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环境审计风险成因及应对

时间:2023-05-20 09:36: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一、环境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主体方面的原因(1)审计人员自身方面的因素。环境审计同社会审计一样都强调审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等,这些素质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活动所必须具备的。环境审计工作不仅需要会计、审计及环境知识,还需要宏观管理、法律、计算机运用等方面的知识,并且还要有综合分析的能力。这些知识集于一人之身,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因此,环境审计风险的产生还受到开展审计活动时的群体人员知识结构的影响。(2)审计主体行为方面的因素。审计主体行为风险涉及到审计程序的全过程。在选派审计人员时,损坏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具备应有的职业谨慎,未履行回避、保密等职业道德准则等会造成审计风险;在审计检查过程中,审计人员可能被审计客体的表象所干扰与蒙骗,而产生重大的观察或取证失误,从而作出错误的判断和结论;进行审计评价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可能评价不当;由于审计人员所收集的审计证据有悖于客观性、充分性和可靠性,或者没有法定的审计处理处罚依据,擅自改变审计处理处罚种类和裁量幅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处理处罚也会导致审计风险。

(二)客体方面的原因(1)环境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广泛性。目前,我国的政府环境审计包括生态(生活)建设审计和环境污染治理审计两个方面,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环境专项资金的审计、对建设项目的审计、对环境保护部门(含生态环境建设主管部门)的审计、对环境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等(中国审计报2005年3月30日)。环境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给环境审计查证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审计结果与事实的偏差增大,环境审计风险的机率也增大了。(2)审计对象与审计主体的配合程度。按《审计法》规定,一切被审计单位均有向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提供资料,予以配合的义务。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客体对审计主体的配合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配合行为中存在着较多的不确定性因素,两者的配合程度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这种配合因素又连锁地反应到其他因素,诸如增加审计时间、增大审计成本、打乱审计方案等。因此,它是审计风险生成的较为关键性、基础性的决定因素。

(三)环境方面的原因(1)环境会计发展不充分的因素。环境审计的发展离不开环境会计的发展,首先,环境审计的对象仍然是我们基于传统会计学理论所提供的反映企业环境保护和管理责任的环境信息,即环境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其次,环境会计本身所固有的一系列会计核算程序与方法为环境资源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提供了技术基础,同时也为环境审计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指南,是环境审计方法和程序的依据。但目前,环境会计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着较多不完善的地方。(2)环境审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因素。实施环境审计还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措施予以辅助。笔者认为,这些配套措施主要包括环境审计依据和环境审计标准。环境审计依据主要是对审计组织本身的规范,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法规、制度直接阐述它,也没有对环境审计依据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环境审计标准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行为起约束作用,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和技术经济标准,如: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保护的惩罚性和奖励性措施等,但现实中存在着诸如被审计单位环境信息提供不充分,环境价值指标确定标准不明确等问题。(3)社会对环境审计的期望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环境关注的程度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对环境审计也就提出了更高的期望,不仅是投资者,而且社会公众对环境审计报告,环境审计结论和环境审计意见同样具有依赖性。社会公众对环境审计的期望不仅仅是希望审计人员能够就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提出审计意见、能够查出被审计单位的舞弊和错误,而且还希望通过环境审计的开展能够对环境负责,并且还能够有所改善。

二、环境审计风险的应对

(一)风险转移——聘用外部专家或进行联合审计(1)聘用外部专家。一是选择与被审计单位没有工作关系的专家,力争保持审计的独立性;二是具体规定聘用人员所应完成的任务,并列入合同内容中;三是根据所审计的领域聘用不同专业背景的专家;四是亲自参与准备由外部专家完成的审计工作,并根据审计机关自身的技术知识或相关的研究文献对专家的评估和结论进行合理性审查:五是要求专家提交全权负责的内容报告,在适当的时候将其编入审计报告中。(2)开展联合审计。一是统一思想,要把审计的要求传达到参加联合审计的全体审计人员,使每个审计人员都明确审计的目的;二是加强领导,必须要成立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三是明确职责,不仅要明确审计组长、副组长的分工和职责,还要将审计工作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审计工作人员;第四,搞好协调,以便及时解决和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五,注意收集审计资料,并注意资料的规范与统一。

(二)风险预防——提高环境审计人员的素质(1)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环境审计是一项业务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基本保证。可以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丰富专业知识,审计人员如果是个“门外汉”,审计风险是很大的。二是支持鼓励审计人员自学,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对学有所成者可适当给予奖励。三是经常性地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案例分析、项目评比等活动,提高审计人员审计审查的技能技巧。(2)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审计虽然是经济监督部门,但也是代表国家对各种项目进行监督,与国家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要求审计人员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这是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根本保证。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敏锐性,使审计人员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问题,去从事审计工作。二是抓好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在加强教育的同时,靠严格的制度去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坚决查处审计人员的腐败行为,抓好落实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三是提高审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审计人员不仅要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更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样才能使审计人员切实担负起自己的神圣职责,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可信赖的专业服务,在公众中树立两汉的职业形象和职业信誉。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审计人员的道德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的道德水准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有力保证。

