文化背景下少数民族艺术的生存与传承——基于云南彝族、傣族两个村落的田野考察[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9(4).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龙江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基于文化自觉地传统村落文化建档机制问题研究”(编号:HDJDY201614);黑龙江省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我国传统村落文化建档探究——以黑龙江省为例”(HDK2016-24)。

★作者简介:朱天梅,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2015级档案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少数民族档案学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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