(三)风险控制——综合控制环境审计风险(1)积极治理审计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审计法律法规,审计规范是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不仅可以控制并减少审计风险,而且也是衡量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标准。应当力求在最短的时间拟定环境审计的依据和标准,关于环境审计依据,对其研究,可以着重于建立独立的环境审计准则研究,对于环境审计标准,可以着重于研究被审计单位环境信息披露的责任(如增订环境会计准则)和如何加强环境保护法规的建设等。同时,还应注意对环保法规之间的矛盾或抵触

条款进行修正,以便为审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提供法律和规范方面的支持。二是整顿社会经济环境。当前普遍存在的会计信息资料失真及财务管理混乱等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有序运行,也极大地干扰了环境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净化社会经济环境,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肃整顿会计信息虚假,减少不确定因素,使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能够掌握相对真实可靠的信息,减少被误导的可能性,降低环境审计风险。当然,强化环境审计本身也是整顿社会经济环境的一个重要措施。

(2)严格遵守审计规范。一是编制审计方案时;第一,要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以便把握审计方向,增强审计方案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使审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第二,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充分运用专业判断,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测试和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范围、程序和方法。第三,审计组组长应组织全体组员共同讨论,使每个成员对审计目标、步骤、内容有充分地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减少审计的随意性,增强审计分工的科学性。第四,审计机关在确定审计组时,审计组成员应该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够胜任审计任务;审计组组长,应选拔专业技能较高、职业道德过硬、组织才能较强的人员担任。二是审计取证过程中:第一,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登记,防止丢失时因责任不清而造成审计风险。第二,在取证过程中对重点疑难问题要追踪审查,以防止疏漏重要的证据,并对所掌握的资料和证据进行归类汇集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评价所查的项目和问题。第三,在取证过程中要突出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充分性、相关性和合法性。第四,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手段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三是审计报告编写阶段:第一,审计报告是项目审计工作的结晶,应当经审计组集体讨论,这样,才不会对审计事项产生曲解,也不会对未弄清的数据或问题给予错误地肯定或否定。第二,建立审计报告三级复核制度,即审计组组长、部门负责人、专职人员三级复核制,这样能够更有效地保证把关审计的质量。第三,审计报告形成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对于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异议,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进一步查证核实,查深查透,不当之处及时加以纠正。四是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审计机关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对审计过程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作评价,并把审计评价意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中反映,以作出恰当的审计意见。审计机关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适度原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避免审计处理、处罚和强制性措施使用不当,以及超越审计职权范围,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情况出现。

(3)实现控制的综合化。一是审计方法综合化。环境审计风险的因素是多样化的,不可能靠单一的方法来解决。而且,环境审计已经超出了单纯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界限,向更高层次的效益审计、管理审计的方向发展着。审计人员的审计方法与手段也应多样化,如可以借鉴市场价值法、人力资本法、机会成本法、量本利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法等。二是取证渠道综合化。环境审计的取证过程往往十分复杂,在进行审计时,除了对被审计单位本身的资料进行取证外,还要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一些行业管理部门(如环保局、水利局和林业局等)进行取证,也要从与被审计单位有业务联系的各单位(如:银行、税务等)进行取证,这样,通过多渠道而获得的证据,可以较好地认证审计证据的可靠性。除此之外,在取证时最好由审计人员亲自去取得,尽量获取亲历证据。三是治理环境综合化。环境审计的治理环境包括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环境,如国家政治、法规政策、行业法规、制度规定等,这些方面都是引起审计风险的因素。审计机构应与各行业、各主管部门以及各地方政府相互协调、相互帮助,综合治理,才能发挥环境审计的宏观调控作用,避免不熟悉各专业部门业务而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回避—一合理回避环境审计风险审计的作用不是万能的,审计的手段更是有限的,审计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凭借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通过合理的职业判断,审计人员能够掌握初步的证据或怀疑被审计事项中存在舞弊的可能,但由于审计手段的限制,无法取得进一步的审计证据加以证明,比如出现延伸审计单位超出政府审计的审计范围、延伸审计单位不配合等情况,造成审计工作无法继续开展。同时,由于政府审计目前尚不能像民间审计那样拒绝发表审计意见,所以如何将审计进行下去是困绕审计人员的一个问题。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问题有两种方法:当掌握初步的证据时,要寻找有利时机将审计事项移交有能力作进一步调查的机关办理。当不能掌握证据时,如果被审计单位认可自己存在管理上的问题,审计人员应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自查或加强管理,借以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五)其他方法——发挥政府审计的威慑力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当中,经济秩序有待规范,在很多地区实施的环保项目更是如此。环境审计具有较高风险,要按照当前政府审计的指导思想,把查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作为审计重点,抓住典型严厉查办,增加政府审计的威慑力,发挥“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同时,审计工作要赢得当地政府领导的尊重,并在组织上给予高度重视,促进各级用款单位,建章建制,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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